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婆塞戒經講錄上
懸論
一 佛法與人生之關係
甲 人生難得佛法難聞
乙 人道為罪福聖凡樞紐
丙 降生人間成佛說法
二 此經在佛法中之位置
甲 五乘共法與大乘不共法
乙 在境行果中特重在行
丙 優婆塞戒中心之佛法
丁 在家菩薩中心之佛法
三 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
甲 非研究佛書之學者
乙 不為專承一宗徒裔
丙 無求即時成佛貪心
丁 為學菩薩發心修行者
四 今講此經之所為
甲 為建立人間大乘佛教
乙 為提倡實踐修行
丙 為從基本之戒學修起
丁 為從普通之六度修去
五 本經譯傳之略史
甲 曇無讖法師在北涼姑臧譯
乙 與此經類似各經之辨別
丙 本經與優婆塞戒本
釋經
甲一 敘啟分
乙一 追敘嘉會
乙二 問啟綱宗
丙一 本事問答
丁一 問禮六方
丁二 答修六度
丙二 決擇問答
丁一 辨能供養之菩薩性
丁二 辨所發生之菩提心
戊一 明十種能發因
戊二 示三種所發心
戊三 辨發心無定性
丁三 辨菩薩性之因緣生
丙三 揭示綱宗
丁一 彰一切菩薩之義類
丁二 顯在家菩薩之殊勝
甲二 正說分
乙一 明能行六度之菩薩
丙一 廣說修成菩薩之行
丁一 策發心願
戊一 策發總心
己一 明發心相
庚一 善生問
庚二 世尊說
辛一 分別廣說
壬一 信解發菩提心
壬二 修習發菩提心
壬三 真正發菩提心
辛二 結示正宗
己二 辨發心因
庚一 大悲生因
辛一 問答發因
壬一 通問發因
壬二 廣答因義
癸一 汎說多種因相
癸二正辨悲是生因
辛二 問答修悲
壬一 善生問修悲法
壬二 如來說修悲相
癸一 三十六因明生悲
癸二 別以四因明大悲
壬三 結示修悲利益
癸一 總明修悲菩薩益
癸二 別顯在家菩薩益
癸三 結成修悲廣大益
庚二 解脫了因
辛一 承前起說
辛二 問答推明
壬一 問得體義
壬二 問方便得
癸一 辨得不得
癸二 得解脫時
癸三 得解脫人
壬三 問得法相
癸一 正明相得
癸二 廣辨得人
子一 就五趣辨
子二 就三乘辨
癸三 作菩提種
癸四 明佛難得
癸五 顯在家勝
戊二 別策勝願
己一 辨勝策發
庚一 辨三種菩提策發
辛一 善生問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就所問三義答
壬二 別增舉八事辨
壬三 廣明佛功德辨
癸一 總示佛功德
癸二 別顯身心力
癸三 列舉諸德號
癸四 結非聲緣比
壬四 結在家菩薩勝
庚二 修三十二相策發
辛一 善生躡問
辛二 如來廣說
壬一 正答得成身力
壬二 總明修相功德
癸一 略明功德
癸二 較顯功德
癸三 出修相人
癸四 示修相時
壬三 別明修相次第
癸一 汎說先修何相
癸二 正明修相次第
壬四 結在家菩薩勝
己二 正發勝願
庚一 善生問答
庚二 廣說發願
辛一 發願所因
辛二 正陳願言
辛三 顯示願果
壬一 總顯立願利益
壬二 別明法財長者
壬三 結示法王自在
庚三 結在家勝
丁二 積集福智
戊一 分別名義菩薩
己一 善生問
己二 如來答
庚一 假名菩薩
庚二 實義菩薩
庚三 彰在家勝
戊二 勉為實義菩薩
己一 正明實義菩薩
庚一 善生問
庚二 如來答
辛一 列舉本生行
辛二 汎明菩薩行
辛三 行時自觀心
辛四 較顯在家勝
己二 勉修菩薩功行
庚一 舉德勸修
辛一 舉自利利他勸
壬一 問答菩提及道
壬二 問答三乘同別
壬三 分別菩提學果
壬四 正明自他兼利
癸一 示自他兼利相
癸二 能自他兼利行
癸三 辨自他兼利人
子一 從說法聽法辨
子二 從在家出家辨
子三 從自行化他辨
壬五 顯在家菩薩勝
辛二 舉自他莊嚴勸
壬一 問答能自他利
壬二 問答八事所因
壬三 明八事所由成
癸一 三因緣
癸二 八所以
壬四 由八事所成德
癸一 有德不憍
癸二 處世不動
壬五 顯在家菩薩勝
辛三 舉福智二嚴勸
壬一 躡前問答
壬二 究因問答
壬三 明二嚴相
癸一 以果利明
癸二 以因行明
癸三 以別相明
壬四 結在家勝
庚二 化他攝眾
辛一 善生問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總明以四攝法蓄徒
壬二 無德有德蓄徒弊利
壬三 別辨在家出家蓄徒
癸一 總明出家在家
癸二 別辨出家在家
子一 出家教二眾
丑一 教出家弟子
丑二 教在家弟子
子二 在家教一眾
丑一 師長教徒眾
丑二 國王教民眾
壬四 結顯在家菩薩難勝
丁三 受持戒行
戊一 受戒
己一 善生問
己二 世尊答
庚一 受前方便
辛一 供養
辛二 請許
辛三 問答
壬一 問遮難
壬二 審至誠
壬三 示歸戒
壬四 廣教誡
辛四 試察
庚二 正受戒法
辛一 總授歸戒
辛二 別示重輕
壬一 六重戒相
癸一 正說
癸二 結讚
壬二 廿八輕戒
癸一 列舉
癸二 結讚
壬三 結在家勝
戊二 持行
己一 持戒清淨
庚一 善生問
庚二 世尊答
辛一 示能淨法
辛二 辨淨心時
辛三 結在家勝
己二 息除諸惡
庚一 問答息惡
庚二 問答修法
辛一 問修法
辛二 答念佛
壬一 廣觀佛德
壬二 結會戒淨
壬三 結在家勝
己三 供養三寶
庚一 善生問
庚二 世尊答
辛一 三寶福田
辛二 住持三寶
壬一 廣明佛寶
癸一 建供塔像
癸二 敬讚佛法
壬二 略顯法僧
辛三 示供養益
辛四 結在家勝
丙二 正明能行六度之相
丁一 善生問
丁二 世尊答
戊一 正答能行人相
戊二 別明各有四事
戊三 確示定有六度
戊四 出六波羅蜜相
戊五 結顯在家為難
乙二 明菩薩所修之六度
丙一 施度
丁一 問答能事
丁二 廣明施度
戊一 略示施體
戊二 分別施相
己一 五種施
己二 四塵施
己三 二三施
己四 除障施
己五 辨施主
己六 觀施理
己七 能樂施
己八 策貧施
戊三 論施受義
己一 略明施受
己二 陰作陰受
己三 前作後受
己四 待時成受
戊四 成淨施主
己一 離不淨施
己二 正明淨施
己三 較量施福
己四 辨無惡果
己五 論得果別
己六 明財法施
己七 明鬼神施
己八 雜明施義
己九 施到彼岸
己十 先教後施
己十一 醫藥施病
己十二 廣作淨施
丁三 結在家難
丙二 戒度
丁一 三歸
戊一 善生問
戊二 如來答
己一 明三歸依義
己二 明三歸次第
己三 明三歸依戒
己四 明三歸得失
己五 明破邪崇正
己六 結在家難行
丁二 八戒齋
戊一 善生問
戊二 世尊答
己一 總答
己二 廣答
庚一 說四喻顯德
庚二 正受八戒齋
庚三 明此時受勝
己三 結勝
丁三 五戒
戊一 善生問
戊二 世尊答
己一 答得歸戒
己二 分別戒相
己三 廣讚戒德
己四 別詳戒齋
己五 法非法住
己六 顯在家難
丁四 尸波羅蜜
戊一 善生問
戊二 如來答
己一 通答堅固四法
己二 別明戒為根本
庚一 顯戒持犯得失
庚二 為自為世為法
庚三 持戒到於彼岸
庚四 正明持戒諸相
己三 結成在家難勝
丁五 十善
戊一 善生問
戊二 如來答
己一 略明十善源流
己二 廣說十善法義
庚一 開示業果勸修
庚二 分別善惡令持
庚三 說十不善業相
辛一 正說十不善業
辛二 分別複單輕重
辛三 示從貪瞋癡起
辛四 止十惡修十善
辛五 就殺廣辨業道
辛六 就餘總略分別
庚四 證成作無作義
庚五 辨明惡戒勸離
庚六 明受戒得戒相
庚七 別辨五逆罪相
庚八 辨得報定不定
庚九 顯由意成形義
庚十 明諸戒得捨相
庚十一 明善惡報壽命
庚十二 總明諸業報相
己三 結成在家難勝
丙三 忍度
丁一 善生問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略出忍體
戊二 忍波羅蜜
戊三 示修忍法
戊四 成就忍德
戊五 結在家難
丙四 進度
丁一 善生問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正答正因
戊二 分別邪正
戊三 進波羅蜜
戊四 結在家難
丙五 禪度
丁一 善生問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略明定相
戊二 示修禪法
戊三 顯禪功德
戊四 四無量定
戊五 禪波羅蜜
戊六 結在家難
丙六 慧度
丁一 善生問
丁二 如來答
戊一 顯示慧相
戊二 成慧功德
戊三 慧波羅蜜
戊四 總修六度
戊五 結在家難
甲三 結成分
重示
懸 論
優婆塞戒經,即今日開講之經。在未講經文之前,先將宣講此經大意略言之:
一 佛法與人生之關係
現在流行於人世之佛法,所以開導人生者最為深切,故先就佛法與人生之關係,分別明之。
甲、人生難得佛法難聞
從佛法出發點言,佛法不獨為此地球人類而說,是普為一切而說;所謂普為盡虛空無邊世界一切眾生之類而說。但現今流傳此世界之佛法,則為釋迦牟尼在此人類中成佛所說。人類固為眾生之一類,而在一切眾生中,卻具有特殊之意義。蓋釋迦牟尼佛現身人類中說法,大部分為依人類而施設者,佛謂:『人生難得,佛法難聞』;即言得生為人之不易。以佛法觀人類,確有優勝之點。但得到人身者,亦不一定能聞到佛法。如不聞佛法,則不知人生之真價,而一期人生,仍是空過。必要聞到佛法,方知無始以來從業受果,一生一生,生生相續。因有善業,方能得到人身,而人身又復無常。假使在人生中為惡、為善,或發解脫心,或發菩提心,則可轉受惡趣、善趣,或阿羅漢、辟支佛,以至菩薩及佛之果報。此由聞到佛法,乃知人生意義之深廣,而佛法與人生關係之密切,亦可見矣。
乙、人道為罪福聖凡樞紐
人為無數眾生中之一類。佛法中常分眾生為十類,所謂四聖、六凡。四聖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及佛,此四聖已超脫生死輪轉;其猶在生死中輪迴者,則為六凡: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在六凡中,人道之上祇有天之一道;在人道下則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之四道,即四惡趣,係感受惡業之果報者。阿修羅、意為非天,近似常人所說之所謂神道,彼有天之威福而無天之德,其性好鬥,故時亦受苦。此下畜生、即飛禽走獸等類,常人謂為動物者;此為人類能見之眾生。尚有人類所不能見者,即所謂幽冥世界之眾生,則地獄、餓鬼、兩道也。此兩道眾生,純受苦報。大致在十類中,人與天兩道適居中間。但人、天雖同處中間,天道則以享受福報為勝,其身心之創造能力,則仍不及於人道。在人道中,造惡業則可受多生多劫之罪報,造善業或值遇三寶聞持佛法,則可受多生多劫之福報,且從凡位轉超入四聖果位;此唯人道為能之,如餘經論中詳說。由異生——即六凡——而生起聖道者,唯人中能之,為別道異生所無,以人道能修習布施、持戒、多聞等極多功德,雖天道亦有所不如,此為人道特殊之功能。所以謂人道為轉生四聖及其餘五凡之樞紐。人生此種意義,唯佛法發揮盡致,非佛法則不能知人生乃有超凡入聖之希望。
丙、降生人間成佛說法
佛法是釋迦牟尼佛降生人間所證所說之法。佛有三身,所謂:法性身,受用身,變化身。佛之法性身與自受用身遍一切處,無相可睹;其所說八相成佛之變化身佛,則為人類等眾生所共見之佛。此係最後身菩薩從兜率天上降生人間,出家修道,成佛說法。就此八相成佛言,乃有佛所說法。然此佛法非僅流行於人世,即天宮、海藏、亦均由是而得有佛法化行。因現身成佛,說法度生皆在人間,即可見佛法與人間關係尤切。所以唐裴休長者作圓覺經序云:『諸天正樂,修羅方瞋,鬼神沉幽囚之苦,畜生懷獝狖之悲,其能整心慮趣菩提者,唯人道為能』。故知佛法雖普為眾生,而就特殊關係言之,人類為佛法所依,佛法為人類所最需要;所以人生對於佛法,極應研究了解,依以修行也!
二 此經在佛法中之位置
此經、即優婆塞戒經,為眾經中之一部。流行之佛典,大概可分為:經、律、論之三藏;復有古德種種著作為雜藏,併之可稱為四藏。此經屬經藏中之一經。經者、梵語修多羅,乃結集佛所說法以傳世者。而此經在佛經中居如何之位置,茲略加以分別。
甲、五乘共法與大乘不共法
佛法可分三類:一、五乘共法,即人、天、聲聞、緣覺、菩薩共法;此五乘共法中,人天善法為出世三乘之基礎。二、三乘共法,同為了脫生死超出輪轉之法,即聲聞之四諦,緣覺之十二因緣。三、大乘不共法,即發菩提心、廣度眾生、修學六度萬行成佛之法。此經在三大類中,以名優婆塞戒故,可為五乘共法;以明發菩提心、修學六度、廣度眾生故,又可為大乘不共法。所以此經可謂為五乘共法與大乘不共法;因之受持此經之戒者,即為菩薩優婆塞。
乙、在境行果中特重在行
此經在佛法境、行、果中,以說明何者為主?佛經凡說明諸法性相者,為境;說明持戒、修六度行者,為行;說明佛果福智莊嚴功德者,為果。諸經中,有特重明境者,有特重明行或果者,有兼重若二若三者。此經重在說明受持戒行,故於境、行、果中為特重在行之經。
丙、優婆塞戒中心之佛法
以此經在明優婆塞戒,所以為優婆塞戒為中心之佛法。優婆二字為譯音,譯意有翻為清信者,有翻為近事者,有翻為善宿者;總而言之,可謂清淨正信近事佛法之弟子。塞字、亦為譯音,意指男性。在家弟子有男性,有女性,此經因為男弟子善生所問起而說,故題為優婆塞戒經。論其性質,亦可題為優婆夷戒經;夷者、女性也,以優婆戒男女無分別故。此經所明佛法,關涉佛所證所說之一切法;但以優婆塞戒為中心,故應以之為線索而貫通之也。由此點觀之,自發菩提心至受戒品,為明由能優婆塞戒之人而受戒;自淨戒品至般若波羅密品,為明受優婆塞戒人所應修之行,故名之曰優婆塞戒經。
丁、在家菩薩中心之佛法
優婆塞戒經,最好題為在家菩薩經。蓋觀集會品所明:在家之人發菩提心,勝於阿羅漢辟支佛等果。又每品末,皆謂:在家之人發菩提心,種種之難於出家人。是此經雖貫通於一切佛法靡不窮盡,然究以在家菩薩為其中心。而其讚歎在家之人發菩提心,從四天王乃至阿迦尼吒諸天,皆大驚喜,尊得人天之師。又以出家之人不事生產,受人天供養,於布施波羅密反難圓滿;故此經乃特為在家菩薩之所宗也。
三 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
首都各界此次發起請本人講經,原未定何種經典。其決定講此優婆塞戒經者,乃出於本人之選擇,而選講此經,有關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故特提出說明之。
甲、非研究佛書之學者
有人見本人有許多著述,以為是於佛學有專門研究之學者。其實從事考稽佛學書籍而研究其義理,以造成一專門之學者,亦殊非易易!所以用字比句櫛、勾古證今之功夫,將佛書當學問來研究者,並世雖不乏其人,而本人則讀書每觀大略,不事記誦,不求甚解,但資為自修化他之具。故在吾之志願趣向上,不在成為學者;其所有著作,亦皆為振興佛教弘濟人群之方便耳。
乙、不為專承一宗徒裔
在佛法中、自古即有開承一宗者,如中國之天台、賢首等,而宗又分派,則如禪宗之臨濟、曹洞、溈仰等。此皆是古德以自悟之心得及教化上適應時機而建立。最早在印度有小乘十八派、或二十派之別,嗣後大乘復興,遂有大小乘對立,大乘復分法性、法相之空有兩宗,繼之又有真言宗興起,故宗派對峙,不獨在中國為然也。至中國性、相、律、密、各宗,為承傳印度之宗派;台、賢、禪、淨等宗,則為創立之宗派。日本承中國,復有日蓮宗、淨土真宗等之開創。各宗至今皆有專承之人,系統甚嚴,而各自弘揚其本宗之教義。至本人在佛法中之意趣,以為由佛之無上遍正覺所證明之法界性相,為度眾生應機設教,則法有多門,故法本一味而方便門則無量無邊。佛法本旨既是如此,所以一切菩薩古德所開承之宗派,無非在方便妙用上顯其區別,究竟均是趣向於無上大覺海中者。由此,本人於佛法中不為專承一宗而弘傳之人。佛之現身人間,應機說法,而聽法承傳之人,當即不免各有偏勝。故佛所說法,由迦葉、阿難承傳之,則成初期小乘;由龍樹、馬鳴、無著、天親傳弘之,則成中期大乘;由龍智、善無畏、蓮華生傳承之,則成後期密法。印度佛法,因之即分為三期。至佛滅千二百餘年後,佛法在印度,即由衰落而銷聲匿跡,而轉盛行於異地。印度初期佛法,可以傳入於錫蘭、暹羅、緬甸等地之巴利文系見之,以錫蘭為代表;第二期佛法,可以由梵文譯傳為中國之漢文系見之,再傳入於高麗、日本等地,以中國為代表;第三期佛法,可以傳入西藏而密法為中心系見之,西藏再傳於蒙古、尼泊爾等地,以西藏為代表。此為印度三期分流三系之佛教,流行二千餘年之大概。其於諸法性相一味平等之各宗派法門,本可隨人根機所宜而修學,藉以通達究竟覺海,則能修之人與所修之法本無高下。所以本人觀察佛法之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及大乘不共法,原為一貫,在教理解釋上,教法弘揚上,隨宜施設,不專承一宗以自拘礙。
丙、無求即時成佛之貪心
佛法,原不拘限以現身此世為立足點,乃普為法界一切眾生而發心。蓋以佛法觀察,一人與一切眾生互相關涉,而一世界與無量世界亦相攝相入,如帝網之重重無盡。因此、佛法不是為此一人生與此一世界而起,即此一生、一世亦當體無始無終無邊無中;所以發心、修行,應不為空間時間所限,宜普遍平等,超出一切時空而涉入一切時空。於佛法如此理解信行,即能自悟悟他,精進無息,再無庸拘定要即此身成佛。蓋成佛亦不過自悟悟他而已!菩薩行滿,佛陀果成;但勤耕耘,自能收穫,何藉刻期企求?若有拘求,心量自狹,將不免為虛榮心所驅使,為滿足此虛榮心而去著相貪求,則反增煩悶,難得自在!佛法為接引一類好夸大之眾生,亦曾施設立地成佛、即身成佛等假名,而本人則不因此假名而引起希求即身成佛之貪心。
丁、為學菩薩發心修行者
前三從消極的反面說,此則從積極的正面言之。本人係以凡夫之人,得聞解佛法信受奉行者。認為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及大乘不共法,均一貫可達到究竟圓滿之覺海;凡從貫通五乘、三乘之大乘教法,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者,即是菩薩。願以凡夫之身學菩薩發心修行,即是本人意趣之所在。蓋真發菩提心已,歷十信而登初住,由此經十住、十行、十迴向、修菩薩行,則為集福智資糧之菩薩。今人每多稍具信行,便爾心高氣傲,不知尚未做到發菩提心之少分。照起信論講,入初發心住以前,尚須十千大劫修習六度行,乃成真正初發心菩薩;然後再經三大無數劫,方能成就無上遍正覺。故本人為一欲學菩薩發真正菩提心而學修六度行者。此經正是教凡夫人學發菩提心、學修菩薩行者,故深合本人之意趣。
四 今講此經之所為
因首都各界發起講經之機會,本人選講優婆塞戒經,亦自有其所為之意義,今一言之。
甲、為建立人間大乘佛教
在佛法與人生之關係一條,已詳說佛法與人生有深切之意義;而推究佛法真正本旨,凡所證所說,均為大乘佛法。故欲弘揚佛法,應以人類世間為依據而弘揚大乘佛法。又、惟人生最需要大乘佛法,所以應建立人間大乘佛教。此經可為一切具善根之男人、女人修成在家菩薩之規範;如人皆依據此經去發心修行、自利利他,則人間大乘佛教即由此建立,而此世界人類即可由此大乘佛教之利益,而得享受和平安樂之幸福矣。
乙、為提倡實踐修行
學佛之人中,有為專造成一宗一派之學者,或為成一博學者,因而努力研求。然此雖亦佛法之所需,而佛法之本旨,原從修行成無上覺而證明諸法性相,再由開示諸法性相而導他實踐修行,期亦證明諸法性相而成無上正覺,故佛所說法重在實行。如由凡夫眾生而發心趣求菩提者,即應從此優婆塞戒經而實踐修行;如此經集會品,辨菩薩性非本自有,非依佛有,乃由發心修行因緣而有,尤為此經重行之特色。今為提倡發心學佛人實踐修行,故特選此經。
丙、為從基本之戒學修起
菩薩分為兩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人為數甚少,在家人為數甚多;此經係應在家之人而發揮學戒之需要,故最能普及人類。而於戒、定、慧三學,應先修習戒學為基本,所謂由戒生定,依定發慧;戒為定、慧之基,定生後、戒即與之相應而成為定共戒,慧發後、戒即與慧相應而成為道共戒。戒能生定者,以戒具足後,理得心安,內心即常生歡喜安樂,由安而定,依定體驗觀察而發生智慧,則為無漏聖智。故佛法應從戒學之根本上修起。
丁、為從普通之六度修去
中國人多有豪邁不羈躐等之習性,不屑從普通者平實做去;又好專取一經之言或一宗之行,標高立勝,對他經他宗輒起水火是非之諍!此經第十八六波羅密品,講明應從菩薩普行通修之六度修去。並引或者謂不必定有六度,可合為四。或通為一等言而斥破之。蓋此雖為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之圓融道理,即一度可攝一切度,一切度可入一度,但根本上必先成立各各波羅密之獨殊相,而後方能體會相攝相融之理。故於六度均須普行通修,方可由凡夫人歷菩薩位而成佛之平正大道。
五 本經譯傳之略史
此經之名優婆塞戒經,已於優婆塞戒為中心之一段中說明其大概。此外關於譯傳所應說明者,分為三段說之:
甲、曇無讖法師在北涼姑臧譯
此說明本經翻譯之人及時與地者。一切經皆釋尊所說,由弟子結集而成。當時或以文字紀錄,或用口語背誦,皆用印度語文之巴利文或梵文等。此經由梵文譯為漢文,係由曇無讖法師、在北涼朝之姑臧地方所譯。北涼、係在南朝劉宋文帝時代,於現在甘肅地方所成立之一朝。姑臧、即今甘肅涼州,為北涼之首都。此經譯在北涼時代沮渠蒙遜玄始十三年至十五年,或至承元元年之五六年間,亦即劉宋文帝元嘉三年或元年至五年之間。翻譯者為曇無讖。曇無、即法義,讖、即「豐」義,合云法豐。中印度、即中天竺。法豐法師通達經、律、論三藏,故稱為三藏法師。此經為法師到北涼後,在姑臧所譯。法豐法師在中國所譯,除此經外,尚有涅槃、大集、金光明經等,而古譯之菩薩戒本經,亦為法師所譯,故師既為涅槃宗之初祖,亦為中土傳弘菩薩戒之初祖。與當時之求那跋摩——功德鎧——法師較略在前也。法豐法師所譯之菩薩戒本,與玄奘法師所譯之瑜伽菩薩戒本,原本無異而譯文稍減。故達磨迦羅——此云法時——為傳聲聞戒之首,法豐法師為傳菩薩戒之首。以此大師而譯此經,可知此經係以大乘法及菩薩戒為結晶;故所明優婆塞戒,即是菩薩優婆塞戒行。
乙、與此經類似各經之辨別
類似此經者,有中阿含經中優婆塞戒經,為瞿曇僧伽提婆所譯;但雖講五戒,而仍為普通所行五戒。又有優婆塞五戒相經,為求那跋摩法師所譯,乃佛因淨飯王所問而說,亦為普通之五戒,故皆與此經不同。又有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亦為求那跋摩所譯,其實是瑜伽菩薩戒本之異譯,與此經名稱相近。又有優婆夷淨行法門經,亦與此經不同,係佛為最有名之優婆夷鹿母所說。鹿母為大富婦,施構竹林精舍以供養佛,即於大乘優婆塞戒修行者;優婆夷發心修大乘行,亦可依此經也。又、此經係佛因善生之問而說,然善生經有數譯本,亦佛為善生長者子所說者。一、後漢安世高譯,名佛說尸迦羅越——此云善生——六方禮經。二、西晉支法度譯,名佛說善生子經。三、名善生經,在中阿含第三十三。四、亦題善生經,在長阿含中。此四則與此經有關係,然經文均甚少,僅當此優婆塞戒經受戒品中之一部分。如小乘有摩登伽女經,而大乘則有楞嚴十卷。其善生長者子問佛所說之一小部分經,與此大乘部優婆塞戒經之關係,亦然。
丙、本經與優婆塞戒本
有單行本題為優婆塞戒經受生品者,即此經之受戒品,內分六重、二十八輕,與梵網經之分為十重、四十八輕,瑜伽菩薩戒本之分為四重、四十三輕者,同可別行為常誦之戒本者。
釋 經
集會品第一
甲一 敘啟分
乙一 追敘嘉會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陀林中阿那邠坻精舍,與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五百比丘尼,千優婆塞,五百乞兒。
此為結集人追敘本經有說法者、有聽法者、及說聽之時與地,謂之五重證信,藉證此經之確實可信,以流傳於永久。佛弟子有阿難陀者——義即慶喜——在佛弟子中為多聞第一,記持不忘。佛滅後第一次結集經典時,由五百弟子推舉阿難陀結集經藏,優波離結集律藏,大迦葉結集論藏。此經為阿難陀所結集,當結集時,追敘有此嘉會。如是我聞,是敘親聞。我字、是結集者自稱。如是,含義甚深,此中且指本經文義而言,謂如此經義,是我親從佛說得聞,以證本經非道聽途說,憑空杜撰者比。是為親聞證信。
一時,係敘說法之時。所以不記明某年某月某日時者,就廣遠義言,天上人間,年月日時長短不同。就切近者言,世界各國所用歷法亦互有差異,不相統一,故不能用某年某月某日時記之,以便行於各地也。復有事一時、理一時之分,所謂機教相扣、說聽事畢,謂之事一時;依無分別智契無分別理,理之與智無二無別,謂之理一時。是為說時證信。
佛、係梵音,具足應言佛陀,或浮屠、浮圖。浮圖、中國一般人每指塔而言,其實、塔為供佛舍利之所,殆借名以代表佛耶!古時文人,又每以浮圖二字稱佛出家弟子,實在出家人為學佛而尚未成就者,不能逕稱之為佛;或以出家人為佛弟子之上首,代佛宣揚,亦稱之為佛歟!佛陀之本義為覺者,覺為覺悟之覺,與中國之聖字相似。但佛法中阿羅漢、辟支佛及地上菩薩亦可稱聖,而佛則為聖中之聖。覺者、謂有覺悟之聖者,譬如有學問之人稱為學者,以有覺悟故稱之為覺者。但此中覺者,要無絲毫迷惑錯謬,究竟圓滿者方可當之;所以聖中阿羅漢乃至大菩薩,尚不能謂為覺者,要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無上正遍覺者——方可稱為覺者。正、即正而不謬,遍、即遍而不偏。大菩薩雖有正遍覺悟,猶非無上,故須福智兩足,乃可稱佛。佛本為通稱,如東方藥師佛,西方彌陀佛,乃至十方諸佛,皆可稱為佛。但因此世界祇有釋迦牟尼佛教法化行,故可單稱為佛,別佛則須加別名於其上,如藥師佛之類。故此中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但十方諸佛,福智均等,其所證所說無有高下,僅於應機設教上有各種方便之不同,一佛說亦即等一切佛說耳。此為說主證信。
