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上
園苡呈祥 天花現瑞
妙字始成便生勝處 題目纔寫[A1]已脫冥司
第一段 序品
唱題之頃地獄皆空 買紙之時天堂[A2]已化
國王布髮 天帝賜金
第二段法說周 方便品
亡婦生天 神人指路
蓮開臘月 佛記天宮
第三段 比喻品 信解品 藥草喻品[A3]
[A4]授記品
經卷重而罪案輕 時患痊而壽笇永
夜明如晝 時雨普霑
爐香不熱而自熏 瞽叟無目而能覩
第四段因緣周 化城喻品
羽族慣聞而便脫業軀 比丘暗誦而得離鬼難
感悟前生之師弟 通交二世之爺孃
第五段 五百弟子授記品[A5]
[A6]授學無學人記品
野雉忽爾轉身 閻王聳然彈指
融酥滿器 兵衛盈庭
神人警寢而進船 天帝收經而入藏
第六段 法師品 見寶塔品
鬼莫能害 舌不可耕
皂客還送本錢 仙翁特請一品
空中彈指 座上生香
第七段 提婆達多品 勸花座
身托蓮胎 名標花座
聖僧教誦 海神請聞
鴿受人身 鬼脫廁報
第八段 安樂行品
龍天請講 鬼虎欽風
仙鶴來儀 野鷄轉報
瓶水自滿 異香普熏
經字放光 鴆毒無驗
第九段 從地涌出品 如來壽量品[A7]
[A8]分別功德品
冥授補闕 帝親試通
賜壽題肩 應病授藥
相師[A9]已定豈期延壽 天帝邀相却向西方
卷下
湖州天下上座
第十段 隨喜功德品 法師功德品
埋即生蓮 舌常諷典
窰瓦便作蓮花而警俗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經一通而更不忘 髮三剪而輒自長
第十一段 常不輕品 如來神力品[A10]
[A11]囑累品
芝生墓側 蓮出舌根
舍利流出於金文 光明照耀於寶塔
瓶水冬溫夏冷 天兵匝地盈空
第十二段 藥王菩薩本事品
自識前身 難通二字
檀香遠達 佛手親摩
藥精入懷 池水療病
癩瘡即愈 氣分鬱增
急疾乃瘳 大風亦利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亡母脫苦 神人住空
水不能漂 屍不生臭
虎吼退賊 字化為金
第十四段 普門品
火不能燒 水不能漂(二章)
脫羅剎難 黑風吹其船舫
刀段段壞(二章) 枷鏁自脫(二章)
賊不能害(二章) 求男得男
現身說法 顯童女身
顯比丘尼身
第十五段 陀羅尼品 妙莊嚴王品[A12]
[A13]普賢勸發品
崇自出竇 鬼乃扣頭
閻王指送第四天 菩薩來乘六牙象
第十六段
幼尼誦出真詮 侍女冥通梵部
舟人護涉 天樂來迎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堪歌崔牧伯之慶會
光明出於口角 菡萏生於舌根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珍禽顯瑞 亡妹告徵
[1]誦舌長存 燒經不改
經無一字 爪生五花
第十七段
誦舌長存 燒經不改
經無一字 爪生五花
䟦
法華靈驗傳目次(終)
法華靈驗傳卷上
園苡呈祥(苡音以。香草也)
法師鳩摩羅什。此云童壽。龜(音丘)茲國人。七歲出家。日誦千偈。其母携至月支國。見一羅漢曰。此沙彌年至三十五。當大弘佛教度無數人。每唯其言。一日謂曰。方等深教應大闡真丹。唯爾之力。時符堅據關中。太史奏云。有德星現外國分野。當有大智人入輔中國。堅曰。朕聞西域有羅什。將非是耶。即遣呂光率兵伐龜茲國。光既獲什。迴至凉州。聞符堅為姚萇所害。乃據關外[A14]僭號後凉。萇崩。子興襲位。廟庭俄生連理樹。逍遙園葱變為苡。以為祥瑞。遂伐呂光。迎什入長安。待[4]以以國師之禮。興於逍遙園引諸沙門聽什講說。辯通華夏。覽舊經與胡本乖誤。以弘始八年於草堂寺與僧䂮(音略。利也)等八百餘人。更集四方義學沙門二千餘人。對舊經考校。譯此妙法蓮華經一部七卷。什曰。所譯法華等經幸共流布。若所譯無謬。願焚軀後舌不焦爛。言訖而終。至於闍維。舌[5]界不灰。委見梁僧傳及南山感通傳。韋天人曰。什公聰明善解大乘。彼自七佛[A15]已來傳譯。得法王之遺寄也。俗以陷戒為言。此不須疑。什位三賢。非悠悠者也。 出弘贊第二卷及現應錄上之一。
天花現瑞
梁武帝潛龍時。宅甞七日七夜放光。帝曰非我所居。乃捨為寺。名為光宅。勑法雲法師為主。雲師。義興陽羨人也。生時雲氣滿室。因以為名。七歲出家。更名法雲。雲年在息慈雅尚經術。於妙法華研精累思品酌義理。始末昭覧。垂名梁代者也。甞一寺講散此經。忽感天華狀如飛雪滿空而下。延于堂內升空不墜。講訖方去。有常供養僧學法雲師日夜發願。望得慧解。忽夢一僧云。雲公燈明佛時[A16]已講此經。那可卒敵也。又夷陵縣漁人於網中得經一卷。是泥洹四法品。末題云。宋元徽二年王寶勝造奉光宅寺法雲師。以此勘之。元徽二年雲公年始十歲。寺無光宅。此乃靈瑞預彰也。
妙字始成便生勝處
