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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披尋記敘

瑜伽師地論披尋記敘

題解

韓清淨居士(1884-1949)是中國近現代佛教思想史上中興唯識名家之一居士1927年在北京創立三時學會專事研究弘揚奘傳之第三時佛教與歐陽竟無居士的南京支那內學院同聲相應南歐北韓之稱

清淨居士一生志業以瑜伽師地論為中心從1937年9月迄於1943年1月他以近六年之久的時間精力完成解釋瑜伽師地的巨著科句披尋記》。此後居士一邊繼續修改科句》、披尋記》,一邊積極準備培養弘揚瑜伽的人材然因時局動盪學侶星零居士壯志未酬抱道寂逝

瑜伽師地論披尋記敘是清淨居士逝世前夕所作1949年居士晚年門人董紹明先生及另一同學整理清淨遺物時在居士書譜草字中發現此文原稿為草書董氏當即用法相研究會稿紙以小楷謄清清淨草書原稿交由王少逸居士(時王負責三時學會的會務)守護董氏抄稿則由董氏自藏1959年三時學會整理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打字印刷時倉促中未能刊登清淨此》。後文革中原三時學會及清淨家藏的居士遺著遺稿大都未免劫難王少逸守護的清淨草書本之原稿也不知去向獨有董紹明自藏抄稿劫後餘生實為幸事該抄稿清晰工整十分難得

係居士晚年自述平生心跡之作故彌足珍貴這篇敘文的重要意義在於以下幾點第一記載了清淨居士研究瑜伽師地論的過程是居士一生學業發展的信史第二、《中闡明研瑜伽的動機乃在欲以弘揚真實佛教精義」,此種思想立場與歐陽竟無簡別真偽的法相研究方法是一致的證實了現代唯識學中興思潮中的共性第三、《中比較成唯識論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不足以窺大乘全體之大用」,認為佛教的教理淵海應以瑜伽為中心予以組織此為清淨居士唯識研究的特色居士在中指明印度十大論師的得失並對瑜伽的若干錯簡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這為將來繼續整理瑜伽師地論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董氏抄稿中沒有標點及分段這次整理時除對原文標點分段中引用的瑜伽師地論文字均一一核實並註明出處

錄文

瑜伽師地論披尋記敘

淨自聞法以還初讀俱舍[1]繼研唯識[2]。《俱舍[3]、《寶疏[4]為歸,《唯識以慈恩述記[5]為準一名一句務得其詮一義一量務盡其旨習規矩於步趨衡是非於智解乃知佛法文字不同世籍得魚固要忘筌廢筌亦不能得魚也如世籍無義無利不外綺語戲論則非吾人所當習矣吾國佛號稱十宗入主出奴各執己是究其實際隨時隨地各有變而吾國人之所信受者終不越乎吾國固有儒道沿襲之見或援引佛典名字不無非義為義標榜附會之嫌縱或傳譯佛教經不無非法為法矜奇好異之弊求如俱舍》、《唯識》,文顯義明了易解者渺不可得矣

俱舍教義不通大乘;《唯識精旨遮無外境猶不足以窺大乘全體大用民國十三年淨因離家居避靜平西房山雲居與芾煌居士同時發願研究瑜伽師地論》,欲以弘揚真實佛教精而苦不得要領古疏中略纂[1]、《倫記[2]等皆不足以為研究之資匪唯義不能詳甚且文莫能解門猶不入室何能窺知此論傳譯雖久研討無人間或涉獵[3]能有得科判不分則統系不明解釋無據則義理無當遂乃致力精研發願以三萬小時為期文義務求潤洽前後務求貫通不惑虛言但徵實際知平昔所聞於各宗者因多以訛傳訛而有扞格不通之弊唯識論十大論師所引大論[4]亦自各引異文附成己意詎免顧此失彼之嫌自非熟讀大論蓋難詳知其故矣何暇與人諍論得失耶嗣因時局戰亂突起兵匪擾害地方芾煌居士強余回平辟地造屋以居之繼乃創建三時學會以為學子研講之所約集同侶朝夕相從佛法真義得以日昌