舍衛國、在中印度。中印度非祇舍衛一國,不過舍衛與摩竭陀等國較大耳。舍衛、為譯音,其義為豐德,謂豐富道德之國也。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即是金剛經中所云祇樹給孤獨園。祇陀、簡稱為祇,是舍衛國太子之名,其義為戰勝,因生在其父王戰勝時而命名。阿那邠坻、譯為善施,即給孤獨長者,以其常時給卹孤獨之人,故稱為善施長者。林為祇陀所有,精舍為阿那邠坻所有,故合謂為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此處原為祇陀太子之地,阿那邠坻長者欲買此地以供養佛,祇陀太子戲謂須黃金鋪滿其地方可,長者供佛心切,復饒有家產,乃傾其所有金以鋪此地。祇陀太子受其感動,止其鋪金,即以此地售與長者,而留樹林以自供佛,故謂之祇陀林。長者得其園林,構造最精美之房舍以供佛,故謂之阿那邠坻精舍。此中舍衛國為大地名,譬如南京;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為小地名,譬如逸仙橋中國佛學會。是為說處證信。
敘與大比丘僧、比丘尼、優婆塞、乞兒者,為同聞證信。此中先敘比丘僧者,出家五眾以比丘為首故。比丘、有人望文生義,謂比於孔丘。然比丘為譯音,即乞士之義。因出家之人,不獨不事生產,且將家財捨盡,常行乞食以資生命,現在錫蘭、暹羅、緬甸等地尚是如此。又有乞法以資慧命之義,乞法即求法,謂從佛出家,求學佛法以除煩惱了生死也。比丘本義,不過如此。若引申之,則有怖魔、破惡等義。蓋修學正法,破除諸惡,為天魔所恐怖也。僧字、多有錯用誤認之者,或以僧為出家人之姓,或以僧即是出家之人。但僧為譯音,具言應稱僧伽,即眾也。故僧即出家佛教徒之團體。此團體係依戒律而住;依比丘律而住者,謂之比丘僧;依比丘尼律而住者,亦可謂之比丘尼僧;僧、即出家各類團體之通稱,佛經中亦有譯為眾者。比丘程度不齊,有證聖度生者,有破戒退墮者,復有新學之人,而此中比丘,皆是證阿羅漢果、發菩提心、有大功德智慧者,故謂之大比丘。復是常隨從佛者,其數有千二百五十人。尼係譯音,比丘尼即比丘之女性者,其數有五百人。比丘尼在佛徒中為晚起之事,佛成道後約二三十年,由佛之姨母求出家,方有比丘尼。又優婆塞之義,前日雖曾略說,今日聽眾中不乏新來者,再約言之:優婆塞為譯音,又有譯為鄔波索迦、鄔波塞迦或優蒲塞者,義為近事,能親近承事三寶故。有處翻為善宿、近宿、清信。中國習稱為居士,其實、佛典中居士稱通常之人,若佛弟子應稱為優婆塞或優婆夷。大概為受過五戒者所稱;廣義則但歸依三寶者亦可稱為三歸優婆塞夷,受五戒者稱為五戒優婆塞夷,受八戒者稱為八戒優婆塞夷。此中,其總數有一千人。乞兒、乃普通之乞丐,與前之比丘有乞食、乞法之二義者不同,其數有五百人。此會、僧俗、男女、貧福俱備,全為人眾而無他道眾生,亦此經特殊之一點,可為本經正為人道而設之證。此種集會追敘,與現代之開會紀錄相同:如是我聞,乃紀錄人之自署也;繼之有會時、有主席、有會地、有會眾。如此佛經,證據確鑿,無怪流傳至今,永久可信也!
乙二 問啟綱宗
千優婆塞中,有長者子名善生,發問啟動佛說,揭示此經之綱宗。
丙一 本事問答
丁一 問禮六方
爾時、會中有長者子名曰善生,白佛言:『世尊!外道六師常演說法,教眾生言:若能晨朝敬禮六方,則得增長命之與財。何以故?東方之土屬於帝釋,有供養者,釋提桓因則為護助。南方之土屬閻羅王,有供養者,彼閻羅王則為護助。西方之土屬婆婁那天,有供養者,彼婆婁那則為護助。北方之土屬拘毗羅天,有供養者,彼拘毗羅則為護助。下方之土屬於火天,有供養者,火則為護。上方之土屬於風天,有供養者,風則為護。世尊!佛法之中,頗有如是六方不耶』?
長者、為年高德劭,饒有財譽人之尊稱;善生年輕,稱長者子。在他經中,言其父命終時,囑令禮拜六方之事甚詳。善生歸佛法後,因再啟問六方之義。因其有善根方生人中,又能不空過此生,增進為善,故曰善生。此時善生雖已歸佛,然未詳問佛法,故舉外道六師常說禮六方義以問。凡非佛法,即為外道。據理,所說所行與一切法實相相應,則為內道;反之,則為外道。在佛世外道有九十六種,六師為其著名之代表,涅槃經曾詳言之。第一、富蘭那迦葉,富蘭那其字,迦葉其姓。立一切法斷滅性,無君臣、父子忠孝之道。第二、末伽梨拘賒梨,此云不見道,末伽梨其字,拘賒梨其母名。計眾生之苦樂非由因緣,惟自然生。第三、刪闍夜毗羅胝子,刪闍夜其字,毗羅胝子其母名,此云正勝不作。計不須求道,但經生死劫數自盡苦際,如縷丸轉於高山,縷盡自止。第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阿耆多翅舍其字,欽波羅即粗衣也。身著弊衣,五熱炙身,以苦行為道,謂將長時之苦於短時受盡,即得解脫。第五、迦那鳩陀迦旃延,迦那鳩陀、此云牛領,其字也,迦旃延、此云剪髮,姓也。計諸法亦有相亦無相,應物起見,隨意而答,謂之邪命外道。第六、尼犍陀若提子,尼犍陀、此云離繫,為出家總名,若提、為母名。計苦樂善福悉由前造,非今生行道所能斷者,即現在印度之耆那教,徒眾甚夥。以上六種外道,均有徒眾,亦教化眾生,此中亦非六師皆如此說,不過六師中有作如是言者耳。
增長命財,如所謂添福添壽。外道之人,多隨順世俗之要求,以圖其恭敬供養;而在大乘佛法,亦不僅修智慧,尚欲兼修福德以增長財命,為利他之資故。東方之土,土字、訓為世界,非泥土之土,即天帝之領土。能為天中之帝,即為帝釋,釋提桓因、即是能天主之義。閻羅王、為地獄之主,掌管地獄苦報眾生。婆婁那、即龍王名,掌治水者。水天之天、可訓為神;婆婁那天即水神。拘比羅、義為蛟,乃夜叉神名,非蛟龍之蛟。火天、即火神。風天、即風神。禮彼天或神,彼則為保護救助,此外道禮六方之道理。世尊,為一切世界之所尊敬也,譯音為薄伽梵。
丁二 答修六度
『善男子!我佛法中亦有六方,所謂六波羅蜜。東方即是檀波羅蜜,何以故?始初出者,為出智慧光因緣故。彼東方者屬眾生心。若有眾生能供養彼檀波羅蜜,則為增長壽命與財。南方即是尸波羅蜜,何以故?尸波羅蜜名之為右。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壽命與財。西方即是羼提波羅蜜,何以故?彼西方者名之為後,一切惡法棄於後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北方即是毗梨耶波羅蜜,何以故?北方名號勝諸惡法。若人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下方即是禪波羅蜜,何以故?能正觀察三惡道故。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命之與財。上方即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上者即是無上無生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命之與財。善男子!是六方者,屬眾生心,非如外道六師所說』。
佛答六方即六度。所謂正人說邪法,邪法皆成正,佛即六方說為六度,則外道轉成佛道矣。波羅蜜係梵音,義為度到彼岸,凡事做到圓滿成功,即謂之波羅蜜。六度之義,後當詳說,此處祇約言之。檀、具言檀那,義即布施,先修布施,可開智慧之光。供養、即修學之義。尸、具言尸羅,義即持戒。右、訓為上、為優,能受戒修持則為上為優。羼提、義為忍辱,後者、能忍辱即是將惡法棄之在後。毗梨耶、義即精進,北方能降伏惡法,故號勝諸惡法。禪、即禪定,具言禪那,義為靜慮,能靜觀善惡因果之義。般若、義即智慧,乃無分別之真實智慧,為善法中之最上者,故云無上。以無分別智契證真如,無有生滅,與般若心經所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之義相當,故曰無生。六度為眾生心中所行,故曰屬眾生心;非外道所說之六方神也。外道有多神教,有一神教,佛法則證明一切皆屬眾生之心。
丙二 決擇問答
丁一 辨能供養之菩薩性
『如是六方,誰能供養』?『善男子!惟有菩薩乃能供養』。
前已說如能供養六度,則能敬禮六方,依此義自應引起善生誰能供養如是六方之問。善男子、即稱呼善生。佛即答言:如是六方非菩薩不能供養。菩薩、有認作偶像之代名詞者,凡木彫或泥塑、金鑄神鬼之像,皆呼之為菩薩,實屬非是,即以菩薩通稱一切神,又或將神、佛混而不分,統稱菩薩,亦不妥當!蓋鬼神,或為天道,或為阿修羅道、鬼道等,不出六道輪迴者。至菩薩,雖在人天中受生,乃已發菩提心,依其發菩提心之念,即已超出三界、二乘之上。因此,不能與未出三界鬼神並稱。又、有謂菩者、普也,薩者、濟也,菩薩為普濟之義者,亦屬望文生義。其實,菩薩即菩提薩埵之略稱。菩提,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略,薩埵、為有情眾生之義。要之、即發菩提心之有情;人為有情之一類,或近指發菩提心之人,方可稱為菩薩。故須發無上心、堅固不可動搖者,乃是菩薩。菩薩乃能敬禮六方,即能修行六度。
『世尊!以何義故名為菩薩』?佛言:『得菩提故名為菩薩;菩提性故名為菩薩』。『世尊!若言得菩提已名為菩薩者,若未供養彼六方時,云何得名為菩薩耶?若以性故名菩薩者,誰有此性?有此性者則能供養,若無性者,則不能供養!是故如來不應說言:彼六方者,屬眾生心』!『善男子!非得菩提故名菩薩。何以故?得菩提者,名之為佛,未得菩提乃名菩薩;亦非性故名菩薩也。善男子!一切眾生無菩提性,如諸眾生無人、天性,師子、虎、狼、狗犬等性;現在世中和合眾善業因緣故,得人、天身,和合不善業因緣故得師子等畜生之身。菩薩亦爾,和合眾善業因緣故,發菩提心,故名菩薩。若有說言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有性者,則不應修善業因緣供養六方。善男子!若有性者,則無初心及退轉心;以無量善業因緣故,發菩提心名菩薩性。
善生不明以何種義名為菩薩,故而再問菩薩之義。佛即答以:得菩提故名為菩薩,菩提性故名為菩薩。得菩提、是從果上講,即究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成佛。菩提性、是從因上講,本來如此、常常如此者,謂之性;本來、則非從學得,常、則不變。譬如有人性故名為人,有男性故名為男,有女性故名為女,以有菩提性故,則名為菩薩。
此兩句答,又啟善生之疑,故進而再問。此一問,甚為重要,即本經特殊宗旨之所在。善生問意:若言已得菩提者方名為菩薩,則未供養六方之前,尚未得菩提,即不得名為菩薩,又何能供養六方,故有矛盾!若以有菩提性名為菩薩,是否眾生皆有此性?倘非皆有此性,則無性者即不能供養。以此推論,彼六方者即非為眾生心!又、若非皆有此性,則自己有無菩提性乃不可知,從而不能決定能否供養六方,豈不徒勞無益!若言眾生皆有此性,何以眾生不能供養六度?若說有有性、有無性,又將無從知之以決定其能否供養!是故不應說言彼六方者屬眾生心。因已得菩提故,則不必供養;有菩提性故,亦不可供養,則佛說似不能成立,所以善生大啟難問。佛則答言:非得菩提故為菩薩,以得菩提者名之為佛,故以在未得菩提之前方名菩薩,故與前並無衝突。前說得菩提故者,重在其能得也。又言:非以性故名為菩薩,性者、指本有不變而言。又言一切眾生本無菩提性,譬如一切眾生無人、天、畜生等性,以和合善惡因緣而得人、天、畜生等身。以諸眾生能受眾多生死,生生死死流轉六道,都無一定之性;若有一定之性,則師子永遠為師子,人、天永遠為人天矣。蓋由此生死流轉,說無本有不變之性,現在所得之人、天、師子、虎、狼、等身,即為善惡業因緣和合所得之果。例如能修五戒,則得人身;能修十善、不動業,則得天身;如行十不善業,則得師子、虎狼等身。依此道理,菩薩亦然,以和合超出人天而包括人天等善業因緣,又能發起誓得菩提之心,所以名為菩薩。菩薩所以為菩薩,乃從此和合超出人天、包括人天多數善行而得。若說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者,則不然;本有不變謂之性,以有本有不變之菩薩性,則不必供養六方而能得菩提成佛故。
善男子若有性者下,結成菩薩性非本有不變心。蓋既屬本有,則無初心;既屬不變,則無退轉。以有初心及退轉心,證明非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而為以無量善業因緣發菩提心名菩薩。此上、雖依經文加以說明,在未曾研究其他經典者,或能信解無疑,若曾研究過其他經典者,則反生難問矣!蓋有一類經內,曾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有一類經內,言眾生分為五種性:有無性者,即是無聲聞、緣覺、菩薩等涅槃性;次有定性聲聞;定性緣覺;及大乘菩薩種性;又有不定性者,於聲聞、緣覺三乘種性不定。今此經言一切眾生皆無佛性,與彼諸經如何會通?雖佛法為一貫之理,但說經造論各有特重之點。特重之點,分境、果、行三種說之:境、即宇宙萬有——諸法性相,從宇宙一切法平等真如性言,離言說,絕思慮,一切眾生均屬平等,無二無別,則眾生皆有佛性;即無情之一草、一木、山河、大地,亦皆同此佛性。此從境法之性,明皆有佛性者。若從境法之相上言,宇宙萬有各有其因,如草木之種子各各不同,則有情眾生亦各有本識中一切種之功能差別;由此法相境以觀察,即有無性、三乘性、不定性之分也。有經論從果上談,又有不同:如涅槃經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蓋從果上觀一切法,一切眾生皆佛之法身,故皆有以佛為性之義。然法華經彰佛果教之力,可明一切眾生皆無佛性。故曰:『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以一切法從眾緣生,眾生初非有佛性,須有已成佛者大悲教化之殊勝增上緣,乃可令其生起佛性,即頓起佛性;先起聲聞、緣覺之性,後被佛化,迴發大心起佛之性。此皆依佛之教化為因緣而生起,初皆無性,此法華依菩提果之說也。此經特重在行,已說如前。以重行故,故以能發心修行者為有菩薩性。譬如發羅剎之心,行羅剎之行,即有羅剎之性;發人、天之心,行人、天之行,即有人、天之性;皆以發心修行為準。此經以特重在行,所以能發人、天之心,修行五戒、十善,為有人、天之性;以發菩提之心,修菩薩之行,則有菩薩之性;若能修集無量無漏業,三大劫滿則能成佛。此顯本經重行之宗旨所在,故菩薩性既不是已得菩提者,又不是本有不變者,須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者方有此性,方名菩薩。然此經與法華所說之義,雖屬相近,唯法華是從佛果菩提為緣起一面說,故重在果;此經則從眾生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面說,故重在行;但其理則相通無滯。此是辨明能供養六方六度之菩薩性;明有此菩薩性者,則名為菩薩。
丁二 辨明所發生之菩提心
戊一 明十種能發因
『善男子!有諸眾生受行外道,不樂外典顛倒說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住寂靜處,內善因緣,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觀生死過,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惡、聞惡,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深知自身貪欲、瞋恚、愚癡、慳嫉,為呵責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諸外道五通神仙,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欲知世間有邊無邊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聞如來不思議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生憐愍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愛眾生故,發菩提心。
菩提心之能發因,有十種:一、捨棄外道,由捨邪說而歸投正法者。此種人、現時最多,如由同善社、道院、乩壇等信從鬼神教者,以從理論上研究其說難得成立,所說多與事實不符,乃捨卻不符事實之邪教邪師,發心歸佛、正知正見以修學也。二、為內因善根所啟發,以先有善根故。三、觀生死流轉,六道往返時生時死,無間息時,見生死有無限之過失而發起菩提心故。四、有眾生見惡、聞惡,引起悲愍心,欲救拔眾生苦惱而發菩提心故。五、有人體會慳是貪之一分,嫉為瞋之一分,此為覺自己與眾生,皆須闡明煩惱之根本,故發心對治。六、五通: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境通;佛菩薩則更有漏盡通,合之則為六通。但佛菩薩雖有六通,非有度眾生之必要,則不常顯現;外道特重在神通,專以眩耀人心。此為羨慕神通以為降伏外道,乃發菩提心故。七、為求知欲所驅使,現在講科哲學亦類是;如欲知世界有始無始,有終無終,有中無中,有邊無邊等,為澈底了知個中道理,故發求無上覺之菩提心。八、為羨慕佛道故。因佛有十號,以觀佛有最尊最勝之不思議事,自己亦欲成就佛事故。九、即眾生有苦而欲救濟,起憐愍心,認為非發菩提心則不能成辦。十、欲成就其所親愛而發心,觀眾生如父母、兄弟、妻子,親愛之極,故發心普度。
戊二 示三種所發心
『善男子!菩提之心,凡有三種:謂下、中、上。若言眾生定有性者,云何說言有三種耶?眾生下心能作中心,中心作上,上心作中,中心作下。眾生勤修無量善法,故能增上;不勤修故,便退為下。若善修進則名不退,若不修進名之為退。一切時中常為一切無邊眾生修集善故,名不退轉;若不如是,是名退轉,如是菩薩則有退心及恐怖心。若一切時中為一切眾生修集善法,得不退轉,是故我記是人,決定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明三種所發之菩提心,所謂下心能作上中心,中心能作上心,上心能作中心,中心能作下心。此之下上、上下,即增進退轉之意。下心即是聲聞心,中心即是辟支佛心,上心即是菩薩心。有先發菩提心,後退發聲聞、緣覺心者;亦有先發聲聞、緣覺心,後發菩提心者。是上中下變動不定,以勤故上進,不勤故不進,且不進則為退,進為不退。要於一切時中常為一切無邊眾生修集故,方名不退。倘有一念之退心及恐怖心,即為退。若不退轉。則佛定可授記,記其經若干時即可成佛。
戊三 辨發心無定性
『善男子!三種菩提無有定性;若有定性,已發聲聞、緣覺心者,則不能發菩提之心。善男子!譬如眾僧無有定性,是三種性亦復如是。若有說言定有性者,是名外道。何以故?諸外道等無因果故,如自在天非因非果。
此發明菩提心無有定性。僧眾和合無有定性,如僧眾原為五六人,今日離去一二人,明日又來二三人,分子不定,時有變動。以喻三種菩提變動如是。若說有定性者,即是外道之見,以佛說諸法因緣生;所謂諸法皆空,亦是明因緣變化之無定性。外道有自在天者,與耶教之創造主宰,體用相同;謂為本有不變,即為非因非果。因是能變者,如穀種生穀則因已變果,自在天既常不變,則為非因非果。然佛法中之平等真如雖亦非因果,但不於因果外有其存在,不過遍於一切因緣生果諸法中之理性;自在外道乃於因果之外,有其本有不變之存在,故為外道。
丁三 辨菩薩性之因緣生
『善男子!或有人說菩薩之性,譬如石中定有金性,以巧方便因緣發故,得為金用;菩薩之性亦如是者,是梵志說。何以故?梵志等常言尼拘陀子有尼拘陀樹,眼有火石,是故梵志無因無果,因即是果,果即是因。尼拘陀子具足而有尼拘陀樹,當知即是梵志因果,是義不然。何以故?因細果麤故。若言眼中定有火者,眼則被燒;眼若被燒,云何能見?眼中有石,石則遮眼;眼若有遮,復云何見?善男子!如梵志說:有即是有,無即永無;無則不生,有不應滅。若言石中有金性者,金不說性,性不說金。善男子!因緣故則有和合,緣和合故本無後有,如梵志言無即永無,是義云何?金合水銀,金則滅壞,若言有不應滅,是義云何?若說眾生有菩薩性,是名外道,不名佛道。善男子!譬如和合石因緣故而有金用,菩薩之性,亦復如是。眾生有思,名為欲心,以如是欲,善業因緣發菩提心,是則名為菩薩性也。善男子!譬如眾生先無菩提後乃方有,性亦如是先無後有,是故不可說言定有。
此處再辨因緣生。石中有金性,是梵志所說,即因中有果說。尼拘陀樹、即菩提樹,此樹甚大,略與廣東榕樹相似。此樹之子甚小,小子內有大樹,亦即因中有果。人眼患病,或覺燒疼,或覺有星障。彼謂眼中本有火與石,燒即是火,障即是石,亦即因中有果。若謂好眼已有火石,尼拘陀子已有尼拘陀樹,所以因即是果,此與事實相違!子小樹大,是因細果粗,如何子即是樹?又若眼好時即有火者,何以眼不被燒?眼好時即有石者,何以眼不被遮?彼執有定性,故說有即永有,無即永無,此近數論派所說。如此則無生滅,無生、則與因緣和合本無後有之事實相違,無滅、則與金合水銀金即滅壞之事實相違。且既已有金,則不必說性;既說是性,不能說即是金。如礦石不能作金用,以非金故。梵志之說與理相背,是故若說眾生定有菩薩性者,則為外道;以有善業因緣和合始有菩薩性故。欲心、即願欲之心。發菩提心,即發菩提之願。欲、即志願得菩提之心,以此即名為菩薩心故。不可謂眾生定有菩薩性,要成佛方得名菩提,要發心方名有菩薩性。雖無有決定性,若一發欲得菩提之心,則無論男女長幼,即皆為有菩提心之菩薩。
丙三 揭示綱宗
丁一 彰一切菩薩之義類
『善男子!求大智慧,故名菩薩;欲知一切法真實故,大莊嚴故,心堅固故,多度眾生故,不惜身命故,是名菩薩修行大乘。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退轉,二者、不退。已修三十二相業者,名不退轉;若未能修,是名退轉。復有二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菩薩奉持八重,具足清淨,是名不退;在家菩薩奉持六重,具足清淨,亦名不退。
大智慧、即大覺,亦即佛智。由覺慧相應而得之——一切智、一切種智、自然智——廣大普遍之覺慧,欲求如此智者,為菩薩;此總明菩薩之義。次別明菩薩之義為五:一、欲知宇宙一切法之究竟真實,此亦求智之動機。何故求智?此為發菩提心品之綱領。大概世人求學問事業,都不外乎求安樂、免苦惱,及求知識得智慧之二種,世人一切欲望不外此二。此中對宇宙萬有、法界諸法之求知,即最高無上之求知欲,因此可成一切智故。如法華經言:『諸法實相,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了知』。二、大莊嚴,為此後自他莊嚴二莊嚴品之綱領,即福智兩足尊之謂。三、心堅固,以志向絕對,住持趣向,發心修行,不免遭遇困難;要心志堅固,才能勝彼私欲。欲堅固,則須受戒,所以有受戒品文。四、多度眾生、為六波羅蜜品、三十二相業品之綱領;種種菩薩,皆為度生。五、不惜身命,菩薩為度生而受身,眾生為煩惱牽引而受身,菩薩為度眾生入生死海,具足福智莊嚴,施捨資財;既為度生受身,則如手足頭目等皆可施捨,無慳惜心。命、即命根,亦皆可為度生而施捨。蓋菩薩真能照見五蘊皆空,即人我已盡,得生忍智,依摩訶般若而度生,以身命與資財及無畏等無差異。上來明為求智慧等而發心,既發心、更須修行,是為菩薩定義。要具五義,方為菩薩。菩薩大乘、如車中之火車,能載多數人至目的地。此下、明菩薩之種類。二種菩薩,以退不退分。在真發心以前,不名有退無退;既發心已,於十信中六信名信不退;初住名發心不退,此要圓具十信,才到發心不退;第七住為位不退,修菩薩行至第七住方不退,故發心在因中修行,於第六住尚有退轉;到初地方證真理,證真能不退,故名為證不退;第八地則為念不退,以其念念任運增進,真智現前故,七地以前則尚起俱生煩惱。有說到三劫行滿,方修三十二相。或說:從初發心住已修三十二相業,即是初住。至三十二相業,下面專有一品說明。前明退不退二種,下明出家在家二種,即以持戒堅固與否明退不退,足證此經重在戒行。此中八重、六重,為輕重之重,其重者犯則不可悔,犯則失戒體,可悔則輕。比丘戒四重,瑜伽菩薩戒亦四重。八重:即以比丘四重——殺、盜、婬、妄,與菩薩四重——自讚毀他、慳不施法、瞋不受悔、說相似法,合為出家八重。以此八重完全修持無犯,可名不退。在家六重:此經受戒品所明之六重、二十八輕,即在家菩薩之戒,至下受戒品時詳言之。亦要完全不犯,方為不退。足見此經重持戒以示宗旨之所在。
丁二 顯在家菩薩之殊勝
『善男子!外道斷欲所得福德,勝於欲界一切眾生所有福德;須陀洹人勝於一切外道異見;斯陀含人勝於一切須陀洹果;阿那含人勝於一切斯陀含果;阿羅漢人勝於一切阿那含果;辟支佛人勝於一切阿羅漢果;在家之人發菩提心,勝於一切辟支佛果。出家之人發菩提心,此不為難,在家之人發菩提心,是乃名為不可思議。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在家之人發菩提心時,從四天王乃至阿迦尼吒諸天,皆大驚喜,作如是言:我今已得人天之師』!