隋開皇中有僧慧超。立行卓爾。常誦法華。有一弟子年至志學病死齊。去泰山不遠。超往焚香具述來意。木偶人忽發聲言。師戒行精苦。所問敢不咨白。遂引至府君前。超白曰。弟子今在何處。君曰。在此。未有生處。超曰欲與相見得否。君即使領東行數十步。[A17]果得相見。因問苦樂如何。弟子曰。但被拘繫亦無苦樂。念生處未定。願師昇濟之。師曰作何功德。弟子乞造法華經一部。設齋一百員。師既歸。即書經飯僧。事訖復謁府君。相接如先。師陳所為。君曰。弟子師寫經題妙字始成。便生勝處。師曰生於何處。君曰還生齊郡王武家為男子。待三歲可往覔之。超過三年即往問言。檀越之子欲得相見。王氏抵拒不言有子。師具說府君之言。其妻在室語夫曰。法師靈感若此。可使見之。即抱兒子安限外。兒一見師走入懷抱悲泣良久。及年長大。志願出家還事超師。 靈瑞集。又出弘贊傳第十及現應錄。
第一段 序品
唱題之頃地獄皆空
左監門校尉李山龍。𠗦翊人也。唐武德中暴亡。過七日乃蘇云。初被一使追至閻王殿前。見囚徒數千。王問龍曰汝作何福業。答曰誦得法華經二卷。王稱大善。即命敷座請誦之。龍唱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王曰且止。龍便下座。顧諸囚徒皆乘空而去。王稱誦經之力使聞者皆得解脫。王即遣龍再生。又勑使者引遊諸獄。令見鐵城鑊湯等事。使者曰。汝今得脫皆經之力。汝歸當設我食。龍即許之。既蘇乃見親屬經營殯具。即遣備食於水邊。忽見三人謝曰。君不失信。言[A23]已而隱。 出[A24]太平廣記。
洛州洛陽人河玄玲。龍朔二年終於京師。冥司遣為主簿。[1]麟德中玲鄉人死。之冥道與玲相見。玲問鄉人君何至此。答曰被追至此。玲云。我見案主逗留。君枉來也。放君還去。鄉人別玲將出。乃見同村嫗謂鄉人曰。君至此。豈不觀我受苦處耶。便見鑊湯湧沸烹煑罪人。嫗曰。君可語我夫。為我造法華經一部。脫蒙見許。却後十日君可報我於村南水頭。鄉人既蘇。乃即喚其夫令為寫經。其夫急與買紙付人令寫。鄉人至前期日往到水邊。乃別見他嫗謂鄉人曰。君是前所囑寫經者乎。鄉人曰是也。嫗曰前者婦人夫為買紙之日[A26]已往生天。所以不獲赴期與君今日相見。故留言囑令我報君。言畢遂不獲見也。 出弘贊第十。
國王布髮
大智度論云。昔天竺國有一阿蘭若比丘名摩訶羅。其國王甞布髮掩泥令比丘蹈過。又有比丘來白王言。此人不多讀經。何以大供養。王言。我曾一日夜半欲見此比丘。即往其所。見此比丘在窟中讀法華經。有一金色光明人乘白象。王合掌供養。我方親近彼即滅沒。我問大德。以我來故。金色光明人滅何耶。比丘言。此言徧吉菩薩。徧吉自言。若有人誦法華經。我當乘白象來教導之。我讀是經。徧吉自來矣。徧吉即法華經中普賢菩薩也。我聞是[A27]已禮足而退。是故我今常當供養。 出弘贊第九及現應錄第一卷。
天帝賜金
清信士陰明觀。丹陽小鄒村人也。少年曾經出家。無他行業。誦法華經一部。後遂還俗兼有妻子。家業農功。或被宮駈役。或居家力作。生業甚貧。衣食不繼。口恒誦經不曾暫息。除𥨊食祇承官私人事之外皆不弃日。在後忽於夜中聞空中有人喚陰明觀陰明觀。喚甚分明。觀起應諾。空中人又曰。汝起。我與汝金寶。寶在村南田東頭大黃蓮樹下。汝可往取。觀懷欣即起。呼其子持火及鍬钁共往田中。子見父將往。猶懷疑恨曰。那得忽爾夜中取金。阿翁狂顛。父固䟦去。及至樹下掘鑿。了不見金。兒又諫父。須臾之頃聞空中聲曰。可更近前。依言而取。果有所獲。因此生業用展無復貧寒之弊。村鄉恠其引用異常。疑有他故。觀乃具向父老說之。彌勤誦習。 出弘贊第八。
第二段法說周 方便品
- 亡婦生天
- 神人指路
- 蓮開臘月
- 佛記天宮
亡婦生天
陳法藏。雍州萬年縣霸曲人也。身為供膳。貞觀十八年。洛州上番去。後妻亡下番。迴首離本住村可十餘里路。逢亡妻。妻云我今[A28]已死經於數日。須臾之間。藏忽見八九家如貧人宅。藏坐一間。偏次屋少。時其妻被喚將去。藏隨後者。見妻被牛頭獄卒鐵叉貫之。內钁湯中骨肉分散。叉出還活。如是七返訖放來相見。形容頓惡。語藏云。與君為後妻。前婦自死。非妾所害。君𮖪內有五百錢。家中有牛可直千五百。至家𧫎阿婆。努力為妾寫法華經。妾即得離此苦。將妾此語𧫎請阿婆。藏歸啟母。賣牛恰得千五百。即喚經生買紙。藏因行更尋妻住處。藏始扣門。便聞比家遙報云。君新婦昨買紙時[A29]已即生天。其驚喜信奉增至。所得財利每寫法華。十九年向興善寺供養行道。具向諸僧說。 出弘贊第十。
神人指路