不幸國都日遷倭氛告警同侶日以星散矣乃與芾煌居士整大論》,釐句讀科判》,以為讀本三易其稿綱領次第得井然釋文義以為披尋記》,前後披閱始得貫通自二十六年九月始迄三十二年一月終五年之間寒暑無輟幸得竣事。《端倪略具梗概乃復發見文句舛誤者固多章節錯簡者亦有非唯傳寫之訛亦乃原譯之失推厥所由其源遠矣茲略擇舉一以明其失

抉擇分思所成慧地所舉差別各法內有所知[1]所識[2]應置所緣法[3]而竟漏略不及內無三苦性而反增入無[4]至所漏略所知所緣[5]諸法發見妄列抉擇分聲聞地此則章節錯簡毫無疑義者也披文勘校盡人能知初則以為傳刻之訛繼乃知為梵文之誤。《大論卷一百二十頁[6]復有十智[7]能覺一切所知境界謂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苦等智無生智此廣分別聲聞地』。」然此十智分別應屬抉擇分思所成慧地」,皆是所知法差別不應列入聲聞地當知譯本錯簡根據梵文不然何故前後同一訛誤古昔諸德皆未校正翻譯諸師亦未深察可知從事研究大論而能披文尋義古今中外不易多覯矣

,《大論》「本地分菩薩地分列初持瑜伽處[8]、「第二持隨法瑜伽處[9]、「第三持究竟瑜伽處[10]、「第四持次第瑜伽[1]諸品不知何所依據?「菩薩地初嗢托南曰

初持次相分  
增上意樂住
生攝受地行  
建立最為後。」[2]

長行釋云:「持有三種一為堪任性持次為行加行持後為圓滿大菩提持。」[3]皆為初持所攝次後皆不名」,何可分為第二第三第四諸所持相譯本當亦根據梵文定非彌勒菩薩所說則論文中間義不容有者也翻譯諸師沿襲增入豈非隨自意解相矛盾耶

淨自揣愚陋不敢謂為無失然依論文前後互相印證披尋有不託空言猶如老馬識途豈竟茫無覺爰即發願擬設清淨瑜伽館並成立董事會籌集資金培植學子以副造百論師弘揚之旨而芾煌居士先已物故能無慨然乃事變告終瞬將三而人心日非生計日迫雖欲聞法誰復有暇雖識奧旨誰肯精研前所發願造百論師弘揚瑜伽》,誠恐將成泡影矣

然以弘法之願不在一時佛亦說法真理常住今日世界潮流推崇主義非唯厭故喜新實欲興利除弊然其終也適得其反強不同以為同挾非是以為是有乖事理之真不順自然之則心演變各自為利馴至武力相抗釀為戰爭揆厥初因能無矛可慨也夫益信佛法真理不重言說縱有言說唯在解義平等自由之旨會之於心當無是非得失之辯未見其利先蒙其苟有智者幸深察焉

錄文完

指《阿毗達磨俱舍論》。
指《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論》及《成唯識論》。
指唐普光著《俱舍論記》。
指唐法寶撰《俱舍論疏》。
指唐窺基著《成唯識論述記》。
指唐窺基撰《瑜伽師地論略纂》。
指唐道倫撰《瑜伽論記》。
「烏」,疑為「焉」之誤。
「大論」,指《瑜伽師地論》。下同。
「所知」,即「所知法」,指「所知諸法差別」,參見《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大正藏》第30卷第680頁。
「所識法」,指「所識諸法差別」,參見《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大正藏》第30卷第683頁。
「所緣法」,指「所緣諸法差別」,參見《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大正藏》第30卷第662頁。
參見《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六,《大正藏》第30卷第663頁。
「緣」,疑為「識」之誤。
指金陵刻經處本《瑜伽師地論》第一百卷第二十頁,參見《大正藏》第30卷第881頁。
「十智」,指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法智、種類智、他心智、世俗智、盡智、無生智。參見《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大正藏》30卷第751頁。
參見《大正藏》第30卷第478頁。
參見《大正藏》第30卷第549頁。
參見《大正藏》第30卷第562頁。
參見《大正藏》第30卷第575頁。
參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大正藏》第30卷第478頁。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參見《大正藏》第30卷第4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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