此以比較而顯殊勝。善男子以下,皆以比例而說。外道亦能修世間四禪、八定,能斷五欲,能超欲界諸天。須陀洹、即小乘聲聞初果,由聞佛所說法,修行解脫;聲聞四果,此為第一。義為預流,即初入聖人之流類。已勝一切外道,超過非想非非想天,證人空無我見,見所斷惑皆已斷竟。非真實見為異見。斯陀含人為聲聞第二果,義為一來,謂於人間一往來也。阿那含為聲聞第三果,義為不還,即生色界五不還天,不還人間即可證阿羅漢果。阿羅漢、依法華有十九種義,根本義為無生。辟支佛人,義為獨覺或緣覺,以從十二因緣得覺,謂之緣覺;以不聞佛說法而自覺,又謂之獨覺;其智慧超過阿羅漢果。上來不專講在家,此下特講在家。在家人若能真發菩提心,不僅勝過外道,乃至辟支佛均超過之。就此可見發菩提心之尊貴,不要自貶去供養外道鬼神。從前有一羅漢,以他心通見跟隨背後負著包袱之小沙彌忽發菩提心,羅漢應時知其發心,即將包袱取來自負,讓沙彌前行。沙彌忽想起菩薩行之難行,有退心,羅漢即將包袱交還,仍令沙彌背負後隨。沙彌問:何緣如此?羅漢為說:發菩提心即超越阿羅漢,一有退轉即不及阿羅漢。
出家之人以下,言在家發心之難。出家人捨離五欲,無惡緣纏繞,清淨易進;在家之人,於五欲之中能發菩提心,真不可思議,以其有許多惡濁因緣故。四天王天為第一天,阿迦尼吒天是色究竟天,共有二十四天,皆生驚異歡喜,以其於惡因緣中能發菩提心,當為人天師表,即與佛無異故。由持戒清淨,宗旨在重行,尤重在家菩薩行故,特在此品顯其殊勝,故可謂在家菩薩經。已顯全經綱宗,以下各品,於綱宗內詳明其義而已。
甲二 正說分
乙一 明能行六度之菩薩
丙一 廣說修成菩薩之行
丁一 策發心願
戊一 策發總心
己一 明發心相
現講發菩提心品,即明發心義相。發菩提心,此心上已說明發求菩提或求佛果之願欲,對佛果起求得之心,可謂發願欲心或誓願心,即對菩提願欲之心;到初住成勝解;由十住到十迴向,欲、勝解、念具足;到四加行得定;入初地得無漏智,方是真正菩薩。其初發心之實質,即願欲。
發菩提心品第二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眾生云何發菩提心』?
云何、即為何因、何以、何方法之意,發起以下第二段世尊之所說。
庚二 世尊說
辛一 分別廣說
壬一 信解發菩提心
『善男子!為二事故發菩提心:一者、增長壽命,二者、增長財物。復有二事:一者、為不斷絕菩薩種姓,二者、為斷眾生罪苦煩惱。復有二事:一者、自觀無量世中受大苦惱,不得利益;二者、雖有無量恒沙諸佛,悉皆不能度脫我身,我當自度。復有二事:一者、作諸善業,二者、作已不失。復有二事:一者、為勝一切人天果報,二者、為勝一切二乘果報。復有二事:一者、為求菩提道受大苦惱;二者、為得無量大利益事。復有二事:一者、過去、未來恒沙諸佛皆如我身,二者、深觀菩提是可得法,是故發心。復有二事:一者、觀六住人雖有轉心,猶勝一切聲聞、緣覺;二者、勤心求索無上果故。復有二事:一者、欲令一切眾生悉得解脫,二者、欲令眾生解脫、勝於外道等所得果報。復有二事:一者、不捨一切眾生,二者、捨離一切煩惱。復有二事:一者、為斷眾生現在苦惱,二者、為遮眾生未來苦惱。復有二事:一者、為斷智慧障礙,二者、為斷眾生身障。
信解發菩提心有十二種二事,凡此皆是最初外凡發心,未到十信位,是由外凡進入十信位之發心。先說之二事,就平常人說,即長命富貴、多福多壽。雖是平常人所求,然亦至佛乃為具足福壽者。又二:一、為不斷絕菩薩行,二、為斷眾生種種罪苦煩惱。又二:一、以三世因果已明,認為造業受苦而不得利;二、以無量恒沙諸佛皆不能度脫己身。又二:為濟世利人廣作善業,但人由求知求經驗至能作善,忽已衰老而死,故常作已而失,發菩提心乃不失之。又二:勝一切義如前已說。又二:一、為不惜受大苦惱,若不立堅固志願不成;二、為得無限量利益,一切世界之利益,得已易失,惟發心後不失。又二:一、過去、未來諸佛未發心修行時,亦與我同;二、如不可得,即是妄想,既為可得,當立志求之。又二:一、七住不退,六住以前有退轉,猶勝緣覺;二、發心勤求,亦須立願。又二:欲令眾生解脫勝於外道解脫,亦須立願。又二:菩薩以大悲度一切眾生,眾生無盡,故須不捨;自斷煩惱,方能度他。又二:為遮眾生現在未來苦惱,故須立願,以眾生無知,菩薩能以智悲斷遮之。又二:智慧障礙即所知障,佛智被無明無知所障;眾生身報障,由煩惱業所招故,即煩惱障。欲斷此二,故發菩提願。
壬二 修習發菩提心
『善男子!發菩提心有五事:一者、親近善友,二者、斷瞋恚心,三者、隨師教誨,四者、生憐愍心,五者、勤修精進。復有五事:一者、不見他過,二者、雖見他過而心不悔,三者、得善法已不生憍慢,四者、見他善業不生妒心,五者、觀諸眾生如一子想。
此即以修習兩種五事、發菩提心。此由學習發心,為十信位菩薩。為要長成菩薩心故,須修:一、親近善友,佛、菩薩等皆是善友。二、斷瞋恚心。三、順師教誨。四、對眾生生憐愍心。五、勤修精進。又有五事:一、觀他人須從好處看,不觀其過。二、菩薩雖方便為人,而難使離過,仍不厭悔。三、發心修行,若得善法或好境界,或得禪定清淨,或得好稱譽等,若生憍慢,則如好食中放毒藥,成為有漏之善。四、一生嫉心,則成有漏。五、有二子,或生偏心,若只一子,決無異心。前來猶非真實發心,不過由信解以修習發心而已。
壬三 真正發菩提心
『善男子!有智之人發菩提心已,即能破壞惡業等果如須彌山。有智之人,為三事故發菩提心:一者、見惡世中五濁眾生,二者、見於如來有不可思議神通道力,三者、聞佛如來八種妙聲。復有二事:一者、了了自知己身有苦,二者、知眾生苦如已受苦,為斷彼苦,如己無異。
此以三事、二事說。有勝解之智者,其發心乃為真發心,即能破惡如須彌山。須彌山、即妙高山,此界最高之山也。有智之人,以三事故發心:一、以大悲心,觀眾生在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之五濁中,欲為救度,然非有無上菩提不可;此一、為下度眾生。二、見佛神力,欲得佛果事;三、聞佛法音,故欲成佛;此二、為上求佛道。八梵音:一、轉好,二、柔轉,三、和適,四、尊慧,五、不妄,六、深造,七、不誤,八、不竭。此三為內由悲智,外藉教法之勝緣以發心也。又二:了了自知,知最深切苦,即聲聞苦諦,所謂三苦、八苦;此一是三乘共法。二、即大乘不共法,以有同體大悲心故。第一句通發三乘心,第二句惟發大乘菩提心。
辛二 揭示正宗
『善男子!若有人能發菩提心,當知是人能禮六方增長命、財,不如外道之所宣說』。
若能發心,即成菩薩,即能增長命之與財,亦即增長功德法財;可度眾生,可成佛道,即揭示正宗之別於外道。
悲品第三
先明大悲生因,即悲品,後明解脫了因,即解脫品。
己二 辨發心因
庚一 大悲生因
辛一 問答發因
壬一 通問發因
善生言:『世尊!彼六師等不說因果,如來所說因,有二種:一者、生因,二者、了因。如佛初說發菩提心,為是生因、是了因耶』?
悲、即慈悲之悲,悲天憫人之悲,亦即哀憐之心,是為悲義;須依一切眾生所發。又須了知眾生性空,方謂大悲,非僅對自己親愛者所起悲痛之謂。但悲有淺深,不到佛果,則悲起皆待緣;一到佛果,則悲不必由緣而起,即是同體無緣大悲。在此品中,明應如何發起悲心,進而起菩提心。
發即是發見、或發生。發見、在科學上亦謂發明,不過發生是生因,發見是了因。此段文即通問發因。此文即善生問佛義,六師在前第一品已講過。外道因果不得成立,雖說因果,等於不說,即六師說因果之理,不能通達。如來、亦即佛陀尊稱之一。生因、即能產果者。了因、即明了因;如屋內電燈之光一照,則室內各物皆現,室內各物並非燈光所生,不過因光發現而已。前兩品皆言發菩提心,究竟發心之發,是發生、抑發見耶?
壬二 廣答因義
癸一 汎說多種因相
『善男子!我為眾生或說一因,或說二因,或說三因,或說四因,或說五因,或說六、七、至十二因。言一因者,即生因也。言二因者,生因、了因。言三因者,煩惱、業、器。言四因者,所為四大。言五因者,未來五支。言六因者,如契經中所說六因。言七因者,如法華說。言八因者,現在八支。言九因者,如大城經說。言十因者,如為摩男優婆塞說。十一因者,如智印說。十二因者,如十二因緣。善男子!一切有漏法無量無邊因,一切無漏法無量無邊因,有智之人欲盡知故,發菩提心;是故如來名一切智。
善男子者,呼善生而答之也。十二因以上,有說十五依處,二十四因,乃至無量因者。十二因、就是普通所講十二因緣也。一因:為生因之因,因所生者為果,能生果者為因。二因:在涅槃經中常說為生因、了因。三因者:煩惱與業為內因,器即器世界為外因。有根生為正報,此中正指為因之業報。四因:為四大,即地、水、火、風,亦即內身外器皆地、水、火、風所成。又通常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亦為四因。五因:未來五支,即十二因緣中之愛、取、有、生、老死。六因:為眾多契經所說。梵文修多羅,修妒路,華語契經,為眾經之通名;因佛說法契理契機,故具言契經。不契理、則不能切合真理;不契機、則不能化度眾生。六因:在大小乘論皆說之: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類因,四、相應因,五、遍行因,六、異熟因。七因者:法華經並無明白說七因之文,不過在方便品內有十如是,除後二——果報及本末——其前即為七因。八因者:即十二因緣中現在八支,所謂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九因者:出大城喻經。十因者:摩男優婆塞、為佛之弟,即須承王位欲出家未能者。此二經,待考。大乘論中有明十種因者,即一、隨說因,二、觀待因,三、牽引因,四、生起因,五、攝受因,六、引發因,七、定異因,八、同事因,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前六因、俱舍論詳說之;十因、瑜伽師地論論之亦詳。十一因者:在漢文智印經不可考,但說有七因發菩提心:一、如佛菩薩發菩提心,二、正法將滅為護持故發菩提心,三、見諸眾生眾苦所逼起大悲念發菩提心,四、菩薩教餘眾生發菩提心,五、布施發心,六、因他發菩提心而發心,七,見如來相好莊嚴與聞佛教而發心;或漢譯簡略故。十二因:即十二因緣,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以其展轉為因,故名為十二因。有漏、如壺漏則茶盡,屋漏則水滴。無漏之法,分別說其因則為數無量無邊,如說六波羅蜜,八萬四千波羅蜜,無量數波羅蜜;有漏之法亦然。有智之人,為欲盡知有無漏一切因,故發菩提心。佛以悉知一切法無量無邊因,故稱為一切智者。
癸二 正辨悲是生因
『善男子!一切眾生發菩提心,或有生因,或有了因,或有生因、了因。汝今當知:夫生因者,即是大悲;因是悲故,便能發心,是故悲心為生因也』。
發菩提心或有生因,或有了因,或有生因、了因。生因者,即是大悲;無上菩提心非有大悲則不能發。不欲了脫生死,亦不能發菩提心。然小乘雖欲了脫生死,但無大悲,亦不能謂為發無上菩提之心。故修發菩提心,要從大悲修起。如穀播種,無種則穀不生,發菩提心亦然,無大悲則菩提心不生。
辛二 問答修悲
壬一 善生問修悲法
『世尊!云何而得修於悲心』?