袁志通。隴城縣人也。誦法華經。年二十。點入軍差征八蠻。去家萬里。持誦不絕。至南界軍敗。多被損傷。通恓惶不[A30]已。忽有五人乘馬在前。最後一人謂通曰。汝修善果。誦念經文。余等善眾守護。不能為害。汝行七里許。有一塔可入中隱。蠻即還營矣。又見二僧謂通曰。檀越以讀誦力故。適遣五人衛護。汝當精進。恒有善神匡贊。言[A31]已乘空而去。自爾凡經三陣不被寸鐵。蠻平得歸。貞觀八年抱疾命終。見使者追至閻王殿前。王問作何善行。通曰常持法華齋戒禮懺。王聞合掌稱歎。告取金床玉几至殿。安設氈褥請通上座誦經誦一卷而止。王曰。汝之德業甚深。應更觀地獄令知罪福不差。通見戰懼。復詣王所。王曰。汝見地獄應更勤修。是故我今乞汝長年也。通蘇。述之如上。 出靈瑞集.現應錄。
蓮開臘月
釋法融。俗性韋氏。丹陽延陵新亭人也。少小被緇去俗。晦影山林。學法華經。負笈尋師不遠千里。然率性無恒。不為時輩所許。後歸丹陽牛頭山幽栖寺。別為小屋精修故業。遠近學侶翕爾歸之。乃於岩谷之前講法華經一部。于時正在盛冬。凝霜被木。乃於講所忽生二莖金色蓮華。眾甚驚異。嘆未曾有。又有一大鹿常依時聽講。門人發心皆以法華為正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三。
第三段 比喻品 信解品 藥草喻品 授記品
- 經卷重而罪案輕
- 時患痊而壽笇永
- 夜明如晝
- 時雨普霑
- 爐香不熱而自熏
- 瞽叟無目而能覩
經卷重而罪案輕
劉時。雍州萬年縣平康坊人也。永隆二年六月患經二日致死。死經六日。唯心上煖。其家[A32]已擇殯日。未敢襲[A33]斂。至七日平旦。忽然再蘇云。當時被一人引入大城。宮殿樓觀壯麗異常。見閻羅王云。汝可具錄生時功德。遂答生時唯讀法華經兩卷。更別無功德。王遂索罪案及業秤秤之。法華兩卷乃重於罪案。王撿案云。其人合得九十年活。謂案典曰可放他還。因令得活。遂受戒。不飲酒食肉。造金字法華永充供養。 出弘贊第九。
時患痊而壽笇永
釋慧峙。始興人也。少而道。素誦法華經。凡三千餘徧。年二十三忽染時患。經涉數旬。乃夢有人將峙到一所。墻院赤白一如官舍。入門即見貴人形長八九尺。身著絳紺袍。戴烏紗帽。云是閻羅王。王問師作何德業。峙答云少來誦法華經。王云可誦。峙即昇一高座面西誦法華經第二卷。到譬喻品中。譬如長者有一大宅便住。王即起云法師還去。命二人送。因即醒悟。疾亦輕損。數日平復。即能讀誦。又年五十五時身又染患。忽夢在始興果心寺浮圖上立。有人推下云。乞汝八十餘年命。因即痊愈。到大業十三年。年八十二歲。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七。
夜明如晝
有辛老者。失其名。年八十餘。住鄭州市南角。常讀法華經。專心清潔。自三十年來每夜讀經。夜明如晝不可燈燭。若捨經卷。還暗如常不復見物。 出弘贊第九。
時雨普霑
釋慧遠。俗性朴氏。京兆人也。年甫十歲投吉藏法師而出家焉。具戒[A34]已後博聞多識。講法華經。晚辭人境卜居藍谷。乘閑樂道。貞觀十九年在寺夏坐。時屬亢旱。乃講法華以祈甘液。遠近聽之。雲集霧隨。每有二老應時而至。既非舊識。遠[1]點記之。潛思詰問。未之發也。既講至藥草喻品。大雨霑洽。向之二老三日不來。後䇿杖俱臻。遠恠呼而問。乃逡巡對曰。弟子龍也。比蒙法師弘譬喻之品。開方便之門。思酬德慧。忽然降雨。且時未應。下感擅洒之故。為龍王所笞耳。因忽不現。遠雅性謙揖。雖遇沙彌必下騎而存問也。或問其故。答曰。髣髴染衣仙聖幢相。獅子致敬。今成正覺。在予一介。敢不遵乎。遠常誦法華。頻有靈感。或不加油。炷燈數日自明。 出弘贊第三。
爐香不熱而自熏
釋智琰。俗性朱氏。吳郡人也。祖獻。梁散騎侍郎。父珉陳。奉朝請。母張氏。八歲出家。事通玄寺璩法師為弟子。隋煬帝在蕃。深加禮異。至大唐統宇。還歸武丘山寺。講念之餘常行法華普賢等懺。又誦法華三千餘徧。感應冥符。神瑞非一。宵爐未熱自起煙芬。夕灌纔空潛加溢水。貞觀八年卒。春秋七十一。凡講法華三十餘徧。 出弘贊第三。
瞽叟無目而能覩
清信士王梵行。瑯瑘臨沂人也。少失兩眼。其母慈念。口授法華。至年十三。一部通利。仍晝夜誦習。憑心專到。誦得一萬七千遍。雖目無覩。而行來不須前導。自識坑坎。能織席簟縫衣書疏。勝有眼人。人咸疑其別有所得。年七十一。開皇六年終。屍陀草野。鳥獸不敢近。肉既消𦘕。唯餘白骨。舌方出口。長一尺餘。色如蓮華。其弟慧義以塼函盛之。久而不爛。
第四段因緣周 化城喻品
- 羽族慣聞而便脫業軀
- 比丘暗誦而即離鬼難
- 感悟前生之師弟
- 通交二世之爺孃
羽族慣聞而便脫業軀
