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國建設與新佛教
一 發端
二 新中國建設之趨勢
三 佛教之特質
四 新中國建設與新佛教
一 發端
余今到此處為第二次。在五年前——民二十一年——曾來一次,晤盧作孚先生,承極盡招侍,並講演「建設人間淨土」。余所以講此題者,以聞以往某一時期,三峽區範圍,大半淪為匪區,不但當地人士不能安生樂業,且為他方旅客視為畏途。厥後經盧作孚先生等領導地方民眾,肅清匪患,於是地方人士方有生氣,由是生聚教訓而建設生產與文化,所以、現在此地不但不為人視為恐怖區域,且就原地已經改造成名勝,及為川省種種新事業建設地,此在所表現之事實上可證明者也。故余覺佛法上所明淨土之義,不必定在人間以外,即人間亦可改造成淨土。雖人世有煩惱生死、痛苦鬥爭等危險,但若有適當方法而改造之,固可在人間建設淨土也。現在重到此處來,覺在此四五年中,三峽區建設更為進步。如關於織染工廠,以前雖有而規模甚小,現在不但為本地冠,即在四川全省,其生產亦甚馳名;三峽區中建設事業甚多,此不過舉其一隅耳。又關於文化建設方面,余適參觀科學院,見有多種礦質乃在近數年中研究出者。此不獨關係於四川,亦且關係於中國,將來於國力發展上,當有偉大成績。是皆就所觀見者而言;因此、現在的新三峽建設,可作新中國建設的縮影觀。
然此新三峽建設固非憑空以出,乃就其原有而改造者,此有前後相承之關係。如在此三峽區中,有溫泉寺、縉雲寺等,皆為三峽原有佛教事業場所,設使此佛教場所,不能發揮佛教真義以適應新三峽建設事業,使三峽中亦有新的佛教建設,則此原有佛教場所當趨消滅。近年來、縉雲山已設有漢藏教理院,縉雲寺佛教場所,亦以新的面目而出現為漢藏教理院,與新三峽建設相調和;不但於新三峽建設上無所妨礙,且互成為資助,使新三峽建設更為充實完美。因此,新三峽建設即新中國建設之縮影;而縉雲山漢藏教理院出現,亦即比擬於新中國原有佛教場所能本佛教真理為適合時代需要的佛教新建設。故今此一題,亦皆就目前事實推想而講者。
二 新中國建設之趨勢
甲、由內力統一到外患解除 現代新中國建設之趨勢究為如何耶?余覺吾中國乃地大物博人眾史遠之民族國家,以中經多年變化,形成積弱不振之邦,以致屢受外力侵略壓迫。其受侵略壓迫之結果,即締結種種不平等條約,束縛我整個中華民族。此於近八十年五口通商以來已然,而當國者復不知改進,國內機構,腐敗渙散,失自衛力日甚。中山先生乃提倡國民革命,其主要目的,即欲將國力統一集中,成為一充實之力量,以解除外患;此內力統一之事業,由蔣委員長繼承努力,至最近將完全達到。而外力為欲永久使中國在其壓迫束縛之下,覺內力統一,可以抵抗侵略、解除束縛,與彼不利,故日本於我國內力統一將完成之時,特加緊壓迫侵略;尤其最近不惜用非常橫暴殘酷之武力,對付中國,此實由現在新中國建設內力統一到解除外患的過程上必經階段,故中國全國國民,在今政府領導之下,莫不一致與日抗戰。如三峽過去為一匪區,欲走上建設之路,必須用武力掃除匪力。現全中國對日抗戰,雖中國犧牲甚大,人民所蒙痛苦甚深,然為整個國家人民計,若中國能統一抗戰到底,則最後勝利,必屬於我,固不用其惶恐也!蓋成一自由獨立之國家,全在自身內力堅強而能抵抗或解除外患,如土耳其等所以成為今日自由獨立之國,亦經與希臘戰爭。中國抵抗日本果獲勝利,不但日本不能侵略,即以往種種不平等條約亦可解除,此為由內力統一到外患解除之一點。