此即善生問如何而得修悲。
壬二 如來說修悲相
癸一 三十六因明生悲
『善男子!智者深見一切眾生沈沒生死苦惱大海,為欲拔濟,是故生悲。又見眾生未有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我當云何令彼具足,是故生悲。又見眾生雖多怨毒,亦作親想,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迷於正路,無有示導,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臥五欲泥而不能出,猶故放逸,是故生悲。又見眾生常為財物、妻子纏縛,不能捨離,是故生悲。又見眾生以色命故而生憍慢,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為惡知識之所誑惑,故生親想,如六師等,是故生悲。又見眾生墮生有界,受諸苦惱,猶故樂著,是故生悲。又見眾生造身、口、意不善惡業,多受苦果,猶故樂著,是故生悲。又見眾生渴求五欲,如渴飲鹹水,是故生悲。又見眾生雖欲求樂,不造樂因,雖不樂苦,喜造苦因,欲受天樂,不具足戒,是故生悲。又見眾生於無我我所生我我所想,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無定有性,流轉五有,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畏生老死,而更造作生老死業,是故生悲。又見眾生受身心苦而更造業,是故生悲。又見眾生愛別離苦而不斷愛,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處無明闇,不知熾然智慧燈明,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為煩惱火之所燒然,而不能求三昧定水,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為五欲樂造無量惡,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知五欲苦,求之不息,譬如飢者食於毒飯,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處在惡世,遭值虐王,多受苦惱,猶故放逸,是故生悲。又見眾生流轉八苦,不知斷除如是苦因,是故生悲。又見眾生飢渴、寒熱,不得自在,是故生悲。又見眾生毀犯禁戒,當受地獄、餓鬼、畜生,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色力、壽命、安隱、辯才、不得自在,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諸根不具,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生於邊地,不修善法,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處饑饉世,身體羸瘦,互相劫奪,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處刀兵劫,更相殘害,惡心增盛,當受無量苦報之果,是故生悲。又見眾生值佛出世,聞說甘露淨法不能受持,是故生悲。又見眾生信邪惡友,終不追從善知識教,是故生悲。又見眾生多有財寶,不能捨施,是故生悲。又見眾生耕田種作,商賈販賣,一切皆苦,是故生悲。又見眾生父母、兄弟、妻子、奴婢、眷屬、宗室、不相愛念,是故生悲。善男子!有智之人,應觀非想非非想處所有定樂,如地獄苦,一切眾生等共有之,是故生悲。
此即佛以三十六因明生悲。若佛大悲,須了眾生性空。三十六因者:一、深見眾生沉沒苦海、欲拔救故。二、見眾生無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之三念,欲彼具足故。廣說還有十八不共法、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亦是見賢思齊之意。三、即怨親平等無分別故。四、見眾生無有開示指導,欲示導故。五、見諸眾生沈耽五欲,——即財、色、名、食、睡——而又放逸,欲救濟故。六、見眾生等為財物所束縛而造惡,欲令捨離故。七、見眾生以色力健美、壽命延長而生驕慢,欲令悔改故。八、惡知識、即惡友,誑惑、即故意顛倒是非,偽似親愛,如六師外道,欲令眾生遠離故。九、苦略有三:即苦苦、行苦、壞苦,欲令眾生知苦斷苦故。十、身三:殺、盜、淫,口四: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三:貪、瞋、癡之十惡,欲令斷絕故。十一、渴求財、色、名、食、睡之五欲,愈求愈苦,欲令悔改故。十二、不樂苦而反造苦因,欲求樂而不造樂因,欲令離此倒行故。十三、我所、即我所有,所有、即法律上所有權義,非但我所有空,四大皆空,五蘊非有,何處去覓我?眾生不知,欲令知故。十四、有,有三有、五有、二十五有等之別,五有、即五道,謂人、天、地獄、餓鬼、畜生、之五趣,欲令超出此流轉故。十五、畏而又造,愚而不知,欲令知故。十六、多有因身心疾病等而更造殺生業者,欲令悔改故。十七、斷別離苦,先得斷愛,欲令斷故。十八、除無明黑闇,須要智慧光明,欲令熾然光明故。十九、除卻煩惱火,須用三昧水,三昧即定,所謂心靜自然涼,欲令得此故。二十、五欲本非樂,欲令勿以此造惡故。廿一、又有明知五欲之苦,而仍求之不息,欲令心息故。廿二、遇暴王不知求避而放逸,欲令悔改故。廿三、八苦即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五陰熾盛,欲令斷除故。廿四、飢渴、寒熱,欲令自在故。廿五、眾生不自見毀戒得苦報,欲令悔改故。廿六、色力即健康,壽命即命根長久安樂,均不能自在者,欲令自在故。廿七、諸根不具,為惡業所感,欲自悔改故。廿八、邊地、即無佛法教化之地,欲令得佛法教化故。廿九、如現世互相搶奪之匪,皆因飢饉羸瘦,欲令免除故。三十、世界大戰,更相殘害,當受無量之苦,欲令免除故。在此時、如各國人皆想弭戰爭,求和平,即可從此生悲發心而實現和平。卅一、雖聞佛說法,每不能受持,欲令其改變故。卅二、從邪棄正,必受大苦,欲令反其道故。卅三、有寶不施,由此造惡,欲令悔改故。卅四、農工商苦,欲令解除故。卅五、不相愛亦惡業所感,欲令改悔故。卅六、總言一句,三界皆苦,而生非想非非想天,壽命經八萬大劫,然以佛法觀之,將來還有墮落地獄之苦,以在輪迴中故;一切眾生亦莫不然。前三十五為分別言之,此第三十六為總括說也。因見眾生有此種種之苦,所以生悲。
癸二 別以四因明大悲
『善男子!未得道時,作如是觀,是名為悲;若得道已,即名大悲。何以故?未得道時,雖作是觀,觀皆有邊,眾生亦爾;既得道已,觀及眾生皆悉無邊,是故得名為大悲也。未得道時,悲心動轉,是故名悲;既得道已,無有動轉,故名大悲。未得道時,未能救濟諸眾生故,故名為悲;既得道已,能大救濟,故名大悲。未得道時,不共慧行,是故名悲;既得道已,與慧共行,故名大悲。
要證生空,即人我空,或生、法——人我、法我——空之智,如聲聞須陀洹果以上,或辟支佛以及初地菩薩,方謂之得道。若就廣義言,初住發菩提心之勝解行地,亦可謂得道。得道之後,法法無邊,以得生法空其智無邊故,觀眾生亦無邊,故名大悲。又生法空智,一切平等,雖與眾生種種苦相應而智不動,常常如此,故名大悲。未得道時則否,故只名悲。又從功用上講,以普救與否及與慧共行與否,為悲與大悲分別之標準。此以四種相顯明大悲。
壬一 結示修悲利益
癸一 總明修悲菩薩益
『善男子!智者修悲,雖未能斷眾生苦惱,已有無量大利益事。善男子!六波羅蜜皆以悲心而作生因。
與眾生相親相愛而無怨對,故有無量利益。
癸二 別顯在家菩薩益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修悲,是不為難,在家修悲,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有惡因緣故。善男子!在家之人若不修悲,則不能得優婆塞戒,若修悲已,即便獲得。善男子!出家之人,唯能具足五波羅蜜,不能具足檀波羅蜜,在家之人則能具足。何以故?一切時中一切施故。是故在家應先修悲,若修悲已,當知是人能具戒、忍、進、定、智慧。若修悲心,難施能施,難忍能忍,難作能作,以是義故,一切善法悲為根本。
在家之人,為一身、一家之計,以惡緣多故,不易修悲。但得優婆塞戒與否,必以能修悲與否為斷,即以修悲為戒體故。真能發心之在家人,多能樂善好施。出家之人,以法施為多而難行財施,在家之人,兩施俱能具足。然行施先應修悲,所謂慈悲為本,方便為門,故在家菩薩應注意修悲。非然者,則貪、瞋易起,而動輒作惡矣。大乘智慧,無悲則不能起,無悲之智,不過口頭上,書本上之智慧而已,離開口頭、書本則無智慧。
癸三 結成修悲廣大益
『善男子!若人能修如是悲心,當知是人能壞惡業如須彌山,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人所作少許善業,所獲果報如須彌山。
悲心如火,惡業如薪,有火可燒薪盡,有悲可滅惡盡,故不久可成正覺。
解脫品第四
庚二 解脫了因
解脫、即是涅槃,大涅槃經說三德,解脫其一也。從果上說,三乘之果皆名解脫。又有經說三解脫門,謂空、無相、無願。又有八解脫定,即依修八種定而得名。又華嚴經、善財童子參五十三善知識,各言得一解脫門。亦有以勝解名解脫者。此中解脫品之解脫,亦指三乘勝解,及依勝解所成定慧,即能得解脫之門名解脫,故屬了因。
辛一 承前起說
『善男子!若善男子、善女人有修悲者,當知是人得一法體,謂解脫分』。
此即佛承前悲品文起說也。若有善根之男子、女人能修悲心者,能得一種法體,即從身、口、意修悲所得解脫分。分者、支分義,又因分義。此解脫在真見道,謂無漏智;在真見道前,為加行慧及勝解慧,對解脫果,名解脫分。若能照悲品修悲,則可得此解脫分。
辛二 問答推明
壬一 問得體義
善生言:『世尊!所言體者,云何為體』?『善男子!謂身、口、意;是身、口、意從方便得。方便有二:一者、耳聞,二者、思惟。復有三種:一者、惠施,二者、持戒,三者、多聞』。
善生問佛:所言體者,以何種法為體?佛答以身、口、意。修三十二相品中明業體,亦即以身、口、意業為體。此解脫分法體之身、口、意,從方便得。方便、有處是指善巧權巧,亦多有指預備工夫者,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之利器義同;此中亦指預備工夫。解脫分法體,如因受戒作羯磨——受戒作法——而得戒體。此中解脫分法體,從身、口、意得,亦復如是。聞、即聞慧,思、即思慧,此中之體,由聞所成即聞慧,由思所成即思慧,又有由修所成者為修慧;要得解脫法體,須有聞思之慧。又分三種者,謂施、戒、多聞。惠施有三:見有苦而施為大悲施;為報恩而供養為報恩施;供養有德者,如供佛、菩薩、及師長三寶,為尊敬施;此三皆能生解脫之慧。又因持戒可生解脫之慧。多聞佛教經典,尤可得生解脫之慧。此中智慧謂之了因,以此種種智慧,了知佛法、眾生法,而為發起菩提心之因故。
壬二 問方便得
癸一 辨得不得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從三方便得解脫分;是三方便有定數不』?『不也。善男子!何以故?有人雖於無量世中以無量財施無量人,亦不能得解脫分法;有人於一時中以一把麨施一乞兒,能得如是解脫分法。有人乃於無量佛所受持禁戒,亦不能得解脫分法;有人一日一夜受持八戒而能獲得解脫分法。有人於無量世無量佛所,受持讀誦十二部經,亦不能得解脫分法,有人唯讀一四句偈,而能獲得解脫分法。何以故?一切眾生心不同故。善男子!若人不能一心觀察生死過咎、涅槃安樂,如是之人,雖復惠施、持戒、多聞,終不能得解脫分法。若能厭患生死過咎、深見涅槃功德安樂,如是之人,雖復少施、少戒、少聞,即能獲得解脫分法。
善生問:具足幾多惠施、持戒、多聞,即能得此解脫分之法體?佛答:不必定數。或有以多施而不能得者,或有以少施而能得者。一把麨、即一團之麵食。八戒、即八關齋戒:一、不殺,二、不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身不塗飾香鬘,七、不坐高廣大床,八、不歌舞觀聽,是為八戒;不過午食,是為一齋。又有以多持戒而不得,以少持戒而得者。又有以無量多聞而不得,以持一四句偈而得者。十二部、即十二部分、十二部類之義。十二部者:一、契經,二、重頌,三、諷誦,四、因緣,五、本事,六、本生,七、未曾有,八、譬喻,九、論議,十、自說,十一、方廣,十二、授記。有說小乘只有九部,大乘為十二部者;有說小乘為十一部,大乘加方廣為十二部;以說大小乘皆具十二部者,為善。偈、即伽陀,或四字一句,或五字、七字一句,每句字數均整,以四句為一偈。得解脫分與否,不以多少為準,而以用心不同為分別。有僅以修人天福報用心者,有以求解脫生死用心者。求人天福者,雖多施、多戒、多聞亦不得解脫分;求了生死者,雖少聞、少施、少戒亦得解脫分。解脫分、即能得涅槃之因。涅槃者、即真解脫果。知生死過患欲解脫,知涅槃安樂而趣求,故得解脫分也。涅槃、有翻為滅,或滅度,或寂滅,或圓寂者,以一切功德圓滿,一切過患寂滅為義。三界之中,六道皆無此安樂,惟解脫生死才有此安樂。所以平常修心之人,以存心為最要。一切功德如迴向人天福報,即不得解脫分;如迴向無上菩提,即得解脫分。即念佛、坐禪人,雖已得定,若不迴向菩提,未發真無漏慧,亦不過得世間四禪、四定而已。
癸二 得解脫時
『善男子!得是法者,於三時中:佛出世時,緣覺出時,若無是二、阿迦尼吒天說解脫時,是人聞已得解脫分。善男子!我於往昔初發心時,都不見佛及辟支佛,聞淨居天說解脫法,我時聞已,即便發心。
此佛言得解脫之時。凡佛住世及佛法流行尚有經典存在於世時,即為佛出世時。無佛經教時,即緣覺出時。緣覺雖不度生,而其神通威儀亦可起人信仰而發出世之心。阿迦尼吒天,即五不還天之色究竟天,皆證聲聞三果或位登大菩薩者生在其中。淨居天、為五不還天別名。即釋尊在作悉達太子時,出城所遇沙門為說解脫法,亦即淨居天所化,此即以本生事來證明者。
癸三 得解脫人
『善男子!如是之法,非欲界天之所能得,何以故?以放逸故。亦非色天之所能得,何以故?無三方便故。亦非無色天之所能得,何以故?無身、口故。是法體者,是身、口、意。鬱單曰人亦所不得,何以故?無三方便故。是解脫分,三人能得:所謂聲聞、緣覺、菩薩。眾生若遇善知識者,轉聲聞解脫得緣覺解脫,轉緣覺解脫得菩薩解脫;菩薩所得解脫分法,不可退轉,不可失壞』。
此說惟以人趣為能得真見道。欲界天享欲樂,無三方便,即無施、戒、多聞。無色界無身、無口,而得解脫分應以身、口、意三為體,無色界缺二故不能得。鬱單曰或譯鬱單越,即北俱盧洲。此地福報最勝,故無貧富之分,無壽夭之別,亦無惠施、持戒、多聞,因其無用之必要也。三人:即聲聞人,緣覺人,菩薩人;即以人為能得聲聞解脫,緣覺解脫,及菩薩解脫。又可由劣轉勝,由聲聞轉緣覺,由緣覺轉菩薩。
壬三 問得法相
癸一 正明得相
善生言:『世尊!說法之人,復以何義能善分別如是等人有解脫分?如是等人無解脫分』?『善男子!如是法者,二人所得:謂在家、出家。如是二人,至心聽法,聽已受持,聞三惡苦心生怖畏,身毛皆豎,涕泣橫流,堅持齋戒,乃至小罪,不敢毀犯,當知是人得解脫分法。
至心、即至誠懇切之心,聽後即能受持實行。聞地獄、餓鬼、畜生之苦,皆係造殺、盜、淫、妄等十惡業而生,即生恐怖涕泣,持戒不犯,此種人可謂得解脫分法之相。
癸二 廣辨得人
子一 就五趣辨
『善男子!諸外道等獲得非想非非想定,壽無量劫,若不能得解脫分法,當觀是人為地獄人。若復有人阿鼻地獄經無量劫,受大苦惱,能得如是解脫分法,當觀是人為涅槃人。善男子!是故我於鬱頭藍弗生哀愍心,於提婆達不生憐心。
外道得報,雖居最高之非想非非想天,經八萬大劫,而業報一盡即落輪迴,難免墮生地獄,故觀其為地獄人。而地獄中如曾具有三方便得勝解者,已能得解脫分,故觀其為涅槃人。鬱頭藍弗、為外道之最高者,佛得道後即欲度之,而彼已生非想非非想天。佛觀之,知其第二生即轉畜生,第三生即墮地獄,所以哀之。彼曾在水邊修定,被水魚、樹鳥所擾,發願為水獺害魚、鳥而生惡心,致將來墮畜生、地獄。提婆達、此云天授,雖墮地獄,在法華經中提婆達多品,為提婆達多授記成佛,故雖在地獄,已具有解脫分矣。
子二 就三乘辨
『善男子!如舍利弗等六萬劫中求菩提道,所以退者,以其未得解脫分法;雖爾、猶勝緣覺根利。善男子!是法有三:謂下、中、上。下者聲聞,中者緣覺,上者諸佛。善男子!有人勤求優婆塞戒,於無量世如聞而行,亦不得戒,有出家人求比丘戒、比丘尼戒,於無量世如聞而行,亦不能得。何以故?不能獲得解脫分法故;可名修戒,不名持戒。善男子!若諸菩薩得解脫分法,終不造業求生欲界、色、無色界,常願生於益眾生處;若自定知有生天業,即迴此業求生人中。業者,所謂施、戒、修定。善男子!若聲聞人得解脫分,不過三身得具解脫;辟支佛人,亦復如是;菩薩摩訶薩得解脫分法,雖復經由無量身中常不退轉,不退轉心,出勝一切聲聞、緣覺。善男子!若得如是解脫分法,雖復少施得無量果,少戒、少聞亦復如是。是人假使處三惡道,終不同彼三惡受苦。若諸菩薩獲得如是解脫分法,名調柔地,何故名為調柔地耶?一切煩惱漸微弱故,是名逆流。善男子!有四種人:一者、順生死流,二者、逆生死流,三者、不順不逆,四者、到於彼岸。善男子!如是法者,於聲聞人名柔軟地,於諸菩薩亦名柔軟。復名喜地。以何義故名為喜地?聞不退故;名菩薩故。以何義故名為菩薩?能常覺悟眾生心故。如是菩薩雖知外典,自不受持,亦不教人。如是菩薩不名人天,非五道攝,是名修行無障礙道。
舍利子、此云鶖子,為佛弟子,因已修得大乘勝解,故雖有退轉,猶勝緣覺。未得勝解者,於戒即為修戒,不為持戒——即定共戒、道共戒——。業有善惡、有漏無漏之分,此中為不造三界業而修無漏三業,即布施、持戒、修定、多聞之業。人中易化,故迴生天業以生人中。須陀洹若得解脫分,但經三次生死身即涅槃,不必七返。須七返者,為鈍根性。以無相布施而福德不可思量,故提婆達多在地獄,阿難問其苦否?彼言:有如三禪之樂。以有勝解功德故。調柔地、即勝解行地,或登初地。此中之四種人:一者、凡夫之人,順生死流;二者、二乘之人,逆生死流;三者、菩薩之人,不順不逆;四者、到彼岸人,為佛,以涅槃功德妙用度生故。喜地、即初歡喜地,此地以前為假名菩薩,此地以上是實義菩薩。覺悟眾生,即是菩提薩埵。外典雖知,不受持,亦不教人,而惟受持佛法,教以佛法。
癸三 作菩提種
『善男子!夫菩提者,有四種子:一者、不貪財物,二者、不惜身命,三者、修行忍辱,四者、憐愍眾生。善男子!增長如是菩提種子,復有五事:一者、於己身中不生輕想,言我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者、自身受苦,心不厭悔;三者、勤行精進,不休不息;四者、救濟眾生無量苦惱;五者、常讚三寶微妙功德。有智之人修菩提時,常當修集如是五事。增長熾然菩提種子,復有六事:所謂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六種事,因一事增,謂不放逸;菩薩放逸,不能增長如是六事,若不放逸,則能增長。善男子!菩薩求於菩提之時,復有四事:一者、親近善友,二者、心堅難壞,三者、能行難行,四者、憐愍眾生。復有四事:一者、見他得利心生歡喜,二者、常樂稱讚他人功德,三者、常樂修集六念處法,四者、勤說生死所有過咎。善男子!若有說言,離是八法得菩提者,無有是處。善男子!若有菩薩初發無上菩提心時,即得名為無上福田,如是菩薩出勝一切世間之事及諸眾生。
四種種子,即是悲心,修此四種種子,即是修悲。復次、修者中五事、六事,能增長此四種子。熾然、是最勝之意。而六波羅蜜又以一不放逸行而增長。善友、指佛菩薩。六念:即念佛、法、僧、戒、天、死——即無常——。合兩種四事,即八法。初發菩提心,在理性上即與佛無異,故得名為無上福田。
癸四 明佛難得
『善男子!雖有人言:無量世界有無量佛,然此佛道甚為難得。何以故?世界無邊,眾生亦爾;眾生無邊,佛亦如是。假使佛道當易得者,一佛世尊則應化度一切眾生!若爾者,世界眾生則為有邊。善男子!佛出世時,能度九萬九那由他人,聲聞弟子度一那由他,而諸眾生猶不可盡,故名無邊。是故我於聲聞經說無十方佛,所以者何?恐諸眾生輕佛道故。諸佛聖道,非世所攝,是故如來說無虛妄。如來世尊無有妒心,以難得故,說無十方諸佛世尊。善男子!無量眾生發菩提心,不能究竟行菩薩道。若人難言:若有現在無量諸佛,何故經中但說過去、未來二世有無量佛,不說現在無量佛耶?善男子!我一國說過去、未來有恆沙佛,現在世中唯一佛耳。善男子!真實義者,能得佛道無量眾生,修行佛道多有退轉,時有一人乃能得度,如菴羅華及魚子等。
此言佛不易成。若佛易成,則眾生當有窮盡,而與世界皆有邊矣。那由他、此云億,佛及弟子,能度此多眾生,而眾生猶不可盡,證明佛之難成,恐眾生輕佛也。從佛非世間攝之理,故言十方世界無佛。初發心者雖多,而退墮者尤多,故歷長時間方有一人成佛。三千諸佛名經等,不言現世有多佛,乃據小乘以說。其實、現在有多佛也。菴羅樹、幾千幾百花而間結一二子,水中魚子亦幾千幾百子偶成一二魚,譬發心雖多而成佛者少,以見得佛之難能可貴!
癸五 顯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得解脫分法,是不為難;在家得者,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顯在家菩薩惡因緣所纏繞多於出家之人,故說出家菩薩得解脫分法不為難,而在家之人則為難能可貴也。
三種菩提品第五
三種菩提,即聲聞、緣覺及諸佛菩提。此品宗旨,在從三種菩提中辨出諸佛菩提為最勝。
戊二 別策勝願
己一 辨勝策發
庚一 辨三種菩提策發
辛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菩提三種:一者、聲聞菩提,二者、緣覺菩提,三者、諸佛菩提。若得菩提名為佛者,何故聲聞、辟支佛人不名為佛?若覺法性名為佛者,聲聞、緣覺亦覺法性,以何緣故不名為佛?若一切智名為佛者,聲聞、緣覺亦一切智,復以何故不名為佛?言一切者,即是四諦。』
三種菩提,即文中所講聲聞、緣覺及諸佛菩提。證聲聞菩提即阿羅漢果,證緣覺菩提即辟支佛果,此二雖得解脫生死而不得謂無上菩提;要得諸佛無上菩提,才是真正菩提。辨明三種菩提,須捨劣取勝。此品仍由善生問,佛答,本經各品皆然,如金剛經為須菩提問、佛問之類。問意:以聲聞聞佛說四諦法之聲而證阿羅漢之果,緣覺由觀察因緣而覺悟,同得一種菩提,何故聲聞名為聲聞,緣覺名為緣覺,均不名佛?若覺法性名為佛者,聲聞、緣覺亦覺法性;若一切智名為佛,聲聞、緣覺亦知一切法,何故不名為佛?以四諦即攝一切法——苦集攝世間果因;滅即解脫生死而證涅槃,道即達涅槃之方法,則攝出世果因——,何以聲聞、緣覺不名為佛?以上有三種問意,蓋欲起佛說三種之差別也。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就所問三義答
佛言:『善男子!菩提有三種:一者、從聞而得,二者、從思惟得,一者、從修而得。聲聞之人從聞得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從思惟已少分覺故,名辟支佛;如來無師,不依聞、思,從修而得覺悟一切,是故名佛。善男子!了知法性,故名為佛。法性二種:一者、總相,二者、別相。聲聞之人,總相知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同知總相,不從聞故,名辟支佛,不名為佛;如來世尊,總相、別相一切覺了,不依聞、思,無師獨悟,從修而得,故名為佛。善男子!如來世尊緣智具足,聲聞、緣覺雖知四諦,緣智不具足,以是義故,不得名佛;如來世尊緣智具足,故得名佛。
聲聞須從佛聞法而得菩提;緣覺不必聞佛說法,即以思惟而得菩提;如來無師,從修而得一切覺悟,乃成無上菩提。所以菩薩發心修行,雖亦藉佛所說法為方便,而由離言妙悟,不同聲聞之拘執法相;菩薩了諸法性空,由修遍覺,辟支佛只有少分覺,未為深廣圓滿;真要得一切智,須以無師智離一切語言文字修證而得。佛又能為一切眾生之機說法,亦非聲聞、緣覺所能。所覺法性,有總相、別相之分。達五蘊和合空無人我為總相智,辟支佛以自思惟亦只了總相,了別相則五蘊之法一一皆空,無有自性。此既從修而得,一切言語文字皆無所用,以無分別而證知者為妙智,故名為佛。以一切法為所緣境,而佛智緣之無不圓滿。此佛境界,非聲聞、緣覺僅於所緣境知其總相者所堪比,以彼不具遍正覺故,不名為佛。
壬二 別增舉八事辨
『善男子!如恆河水,三獸俱渡,兔、馬、香象。兔不至底,浮水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恆河水者,即是十二因緣河也。聲聞渡時,猶如彼兔;緣覺渡時,猶如彼馬;如來渡時,如彼香象,是故如來得名為佛。聲聞、緣覺雖斷煩惱,不斷習氣,如來能拔一切煩惱、習氣根原,故名為佛。善男子!疑有二種:一、煩惱疑,二、無記疑。二乘之人斷煩惱疑,不斷無記,如來悉斷如是二疑,是故名佛。善男子!聲聞之人厭於多聞,緣覺之人厭於思惟,佛於是二心無疲厭,故名為佛。善男子!譬如淨物,置之淨器,表裏俱淨;聲聞、緣覺智雖清淨而器不淨,如來不爾,智器俱淨,是故名佛。善男子!淨有二種:一者、智淨,二者、行淨。聲聞、緣覺雖有淨智,行不清淨;如來世尊智、行俱淨,是故名佛。善男子!聲聞、緣覺其行有邊,如來世尊其行無邊,是故名佛。善男子!如來世尊能於一念破壞二障:一者、智障,二者、解脫障,是故名佛。如來具足智因、智果,是故名佛。
一、恆河、為印度最大之河,香象、為最大之象。此譬以恆河水喻十二因緣生死流轉大河,以兔喻聲聞,以馬喻緣覺,以香象喻佛;三獸雖同渡河,而唯象達河底。二、聲聞、緣覺僅斷煩惱,不斷習氣,如兔馬勉強渡河而不徹底,佛則徹底,斷其根本。三、疑為六根本煩惱之一,煩惱疑障善法使之不生;無記疑如地球為多少微塵所成,有多少斤兩,聲聞、緣覺不須明白,而佛則悉知之,所謂佛於恆沙世界一滴之雨,皆知頭數。四、聲聞從佛聞聲得悟生空而不願多聞;緣覺雖以思惟而悟生空,亦不願多所思惟,唯佛則於山河大地微塵草木無不了知,於聞、於思心無疲厭。五、智慧喻物,身心喻器。聲聞、緣覺之身心,為業報所成,故須灰身泯智,方得無餘涅槃,有餘身心則非究竟清淨。六、聲聞、緣覺習氣未淨,所以身心有時於行不淨,佛則無不清淨。七、聲聞、緣覺其行自利利他,俱有邊際限量,佛則俱無邊際限量。八、佛於最後一念,能斷二障,智障即所知障,解脫障即煩惱障,前障菩提,後障涅槃。智因、即菩提心等,智果、即佛果。
壬三 廣明佛功德辨
癸一 總示佛功德
『善男子!如來出言,無二無謬,亦無虛妄,智慧無礙,樂說亦爾,具足因智、時智、相智,無有覆藏,不須守護,無能說過,悉知一切眾生煩惱起結因緣、滅結因緣,世間八法所不能汙,有大憐愍,救拔苦惱,具足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身心二力悉皆滿足。
此總示佛功德智慧。無障礙樂說、即隨意所說。了知一切眾生心行,即因智。知一切時,為時智。知一切因相、果相、差別相等,為相智。三業清淨,全無過失,故不覆藏守護。結、即煩惱,起結、即起煩惱,滅結、即滅煩惱。八法:即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之八風。於眾生之大苦惱、能憐愍之。十力:一、知是處非處智力,即知事理是非之力。二、知三世業報智力。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四、知眾生心性之力。五、知種種解智力。六、知種種界智力。七、知一切所至道智力。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九、知宿命無漏智力。十、知永斷習氣智力。四無所畏:一、說一切智無所畏,謂大眾中作獅子吼,我為一切正智之人,無怖心也。二、說漏盡無所畏,謂說我已斷盡一切煩惱。三、說障道無所畏,謂說煩惱等障法,無有怖心。四、說盡苦道無所怖畏。佛能在大眾中作獅子吼:言我為一切智者,斷盡一切煩惱,能說起何業、得何果,及知苦之滅盡;由此四無畏,能於大眾中分明決定而說,毫無怖畏。大悲不必待緣,眾生信與不信,佛亦無喜與憂。因此身心二力,皆得充滿。世人言:有志者,事竟成。但初發菩提心,雖有大悲救他之志,尚無其力,故須精進培養成身心二力。
癸二 別顯身心力
『云何身力滿足?善男子!三十三天有一大城,名曰善見,其城縱廣滿十萬里,宮室百萬,諸天一千六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有六。夏三月時,釋提桓因欲往波利質多林中歡娛受樂。由乾陀山有一香象名伊羅缽那,具足七頭,帝釋發念,象知即來,善見城中所有諸天處其頭上,旋行而往。其林去城五十由延,是象身力出勝一切香象身力。正使和合如是香象一萬八千,其力唯敵佛一節力,是故身力出勝一切眾生之力。世界無邊,眾生亦爾;如來心力,亦復無邊。是故如來獨得名佛,非二乘人名為佛也。
三十三天、為欲界第二天,其頂之城,名善見城。釋提桓因、即三十三天之天主。波利質多樹、義為香遍樹,為樹中之王。乾陀山、即香樹山。伊羅缽那、即熱臭樹而大。所有諸天、即一千六十六萬餘天,俱能變化,隨意大小,可處香象之頭上。由延、又謂由旬,正譯踰繕那,印度三十里之數。即合如是香象一萬八千之力,僅敵佛之一節力。以世界無邊,眾生亦爾,形容佛心力之無邊。
癸三 列舉諸德號
『以是義故,名無上師,名大丈夫,人中香象,師子,龍王,調御示導名大船師,名大醫師,大牛之王,人中牛王,名淨蓮華,無師獨覺,為諸眾生之眼目也。是大施主,是大沙門,大婆羅門,寂靜持戒,勤行精進,到於彼岸,獲得解脫。
人天師中,佛為無上,故名無上師。能調御眾生,故名大丈夫。能渡一切眾生到道岸,故名大船師。能醫一切眾生心病,故名大醫師。人比常牛,故佛比大牛王。一切清淨,故名佛淨蓮華。菩提樹下無師獨悟,故為無師獨覺。能指示眾生覺路,故為眾生眼目。為一切施,故是大施主。沙門、為出家之通稱。婆羅門為清淨之裔,佛為出家之最極清淨者,故稱大沙門、大婆羅門。身心清淨,故名寂靜。能止惡行善,持戒不退,勤行精進,故得究竟解脫也。
癸四 結非聲緣比
『善男子!聲聞、緣覺雖有菩提,都無是事,是故名佛。
聲聞、緣覺都無上述佛之功德,故惟有佛得名為佛。
壬四 結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分別如是三種菩提,是不為難;在家分別,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中仍警策在家菩薩,環境惡劣,甚難辨識如是三種菩提。
修三十二相業品第六
欲成最勝菩提,須修三十二相福業之因,此品次在第六,故題為修三十二相業品第六。
庚二 修三十二相策發
辛一 善生躡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身力,何時成就』?