東晉時有僧法志。結庵餘杭山。誦法華經。朝夕不懈。有雉巢于庵之側。每聞誦經聲則翔集于座旁。若侍立聽受狀。如是者七年。一日憔悴。師撫之曰。汝雖羽族而能聽經。苟脫業軀必生人道。明旦遽殞。即埋之。及夜方假寐。夢童子再拜曰。我即雉也。因聽師誦經。今生于山前王氏家為男子。右腋猶有雉毳可驗。僧詰朝至其家。問之果然。王氏一日設齋。志方踵門。此子遽然曰我和尚來也。舉眾異之。携以示志。志撫之曰此我雉兒耳。遂解衣周視其腋下。果有雉毳三莖。至七歲。宜聽出家。父母唯之。至時入山。十六落髮。以腋有毳命名曇翼。授與蓮經不遺一字。既為僧[A35]已。隨方問道了悟宗乘。得大辯才。東遊會稽因至秦望山。遂伐石誅茅為住山計。專誦法華。僅于一紀。一日將曛。有一女子身被彩服。手携筠籠。內有白豕一隻。大蒜兩根。立於師前泣而言曰。妾山前某氏女。入山採薇。路逢猛虎奔遁至此。日[A36]已夕。草木陰翳。犲狼縱橫。歸無生理。敢託一宿可乎。師稱嫌疑堅却不從。女子雨淚哀鳴。師不得[A37]已讓以草床。即蒙頂誦經。至于三更號呼疾作。稱腹疼痛。顗師視之。師投以藥。女子痛益甚。叫不絕聲。曰倘得師為我案摩臍腹間。庶得小安。不然即死。佛法以慈悲方便為本。師忍坐觀不一引手見救耶。師曰。吾大戒僧。摩挲女身。此何理也。懇求之切。即以巾布褁錫杖頭遙以案摩。斯須告云。[A38]已瘳矣。翌晨女出庭際。以彩服化祥雲。豕變白象。蒜化雙蓮。女子足躡蓮華。跨象乘雲而謂曰。我普賢菩薩也。以汝不久當歸我眾。特來相試。觀汝心中。如水中月不可汙染。言訖縹緲而去。爾時天上雨花。地皆振動。是日太守孟公顗方晨起。忽見南方祥雲氤氳光射庭際。而雲下隱有金石絲竹之音。訪問得師普賢示化狀。遂併師之道行聞于朝廷。即奉勑建寺。額號法華。時晉安帝義熈十三年也。 出現應錄及法華寺碑。
比丘暗誦而得離鬼難
昔外國山寺有年少比丘。每誦法華。甞於寺外經行遇羅剎女鬼變為婦人。甚好姿首。來嬈比丘。比丘被惑遂與之通。通後精神怳忽無所覺。鬼負之飛行。欲還本處規規將噉。於夜前分從一伽藍上過。比丘在鬼上聞伽藍中有誦法華經聲。因即少惺。憶[A39]己所習。乃心暗誦之。鬼便覺重。漸漸近地。遂不能勝。弃之而去。比丘少時醒窹。聞有鍾聲。尋聲到寺扣門求進。具陳本末。然計去其鄉[A40]已二千餘里。諸僧云。此人犯重不可同止。有一上座云。此鬼神所惑。非是自心。既脫免。現經威力。可留住寺。令其懺悔。後遇彼鄉信乃發遣之。 出弘贊第六。
感悟前生之師弟
釋曇諦者。其先康居人也。後移吳興。諦母黃氏。晝眠夢見一僧呼黃為母。寄一麈尾并鐵鏤書鎮。黃既眠覺。見二物具存。私密異之。因而懷孕生諦。諦年五歲。母以麈尾等弄示之。諦曰秦王所餉。母曰汝置何處。答曰不憶。至年十歲出家。學不從師。悟自天發。後隨父之樊鄧。遇見關中僧䂮道人。忽然喚䂮。䂮曰童子何以呼宿士名。諦曰阿上本是諦沙彌。汝曾為眾僧採菜被野猪所傷。不覺失聲耳。今何忘耶。然僧䂮經為弘覺法師弟子。為僧採菜被野猪所傷。䂮初不憶此。乃詣諦父。諦父具說諦生本末并示書鎮麈尾等。䂮乃悟而泣曰。即䂮先師弘覺法師也。而師經為秦主姚萇講法華。貧道為都講。姚萇餉師二物。今遂在此耳。追計弘覺捨命。正是寄物之日。復憶採菜之事。彌增悲悼。諦遊學內外。過目則記。講法華.大品.維摩各十五遍。終於宋元嘉末年。費長房曰。弘覺法師弟子僧䂮。師徒匠道名重二秦。什物三衣亦復何限。唯書鎮麈尾保惜在懷。及移識托生。此之二物遂得同往。 出弘贊第二本出高僧傳。
通交二世之爺孃
新羅國有金果毅。生一男子。從少出家。樂讀法華經。至第二卷誤燒一字。年十八忽從天喪。邊生別處金果毅家。又得出家。即徧受讀法華經。至第二卷每於一字隨問隨忘。夢有人云。小師前生向某鄉某金果毅家生。亦得出家。在彼生時。讀誦法華。誤燒一字。是以今生隨得隨忘。彼舊經現存。往彼自看。此小師依夢向彼尋覔。果得其家。借問投宿前生父母。依俙欲識。尋訪舊經。乃見第二實燒一字。小師及前父母悲喜交并。二家遂為親好。彼此無二。當即言及州縣。州縣奏聞。舉國傳詠。即貞觀時也。 出弘贊第九。
第五段 五百弟子授記品 授學無學人記品
- 野雉忽爾轉身
- 閻王聳然彈指
- 融酥滿器
- 兵衛盈庭
- 神人警寢而進船
- 天帝收經而入藏
野雉忽爾轉身
師諱道生。遁蹟虎丘寺。有講臺石。至今存焉。一時居半塘。誦法華經。忽有一雉常來聽受。一日不見。師念之。夜入夢云。某因聽經。遂獲改報。今在某家為兒子。待過數年却來奉事。洎師詢之。果爾。及出家。無何童子之年便命終。因[A41]瘞于林。一夕俄而放光。輝照塘塢。鄉人異之。啟看。乃獲一舌。生青蓮華。因是起塔。後葺成寺。即今半塘寺是也。 出現應錄上之一。
閻王聳然彈指
釋慧度。吳興人也。菜食長齋。誦法華經。忽染祖暴亡。五日還活。自說見閻羅王。服遠遊冠。衣纓如今王者。侍衛亦然。始時儀容溫雅。亦判罪人事。便大瞋怒。鬚面動異。問度有何業。答誦法華經。王聳然彈指。召出金床與度坐。請誦一徧究竟。王[A42]曰。此功德不可思議。法師年壽未盡。亦以經力扶持。更延二紀。後果得二十四年。陳文帝元嘉時亡。春秋七十餘。 出弘贊第六。
融酥滿器