乙、由農村建設到工商發達 通常以為國家之國防,唯在軍事,但近代所謂國防,由軍事設施至國民生產力,皆非常重要。若不能提高國民生產力,即不能建設龐大軍備,故國民生產力為根本切要。然各國之生產基礎互有不同,中國國民則十分七八皆務農,即工商等亦大都出於農村,農村果真興盛,則生產力自然增加;中國近來特重農村改良建設,即是此義。此次來三峽,見三峽已成為鄉村建設實驗區,實即中國諸建設之基本。蓋農民在農業上能改良進步,則購買力強,其對於工業種種需要自然增加而發達;至於商業,更不言可喻,而大都市亦隨之復興矣。雖近代文明為工業文明,提高國民生產力的樞紐亦在工業,故一切事業動作,群以機器代替。中國固應努力於工業建設,蓋工業建設,為改進生產力提高效率最重要者。但中國大多為農民,應使從農業上足可維持其生活,若其生活不豐,則對於工商需要不能迫切,工商亦隨之破產,故在新中國建設之趨勢上,農村建設實為工商發達之基礎。
丙、由政治修明到文化開展 以前所說,為由內力統一到外患解除,及由農村建設到工商發達二點,此則關於政治設施。苟政治設施漸已修明完美,則能提鍊幾千年來中國固有相承的文化,及吸收現在世界所流行之文化,而建立為現代新中國之文化。由此趨勢,則可達到常所期望「以建民國、以建大同」之目的。蓋依中國歷代相傳「天下為公」之主義,擴大發展,不但實行於中國,且宣揚古聖賢文化,去改進全世界的人類趨向大同。
三 佛教之特質
甲、前作後受的因果之非偶然非外得的自力改造 佛教因果之說,往往為中國人民視作迷信之談,實在佛法中講的因果,乃為明顯之事實及精確之理論。因果律亦適用於科學,不過範圍甚廣;現從比較切近者言之,庶易獲益。佛教言因果,即通俗所謂自作自受,即前作如何因,後乃感受如何果,現在作如何因,當來定受如何果。故佛教講因果,責任全在自己。然所謂自己,非限個人,從自己一人以至一家、一地方、一民族,皆可言自己。此一民族以前若作不善因,現在定受不良果;若想將來得好果,現則應改良思想行為,造作好的因。如中國以五六十年來曾屢有良好機緣,容許振作,固不應使現在有受痛苦之可能。但以前人思想錯謬,雖早接觸西洋文化,以無根本改進計劃,唯認為購些軍艦、大砲便足,致一誤再誤,現受惡果。而日本在前數十年乃同與中國受西洋壓迫,至今日本不但不受侵略而且侵入。此蓋日本有根本維新計劃,故改造成世界第一等強國。故中國所以得今苦果,乃由於前人所造不良之因。不良因、在佛法上謂為無明惑業因,即昧於事理而發生錯誤行為;良因、即明事理共同正當行為。倘今仍續為下劣思想、散漫行為,則將來不但無良好結果,必更墮落!故佛法所說因果,全不迷信,全從各個人,各民族的思想行為上自負其責。絕非中國習慣思想上謂一切事皆碰命運,偶然而然,以之唯僥倖趨避;然亦非定命,可改造故;亦非以神等外力為造作主宰,使成此結果;亦非但由以前的種種歷史相承。或周圍的種種環境關係決定。所謂從因得果,重在自力改造,即憑自力而改造惡因果為好因果也。
適乃從人事上講,從世間萬有上講亦如是。佛法不說萬有以外有神;平常中國人迷信神者,隨有何事即至廟中求神,此乃出於中國一般風俗習慣,因之、對佛亦認為眾神中之一,此實錯誤!蓋佛乃至於真理覺悟,解脫眾苦,以其所覺悟理,轉示一切人,使一切人亦得覺悟真理,解除痛苦!至於菩薩之意義,菩是菩提,即佛的覺,薩即眾生;菩薩即學佛的學生,隨學於佛,求佛覺悟,亦以其所覺使人同覺。故對佛菩薩崇拜,崇拜其能指導吾人覺悟真理而解脫痛苦。如此、方謂真正之信佛。了知此義,則知佛法所謂因果,非操在神等,乃全仗自力改造,即自作因以後受果;如想將現在之苦果,改造成樂果,或不滿此樂果更求進步,皆賴各人悔悟的行為改進,乃至全民族亦皆從思想行為悔悟改善,方可造成合理因,發生幸福果。