善生跟躡上文,即問佛之身力何時成就?
辛二 如來廣說
壬一 正答得成身力
佛言:『善男子!初修三十二相業時。
佛答上述佛之身力,即成就三十二相業時。
壬二 總明修相功德
癸一 略明功德
『善男子!菩薩修集如是業時,得名菩薩,兼得二定:一者、菩提定,二、有定。復得二定:一者、知宿命定,二者、生正法因定。善男子!菩薩從修三十二相業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其中間,多聞無厭。菩薩摩訶薩修一一相,以百福德而為圍繞。修心五十,具心五十,是則名為百種福德。
此為真正菩薩,以修集三十二相之業故。趣向無上菩提決定時,即得菩提定。於二十五有之中不墮三惡道,謂之有定。知自己宿命,為知宿命定。能了解正法,修行正法,為生正法因定。自初發心修三十二相業,乃至得無上遍正覺,於中多聞無厭。一種相有百福德者,修心五十、即十善法一一各有五善根,合為五十;到具心時,十善法亦各有五善根,合亦五十;是名百福德。
癸二 較顯功德
『善男子!一切世間所有福德,不及如來一毛功德;如來一切毛孔功德,不如一好功德;聚合八十種好功德,不及一相功德;一切相功德,不如白毫相功德;白毫功德,復不得及無見頂相。
世間所有福德不及佛之一毛孔功德,即以三界之功德與佛之一毛較。白毫相、即眉間白毫光相。佛說法華經,即放眉間白毫相光;說楞嚴經,即放無見頂相光。白毫相與無見頂相,為相之最勝者。
癸三 出修相人
『善男子!菩薩常於無量劫中,為諸眾生作大利益,至心勤作一切善業,是故如來成就具足無量功德;是三十二相,即是大悲之果報也。轉輪聖王雖有是相,相不明了具足成就。是相業體,即身、口、意業。修是業時,非於天中、北鬱單曰,唯在三方,男子之身,非女人身也。菩薩摩訶薩修是業已,名為滿三阿僧祇劫,次第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十二相即大悲之果報,以因中修大悲而得此三十二相之功果也。輪王、有金、銀、銅、鐵、之四種,轉輪王即金輪王,王四天下。金輪王雖具三十二相,不及佛果三十二相光明顯現。成就三十二相業,即以身、口、意三業而成。三方為:東勝神洲,西牛賀洲,南贍部洲,此三洲能修三十二相業。男子相亦為三十二相之一。三十二相修滿,即滿三無數劫,次第獲得無上遍正覺。
癸四 示修相時
『善男子!我於往昔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僧祇劫;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善男子!我於往昔釋迦牟尼佛所,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發是心已,供養無量恆沙諸佛,種諸善根,修道持戒,精進多聞。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是三十二相業已,了了自知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其業雖定,修時次第不必定也。
迦葉佛為賢劫第三佛,即釋迦佛之前一佛。此中釋迦佛,即古釋迦佛。滿三十二相業時,明白自知成佛。菴摩勒果,此云難分別果,印度人常握置掌中,取『如示諸掌』意。
壬三 別明修相次第
癸一 汎說先修何相
『或有人言:如來先得牛王眼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樂以善眼和視眾生,是故先得牛王眼相;次得餘相。或有說言:如來先得八梵音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恆以軟語、先語、實語,教化眾生,是故先得八梵音相。或有說言:如來先得無見頂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供養師長、諸佛、菩薩、頭頂禮拜破憍慢故,是故先得無見頂相。或有說言:如來先得白毫毛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不誑一切諸眾生故,是故先得眉間毫相。善男子!除佛世尊,餘無能說如是相業。
此是汎說先修何相。前說已成三十二相功德,未明先修何相?佛言:修時次第不必拘限先修何相,蓋應隨機緣之先後發起而定。自來多有人言先修何相者。牛王眼相者,即青蓮花目,所謂目紺青相。和視者,即和平慈視。八梵音相者,即於一音有八種功德相。先語者,如於兩人對語時而先發。實語、即真實語。無見頂相者,以佛初生時,其姨母不能見其頂,持地菩薩觀至上方無量世界,亦不能見此無見頂。此正顯一切法之妙真如相,所謂一相無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無對待妙理,故難可見。佛為至尊無上;菩薩為先進,或同輩之有德者。頭頂禮拜、即五體投地,在頂禮之中有種種儀式也。憍、是小隨煩惱,以著己功德者為性。慢、為根本煩惱,有七慢、九慢之分,恃己凌人為慢。世界不平之事,皆由慢心而起,其根本在有我見。接諸佛菩薩之足以破其憍慢,則能達一切平等。常人以憍慢故,不平等故,不能得此無見頂相。白毫毛相者,毛字、可改作光字,他經俱作光,毛與毫同。白毫光相,透明有光,細長而能卷舒自在,因不誑眾生而成,此表中道實相。雖有此先修何相諸說,以佛之意,不必定言何先何後,隨緣修之可也。
癸二 正明修相次第
『善男子!或復有人次第說言:如來先得足下平相,餘次第得。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布施、持戒,修集道時,其心不動,是故先得足下平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足下輪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供養父母、師長、善友,如法擁護一切眾生,是故次得手足輪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纖長指相。何以故?為菩薩時,至心受持第一、第四優婆塞戒,是故次得纖長指相,足跟長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身傭滿相。何以故?為菩薩時,善受師長、父母、善友所教敕故,是故次得身傭滿相。得是相已。次得手足合網縵相。何以故?為菩薩時,以四攝法攝眾生故,是故次得手足網縵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手足柔軟勝餘身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以手摩洗師長、父母身,除去垢穢,香油塗之,是故次得手足軟相。得是相已,次得身毛上向靡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常化眾生,令修施、戒一切善法,是故次得毛上靡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鹿王腨相。何以故?為菩薩時,至心聽法,志心說法為壞生死諸過咎故,是故次得鹿王腨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身方圓相,如尼拘陀樹王。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常施一切眾生病藥,是故次得身方圓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手過膝相。何以故?為菩薩時,終不欺誑一切賢聖、父母、師長、善友知識,是故次得手過膝相。得是相已,次得象王馬王藏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見怖畏者能為救護,心生慚愧,不說他過,善覆人罪,是故次得象馬藏相。得是相已,次得軟身,一一孔中一毛生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親近智者,樂聞樂論,聞已樂修,樂治道路,除去棘剌,是故次得皮膚柔軟,一一孔中一毛生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身金色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常施眾生房舍臥具,飲食、燈明,是故次得金色身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七處滿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可瞋之處不生瞋心,樂施眾生隨意所須,是故次得七處滿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缺骨滿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善能分別善不善相,言無錯謬,不說無義,可受之法口常宣說,不可受者不妄宣傳,是故次得缺骨滿相。得是相已,次得二相:一者、上身,二者、頰車,皆如師子。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自無兩舌,教他不為,是故次得如是二相。得是相已,次得三相:一、四十齒,二、白淨相,三、齊密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以十善法淨化眾生,眾生受已,心生歡喜,常樂稱揚他人功德,是故次得如是三相。得是相已,次第獲得四牙白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修欲界慈,樂思善法,是故次得四牙白相。得是相已,次得味中最上味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不待求已然後方施,是故次得味上味相。得是相已,次得二相:一者、肉髻,二、廣長舌。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至心受持十善法教,兼化眾生,是故次得如是二相。得是相已,次得梵音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自不惡口,教他不為,是故次得梵音聲相。得是相已,次得牛王紺色目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等以慈善視怨親故,是故次得牛王目相。得是相已,次得白毫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宣說正法,實法不虛,是故次得白毫光相。得是相已,次得無見頂相。何以故?為菩薩時,於無量世,頭頂禮拜一切聖賢、師長、父母,尊重讚歎,恭敬供養,是故獲得無見頂相。
此言次第,僅二十八種相,與他經論,有不盡同者:一、足下平相。道、即菩薩道,達一切法空平等,其心如實不動。二、足下輪相者,即足下千輻輪相。擁護、即愛護。三、四、五、足跟長為二相:纖長指相者,此處亦重持在家戒;足跟長者,即足跟圓滿。此中攝三相:纖長、及足跌端厚、並足圓滿。六、身分傭滿者,即身分圓滿。前一相包括三相,此一相即為第六。七、四攝:即布施、愛語、同事、利行。網縵、即指間之網。八、柔軟、在他處又謂網軟。九、上向靡、即毛向上。十、鹿王、為鹿中之最美滿者。腨、即足脛。十一、尼拘陀樹,其幹端直,眾生身不端正圓滿,故無此相。十二、手足過膝、即能立身摩膝。十三、藏相、他處又云馬陰藏相,又謂勢峰密藏相,謂與象王、馬王無異。十四、一一孔中一毛生相,即每一孔生一毛。樂聞、樂論、樂修,均對佛法言。十五、佛身常現真金色,故名得身金色相。十六、七處平滿相者,在全身七處皆圓滿:即頭、胸、臍間、及四支;又謂之七處充滿。凡人生瞋恨心即現醜陋相,生善心即現好相。十七、缺骨者、人身有骨節處,皆現缺陷相。缺骨滿,即骨處皆圓滿無缺。十八、十九、頰車、又謂師子頰輪。上身、即如師子身,頰輪、即如師子面,兩皆圓滿。此即兩相。二十、廿一、廿二、三相,皆關於齒者:白、淨、齊密、皆齒之圓滿相。廿三、四牙、即門牙,寬闊鮮白,此亦修四無量心而得。廿四、上味相,即不待他求,先施而得。廿五、廿六、肉髻、即頂上隆起之紅肉,廣長舌、能遍於世界而說法,此為二相。廿七、梵音相,已如前釋。廿八、廿九、牛王紺色目相,分為牛王睫相,目紺青相。牛王睫、似其形,目紺青、言其色。三十、白毫相,以說不偏不虛中道實法而得。卅一、無見頂相、解釋見前。此中只明三十一相,無項光及胸卍字之相。其次第自足修至頂,亦即此經明在家修行次第,明應從施、戒修起。佛之功德所感,皆無漏果,非出有漏之業。菩薩須修三十二相業以度眾生。
壬四 結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如是業,是不為難;在家菩薩修是業者,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家菩薩多障礙纏繞,以難修勉勵精進。
發願品第七
上來策發無上菩提,即辨勝策發,勉以修大悲心,行菩薩道,因有前兩品之辨勝策發,所以有正發勝願之此品來。就實體講,願、即是欲,欲通善、惡、無記之三性,此願即善性之欲。三乘之願,並是無漏,非有漏攝。願之發,與草木種子發芽相同,在中國普通謂之立志。願與迴向不同,於有功德之後,用向於何途謂迴向;未有功德之前,欲修功德,謂之發願。
己二 正發勝願
庚一 善生問答
善生言:『世尊!是三十二相業誰能作耶』?佛言:『善男子!智者能作』。『世尊!云何名智者』?『善男子!若能善發無上大願,是名智者。
善生進問:云何為智者?佛答:發無上大願。無上者、即最高最上,有廣大心量,深遠志趣者之謂。
庚二 廣說發願
辛一 發願所因
『菩薩摩訶薩發菩提心已,身、口、意等所作善業,願為眾生;將來得果,一切共之。菩薩摩訶薩常親近佛、聲聞、緣覺、善知識等,供養恭敬,諮問深法,受持不失。
摩訶、即大義,大、即勝義。從真正開發菩提心,即初住或初地以上菩薩。發心、即發菩提總心。願、即如普賢十大願王,藥師十二願行,彌陀四十八願,各有不同;四宏誓願,則為共願。不外願眾生皆能享受其所修之功德。親近、亦是普賢十願之一,此兩願、仍是願之總相。
辛二 正陳願言
『作是願言:「我今親近諸佛、聲聞、緣覺善友,寧無量世受大苦惱,不於菩提生退轉心!眾生若以惡心打罵毀辱我身,願我因是更增慈心,不生惡念!願我後生,在在處處不受女身、無根、二根、奴婢之身!復願令我身有自在力,他為給使,不令他人有自在力而驅使我!願令我身諸根具足,遠離惡友,不生惡國邊裔之處,常生豪姓,色力殊特,財寶自在!得好念心、自在之心,心得勇健,凡有所說,聞者樂受,離諸障礙!無有放逸,離身、口、意一切惡業,常為眾生作大利益!為利眾生,不貪身命,不為身命而造惡業,利眾生時,莫求恩報!常樂受持十二部經,既受持已,轉教他人!能壞眾生惡見、惡業,一切世事所不能勝;既得勝已,復以轉教!善治眾生身、心重病,見離壞者能令和合,見怖畏者為作救護,護已為說種種之法,令彼聞已心得調伏!見飢施身,令得飽滿,願彼不生貪惡之心;當噉我時,如食草木!常樂供養師長、父母、善友、宿德,於怨親中其心等一!常修六念及無我想,十二因緣!無三寶處,樂在寂靜,修集慈悲!一切眾生若見我身,聞觸之者,遠離煩惱」!菩薩雖知除菩提已不求餘果,為眾生故,求以弘利。
不退轉者、不論遇何苦惱——打罵毀辱——而不生惡念,即大慈悲心。修行度生,須色力具足:女身力弱;無根者,即無丈夫相;二根者,即男女根不決定;奴婢者,無自在力。菩薩雖恆順眾生,而須有轉眾生之力及教化眾生之力,不為他人所支配。惡國者,即有惡王惡法之國。邊裔者,不拘地域方所,但指無文化及氣候不良之地而言。生豪姓、則人多欽仰。色力殊特者,即勇健。好念、即常起善念。十二部經、前已詳述。心病者,即煩惱病。六念、十二因緣、前均已解。三寶:即佛法僧。此上為正願言。
辛三 顯示願果
壬一 總顯立願利益
『善男子!菩薩若能如是立願,當知是人即是無上法財長者,是求法王未得法王。
菩薩為利他故而求得法王,於發願時尚未得到法王之位。但若能立如上願言,即是無上法財長者。
壬二 別明法財長者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足三事,則得名為法財長者:一者、心不甘樂外道典籍,二者、心不貪著生死之樂,三者、常樂供養佛法僧寶。復有三事:一者、為人受苦心不生悔,二者、具足微妙無上智慧,三者、具善法時不生憍慢。復有三事:一者、為諸眾生受地獄苦如三禪樂,二者、見他得利不生妒心,三者、所作善業不為生死。復有三事:一者、見他受苦如己無異,二者、所修善事悉為眾生,三者、善作方便令彼離苦。復有三事:一者、觀生死樂如大毒蛇,二者、樂處生死為利眾生,三者、觀無生法忍多諸功德。復有三事:一者、捨身、二者、捨命,三者、捨財;捨是三事悉為眾生。復有三事:一者、多聞無厭,二者、能忍諸惡,三者、教他修忍。復有三事:一者、自省己過,二者、善覆他罪,三者、樂修慈心。復有三事:一者、至心奉持禁戒,二者、四攝攝取眾生,三者、口言柔軟不麤。復有三事:一者、能大法施,二者、能大財施,三者、以此二施勸眾生行。復有三事:一者、常以大乘教化眾生,二者、常修轉進增上之行,三者、於諸眾生不生輕想。復有三事:一者、雖具煩惱而能堪忍,二者、知煩惱過樂而不厭,三者、自具煩惱能壞他結。復有三事:一者、見他得利歡喜如己,二者、自得安樂不樂獨受,三者、於下乘中不生足想。復有三事:一者、聞諸菩薩苦行不怖,二者、見有求者終不言無,三者、終不生念我勝一切。
此十四種三事,如文可解。
壬三 結示法王自在
『善男子!菩薩若能觀因觀果,能觀因果,能觀果因,如是菩薩能斷因果,能得因果。菩薩若能斷得因果,是名法果,諸法之王,法之自在。
此明能觀所觀以善因得善果,離惡因解脫惡果。從因觀果,謂觀因果;從果觀因,即觀果因;如觀苦、集、滅、道,即從果觀因。能斷因果、乃能得因果,斷因果、即斷德,得因果、即恩德智德。王者、自在義,能支配一切而不為一切所支配。法華經言:『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凡夫之心,亦可造一切法,謂之心王;但未做到一切自在,故不名法王也。
庚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立如是願,是不為難;在家菩薩立如是願,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菩薩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言要常行精進不放逸,以勉勵發心而時加警策。
名義菩薩品第八
假名及實義之二種菩薩,在此品中,分別以出其相,故名。
丁二 積集福智
戊一 分別名義菩薩
己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假名菩薩,二者、實義菩薩。云何名為假名菩薩』?
此品分別假名、實義兩種菩薩。善生所問僅及假名菩薩,就以下答文觀之,應兩種菩薩俱在問中。
己二 如來答
庚一 假名菩薩
『善男子!眾生若發菩提心已,樂受外術及其典籍,持諷誦讀,即以此法轉化眾生。為自身命殺害他命,不樂修悲。樂於生死,常造諸業受生死樂。無有信心,於三寶所生疑網心。護惜身命,不能忍辱。語言麤獷,悔恨放逸。於己身所生自輕想,我不能得無上菩提。於煩惱中生恐怖想,亦不勤修壞結方便。常生慳貪、嫉妒、瞋心,親近惡友,懈怠、亂心,樂處無明。不信六度,不樂修福,不觀生死,常樂受持他人惡語,是名假名菩薩。善男子!復有眾生發菩提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聞無量劫苦行修道然後乃得,聞已生悔。雖修行道,心不真實,無有慚愧,不生憐愍。樂奉外道,殺羊祀天。雖有微信,心不堅固。為五欲樂造種種惡,倚色、命、財生大憍慢,所作顛倒,不能利益。為生死樂而行布施,為生天樂受持禁戒,雖修禪定為命增長,是名假名菩薩。
已發菩提心之菩薩,不於佛法中自學化他,而以學外道化他,乃至常樂受持他人惡語,故為假名。麤獷者、即粗惡獷野。悔恨者、即發菩提心後又生悔心。自輕者、即不信自己能得無上菩提。不勤修壞結方便,即不修布施以度慳貪,不修忍辱以度嫉妒、瞋心等。六度、即六波羅蜜;是雖發菩提心,而不修菩薩行,即假名菩薩,此是一類。復有一類假名菩薩,先發菩提心,原非真實誠懇,故後見難生畏而悔。慚愧、在修行中為最重要。慚者、即崇善,見己不如諸佛、菩薩善行而崇仰之;愧者、即拒惡,見諸眾生惡行而輕拒之。慚愧、在中國,通謂之羞恥。殺羊祀天,即如現在亦有受佛法僧皈戒後,仍祀禮神鬼者。復有雖修布施、持戒、禪定,乃為生天、長命而起者,均為假名菩薩。
庚二 實義菩薩
『實義菩薩者,能聽深義,樂近善友,樂供養師長、父母、善友,樂聽如來十二部經,受持、讀誦、書寫、思義。為法因緣不惜身命、妻子、財物,其心堅固。憐愍一切,口言柔軟,先語、實語,無有惡語及兩舌語。於自身所不生輕想。舒手惠施,無有禁固。常樂修磨利智慧刀,雖習外典,為破邪見,出勝邪見,善知方便調伏眾生。於大眾所不生恐怖,常教眾生菩提易得,能令聞者不生怖心。勤修精進,輕賤煩惱,令彼煩惱不得自在。心不放逸,常修忍辱。為涅槃果持戒、精進。願為眾生趨走給使,令彼安隱歡娛受樂;為他受苦,心不生悔。見退菩提,心生憐愍。能救一切種種苦惱,能觀生死所有過罪,能具無上六波羅蜜。所作世事,勝諸眾生。信心堅固,修集慈悲,亦不悕求慈悲果報,於怨親中其心無二。施時平等,捨身亦爾,知無常相,不惜身命。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知世諦故,隨眾生語。為諸眾生受苦之時,其心不動如須彌山。雖見眾生多作諸惡,有少善者,心終不忘,於三寶所不生疑心,樂為供養。若少財時,先給貧窮,後施福田;先為貧苦,後為富者。樂讚人善,為開涅槃。所有技藝,欲令人學;見學勝己,生歡喜心。不念自利,常念利他。身、口、意業所作諸善,終不自為,恆為他人,是名實義菩薩。
此策勸為實義菩薩。修行進退,本無一定。如假名菩薩習修菩薩行,又可轉為實義菩薩。忽進忽退,或忽退忽進,為凡夫常有之事;若自己省察尚在假名菩薩相中時,一生慚愧而轉進修,仍可為實義菩薩。深義者,即佛法之深義。受持、讀誦、書寫、解說、思義,在法華為五法師行,詳之為十法行,即對於經典十種行法: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諦聽,五、披讀,六、受持,七、開演,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為法因緣不惜妻子、財物者,即可為出家菩薩。智慧刀者,能斷煩惱緣之義,所謂聞慧、思慧、修慧。善知方便調伏眾生者,眾生有種種性,種種欲,善知善調,可令止惡行善。自在者,每一法能轉動他法,謂之自在。煩惱能轉動善法,則煩惱力得自在矣;要令彼煩惱不得自在,須勤賤視煩惱。信心者,即信三寶之心。不惜身命者,知身命無常而不惜之。四攝法義、見前。認世事為真實者,謂之世諦。財多可平等施,若財少則先貧窮。令人學藝,所謂菩薩當於五明處求,五明謂:內明、聲明、因明、醫藥明、工巧明。技藝、即後四明之學。若此者,則為實義菩薩,是即勸勉從假修真。
庚三 彰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為實義菩薩,是不為難;在家菩薩,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每品末後皆置此勉勵之語,佛之慈悲,深切極矣!