釋智藏。夏州人也。年少出家。住大興善寺。每誦法華經。以千徧為限。當損心吐血經數日。寺僧季暮告藏曰。傳聞損心用小便和麵作漿服之即差。藏云。誓於千徧之內不以穢物熏經。此雖為藥。終乖宿志。乃[A43]洒掃庭除。奉經置案。燒香旋繞禮拜祈誠。爾夜忽如睡夢。見一梵僧與藏取水和麵作漿。授之令服。藏飲之未半。欻然即悟。乃心力倍常。還遵舊貫。貞觀九[A44]年有夏州僧石法師聞藏誦經。奉酥三斤以充供養。藏盛以一器。初日以銅匙取中心桃許。明日更取乃見舊處融酥凝滿。從夏至秋日取如故。藏私心慶悅。始悟醍醐自出。到八月。分此舊酥與同寺僧靈響禪師。為響說之。又每聞異香及彈指之響。屢為幽人喚之令起。而前後所誦一萬餘徧。儀鳳三年。年八十八。終於淨影寺焉。但以戒足少虧。不獲深悟。識者恨之。 出弘贊第八。
兵衛盈庭
釋僧映。少出家。住江陽永齊寺。誦法華經。至于年老誦習無輟。與一法師竝房。法師意常嫌誦經聲高。妨癈看讀。請騫師諫之。爾日初夜月朗。[A45]僧映依常誦經。騫師欲往諫止。開戶望見映房前有數千人。身著甲鎧持弓帶仗。叉手胡跪以聽誦經。騫師即退歸房。明日備向此法師述昨宵所見。共往懺悔嫌恨之罪。映凡常行往恒聞前後有甲仗之聲。開皇年中卒於寺矣。 出弘贊第七。
第六段 法師品 見寶塔品
- 鬼莫能害
- 舌不可耕
- 皂客還輸本錢
- 仙翁特請一品
- 空中彈指
- 座上生香
鬼莫能害
紹興二十八年。無為軍指使李遇。迎新郡大守於城西。既行十餘里。忽見百許人從路旁出。皆如三五歲兒。大呼而前。合圍擊之。李初不懼與相敺。每奮拳必十數輩仆地。纔仆即起。[A48]已散復合。如是數四。有躍而登肩取巾解髮者。李益窘走不可脫。且擊且前。俄一老叟布袍草履。不知自何來。厲聲咄曰。此官人常持法華經。若損他。豈不累我。叱令退。鬼遂散。老人亦不現。老人疑土地神云。 出夷堅于志。詳見現應錄。
舌不可耕
龍朔年間。京師高文常讀法華經。一日乘馬出順義門。忽見兩騎追捉。問之。乃曰我是閻王遣來追汝。文慞惶逃避。皆不免。即被拽下馬。挽却頭髮。如同刀割。家人輿歸。至晚蘇云。閻王問我何故盜僧菓子。因何說三寶之過。遂依法伏罪。無敢措言。王判盜菓之罪合吞鐵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說過之罪。合耕其舌。因令放釋。遂蘇。少選還絕。口如吞物。通身皰赤。有苦楚相。又經一日醒云。某在地獄四日。吞丸乃盡。苦毒不可復言。方欲拔舌耕之。拔而不出。勘案所。乃曰常讀法華經。舌不可出。遂放得活。今現在化度寺圓滿師處聽法懺悔云。 出南山三寶感通錄。詳見弘贊第九卷釋法眼傳及現應錄。
皂客還送本錢
嚴恭。字近禮。本泉州人也。家富於財而無兄弟。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請於父母。願得錢五萬往楊州市物。父母從之。恭乘船載錢而下。去楊州數十里。江中逢一船載黿(黿。說文云大鼈也)。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黿將死。因請贖之。黿主曰。我黿大頭別。千錢乃可。恭問有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有錢五萬。願以贖之。黿主喜。取錢付黿而去。恭盡以黿放江中。而空船詣楊州。其黿主別恭行十餘里。船沒而死。是日昏暮。烏衣客五十人詣恭本家寄宿。并以錢五萬付恭父母曰。君兒在楊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也。恭父母恠愕。疑恭死。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故附歸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水溼。留客為設食。客明旦辭去。後月餘。恭還家。父母大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言無之。父母說客形狀及附錢日月。乃贖黿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所贖黿也。父子驚嘆。因徙家楊州。專勤福業。常讀法華經。一時讀至見寶塔品。輟經嘆曰。寶塔之內有二如來。分身諸佛其數不少。我今何為不能感見。慨歎良久。至夜忽夢一胡僧語曰。若誦此經。欲見諸佛。當解說書寫流通供養。斯願可諧。恭因發心造經一百部。未及成辦。忽得重病。乃更發願增造一千部。病既愈。即於住宅起造經堂。若紙若筆必以淨心。不行欺詐。隨得便營。書生常十數人。如法供給。恭親撿校。勞不告倦。有人從貸經錢一萬。恭不得[A49]已與之。其人得錢。船過中流。忽爾沉覆。錢失人活。是日恭入庫。見元錢俱溼。頗恠之。後見貸人。方知沒溺。一日忽有異僧年八十許。自云從龜茲國來。今往羅浮山去。聞君造經。願請一部。恭授與經。僧贈金一瓶。重四十兩。願助造經。言[A50]已而退。莫知所止。又有候志從鄱陽來。至宮亭。有人引入廟。見神人案劒而坐。問志還識楊州造法華經嚴恭否。我欲寄錢一萬入其功德。語[A51]已便隱。志次日至當塗。忽有一人來覔候志。乃留錢一萬。逼令受之而去。志思惟。知是神錢。纔到楊州以錢付恭。恭志更彌堅。造至三千部。又有漁人夜見江中火。焰焰浮來。以船迎之。乃是經一函。即嚴恭所造。後發願云。無一字不經眼。無一字不用心。然嚴恭造經之多。至於子孫猶傳其業。世號嚴法華也。隋季盜賊縱橫。至江都。皆相與約。勿入嚴法華里。里賴之獲全。前後所寫二千五百餘部。 本出靈瑞集及感通錄。詳見弘贊第十及現應錄。