乙、眾資一持的緣成之非渙散非專制的和平統一 如一團體成立,貴在眾力相資,亦仗有一力統持。由統持力,則多方散漫的關係乃能類集資助,亦以能適合眾多資助之關係,乃得成統持力;若不適合眾多關係,即不能有眾資而一持功效發生。據此定義,故成國家建設領導者,或團體事業主持人,決非個人私見,專欲獨斷違眾所可做到,必要適合於民族需要,方成民族領袖,得全人民服從擁護,此在佛法即謂眾緣成事。然眾緣所成事,云何彼此不同耶?如此案上花同是眾緣成的,為何與窗外的花草等差別?應知此花有其特別一種持力,以攝所宜眾多資力而成故,彼別的花、又另有一種一持眾資力在,故另成一種。因此、有彼此不同,即由各有一持力,以適合眾多資助關係而生長。故佛教中說,無論何事何物,皆眾緣所成,以凡事物皆團體的,非單獨的、非渙散的,以單獨渙散則不成立,其所以成立,即由平和集合,如種子置於土中,適合土質氣候及種種資養,於是即茂盛生長。故佛法觀察萬有,乃眾緣資助、一緣統持,方有一切萬有成立存在,若違此緣成法則,即失其存在矣。
丙、發揮佛教的特質以成立新信仰 此說緣成及因果義,皆眼前事物可證明,亦科學理智所可容許。既洗除一切迷信,復可通過現代科學思想,故發揮此佛教特質,可以建立現代人類的新信仰。雖此種特質原為佛教本有,然由破除以前所積遺粗陋形跡,而揭顯出佛教真正面目,故即成為新的佛教。此發揮其特質所成的新佛教,剪除迷信,使佛學可通過現代的科學哲學,適合人類進步之需要。
四 新中國建設與新佛教
甲、緣成義與平和統一 綜合前二說,試問新中國建設於發揮佛教特質的新佛教有何關係?此即應知,佛教所講一切萬有皆眾緣所成義,若非眾資一持的緣成,即無萬有。如依此宇宙法則,觀察人生,從人乃至國家、社會,皆在此法則之中。如此法則等於鐵則,根深蒂固,不可動搖,即推之於物,無物不如此,推之於國,無國不如此。如現在中國完成統一,其所以完成,即全國之力、不分裂,不渙散,精誠團結。至於得成統一,是用何種方式?此即眾資一持的緣成道理。以中央有一統持力,能適合資助的各種關係力,故能平和集合。若但勉強而不能適合全國需要,不但徒勞,且呈分裂;如民國以來內爭不已,即是此義。故能明此緣成之理以生正確之信仰,由此信仰團結,可獲平和之統一。講至此、余覺最近國人在抗日應戰之下,已能一致團結,昔之分散者今皆集合,昔之不能合作者今皆合作,此無他、即適合於全國心理,故能眾緣成事也。
乙、因果義與自力更生 現在、中國欲復興中華民族,若賴世外之天神,或賴過去之祖先,或依國外若國聯或他國等外力,此等皆不能達復興之目的;結果、覺民族唯有改過自新、努力自強,方可以復興。此即佛法因果義上所謂責任全在自己,自造良因以自求善果。若了此義,故對自力更生,自成強固之信仰。
丙、以新信仰振作民族的建國精神 依前所說,發揮佛教特質,成立新信仰的佛教,則能擺脫迷信消極逃避等不良習慣,而為通得過經得起科哲思想所批評,成為觀察宇宙人生大法則,建立人生思想行為新信仰。此用之於中國,可令國力益加平和統一,而堅強信任自力更生。故從佛教新信仰、振作起全民族復興中國的建國精神,而佛教乃成適合於現代中國之需要的新佛教,得為建設新中國相適而不相悖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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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 第 22 冊 No. 13 第十三編 宗用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3-06-3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太虛大師全書」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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