義菩薩心堅固品第九
戊二 勉為實義菩薩
己一 正明實義菩薩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義菩薩者,云何自知是義菩薩』?
佛了了知何者為假名菩薩,何者為實義菩薩。然菩薩以何法能自知為假為實,為行菩薩道者所要知之事,故有斯問。
庚二 如來答
辛一 列舉本生行
本生、為佛舉自己修行之事。十二部中有說佛之本生部,而本事則為說弟子修行之事。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苦行時,先自誠心。善男子!我念往昔行菩薩道時,先從外道受苦行法,至心奉行,心無退轉。無量世中以灰塗身,唯食胡麻、小豆、粳米、粟米、𢇲等,日各一粒;荊棘惡刺、椓木、地石以為臥具;牛屎、牛尿以為病藥。盛夏之月,五熱炙身;孟冬之節,凍冰襯體。或受草食、根食、莖食、葉食、果食、土食、風食,作如是等諸苦行時,自身他身俱無利益。雖爾、猶故心無退轉,出勝一切外道苦行。善男子!我於往昔為四事故,捨棄身命:一者、為破眾生諸煩惱故,二者、為令眾生受安樂故,三者、為自除壞貪著身故,四者、為報父母生養恩故。菩薩若能不惜身命,即自定知是義菩薩。善男子!我於往昔為正法故,剜身為燈三千六百。我於爾時具足煩惱,身實覺痛,為諸眾生得度脫故,諭心令堅,不生退轉。爾時、即得具足三事:一者、畢竟無有退轉,二者、得為實義菩薩,三者、名為不可思議,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又我往昔為正法故,於一劫中,周身左右受千瘡苦。爾時具足一切煩惱,身實覺苦,為諸眾生得度脫故,諭心令堅,不生退轉,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又我往昔為一鴿故,棄捨是身。爾時具足一切煩惱,身實覺苦,為諸眾生得度脫故,諭心令堅,不生退轉,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一切惡友諸煩惱業,即是菩薩道莊嚴伴。何以故?一切凡夫無有智慧正念之心,故以煩惱而為怨敵;菩薩智慧正念具足,故以煩惱而為道伴。惡友及業,亦復如是。善男子!捨離煩惱,終不得受惡有之身。是故菩薩雖現惡業,實非身、口、意惡所作,是誓願力。以是願力受惡獸身,為欲調伏彼畜生故。菩薩現受畜生身已,善知人語、法語、實語、不麤惡語、不無義語,心常憐愍,修集慈悲,無有放逸,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我於往昔受熊身時,雖具煩惱,煩惱於我無自在力。何以故?具正念故。我於爾時,憐愍眾生,擁護正法,修行法行。受瞿陀身,劫賓耆羅身,兔身,蛇身,龍身,象身,金翅鳥身,鴿身,鹿身,獮猴、羖羊、雞雉、孔雀、鸚鵡、蝦蟆,我受如是鳥獸身時,雖具煩惱,煩惱於我無自在力。何以故?具正念故,憐愍眾生,擁護正法,修行法行。善男子!於饑饉世,我立大願,以願力故受大魚身,為諸眾生離於飢渴;食我身者,修道、念道、無惡罪過。疾疫世時,復立大願,以願力故身為藥樹,諸有病者,見、聞、觸我,及食皮膚、血肉、骨髓,病悉除愈。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受如是苦,心不退轉,是名義菩薩。
誠心者,菩薩修苦行為度外道,須先誠心警策云:此苦行為度外道而修。往昔行菩薩道時者,即佛自己本生之事。蓋外道苦行,亦能起世人尊敬,於此外道盛行時,修菩薩行,若要起世人信仰,則須行勝過外道。唯食胡麻等,即食一麻、一麥之行。椓者、為已死之木。乃至土食、風食,外道俱有此行。雖於自他身無利益,而為降伏外道,啟世人信仰,即應一一修之。菩薩能為法、為眾生而捨命者,即為實義菩薩。千瘡苦者,所謂百孔千瘡,極言其苦。以惡友諸煩惱業為道伴者,即能於濁惡世中度生,雖羅剎、餓鬼,亦皆能度之矣。大凡菩薩證道愈高,則其行愈下。證道不高者,只能於人天中度生,不能三入惡道。能於三惡趣度生者,即觀音、地藏諸大菩薩是。受熊身者,其他經上說佛往昔受熊身,能扶養人之小孩成長,雖在煩惱,不被其轉,故云於我無自在力。瞿陀身、即牛身。劫賓耆羅身、即鳥身。羖羊、即雌羊。謂自在能轉煩惱而不為煩惱所轉。
辛二 汎明菩薩行
『菩薩修行六波羅蜜時,終不悕求六波羅蜜果,但以利益眾生為事。菩薩深知生死過患,所以樂處,為利眾生受安樂故。菩薩了知解脫安樂、生死過患、而能處之,是名菩薩不可思議。菩薩所行,不求恩報,受恩之處,常思反報。善男子!一切眾生常求自利,菩薩所行恆求利他,是名菩薩不可思議。菩薩摩訶薩具足煩惱,於怨親所平等利益,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若諸外道化眾生時,或以惡語、鞭打、罵辱、擯之令出,然後調伏。菩薩不爾,化眾生時,無麤惡語、瞋語、綺語、唯有軟語、真實之語,眾生聞已,如青蓮遇月,赤蓮遇日。善男子!菩薩施時,財物雖少,見多乞求,不生厭心,是名菩薩不可思議。菩薩教化盲、聾、瘖、啞,愚癡邊地惡眾生時,心無疲厭,是名菩薩不可思議。善男子!菩薩有四不可思議:一者、所愛重物能以施人,二者、具諸煩惱能忍惡事,三者、離壞之眾能令和合,四者、臨終見惡說法轉之;是名菩薩四不可思議。復有三事不可思議:一者、訶責一切煩惱,二者、處煩惱中而不捨之,三者、雖具煩惱及煩惱業而不放逸;是名菩薩三不可思議。復有三事不可思議:一者、始欲施時心生歡樂,二者、施時為他不求果報,三者、施已心樂不生悔恨;是名菩薩三不可思議。
青蓮遇月者,青蓮華遇月而開。赤蓮遇日者,赤蓮華遇日而開也。教化盲、聾等者,世人用愛,遇不美妙者則不愛之;菩薩用悲,愈不美妙者則愈憐憫之。臨終說法者,有將命終,自見其惡者,即說佛法以轉之。呵責煩惱及不捨煩惱者,自煩惱則呵責之,他煩惱則不捨之。煩惱業者,乃由煩惱所生之業;煩惱在心,而業通身、口、意三。不思議者,在理為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謂之不思議;此處不可思議,指平常難能者而言。
辛三 行時自觀心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作是行時,自觀其心,我是名菩薩耶?義菩薩乎?眾生若能作如是事,當知是人即義菩薩也。
菩薩能常自觀其心,省察自己是否真能為實義菩薩而不為假名菩薩,即是實義菩薩矣。
辛四 較顯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作如是事,是不為難;在家菩薩為如是事,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聽此經者,皆能如說修行,才不辜負佛於每品之勉勵語。
自利利他品第十
此品於二十八品中,次在第十,即為利他而成自利,成自利適能利他。
己二 勉修菩薩功行
庚一 舉德勸修
辛一 舉自利利他勸
壬一 問答菩提及道
善生言:『世尊!云何菩提?云何菩提道』?佛言:『善男子!若離菩提無菩提道,離菩提道則無菩提;菩提之道即是菩提,菩提即是菩提之道;出勝一切聲聞、緣覺所得道果,是名菩提、菩提之道。』
菩提與菩提道,兩名當有分別。菩提、在大乘則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在三乘、菩提分為聲聞、緣覺、及諸佛三種。此經之盡智、無生智,可通三乘菩提。道、指能得菩提因分之法,如四諦之道諦,及三十七道品是。不過就此處文義觀菩提道,亦即所證所成之果,而菩提則為能證能成就之智。以大乘理智如如不二言,所證菩提道與能證菩提智,不一不異,所以謂菩提即菩提道也。若離能證之菩提智,即無菩提道果,離菩提道果,亦無菩提智。若通因果不相離言,道為因分,菩提為果。大乘道果即是菩提;聲聞、緣覺所證涅槃之果,與菩提智非為同一;大乘無住涅槃,方為無上菩提之智故。常言菩提,即指無上菩提而言。
壬二 問答三乘同別
善生言:『世尊!聲聞、緣覺所得道果,即是菩提,即是菩提道,云何言勝』?『善男子!聲聞緣覺道不廣大,非一切覺,是故菩提、菩提之道得名為勝。猶如一切世間經書,十二部經為最第一。何以故?所說不謬,無顛倒故。二乘之道比菩提道,亦復如是。
云何言勝者,謂何故言大乘為勝?聲聞、緣覺不廣大者,以不能遍一切覺故。世間經書者,即指佛經外之世間講道德說仁義等之經書。
壬三 分別菩提學果
『善男子:菩提道者,即是學,即是學果。云何名學?行菩提道未能具足不退轉心,是名為學;已得不退,是名學果。未得定有,是名為學;已得定有,第三劫中是名學果。初阿僧祇劫,猶故未能一切惠施,一切時施,一切眾生施;第二阿僧祇劫,雖一切施,未能一切時施,一切眾生施;如是二處是名為學。第三阿僧祇劫,能一切施,一切時施,一切眾生施,是名學果。善男子!菩薩修行施、戒、忍辱、進、定、智時,是名為學;到於彼岸,是名學果。善男子!有是惠施非波羅蜜,有波羅蜜不名為施,有亦惠施亦波羅蜜,有非惠施非波羅蜜。善男子!是施非波羅蜜者,聲聞、緣覺、一切凡夫、外道異見、菩薩初二阿僧祇劫所行施是。是波羅蜜非惠施者,如尸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亦是惠施亦波羅蜜者,菩薩第三阿僧祇劫所行施是。非施非波羅蜜者,聲聞、緣覺持戒、修定、忍、慈、悲是。善男子!非施非波羅蜜,是名為學;亦施亦波羅蜜,是名學果。善男子!夫菩提者,即是盡智、無生智也。為此二智,勤心修集三十七品,是名為學;得菩提已,是名學果。自調諸根,次調眾生,是名為學;自得解脫,令眾生得,是名學果。修集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是名為學;具足獲得十八不共法,是名學果。為利自他,造作諸業,是名為學;能利他已,是名學果。習學世法,是名為學;學出世法,是名學果。為諸眾生不惜身財,是名為學;為諸眾生,亦不吝惜身財、壽命,是名學果。能化眾生作人天業,是名為學;作無漏業,是名學果。能施眾生一切財物,是名為學;能行法施,是名學果。能自破壞慳貪、嫉妒,是名為學;破他慳貪、嫉妒之心,是名學果。受持五根,修行憶念,是名為學;教他修集成就具足,是名學果。
菩提道、即修菩提之因分,即是學,亦即是學果。定有者:有三有、五有、九有、二十五有、六十二有之分,定有、即在人天。不墮惡趣者,普通須初地菩薩方不墮惡趣,即要初阿僧祇劫滿。第二劫、即初地到七地之位。第三劫、在八地以上菩薩。就布施波羅蜜,有四句分別,後當詳言。亦惠施亦波羅蜜者,須第八地以上菩薩及佛所行施是,所謂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界而究竟施也。非施非波羅蜜,第一非字,以改為是字,較通前後文義。盡智者,證阿羅漢果,知我生已盡之智。無生智者,證知再不生受後有之智,小乘要到阿羅漢果,大乘要到佛果才得。三十七品者,即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自修持戒禪定,謂之調伏諸根。十力、四無所畏、前已詳。十八不共法為佛獨有。三無失:即身、口、意三業無過失;又三隨法行:即無異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已捨;又六無減:即欲無減,精進無減,慧無減,解脫無減,解脫知見無減;又三隨智慧行:即身、口、意三業隨智慧行;又三無礙:即知過去、現在、未來無礙。阿羅漢知八萬大劫,菩薩雖知無盡劫,亦復有礙,佛為究竟無礙。以上為十八不共法。平常修行人小有神通,仍是在不可知之中,若妄用之,反成顛倒。如舍利弗為阿羅漢之上首,而觀察鴿子至八萬劫前仍是鴿子,而不知以何因緣墮鴿身,而唯佛之不共功德,乃能決知也。五根、即是五善根:信、進、念、定、慧。
壬四 正明自他兼利
癸一 示自他兼利相
『善男子!菩薩信根,既自利已,復利益他。自利益者,不名為實;利益他者,乃名自利。何以故?菩薩摩訶薩為利他故,於身、命、財不生慳吝,是名自利。菩薩定知若用聲聞、緣覺菩提教化眾生,眾生不受,則以天人世樂教之,是名利他;利益他者,即是自利。菩薩不能自他兼利,唯求自利,是名下品。何以故?如是菩薩於法財中生貪著心,是故不能自利益也。行者若令他受苦惱,自處安樂,如是菩薩不能利他。若自不修施、戒、多聞,雖復教他,是名利他,不能自利。若自具足信等五根,然後轉教,是名菩薩自利利他。善男子!利益有二:一者、現世,二者、後世。菩薩若作現在利益,是不名實;若作後世,則能兼利。善男子!樂有二種:一者、世樂,二者、出世樂;福德亦爾。菩薩若能自具如是二樂、二福化眾生者,是則名為自利利他。
以人天世樂教他者,因觀機以大乘教化不能受,次以聲聞、緣覺法教化,亦不能受,則以人天世樂教之。令現世、後世、出世樂與福德自具化他,方為真正利益。
癸二 能自他兼利行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足一法,則能兼利,謂不放逸。復有二法能自他利:一者、多聞,二者思惟。復有三法能自他利:一者、憐愍眾生,二者、勤行精進,三者、具足念心。復有四法能自他利:謂四威儀。復有五法能自他利:一者、信根,二者、持戒,三者、多聞,四者、布施,五者、智慧。復有六法能自他利:所謂六念。復有七法能自他利:謂壞七慢。善男子!若沙門、婆羅門、長者、男女,或大眾中有諸過失,菩薩見已,先隨其意,然後說法令得調伏。如其不能,先隨其意便為說法,是則名為下品菩薩。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樂近善友,二者、不樂。樂善友者,能自他利;不樂近者,則不能得自他兼利。善男子!樂近善友復有二種:一、樂供養,二、不樂供養。樂供養者,能自他利;不樂供養,不能兼利。樂供養者,復有二種:一、能聽法,二、不能聽。至心聽者,能自他利;不至心聽,則無兼利。至心聽法,復有二種:一者、能問,二、不能問。能問義者,能自他利,不能問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能問義者,復有二種:一、至心持,二、不能持。至心持者,能自他利;不至心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至心持者,復有二種:一者、思惟,二、不思惟。能思惟者,能利自他;不思惟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能思惟者,復有二種:一者、解義,二、不解義。能解義者,能自他利;不解義者,則不得名能自他利。解義之人,復有二種:一、如法住,二、不如法住。如法住者,能自他利;不如法住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如法住者,復有二種:一者、具足八智,二者、不能具足。何等八智?一者、法智,二者、義智,三者、時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他智,六者、眾智,七者、根智,八者、上下智。是人具足如是八智,凡有所說具十六事:一者、時說,二、至心說,三、次第說,四、和合說,五、隨義說,六、喜樂說,七、隨意說,八、不輕眾說,九、不呵眾說,十、如法說,十一、自他利說,十二、不散亂說,十三、合義說,十四、真正說,十五、說已不生憍慢,十六、說已不求世報。如是之人能從他聽,從他聽時具十六事:一者、時聽,二者、樂聽,三者、至心聽,四者、恭敬聽,五者、不求過聽,六者、不為論議聽,七者、不為勝聽,八者、聽時不輕說者,九者、聽時不輕於法,十者、聽時終不自輕,十一、聽時遠離五蓋,十二、聽時為受持讀,十三、聽時為除五欲,十四、聽時為具信心,十五、聽時為調眾生,十六、聽時為斷聞根。善男子!具八智者能說能聽,如是之人能自他利;不具足者,則不得名自利他利。
不放逸者,即「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之義,蓋須精進也。六念者,即念佛、法、僧、施、戒、天。七慢者,即慢、過慢、慢過慢、增上慢,卑劣慢、邪慢、我慢,能壞七慢,即為七法。先隨其意然後說法者:見諸眾生過失,不能生忿怒而隨意教化之,令得調伏。善友範圍甚廣,自佛、菩薩以及一切修行有德者皆是。能問者,則更能起說者之廣說。能思惟者,則能體察考究。解義者,即勝解決定之結果。如法住者,能身、口、意三業皆如法住;如法者,能得智果。上來層層昇進,至如法住,則可得智果矣。時智者,知時節因緣。知足智者,離欲知足。根智者,知眾生根。上下智者,即知之上下根。和合說者,即說一法與他法,均能融通。隨意說者,即無礙說,欲何說皆能說之。如法說者,即契理。不輕眾、不呵眾者,為契機。不散亂者,為有條理。合義說者,即合理論。前講說法功德,下為聽法功德。自輕者,以自己難學言。五蓋:即貪欲、瞋恚、睡眠、掉悔、及疑。五欲:即財、色、名、食、睡之粗五欲,與色、聲、香、味、觸之細五欲。斷聞根者,從聞所成慧而到思所成慧,再到修所成慧而得根本智,即是斷所聞言說等。
癸三 辨自他兼利人
子一 從說法聽法辨
『善男子!能說法者復有二種:一者、清淨,二、不清淨。不清淨者,復有五事:一者、為利故說,二者、為報而說,三者、為勝他說,四者、為世報說,五者、疑說。清淨說者,復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後為說,二、為增長三寶故說,三、斷自他煩惱故說,四、為分別邪正故說,五、為聽者得最勝故說。善男子!不淨說者,名曰垢穢,名為賣法,亦名汙辱,亦名錯謬,亦名失意。清淨說者,名曰淨潔,亦名正說,亦名實語,亦名法聚。善男子!若具足知十二部經,聲論、因論、知因、知喻、知自他取,是名正說。聽者有四:一者、略聞多解,二者、隨分別解,三者、隨本意解,四者、於一一字一一句解。如來說法正為三人,不為第四;何以故?以非器故。如是四人分為二種:一者、熟,二者、生。熟者、現在調伏,生者、未來調伏。善男子!譬如樹林,凡有四種:一者、易伐難出,二者、難伐易出,三者、易伐易出,四者、難伐難出。在家之人亦有四種:一者、易調難出,二者、難調易出,三者、易調易出,四者、難調難出。如是四人分為三種:一者、呵責己調,二者、軟語而調,三者、訶責、軟語使得調伏。復有二種:一者、自能調伏不假他人,二者、自若不能請他令調。復有二種:一者、施調,二者、咒調。是調伏法,復有二時:一者、喜時,二者、苦時。為是四人說正法時,有二方便:一者、善知世事,二者、為其給使。善男子!菩薩若知是二方便,則能兼利,若不知者,則不能得自利他利。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為利他故,先學外典,然後分別十二部經;眾生若聞十二部經,乃於外典生於厭賤。復為眾生說煩惱過、煩惱解脫,歎善友德,呵惡友過,讚施功德,毀慳過失。菩薩常寂,讚寂功德,常修法行,讚法行德;若能如是,是名兼利。
十二部經者,為內明。聲論者、為聲明。因論者、為因明;知因知喻知自他取者,皆言因明。譬如樹林四種,喻調在家人四種。咒調者,即祈禱、迴向之類。聞十二部經於外典不生願者,真能聞十二部經者,對於外典自不樂聞。
子二 從在家出家辨
『在家菩薩先自調伏,若不調伏,則不出家。在家菩薩能多度人,出家菩薩則不如是。何以故?若無在家,則無三乘出家之人,三乘出家、修道、持戒、誦經、坐禪、皆由在家而為莊嚴。善男子!有道、有道莊嚴:道者、所謂法行,道莊嚴者、所謂在家。出家菩薩為在家者修行於道,在家之人為出家者而作法行。在家之人多修二法:一者、受,二者、施。出家之人亦修二法:一者、誦,二者、教。
此下言在家出家相互為增上緣。蓋無在家修行者,則無具善根出家之人。在家之人,能布施供養護持出家人而作法行。受者、受法。施者、布施。誦者、即誦十二部經。教、即以佛法教化。
子三 從自行化他辨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兼有四法:受、施、誦、教,如是名為自利利他。菩薩若欲為眾生說法界深義,先當為說世間之法,然後乃說甚深法界。何以故?為易化故。菩薩摩訶薩應護一切眾生之心,若不護者,則不能調一切眾生。菩薩亦應擁護自身,若不護身,亦不能得調伏眾生。菩薩不為貪身、命、財,護身、命、財,皆為調伏諸眾生故。菩薩摩訶薩先自除惡,後教人除,若不自除,能教他除,無有是處!是故菩薩先應自施、持戒、知足、勤行精進,然後化人。菩薩若不自行法行,則不能得教化眾生。善男子!眾生諸根凡有三種,菩薩諸根,亦復三種,謂下中上:下根菩薩能化下根,不及中、上;中根菩薩能化中、下,不及上根;上根菩薩,能三種化。
化他須應機說法,不善巧者,每開口即說法界深義,以眩自己之高深而無益於度生。佛則因眾生機之淺深而設教化。擁護自身者,即雪譏謗等,菩薩雖證生空,無有我見,以利他,不得不擁護自身故。下根者,則可說以人天法;中根者,則可說以二乘法;上根者,即可說以大乘法。菩薩三根,係就程度言。
壬五 顯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自利利他,是不為難;在家菩薩修是二利,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菩薩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示勉勵精進之意,望大眾勿辜佛恩!
自他莊嚴品第十一
由假名菩薩入實義菩薩,自他兼利,即能自他莊嚴。
辛二 舉自他莊嚴勸
壬一 問答能自他利
善生言:『世尊!菩薩摩訶薩具足幾法能自他利』?『善男子!具足八法,能自他利。何等為八?一者、壽命長遠,二者、具上妙色,三者、身具大力,四者、具好種姓,五者、多饒財寶,六者、具男子身,七者、言語辯了,八者、無大眾畏』。
幾法者,幾多功德之意,謂須具若干功德方能自他兼利。八種法:前六皆福德,後二則有關智慧。壽命長遠者,非特異其類之壽命也。自古聖賢,如釋尊年八十歲,孔子七十餘歲,如在人中,即得人中較長之壽命耳。蓋人須至五十、六十歲後,其經驗、道德、學問、年齡方為眾所欽仰,而能利人也。具上妙色者,即色身具足相好。身具大力者,佛菩薩皆身具大力,若人身力不具,則雖有利自他之心而無其力,所謂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具好種姓者,如印度婆羅門、剎帝利之類,為多人所欽仰,方能自他利。具男子身者,以其身比女子強健,能耐勞苦艱難之事;蓋修菩薩行,須行常人所不能行故。言語辯了者,須舌根銳利,智慧具足。無大眾畏者,即於大眾中無怖畏。憶昔有一修行人,經典極熟,於少數人中頗能講解,後於昇大座講經時,聽者甚眾,忽起怖畏,不能講說,下座後即懊惱致病以死!