仙翁特請一品
昔有一法師常誦法華經。一日雲遊經過山路。有一僕請入山中小齋。及至門。有一老人容儀不凡。出揖迎入。敷一高座。老人請云。願聞寶塔品。師陞座。誦一徧。老人以桃一顆金一葉報之。仍命一僕送出。師出谷口。問其僕曰。老人是誰。其僕以指書師掌上。姓孫名思邈。其僕遂不現。師食桃不死。賣金暴富。 出現應錄。
空中彈指
楊州栖靈寺僧道藝。常誦此經。每至見寶塔品。空中彈指數十下。自此之後精誦倍常。
座上生香
釋萬相。雍州萬年人也。諷誦法華。兼敷義理。凡講十餘徧。曾於簷下誦經。忽有白雉馴伏左右。以手取之。初不驚擾。隨相來去。或爐中火炭自然而出。或床後薦間異香頻發。又於房後木上金銅龕像無何而至。青雀一雙兩邊侍立。相收得像。鳥忽飛去。又於中夜靜坐。忽然似夢。見西北天中寶塔高廣嚴飾。望之無際。又見東北七星中七佛從星中出。金容端粹朗照赫然。相悲喜交祫。禮拜讚嘆。少選之間倐然而滅。其所誦凡四千餘徧。將終之際。令門人稱普賢菩薩名。俄自云。普賢菩薩來。右脇而卒。春秋七十四。 出弘贊第八。
第七段 提婆達多品 勸持品
- 身托蓮胎
- 名標花座
- 聖僧教誦
- 海神請聞
- 鴿受人身
- 鬼脫廁報
身托蓮胎
王淹。字公遠。瑯瑘臨沂人也。祖份尚書[A52]左僕射。淹官至黃門郎新安大守。專心佛道。無懈晨昏。持誦法華積有年稔。其弟固。亦菜食。誦法華經。淹亡與固夢云。吾得生西方無量壽佛國。胎生在鐵葉蓮華內。五百歲方得出胎見佛。以誦法華苦到。故得生西方。以愚癡多疑。故受胎生。止報汝知。汝誦經勿懈也。於是別矣。 出弘贊第六。
名標花座
明州開元寺僧可久。常誦法華經。時稱久法華。平生迴誦持善利。莊嚴淨土。元祐八年無病端然坐亡。過三日復蘇云。吾[A53]已神遊淨土。其土之相與十六觀經所說莊嚴一同。七寶池中所有蓮臺皆標當生者姓名。一紫金臺標云大宋成都府廣教院熏法華。[A54]已生其中。又一金臺標明州孫十二郎。又一金臺標明州久法華。又一銀臺標明州徐道姑。言訖復坐亡。至後五年。徐道姑果坐亡。亡時聞異香滿室。過十二年孫十二郎卒。時聞天樂之聲。靈瑞重疊。此本出龍舒淨[A55]土文。 詳見現應錄。
聖僧教誦
隋時并州人高守節。家代信奉。而守節尤為精到。年十六七時曾遊代都。道遇沙門。年可六十。自稱海雲。與之談敘。因謂曰。兒能誦經不。答曰誠其本心。雲即將向五臺。至一處見三草屋。纔得容身。乃於中止。教誦法華經。在外乞求給其衣食。節屢見胡僧來至。與師言笑終日。歸去後雲輙問曰識向胡僧不。曰不識。雲貌似戲言曰。是文殊師利菩薩。節雖頻承此告。未悟其旨。後忽使節下山取物。仍誡曰。夫女人者眾惡之本。壞菩提道。破涅槃城。汝向人間。宜其深慎。節敬諾受教。下山中路乃見一女人。年十四五。衣服鮮華慈容雅麗。乘一白馬直就其前。向節曰。身有急患。要須下乘。馬好跳躍。制不自由。希君扶接。濟此微命。節遂念師言。竟不迴顧。女亦追尋數里。苦切其辭。節執志如初。俄而致失。既還本處。具陳其事。師曰。汝真丈夫矣。雖然。此是文殊師利菩薩。節尚未悟。猶謂戲言。然於此誦經凡歷三載。法華一部甚得精淳。後聞長安度人。心希剃落。晨昏方便。諮師欲去。師云。汝誦得法華。大乘種子今[A56]已成就。汝必欲去。當詢好師。此之一別難重相見。汝京內可於禪定道場依止臥倫禪師。節入京求度。不遂其心。乃往倫所。倫曰汝從何來。答從五臺山來。和尚遺與師為弟子。倫曰和尚名誰。答曰名海雲。倫大驚嘆曰。五臺山者文殊所居。海雲比丘即是華嚴經中善財童子第三善知識。汝何以弃此聖人。千劫萬劫無由一遇。何其誤耶。節乃始悟由來。恨不碎其身骨。而愚情眷眷猶希再覩。遂辭倫返迹。日夜奔馳乃至故處。都無所見。 出弘贊第七。
海神請聞
釋緣光。新羅人也。按梁貢職圖云。魏曰斯盧。宋曰新羅。本東夷震韓之國也。光世家名族。幼歸緇服。識量過人。以生居邊壤。正教未融。以隋仁壽年間來至吳會。正逢智者敷弘妙典。光伏膺朝夕。數年之中歘然大悟。智者即令就講妙法華經。俊朗之徒莫不神伏。後於天台別院增修妙觀。忽見數人云。天帝請講。光默然許之。於是奄然氣絕。經于旬日顏色如常。還歸本識。既而器業成就。將歸故國。與數十人同乘大舶至海中。船忽不行。見一人乘馬凌波來至船首云。海神請師暫到宮中講說。光曰貧道此身誓當利物。船及餘伴未委如何。彼云。人並同行船亦勿慮。於是舉眾同下。行數步。但見通衢平直。香花徧道。海神將百千侍從迎入宮中。珠璧焜煌映奪心目。因為講法華經一徧。大施珍寶還送上船。光達至本鄉。每弘茲典。自少誦持。日餘一徧。迄於報盡。此業無虧。年垂八十終於所住。闍維既畢。髏舌獨存。一國見聞。咸歎希有。光有妹二人。早懷清信。收之供養。數聞髏舌自誦法華。妹有不識字處。問之皆噵。 出弘贊第三。