壬二 問答八事所因
善生言:『世尊!何因緣故菩薩得壽命長,乃至大眾不生怖畏』?佛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無量世中慈心不殺,以是因緣,獲得長壽。無量世中常施衣燈,以是因緣,獲得上色。無量世中常壞憍慢,以是因緣,生上種姓。無量世中常施飲食,以是因緣,身力具足。無量世中常樂說法,以是因緣,多饒財寶。無量世中呵責女身,以是因緣,得男子身。無量世中至心持戒,以是因緣,言語辯了。無量世中供養三寶,以是因緣,無大眾畏。
善生意:有果必有因,上八事究以何因而得?故問世尊。不殺以得壽命者,不獨前生修今生得,即現生修亦可現生得。生上種姓者,在中國如生在世家大族。身力原藉飲食資養,能常施飲食,俾無飲食者得到飲食,故能得身力充足之報。以法施人,俾人得到學問道德者,亦能得饒財之報。呵責者,不貪著之謂。中國有所謂女中丈夫者,即有剛健之氣,此種人將來可轉得男子身。以三界言,超過欲界則無男女之分,至諸佛真如法身,平等平等,更無男女性之差別;在欲界中,因有男女貪愛之性,故有男女之報。在因中、男女均可以修男子身。持戒者,即止惡行善,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即生真實智慧,所以得言語辯了之果。佛法僧三寶,為真正皈依處;他若諸天等所成功德,均不免有欠缺,故非真正可歸依處。惟佛有大威德,大智慧;其所說法,亦究竟圓滿;依佛法修行之僧,亦真實無漏;此三者譬如波濤大海中之救渡寶筏,故為真正歸依處。
壬三 明八事所由成
癸一 三因緣
『如是八事,有三因緣:一者、物淨,二者、心淨,三者、福田淨。云何物淨?非偷盜物,非聖遮物,非眾共物,非三寶物,非施一人迴與多人,非施多人迴與一人,不惱他得,不誑他得,不欺人得,是名物淨。云何心淨?施時不為生死善果,名稱勝他,得色、力、財,不斷家法,眷屬多饒;唯為莊嚴菩提故施,為欲調伏眾生故施,是名心淨。云何福田淨?受施之人遠離八邪,名福田淨。善男子!以如是等三因緣故,八法具足。
物淨者,指所施之物言,非從偷盜不義之行而得之物。聖遮物者,為聖法所遮之物,如五葷不淨蔥蒜等類。非眾共物,即非己所有之公物。迴與者,謂已施與人者又拿來施與他人。惱他得者,係惱恨他人而得之物。誑他得者,即騙他而得。欺人得者,係以智識乘智淺者而得。心淨者,以布施動機存心利他而定。生死善果者,即欲得人天福報。名稱勝他者,即為名而施。得色、力、財者,菩薩為弘法利人,非為得色、力、財。不為家法眷屬多饒者,菩薩應普為一切眾生,不應為不斷家法盛旺及眷屬多饒。唯為二種:一、為莊嚴佛果,二、為調伏眾生。菩薩除此二種外,即無所事。所施之物為施物,能施人之心即施心,受施之人為受施之福田。八邪者,即與八正道相反。八正為:正語、正見、正業、正勤、正定、正命、正念、正思惟;八邪:即邪語、邪見、邪業、邪勤、邪定、邪命、邪念、邪思惟。常行八正道者,為三乘聖眾。三種清淨,不僅布施有之,其他善行亦有之。
癸二 八所以
『善男子!菩薩所以求於長命,欲為眾生讚不殺故。菩薩所以求上色者,為令眾生見歡喜故。菩薩所以求上種姓,為令眾生生恭敬故。菩薩所以求具足力,為欲持戒、誦經、坐禪故。菩薩所以求多財寶,為欲調伏諸眾生故。菩薩所以求男子身,為欲成器盛善法故。菩薩所以求語辯了,為諸眾生受法語故。菩薩所以求不畏大眾,為欲分別真實法故。
不畏大眾者,要心如大海,安然不動,其目的在為眾生授真實法,覺悟一切眾生。
壬四 由八事所成德
癸一 有德不憍
『善男子!是故菩薩具足八法能自他利,能如是行,是名實行。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有八法者,具足受持十善之法,樂以化人;具足受持優婆塞戒,樂以化人。雖得妙色,終不以是而生憍慢;雖持淨戒、多聞、精進、大力、好姓、多饒財寶,終不以此而生憍慢。不以幻惑欺誑眾生,不生放逸,修六和敬。菩薩具足如是等法,雖復在家,不異出家。如是菩薩終不為他作惡因緣,何以故?慚愧堅故。
不憍、即儒書中所謂「富而不驕」,其實不僅富不應憍,即貴或有學、有名、有德、有智,皆不應憍人。十善、但為人天善法,而優婆塞五戒,從佛法性海中流出,乃可為出世階梯也。幻惑者,即以多智、多力而施巧技。六和敬者,即尊重團體之法,出家人有六和之戒法,在家之人亦應身、口、意三業恭敬。和合者,在家人能修六和合敬,善敬同道,即無異在家。慚愧堅、則不為他作惡因緣。
癸二 處世不動
『善男子!在家之人,設於一世受持如是優婆塞戒,雖復後生無三寶處,終不造作諸惡因緣。所以者何?二因緣故:一者、智慧,二、不放逸。善男子!於後惡處不作惡事,有四因緣:一者、了知煩惱過故,二者、不隨諸煩惱故,三者、能忍諸惡苦故,四者、不生恐怖心故。菩薩具足如是四法,不為諸苦一切煩惱之所傾動。善男子!不動菩薩有五因緣:一者、樂修善法,二者、分別善惡,三者、親近正法,四者、憐愍眾生,五者、常識宿命。善男子!菩薩具足如是八法,若聞譏毀,心能堪忍;若聞讚歎,反生慚愧。修行道時,歡喜自慶,不生憍慢。能調惡人,見離壞眾,能令和合。揚人善事,隱他過咎,人所慚恥處,終不宣說,聞他祕事,不向餘說。不為世事而作咒誓。少恩加己,思欲大報;於己怨者,恆生善心。怨親等苦,先救怨者。見有罵者,反生憐愍;見他偷時,默然不動;見來打者,生於悲心。視諸眾生,猶如父母。寧喪身命,終不虛言。何以故?知果報故。於諸煩惱應生怨想,於善法中生親舊想。若於外法生於貪心,尋能觀察貪之過咎,一切煩惱,亦復如是。雖復久與惡人同處,終不於中生親善想;雖與善人不同居止,終不於彼而生遠想。雖復供養父母、師長,終不為是而作惡事。乏財之時,見有求者,不生惡想。雖不親近凶惡之人,而其內心常生憐愍,惡來加已,以善報之。自受樂時,不輕他人;見他受苦,不生歡喜。身業清淨,持四威儀,即以是法用化眾生。口業清淨,誦讀如來十二部經,即以是法用化眾生。意業清淨,修四無量,亦以是法開化眾生。假身受苦,令他受樂,甘樂為之。世間之事,雖無利益,為眾生故而亦學之,所學之事,世中最勝,雖得通達,心無憍慢,以己所知勤用化人,欲令此事經世不絕。於親友中不令作惡,樂以上八教化眾生。說因說果,無有錯謬。愛別離時,心不生惱,觀無常故。受樂受時,心不耽荒,觀苦、無常。善男子!菩薩具足如上八法,則能施作如是等事。
生無三寶處終不造惡,以有不放逸及智慧之報故。忍苦者,如無恆產而有恆心之士,及君子固窮之君子。不動者,如孔子四十不惑,孟子四十不動心之類。在佛法中,十住、十行、十回向之三賢人,亦可得不動。正法者,亦有世出世之分。常識宿命者,非人中聖人所能得,到三賢位菩薩亦不能常得,須到初地以上方得。譏毀能忍者,以無關自他利,不必護雪之者是。讚歎往往有過其實者。在佛法中破和合僧,即乖合鬥爭。廣言之,一國之中有破和合者,輒起戰爭。再廣言之,全世界人類,各民族國家,亦因乖合起鬥爭。推而廣之,其義無窮;能令和合,則自他利矣。咒誓、即為世間事賭咒、發誓之類;在出世法上之誓願,如四宏誓願之類,則應為之。見偷不動,應事後以正法化之。眾生為父母者,自無始來從眾生受身,謂為父母,並不為過。菩薩於他不生怨想,而於己之煩惱應生怨想。為供養父母、師長而作惡事者,世間往往有之,究不應當也。凶惡之人,如自己為大菩薩,還須親近而化度之。四無量心:即慈、悲、喜、捨。世事無利,為眾生故學之者,如修外道苦行之類是。
壬五 顯在家菩薩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是八法,是不為難;在家修集,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菩薩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為本經每品通義,如前已詳。
二莊嚴品第十二
辛三 舉福智二嚴勸
壬一 躡前問答
善生言:『世尊!云何菩薩自他莊嚴』?佛言:『善男子!菩薩具足二法,能自他莊嚴:一者、福德,二者、智慧』。
此承前問如何而能自他莊嚴,佛稱為福智兩足尊,故答言須具足福智,方能自他莊嚴。
『世尊!何因緣故得二莊嚴』?『善男子!菩薩修集六波羅蜜,便得如是二種莊嚴:施、戒、精進,名福莊嚴;忍、定、智慧,名智莊嚴。復有六法二莊嚴因,所謂六念:念佛、法、僧、名智莊嚴;念戒、施、天、名福莊嚴。
六波羅蜜中,亦有分別施、忍、戒、為福,般若為智,精進與定通於福智者;亦有以施、戒、忍、進、定、為福,唯般若為智者。此經又為一例。
壬三 明二嚴相
癸一 以果利明
『善男子!菩薩具足是二莊嚴,能自他利,為諸眾生受三惡苦,而其內心不生憂悔。若能具足是二莊嚴,則得微妙善巧方便,了知世法及出世法。善男子!福德莊嚴即智莊嚴,智慧莊嚴即福莊嚴。何以故?夫智慧者,能修善法具足十善,獲得財富及大自在,得是二故,故能自利及利益他。有智之人,所學世法,於學中勝,以是因緣,便得財富及大自在。菩薩具足如是二法,則能二世自他利益。智者若能分別世法及出世法:世間法者,一切世論、一切世定;出世法者,知陰、入、界。菩薩知是二法因緣,故能二世自他利益。善男子!菩薩雖知世間之樂,虛妄非真,而亦能造世樂因緣。何以故?為欲利益諸眾生故。
二世、即現在世及未來世。陰、即色、受、想、行、識、之五陰。入、即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之十二入。界、即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十八界。
癸二 以因行明
『善男子!是二莊嚴,有二正因:一者、慈心,二者、悲心。修是二因,雖復流轉生死苦海,心不生悔。復次、菩薩具足二法而能莊嚴無上菩提:一者、不樂生死,二者、深觀解脫;是故亦能二世利益,了知法相得大智慧,能令自他財命增長。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是二法,一切施時不生憂悔,見眾惡事而能堪忍。菩薩施時,觀二種田:一者、福田,二、貧窮田。菩薩為欲增福德故,施於貧苦;為增無上妙智慧故,施於福田。為報恩故,施於福田;生憐愍故,給施貧窮。捨煩惱故,施於福田;成功德故,施於貧窮。增長一切樂因緣故,施於福田;欲捨一切苦因緣故,施於貧窮。菩薩若施所親愛處,為報恩故;若施怨讎,為除惡故。菩薩摩訶薩見來求者,生一子想,是故任力多少施之,是則名為施波羅蜜。菩薩施時,離於慳心,名尸波羅蜜。能忍一切求者之言,名忍波羅蜜。所施之物,手自授與,名精進波羅蜜。至心繫念,觀於解脫,名禪波羅蜜。不擇一切怨親之相,名般若波羅蜜。善男子!如諸眾生,貪心殺時,一念具足十二因緣。菩薩施時,亦復如是,一念具足如是六事。是名功德智慧莊嚴。
不樂生死,即於流轉生死中度生而不樂著之。貧窮田、即貧苦窮乏之眾生。施怨讎、則能解怨。就融攝言,一施波羅蜜能具足六波羅蜜;其他五波羅蜜,亦復如是。明十二因緣,有從一世明者,有從二世、三世明者,亦有從一念明者。若能念念不退,即第八地境界。
癸三 以別相明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造作不共法之因緣,名福莊嚴;教化眾生悉令獲得三種菩提,名智莊嚴。復次、善男子!菩薩若能調伏眾生,名智莊嚴;同於眾生受諸苦惱,名福莊嚴。菩薩能令一切眾生離於惡見,名智莊嚴;能教眾生住信、施、戒、多聞、智慧,名福莊嚴。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足五法,則能莊嚴無上菩提。何等為五?一者、信心,二者、悲心,三者、勇健,四者、讀誦世論不生疲厭,五者、學諸世業亦不厭之。善男子!菩薩具足二種莊嚴,則有七相。何等為七?一者、自知罪過,二者、不說他過,三者、樂瞻病人,四者、樂施貧人,五者、獲菩提心,六者、心不放逸,七者、一切時中常至心修六波羅蜜。善男子!復有七相。何等為七?一者、樂化怨讎;二者、化時不厭;三者、要令成熟解脫;四者、盡己所知世語、世事,以化眾生心不貪著;五者、能忍一切惡事;六者、終不宣說他人所不喜事;七者、見破戒者及弊惡人,心不瞋恚,常生憐愍。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知是七相,則能自利及利益他。
不共法、即前所明之十八不共法。令離惡見者,菩薩造種種論,皆為破眾生惡見。信心者,即信實、德、能:信實者,信真實之事理;信德者,信佛法僧之功德;信能,即信因能致果及自能成佛等。能讀世論、學世業者,在菩薩智慧上,對於世論世業本可不讀不學,為化眾生故而讀而學之。不然、菩薩功德智慧超過一切眾生,若卑視眾生而不教化,則眾生何由得度?弊惡人、即極惡之人,菩薩不能化之,應常生慚愧。
壬四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為二莊嚴,是不為難;在家修集,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多有諸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為勉勵之語,如前已詳。
攝取品第十三
前來講修成實義菩薩須利他,欲利他則須攝取徒眾,此是品所由來也。
庚二 化他攝眾
辛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具足二莊嚴已,云何得畜徒眾弟子』?
要具足自利利他,方為實義菩薩,要為實義菩薩,方具足自他莊嚴。具足莊嚴之出家、在家,能自他利以化眾生者,自然有徒眾弟子前來依止。在家者,在學舍、學院之類,出家者有叢林、寺院之類,皆以有徒眾弟子之故。問畜徒眾弟子應如何教誨,即以如何方法攝養徒眾而教化之也。
辛二 如來答
壬一 總明以四攝法畜徒
『善男子!應以四攝而攝取之,令離諸惡,增諸善法,至心教詔,猶如一子。不求恩報,不為名稱,不為利養,不求自樂。
四攝法、為攝取之方法。四攝法,所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即以四法攝取勾引。布施中、如所謂所求乎朋友先施之,使無交情者漸成親近,乃能攝取。布施不必財物,即用言語禮貌之類皆是。六度之施度,重在度自己之慳貪;四攝之布施,重在攝取眾生,故為用稍有不同。愛語者,佛說法以四悉檀為宗旨:初;順世間所喜法說之,次、就各人之所宜而說之,次、就對治其煩惱而說之,最後、則可說第一義而使超出。如對現在科學、哲學之人,先以佛法與科、哲學之同者而說之,次、就同中之不同者說之,再次、詳辨其或同或異,最後、說出非同非異真如之理,以顯佛法之勝義。利行、則為利他之行。同事、則情感無隔礙而易化矣。善用四攝法,則能近悅遠來而終不離去矣。此種純係大菩薩行,實為難行之行。在佛法中亦有專以自己所學所樂教化他人者,較為容易,但往往不能得學人之信解而退失菩薩心,以無四攝法之方便故。
壬二 無德有德畜徒弊利
『善男子!菩薩若無如是等事畜弟子者,名弊惡人,假名菩薩,非義菩薩;名旃陀羅,臭穢不淨,破壞佛法,是人不為十方諸佛之所憐念。善男子!菩薩若能隨時教戒,所言時者,貪、恚、癡時。起貪結時,當為種種說對治法令得除貪;餘二亦爾。次當教學十二部經,禪、定、三昧,分別深義,調其身心,令修六念、不放逸法,瞻養病苦不生厭心,能忍惡口誹謗罵辱,苦加身心亦當堪忍,設其有苦能為救解,除其弊惡疑網之心,善知利根、中根、鈍根,教鈍根人令生信心,中根之人能令純淑,利根之人令得解脫。若能如是勤教詔者,名義菩薩,是名善人,分陀利華,人中香象,調御丈夫,名大船師。善男子!寧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命根,終不養畜弊惡弟子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法,破和合僧,令多眾生作五無間,是故劇於惡律儀罪。
無如是等事者,即無四攝等德者。耽誤弟子事小,展轉流傳,誤人罪多。旃陀羅、為印度四族以下之最卑者,謂之不可接觸,以觸之為不祥不淨。在佛法中,一切平等,釋尊亦度旃陀羅為弟子,能隨時教戒,即為有德者。恚、即瞋恚。對治法者,如貪重者、令修不淨觀,恚重者、令修慈悲觀之類。禪、定、三昧,就廣義講,皆可通攝;若分別言,則禪、為色界四禪,定、即無色四定,三昧、即三摩地——心住一境,平等任持——。學十二部經,為聞、思、二慧;與禪、定、三昧相應,為修慧。六念、如前已說。分陀利華、即白蓮華,亦即蓮華中之盛美者。惡戒者,即誓受惡法之戒。佛在時,亦有從外道受戒,教令一日斷一千人命根,若央掘魔羅經說。作五無間者,即造五逆惡業:即弒父、弒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也。
壬三 別辨在家出家畜徒
癸一 總明出家在家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有二弟子: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在家菩薩有一弟子,所謂在家。
在家菩薩若畜出家弟子,則破佛制。
癸二 別辨出家在家
子一 出家教二眾
丑一 教出家弟子
『出家菩薩教出家者十二部經,隨所犯罪,諭令懺悔。教習八智,何等為八?一者、法智,二者、義智,三者、時智,四者、知足智,五者、自智,六者、眾智,七者、根智,八者、分別智。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若能如是教詔調伏出家弟子,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如是師徒能增三寶。何以故?如是弟子知八智已,能勤供養師長和上耆舊有德,能受善語,能勤讀誦,兼為法施,心不放逸,調伏眾生,能瞻病苦,給施貧乏。
八智如前已說。眾智、即知他人智,根智、即知根上中下智。梵音和上,譯親教師,即自己親從受教者謂之和上。普通之師,則稱師長。耆舊有德,為長者之類。
丑二 教在家弟子
『善男子!出家菩薩若有在家子弟,亦當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者,即是法行;供養父母、諸師和上、耆舊有德,施於安樂;至心受戒,不妄毀犯;受寄不抵;見恚能忍;惡口、惡語及無義語,終不為之;憐愍眾生,於諸國王、長者、大臣,恆生恭敬怖畏之心;能自調伏妻子眷屬,分別怨親,不輕眾生;除去憍慢,不親惡友;節食、除貪、少欲、知足;鬥諍之處,身不往中,乃至戲笑不說惡語,是則名為不放逸法。出家菩薩若畜在家弟子,先當教告不放逸法。受苦樂時,常當共俱。設在窮乏有所須者,六物之外有不應惜。病時當為求覓所須,瞻病之時不應生厭。若自無物,應四出求;求不能得,貸三寶物,差已、依俗十倍償之,如波斯匿國之正法。若不能償,復當教言:汝今多負三寶之物,不能得償,應當勤修得須陀洹果至阿羅漢果。若能至心發菩提心,若教千人於佛法中生清淨信,若壞一人慇重邪見。出家菩薩能教在家如是等事,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
此皆教誡弟子應行者。受寄不抵者,受人寄存之物,不應處分,用他物抵償。怨親能分別,則能解怨報恩。在家弟子本不應用三寶之物。六物:即三衣、一缽、臥具、及漉水囊。比邱乞食,應分為三分:以一分給貧病,以一分與山林鳥獸,以一分自食。貸三寶物,即借貸佛法僧物。不能償者,即應修經中所說各種功德,方可消受。
子二 在家教一眾
丑一 師長教徒眾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畜在家弟子,亦當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者,供養父母、師長、和上、耆舊、有德,復當供給兄弟、妻子、親友、眷屬、欲行之人及遠至者,所有僮僕作使之人,先給飲食,然後自用。又復教令信向三寶,苦樂共俱,終不偏獨,隨時賞賜,不令飢寒,終不打罵鞭撻苦楚,應當軟言敦諭教詔。設有病者,應當瞻療,隨所乏少,當為求索。世間之事,悉以教之,婚姻求對,不取卑下。教以如來五部經典,見離壞者,能為和合,既和合已,令增善心。一切出家內外諸道,隨意供養,終不選擇。何以故?先以施攝,後當調故,以六和敬而教詔之。若求財物、商賈、農作、奉事王者,常當至心如法而作。既得財已,如法守護。樂為福德,見他作時心生歡喜,是則名為不放逸法。在家菩薩若能教誨如是事者,是師弟子二人俱得無量利益。
婚姻求對者,即求相當之匹配。五部經典,係編集為五阿笈摩部類。供養外道者,在家菩薩為方便攝取則可,出家菩薩則不能行。奉事王者,即公務人員,學佛之人,在家者不惟不能廢事不作,並須比不學佛人作得更好,更積極。
丑二 國王教民眾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得自在,為大國主,擁護民庶猶如一子。教離諸惡,修行善法。見作惡者,撾打罵辱,終不斷命。財物六分,稅取其一。見瞋惡者,教修忍辱及不放逸。所言柔軟,又能分別善惡之人,見有罪者,忍而不問。隨有財物,常行惠施。任力讀誦五部經典,善能守護身命財物,能化眾生不令作惡。見貧窮者,生大憐愍,自於國土常修知足,惡人纔謗終不信受,不以非法求覓財物。如法護國,遠七種惡:一者、不樂摴蒲圍碁六博,二者、不樂射獵,三者、不樂飲酒,四者、不樂欲心,五者、不樂惡口,六者、不樂兩舌,七者、不樂非法取財。常樂供養出家之人,能令國人常於王所生父母想,信因信果,見有勝己不生嫉妒,見己勝他不生憍慢,知恩報恩,小恩大報。能伏諸根,淨於三業。讚歎善人,呵責惡人,先意發言,言則柔軟。自無力勢,如法屬他,取他國時,不舉四兵。眾生恐怖,能為救解,常以四攝而攝取之。善能分別種種法相,不受法者,軟言調之。
轉輪聖王,為國民作君作師,多係初、二地菩薩應化。於國土知足者,即不侵略他國。摴蒲者,賭戲,為老子所作。此中不樂欲心,即不放縱婬欲。惡口、即罵人之語。兩舌、即挑撥是非感情之語。諸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三業:即身、口、意、三業。不舉四兵,即不窮兵黷武。種種法相,即世出世間之一切法相。
壬四 結顯在家菩薩難勝
『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畜二弟子,是不為難;在家菩薩畜一弟子,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家菩薩畜弟子,比出家菩薩畜弟子為難。國王能以此中所說法教民眾者,即為聖王。
受戒品第十四
此品受前方便中,供養六方義,善生經亦曾說之;正受戒法六重二十八輕,則為此經獨有。前十三品,明受戒之人,此品明所受之戒。若以此為本經之中樞,則以後十四品,即為受後應修之行,由此故稱優婆塞戒經也。
丁三 受持戒行
戊一 受戒
己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在家菩薩云何得受優婆塞戒』?