鴿受人身
有一老僧失其名。住并州石壁寺。禪觀為業。貞觀年末。房楹上有二鴿雛。老師每以餘食飼之。後雖漸長。羽翼未成。乃並學飛。俱墮地而死。僧因收葬。經旬日後。夜夢有二小兒告曰。兒等為先有罪。遂受鴿身。比來聞師讀法華經。得受人身。兒等今於寺側十餘里某村某甲家托生為男。十月之外當即誕育。僧乃依期往視。見此家一婦雙生二男。作滿月齋。僧呼二孩子曰鴿兒。並應曰諾。一應之後。歲餘始言也。 出弘贊第九。
鬼脫廁報
釋慧果。豫州人也。小以蔬苦自業。宋初遊京師。至瓦冠寺誦法華經。甞於廁前見一鬼致敬於果云。昔為眾僧而作維那。小不如法。墮在噉糞鬼中。法師德業高明。又慈悲為意。願助以㧞濟之方也。又云。昔有錢三千。埋在柿樹根下。願取為福。果即告眾掘之。實得三千。為造法華一部。并設法會。後夢見此鬼云。[A57]已得改生。大勝昔日。果以宋大始六年卒。春秋七十有六。 出弘贊第六。
第八段 安樂行品
- 龍天請講
- 鬼虎欽風
- 仙鶴來儀
- 野雞轉報
- 瓶水自滿
- 異香普熏
- 經字放光
- 鴆毒無驗
龍天請講
釋玄光。海東熊川人也。越滄溟求中國禪法。聞衡山思大禪師雙弘定慧。兼善毗尼。一志徑造南岳。思察其根器。授以法華四安樂行。光利若神錐。無堅不犯。稟而行之。常修精進。俄證法華三昧。思印之曰。汝之所證。真實不虗。當還本國。施設善權。敷揚吾教。光頂禮而別。即住錫江南。附舶至于大洋。偶見彩雲雅樂降節而至。空中聲曰。天帝召海東玄光禪師於龍宮說親證法門。光拱手避讓。唯見青衣前導。尋入宮城。不類人間官府。羽衛之設無非鱗介鬼神。師既登寶殿。次陟高臺。如問而談者凡七日。事畢。龍王躬自送別。光復登舟。舟人謂泛洋不進者半日而[A58]已。光遂至熊川翁山結茅卓錫。同類相從。乃成梵剎。南岳祖堂列二十八賢。光居一焉。 出現應錄。
鬼虎欽風
釋弘明。會稽山陰人也。小出家。止山陰雲門寺。誦法華經。精勤禮懺六時不輟。每旦瓶水自滿。實諸天童子以為給使也。明甞於雲門寺坐禪。虎來入明堂內。伏于床下。見明端然不動。久久乃去。又時見一小兒來聽明誦經。明曰汝是何人。答云昔時此寺沙彌。盜帳下食。今墮圊中。聞上人道業。故來聽誦。願助方便。使免斯累也。明即說法勸化頓解方隱。明以齊永明四年卒於栢林寺。春秋八十四。 出弘贊第六。
仙鶴來儀
釋玄璧。蘇州吳縣人也。住流水寺。常講法華。猛獸毒虫妖精惡賊頻繁遘遇。未甞忤其情守。常坐一床。方四尺。未甞倚臥。每講法華二十餘徧。州咸來聽受。忽有一鶴從外飛來。於殿下池中三度含水噴洒於地。徑詣佛邊聖僧座上一立不動。直至講了然始飛去。如此經年。後乃恒住。上堂即皷翼引前。下講即傾身隨從。法師或令其舞。即振翮頓足顧影仾頭乍起乍仾。或來去變態殊絕難以具名。數州文翰之士。莫不偉而同詠。璧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三。
野鷄轉報
桂府城五里有雉山寺。其始者昔有一僧卓庵此地。日誦法華經。仍能講說。忽有一雉常來伏翼聽受。終第五卷雉即不來。後八年。山下民家生一男子。年始八歲不葷不戲。堅欲投其師出家。父母聽之。一日僧浴。令兒淨背。堅不肯袒衣。僧問其故。答曰。某前身即雉也。因聽師講誦故報為人。[A59]今腋下猶有雉毳。故不袒也。僧因授是經前五卷。覽同舊習。後二卷則不能也。從此山以雉名。因山置寺。寺猶存也。 此本出戒殺類見現應錄。
瓶水自滿
釋僧定。不知何許人也。住江陽禪眾寺。誦法華經。甚好聲韻。不能謹節。流宕塵俗。然每感諸天童子為之給使。有時醉臥。法衣離身。自然卷襞引被整覆。衣服塵垢未暇浣治。乃復取之久以香潔。或瓶水自滿。或地恒掃淨。定眠喜唾。一時酒醒。見天童子在前。徧身咕唾。自爾折節。遵修戒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異香普熏
清信士央呵擔。住京城西南豐谷鄉。少懷善念。常誦法華。行安樂行。慈悲在意。不乘畜產。虗幻為心。名霑令史。往還京省。以誦業相仍。恐路逢相識。人事暄凉。便廢所誦。故所行必由小徑。仾聲怡顏。緣念相續。及終之時。感異香殊氣充於村曲。後十年妻亡重發。唯舌鮮好。餘皆朽盡。 出弘贊第八。
經字放光
後魏太子中庶子御史中承陸載。本吳人也。仕魏。有才調。善談謔。而性愛虗淨。常以佛法為意。誦法華經。末年精到。經字放光。頻感舍利。 出弘贊第六。
鴆毒無驗
釋法相。河南人也。東晉義熈中忽悟無常。超然出俗。廓爾幽閉。不偶朋執。誦法華經。日夜不懈。曾因經行泰山祠。日暮因宿廟側民家。夜起誦經。忽聞扣門聲。相時出看。見有一人玄衣武冠。見相致敬云。是泰山府君。聞師誦經。故來參聽。弟子廟中一石函在。多有財物。以布施師。師可開取。其石蓋重過千鈎。人莫勝舉。相試提之。飄然而開。於是取得絹一百匹許。錢百餘貫。以施貧人。濟諸窮者。後渡江止越城寺。忽然失志。遊宕無度。時鎮北將軍司馬恬惡其無度。招而鴆之。頻傾三鐘。神色不變。湛然無擾。括大異之。慚懼悔愧。每加供養。 出弘贊第六。
第九段 從地涌出品 如來壽量品 分別功德品
冥授補闕
竟陵王[A61]蕭子良。齊永明七年請僧雲副為善知識。副共王造法華經千部。王亦澡潔中表手寫法華經一部。永明十一年四月末。副夢一人送經一卷云。言有誤。明日偶得一部法華。試略披看。遂見第五卷壽量品有一句異。云一塵一劫。于時募集數十部經。悉無此句。即言推義。乃是法華之極致。是以即[撗-(由/八)+早]經文。便有白鶴來翔以應嘉瑞。副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十。
帝親試通
權適。字持正。安東府人也。少業文才。政和年中以賓貢入宋。配國學。擢為甲科第一人。將還本國。相者曰。君才高命短。年不過四十。位不過五品。宜誦大乘經以資笇祿。公心然之。約三日了誦法華經。皇帝聞之。呼令前誦。無一字錯。皇情大悅。賜觀音像.法華塔各一軸。及還本國享壽攸久。歷盡清華。拜為雙學士。 出海東傳弘錄及適本傳。
賜壽題肩
釋法朗。河北武城人也。住彭城淨道寺。為沙彌時。誦法華經。自少至老誦習無懈。至年五十三。開皇十三年。死經七日。見閻羅王。王前有六道人。王問初一僧何德業。初人答誦維摩經。王曰度南邊立。問第二僧有何德業。答誦涅槃經十卷。王曰亦南邊立。問第三僧有何德業。答誦金光明經。王曰亦南邊立。問第四僧答講涅槃經。王曰度西行立。問第五僧。答講十地論。王[A62]斂眉而言度北行立。第六問法朗云有何行業。答誦法花經。王曰度東行立。王問第六僧竟。遣人領北行立者向地獄道。領西行立者向畜生道。領南行三僧向人道。次語法朗領往天道。令見其生處。可放還家。賜壽八十五歲。朗從天宮還。忽然而活。看左臂上隱隱有赤字。作八十五歲字。 出弘贊第七。
應病授藥
清信女章氏。隋右光祿大夫陳陵妻也。誦法華經。每恨四體羸乏不堪久誦。忽夢僧持一梡藥作黃色。來在章前。與之令服。章服[A63]已。經小時。因腹痛驚覺。腹痛既甚。須臾下痢。純作黃色。似夢所見。痢竟。所患都差。自後四體休健。常能讀誦。日夜一徧無復困極也。 出弘贊第七。
劉弘仁。年十八時任國子學生。與同志十人於相師處求相吉凶。相師皆尅其富貴貧賤之時。夭壽年月之數。謂弘仁曰。年至五十一。其年四月十一日必死。弘仁時任蘇州嘉興縣令。其餘九人皆如相師之說。禍福不差。及弘仁十八[A65]已來。吉凶皆驗。至今正年五十一矣。自度至期必死。以四月一日遂詣州與諸官僚取訣。時韓王元嘉為蘇州[A66]刺史。問其所由。弘仁具陳其事。王教之修福。弘仁至四月八日遂即遇疾甚篤。王請諸寺僧尼為弘仁轉法華經一千徧。至十一日轉經數畢。諸僧又為弘仁更讀一百遍。弘仁流汗𬰃霂。所患都愈。平復如常。信知福力誠不可量也。 出弘贊第九。
天帝邀相却向西方
釋䟦澄。少出家。精神暗鈍而長齋蔬食。年二十五。發心誦法華經。願生西方。日誦一行。或至半偈。或都不得。年登八十方始通利。後因眠息。夢見一人著朱衣武冠。手抱請疏。開示澄云。天帝遣來奉請。澄答云。貧道願生西方。且忉利天雖是勝處。然不稱貧道所願。朱衣人於是即去。睡覺。召諸弟子述向所夢。明日又夢七寶浮圖。澄身居五層上。向西望見寶繩階道無有涯際。有二金剛執杵在兩廂立。數箇青衣童子捉白拂拂此階道。問童子云此是何處。答云。此是西方。寶繩階道來迎澄法師。睡覺述斯。以語諸弟子云。汝可貿吾三衣六物作一供齋。依語營辦。齋前問大眾云見千佛以不。眾云不見。復問聞非常香氣以不。眾云咸聞。於是端坐正念而終。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法華靈驗傳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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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 第 78 冊 No. 1539 法華靈驗傳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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