善生問意,謂應如何方得受優婆塞戒。
己二 世尊答
庚一 受前方便
辛一 供養
『善男子!在家菩薩若欲受持優婆塞戒,先當次第供養六方: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言東方者,即是父母,若人有能供養父母衣服、飲食、臥具、湯藥、房舍、財寶,恭敬、禮拜、讚歎、尊重,是人則能供養東方。父母還以五事報之:一者、至心愛念,二者、終不欺誑,三者、捨財與之,四者、為娉上族,五者、教以世事。言南方者,即是師長,若有人能供養師長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尊重、讚歎、恭敬禮拜,早起晚臥,受行善教,是人則能供養南方。是師復以五事報之:一者、速教不令失時,二者、盡教不令不盡,三者、勝己不生嫉妒,四者、持付嚴師善友,五者、臨終捨財與之。言西方者,即是妻子,若有人能供給妻子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瓔珞、服飾、嚴身之具,是人則是供養西方。妻子復以十四事報之:一者、所作盡心營之,二者、常作終不懈慢,三者、所作必令終竟,四者、疾作不令失時,五者、常為瞻視賓客,六者、淨其房舍臥具,七者、愛敬言則柔軟,八者、僮使軟言教詔,九者、善能守護財物,十者、晨起夜寐,十一者、能設淨食,十二者、能忍教誨,十三者、能覆惡事,十四者、能瞻病苦。言北方者,即善知識,若有人能供施善友,任力與之,恭敬軟言,禮拜讚歎,是人則能供養北方。是善知識復以四事而還報之:一者、教修善法,二者、令離惡法,三者、有恐怖時能為救解,四者、放逸之時能令除捨。言下方者,即是奴婢,若有人能供給奴婢衣服、飲食、病瘦、醫藥,不罵不打,是人則能供給下方。奴婢復以十事報之:一者、不作罪過,二者、不待教作,三者、作必令竟,四者、疾作不令失時,五者、主雖貧窮終不捨離,六者、早起,七者、守物,八者、少恩多報,九者、至心敬念,十者、善覆惡事。言上方者,即是沙門、婆羅門等,若有供養沙門、婆羅門衣服、飲食、房舍、臥具、病痛醫藥,怖時能救,饉世施食,聞惡能遮,禮拜恭敬,尊重讚歎,是人則能供養上方。是出家人以五事報:一者、教令生信,二者、教生智慧,三者、教令行施,四者、教令持戒,五者、教令多聞。若有供養是六方者,是人則得增長財命,能得受持優婆塞戒。
前明六方即六度,此品明六方係就在家之環境以言,人須善處理其環境,與中國向重五倫者相當。如不顧全,則必互相衝突,各走極端,而於人類社會不能調和,則非佛法所當有也。明白此理,則知供養六方之義。東方為生方,故說為父母。師長、通世法出世法之師長。妻子可包括妻及子女。善知識、又謂善友,即習善法之朋友。奴婢、包括奴僕婢使。沙門、即學佛法出家修行者。婆羅門、有出家在家二種,在印度即掌教化者,例如中國儒者。此中皆以善生長者子能受優婆塞戒為中心而說,欲受戒者,使先行此種倫理道德,即修身齊家皆能做到者,方能受優婆塞戒也。
辛二 請許
『善男子!若人欲受優婆塞戒,增長財命,先當諮啟所生父母。父母若聽,次報妻子,奴婢僮僕。此輩若聽,次白國主。國主聽已,誰有出家發菩提心者,便往其所頭面作禮,軟言問訊,作如是言:「大德!我是丈夫,具男子身,欲受菩薩優婆塞戒,惟願大德憐愍故聽」!
平常受優婆塞戒,用不著如此鄭重。此中係受菩薩優婆塞戒,須自利利他,教化眾生,攝取徒眾,故須特別鄭重。因與家族、國法、社會、發生大變化關係故,須父母乃至國王允許。丈夫者,為成年之義,因將受優婆塞戒,故言具男子身。
辛三 問答
壬一 問遮難
『是時比丘應作是言:「汝之父母、妻子、奴婢、國主、聽不」?若言「聽」者,復應問言:「汝不負佛法僧物及他物耶」?若言「不負」,復應問言:「汝今身中將無內外身心病耶」?若言「無」者,復應問言:「汝不於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不作五逆罪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不作盜法人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非二根、無根人,壞八戒齋,父母師病不棄去耶?不殺發菩提心人,盜現前僧物,兩舌惡口,於母、姐妹作非法耶?不於大眾作妄語耶」?
此問所應遮難之事。如求戒人,具有所應遮之事,即不能允許其受戒。通常受三歸、五戒,不問遮難,此中為受菩薩優婆塞戒,受戒之後,即為在家菩薩,故問遮難。出家弟子,於出家時,亦有問遮難之事。此中比丘,指菩薩比丘。從不負佛法僧物以下,正為遮難之問,其事共有八種。非法、即非梵行,謂作邪婬。盜法、即竊聽或偷閱比丘、比丘尼戒律,或潛入僧中竊聽。二根、即男根、女根。無根、即無男女根。
壬二 審至誠
『若言「無」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何以故?是戒能為沙彌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優婆塞戒,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三惡道,受大苦惱。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至心受不」?
無前問八種所遮難之事者,即進而審其是否至誠求戒。毀破如是戒者,即受戒後自犯其所誓願受持之戒法。無量利益與無量苦惱,即係於自己之持犯,由此可見人道一生之經過,關係至大也。沙彌、即求寂之意,以其欲求涅槃之圓寂故,此是男子出家受十戒者之通稱。沙彌十戒者: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婬,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香鬘嚴身,七、不歌舞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床,九、不過午食,十、不畜金銀寶器。大比丘戒,通稱二百五十戒,而不足其數。菩薩戒:梵網戒十重、四十八輕,瑜伽戒四重、四十三輕。
辛三 示歸戒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優婆塞戒極為甚難!若歸佛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若歸法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典籍;若歸僧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眾。汝能如是至心歸依於三寶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若人歸依於三寶者,是人則為施諸眾生無怖畏已;若人能施無怖畏者,是人則得優婆塞戒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汝能如是施諸眾生無怖畏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人有五事現在不能增長財命:何等為五?一者、樂殺,二者、樂盜,三者、邪婬,四者、妄語,五者、飲酒。一切眾生因殺生故,現在獲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賢聖呵責,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橫罹其殃,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當墮地獄,多受苦惱飢渴長命,惡色、惡力、惡名等事,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復受惡色、短命、貧窮。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令外一切五穀果蓏悉皆減少,是人殃流,及一天下。善男子!若人樂偷,是人亦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他人失物於己生疑,雖親附人人不見信,常為賢聖之所呵責,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墮於地獄,受得惡色、惡力、惡名、飢渴、苦惱、壽命長遠,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貧於財物,雖得隨失,不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愛念,身常受苦,心懷愁惱。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噉,不得色力,是人惡果殃流萬姓。善男子!若復有人,樂於妄語,是人現得惡口、惡色,所言雖實,人不信受,眾皆憎惡,不喜見之,是名現世惡業之報,捨此身已,入於地獄,受大苦楚,飢渴熱惱,是名後世惡業之報。若得人身,口不具足,所說雖實,人不信受,見者不樂,雖說正法,人不樂聞。是一惡人因緣力故,外物一切資產減少。善男子!若復有人樂飲酒者,是人現世喜失財物,身心多病,常樂鬥諍,惡名遠聞,喪失智慧,心無慚愧,得惡色力,常為一切之所呵責,人不樂見,不能修善,是名飲酒現在惡報。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飢渴等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心常狂亂,不能繫念思惟善法。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資產臭爛。善男子!若復有人,樂為邪婬,是人不能護自他身,一切眾生見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語在先,於一切時常受苦惱,心常散亂,不能修善,喜失財物,所有妻子心不戀慕,壽命短促,是名邪婬現在惡果。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惡色力,飢渴、長命,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果報。若得人身,惡色、惡口,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男女。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善男子!是五惡法,汝今真實能遠離不」?
受優婆塞戒,須先歸依三寶,歸依三寶後,若再歸依天魔、外道、鬼神等,即失其三歸之體。此中僧、即依佛法修行之三乘賢聖僧。施無畏、即不害眾生,歸依大悲三寶後,應具不害眾生之心,故眾生即因之離怖畏。觀世音菩薩亦稱為施無畏者。邪婬、謂對正當禮法結合夫婦以外之人行婬。地獄、梵音那落迦,或泥犁,此譯苦器,謂苦的器世界。地獄不皆在地之下,科學亦明地中有火,而不能有生物,佛法則言有八熱地獄,有受苦眾生生在其中;而八寒地獄,則在地之邊際,如南北兩極等處。
五戒道理,若詳究之。則前之殺、盜、婬、妄四戒,為性戒,後之飲酒一戒為遮戒。遮禁飲酒,令不引作他惡。如僅飲酒,不犯他戒,於自己身心雖有損害,於他人尚無侵犯;但人每因飲酒而犯他惡,故亦列為戒條以遮止之。依國法處死,或國際戰爭,本為止殺而殺,皆非樂於殺者。若樂於殺,則互相殘害,無有已時,人類將因之滅絕矣!若樂於盜,必至互相掠奪,不治生產,必致人皆不能得其一衣一食,難望生存。若不依國家制度社會禮法而事邪婬,則易起人群之紛擾,肇民族之衰弱。妄語為害尤大,如彼此不以誠信相處,必至爾詐我虞,互啟猜嫌,社會解體。若飲酒,則易引起前四惡行,而且減少智慧,多生不良嗜好,身心健康因之受損。由此觀之,禁戒此五種惡事,確為維持人類生存所必需,故為人生最基本之條件。若知他人作惡,其影響必及全世界,則不能以事不干己而置不問,故須用種種方便以止息之。現在天災流行,物力減少,憂患迭興,苦惱熾盛,何莫非眾生共業所感?讀此經文,應惕然懼,恍然悟,立志修持戒法,以求轉苦惱為安樂。
壬四 廣教誡
『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事法所不應作!何等為四?為貪因緣不應虛妄,為瞋恚、癡、恐怖因緣,不應虛妄;是四惡法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五處所所不應遊:屠兒、婬女、酒肆、國王、旃陀羅舍,如是五處,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五事所不應作:一者、不賣生命,二者、不賣刀劍,三者、不賣毒藥,四者、不得酤酒,五者、不得壓油;如是五事,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三事所不應為:一者、不作羅網,二者、不作藍染,三者、不作釀皮;如是三事,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二事所不應為:一者、摴蒲圍碁六博,二者、種種歌舞技樂;如是二事,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種人不應親近:一者、碁博,二者、飲酒,三者、欺誑,四者、酤酒;如是四人,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法放逸所不應作。何等放逸?寒時、熱時、飢時、渴時、多食飽時,清旦、暮時、懅時,作時,初欲作時,失時、得時,怖時、喜時,賊難穀貴時,病苦、壯少、年衰老時,富時、貧時,為命求財時;如是時中不修善法,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先學世事,既學通達,如法求財,若得財物,應作四分:一分應供養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轉,留餘一分藏積俟用;如是四事,汝能作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財物不應寄付四處:一者、老人,二者、遠處,三者、惡人,四者、大力;如是四處不應寄付,汝能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惡人常應離之:一者、樂說他過,二者、樂說邪見,三者、口軟心惡,四者、少作多說;是四惡人汝能離不」?
此廣教誡有九事。國王所不應遊者,謂非閒遊之地。若勤勞王事,如今時之公務員者,或有正當事陳說者,自不在禁限之列。印度皆以生蟲之物壓油,又有以生蟲之物製藍染者,均為傷生之事,故不應作;若非以傷生而從事壓油、藍染者,自不在禁列。
辛四 試察
『若言能者,應令是人滿六月日,親近承事出家智者,智者復應至心觀其身四威儀。
口頭縱答曰能,然究能實踐與否,尚須試察,故問答之後,繼以試察。受菩薩戒,比丘戒者,尚無如此鄭重,何此中審慎之至耶?以受此戒後,即為在家菩薩,所謂火中優缽羅華,難能可貴,故此更為嚴格也。
庚二 正受戒法
辛一 總授歸戒
『若知是人能如教作,過六月已,和合眾僧滿二十人,作白羯磨:「大德僧聽!是某甲今於僧中乞受優婆塞戒,滿六月中淨四威儀,至心受持淨莊嚴地,是人丈夫,具男子身,若僧聽者,僧皆默然,不聽者,說」。僧若聽者,智者復應作如是言:「善男子!諦聽!諦聽!僧已和合聽汝受持優婆塞戒,是戒即是一切善法根本,若有成就如是戒者,當得須陀洹果,乃至阿那含果,若破是戒,命終當墮三惡道中。善男子!優婆塞戒,不可思議,何以故?受是戒已,雖受五欲,而不能障須陀洹果至阿那含果,是故名為不可思議。汝能憐愍諸眾生故,受是戒不」?若言「能受」,爾時、智者次應為說三歸依法,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受三歸已,名優婆塞。爾時、智者復應語言:「善男子!諦聽!諦聽!如來正覺說優婆塞,或有一分,或有半分,或有無分,或有多分,或有滿分。若優婆塞受三歸已,不受五戒,名優婆塞。若受三歸,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歸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歸,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歸,受持三、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歸,受持五戒,是名滿分。汝今欲作一分優婆塞,作滿分耶」?若隨意說,爾時智者當隨意授。
現代團體會議法,至少須有五人,與僧伽團體必在四人以上者,其事正同。孫中山先生所著民權初步之會議法,在印度兩千年以前,即已實行,何佛法入中國後,反漸失其團體精神耶?羯磨、梵音,此譯作業,即會議所作事。有四人以上即可作者,有須二十人以上方能作者。白羯磨、即會議提案報告,在此處即提出此授戒之事。默然、即無反對者。不聽者、即有反對者。和合、即一致通過。在家戒極果,只到阿那含果者,以未全僧相也。若到證阿羅漢果時,自成出家。最後鄭重發問,汝能受此戒否?在使受戒者慇重注意,得到無作戒體。無作戒體,即無表色。
辛二 別示重輕
壬一 六重戒相
癸一 正說
既授戒已,復作是言:「優婆塞者有六重法。善男子!優婆塞戒,雖為天女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殺,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優婆塞,旃陀羅優婆塞,垢優婆塞,結優婆塞,是名初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二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三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邪婬。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四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過罪。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五重。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六重。」
通常授五戒,只授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之五重戒,此中為授菩薩優婆塞戒,故須授六重,二十八輕戒。此中不能說四眾之罪過,為重戒之一。然四眾中某一分子之過,亦非不可說,特有其方法及限制耳。如比丘中之長老,可於比丘大眾中說某比丘之過,使其懺悔;比丘尼眾中亦然。優婆塞夷,雖無如此規定,在其自眾,當亦可以援例。重戒、梵音波羅夷,此云他勝處法。失戒、謂犯此六重,即失戒體,不通懺悔。煖法、為四加行——煖、頂、忍、世第一法——之一;謂如鑽火,先有煖氣。臭優婆塞、謂犯此重戒,即為優婆塞中之惡臭者。旃陀羅優婆塞、謂犯此重戒,即為優婆塞中之下賤不可接觸者。垢優婆塞、謂優婆塞中之汙穢者。結優婆塞、謂優婆塞中之有煩惱者。不淨觀、為五停心之一,即觀身不淨以停止貪愛之心也。酤酒、即賣酒。此中將飲酒列輕戒,唯酤酒為重戒,與梵網經同;以酤酒使多數人昏迷故。此中天女二字,別本作身命二字。以後五重皆為身命二字,則天女係身命之誤也。
癸二 結讚
『善男子!若受如是優婆塞戒,能至心持不令毀犯,則能獲得如是戒果。善男子!優婆塞戒名為瓔珞,名為莊嚴,其香微妙,熏無邊界,遮不善法,為善法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此稱能持六重戒之德譽也。瓔珞、係物名,梵語枳由羅,編玉而懸於身者。
壬二 廿八輕戒
癸一 列舉
『善男子!如佛說言: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耽樂飲酒,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汙惡不能瞻視病苦,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宜分與,空遣還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諸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承迎、禮拜、問訊,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毀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受招提僧臥具床座,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疑水有蟲,故便飲之,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嶮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獨宿尼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為於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以殘食施於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畜貓狸,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畜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不作淨,施未受戒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不儲畜僧伽梨衣、缽盂、錫杖,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稼處,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稱賣物,一說價已,不得前卻捨賤趣貴;斗稱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應語令平,若不如是,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於非處、非時行欲,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國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穀,果蓏菜茹,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自作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道路若在諸比丘前、沙彌前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僧中付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養蠶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住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而捨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此下為二十八種輕戒。失意罪為輕罪,比六重較輕也。失意為不注意而犯,非不可懺悔者,不失無作戒體。不起心懺悔,為不起,不起必墮落惡趣。有作、對無作言,有處又謂之有表、無表。在受戒時,三業表作,熏成戒種,謂之無作戒體。輕罪於無作戒體不失,以惟有作,與無作相違。此類有作,皆屬惡穢不淨,故謂不淨有作。飲酒耽樂者,即非以之為治病之藥,始犯此戒。佛弟子七眾,出家者為: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尼、沙彌、沙彌尼,在家者為:優婆塞、優婆夷。此中出家只舉前二,以出家後三、非究竟必至為比丘及比丘尼故。受持八戒齋,即受短期出家戒,最宜於寺院中行之。出家人常用漉水囊以除水蟲,此中疑水有蟲,而未漉淨即飲之者,為犯戒。獨宿尼寺,易起人譏謗,故為犯罪。貓狸專為食噉鼠類,以傷生故,不應畜養。一切畜獸,不能作為己有,亦可淨施未受戒人,而自己借用之。戒行最要:為報恩、敬德、濟苦、之三類,二十八輕、首戒即為報恩,後為救苦。受戒品有單行本,在家律要廣集中亦收集之,明藕益大師曾為註解。中國向來只受通常五戒,未照此經受持。此中於日常生活,皆有大概規定,使人行之,能心安理得,最為妙行。招提,梵音,即十方常住之義,如叢林亦謂之招提。僧伽梨衣、為大衣。缽盂、錫杖,皆為出家比丘清淨用物,儲畜三衣、缽、杖,以備供養比丘之用,非在家眾應用。非時、非處行欲,指夫婦言。
癸二 結讚
『善男子!若優婆塞至心能受持如是戒,是人名為優婆塞中分陀利華,優婆塞中微妙上香,優婆塞中清淨蓮華,優婆塞中真實珍寶,優婆塞中丈夫之人!
分陀利華、為白蓮華。清淨蓮華、為一切蓮華。
壬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名為比丘,在家菩薩名優婆塞。出家菩薩持出家戒,是不為難;在家菩薩持在家戒,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中國出家人,已多與在家人之環境相同,只少家屬之纏繞耳。如寺院既須置財產,經營管理,乃至與人爭訟,亦與在家人無異。若暹羅、緬甸等處之出家人,則仍乞食,與中國異。
淨戒品第十五
淨所受戒,為既受戒後所必有之事,故有此品之來。
戊二 持行
己一 持戒清淨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有人受持如是戒已,云何當令是戒淨耶』?
如文可知。
庚二 世尊答
辛一 示能淨法
佛言:『善男子!有三法能淨是戒:一者、信佛、法、僧,二者、深信因果,三者、解心。復有四法:一者、慈心,二者、悲心,三者、無貪心,四者、未有恩處先以恩加。復有五法:一者、先於怨所以善益之,二者、見怖懅者能為救護,三者、求者未索先開心與,四者、凡所施處平等無二,五者、普慈一切不依因緣。復有四法:一者、終不自輕言我不能得菩提果,二者、趣菩提時其心堅固,三者、精進勤修一切善法,四者、造作大事心不疲悔。復有四法:一者、自學善法,學已教人;二者、自離惡法,教人令離;三者、善能分別善惡之法;四者、於一切法不取不著。復有四法:一者、知有為法無我我所,二者、知一切業悉有果報,三者、知有為法皆是無常,四者、知從苦生樂,從樂生苦。復有三法:一者、於諸眾生心無取著,二者、施眾生樂其心平等,三者、如說而行。復有三法:一者、能施眾生樂因,二者、所作不求恩報,三者、自知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三法:一者、為諸眾生受大苦惱,二者、次第受之,三者、中間不息,雖受是苦心終不悔。復有三法:一者、未除愛心、能捨所愛施與他人,二者、未除瞋恚、有惡來加而能忍之,三者、未除癡心、而能分別善惡之法。復有三法:一者、善知方便能教眾生遠離惡法,二者、善知方便能教眾生令修善法,三者、化眾生時心無疲悔。復有三法:一者、為令眾生離身苦時,自於身命心不吝惜,二者、為令眾生離心苦時,自於身命心不吝惜;三者、教化眾生修善法時,自於身命心不吝惜。復有三法:一者、自捨己事先營他事,二者、營他事時不擇時節,三者、終不顧慮辛苦憂惱。復有三法:一者、心無妒嫉,二者、見他受樂心生歡喜,三者、善心相續間無斷絕。復有三法:一者、見他少善,心初不忘;二者、毫末之惠,輒思多報;三者、於無量世受無量苦,其心堅固無退轉想。復有三法:一者、深知生死多諸過咎,猶故不捨一切作業;二者、見諸眾生無歸依者為作歸依,三者、見惡眾生心生憐愍,不責其過。復有三法:一者、親近善友,二者、聞法無厭,三者、至心諮受善知識教。復有九法:遠離三法,三時不悔,平等惠施三種眾生。復有四法:所謂慈、悲、喜、捨。
若言不論是否佛說,要合真理才信,則為信法而未信佛。若言凡佛大覺海中流出之說,皆合真理,則信法亦信佛。僧為修學佛法之賢聖眾,能從凡夫行至佛位。故單信法或佛法或僧,則信仰不為具足,須三種具信,則為具足信心。深信因果,非淺智所能。古人答錯一句不落因果,致墮野狐身經五百世,後得大德為之轉語謂不昧因果,方能解脫;若能深信因果,未有不清淨持戒者。具解心,則於佛、法、僧、因果、緣生、性空、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等,皆能明了勝解。於一切法不取不著者,即具有勝解者。雖一切法緣生性空,如幻如化,而業報相續,仍不落空亡。古時有禪師言:『本來空即還業債,還業債即本來空』,則為善知空性。

辛二 辨淨心時
『善男子!菩薩若以上法淨心,要在二時:一、佛出世時,二、緣覺出時。善男子!眾生善法有三種生:一、從聞生,二、從思生,三、從修生。聞思二種在二時中,從修生者,不必爾也。
菩薩善若從修生,則修成時,雖無佛、緣覺,亦能持戒清淨。
辛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如是淨戒,是不為難;在家淨戒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息惡品第十六
戒淨重在行善,此品則明止惡。
己二 息除諸惡
庚一 問答息惡
善生言:『世尊!菩薩已受優婆塞戒,若有內外諸惡不淨因緣,云何得離』?『善男子!菩薩若有內外諸惡不淨因緣,是人應當修念佛心。若有至心修念佛者,是人則得離內外惡不淨因緣,增長悲慧。
念佛、以佛功德加持對治不淨因緣。蓋佛心即慈悲心,一心念佛,則與慈悲相應,而諸惡自息矣。
庚二 問答修法
辛一 問修法
『世尊!當云何修』?
辛二 答念佛
壬一 廣觀佛德
『善男子!當觀如來有七勝事:一者、身勝,二者、如法住勝,三者、智勝,四者、具足勝,五者、行處勝,六者、不可思議勝,七者、解脫勝。云何身勝?如來身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所嚴飾,一一節力敵萬八千伊羅缽那香象之力,眾生樂見無有厭足,是名身勝。云何如法住勝?如來既自得利益已,復能憐愍救濟利益無量眾生,是名如法住勝。云何智勝?如來所有四無礙智,非諸聲聞、緣覺所及,是名智勝。云何具足勝?如來具足行命、戒、見,是名具足勝。云何行處勝?如來世尊修三三昧、九次第等,非諸聲聞、緣覺所及,是名行處勝。云何不可思議勝?如來所有六種神通,亦非聲聞,緣覺所及;如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處,是名不可思議勝。云何解脫勝?如來具足二種解脫,除智慧障及煩惱障,永斷一切煩惱習氣,智緣二事俱得自在,是名解脫勝。是故舍利弗於契經中讚歎如來具七勝法,如來從觀不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莊嚴地至解脫地,勝於聲聞、辟支佛等,是故如來名無上尊。如來世尊修空三昧,滅定三昧,四禪慈悲,觀十二因緣,皆悉為利諸眾生故。如來正覺,發言無二,故名如來。如往先佛從莊嚴地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如來。具足獲得微妙正法,名阿羅訶。能受一切人天供養,名阿羅訶。覺了二諦——世諦、真諦——,名三藐三佛陀。修持淨戒,具足三明,名明行足。更不復生諸有之中,故名善逝。知二世界——眾生世界、國土世界——,名世間解。善知方便調伏眾生,名調御丈夫。能令眾生不生怖畏,方便教化離苦受樂,是名天人師。知一切法及一切行,故名為佛。能破四魔,名婆伽婆。復觀如來行戒定慧,為益眾生。又於無量無數世中,怨親等利,無有差別。悉斷一切無量煩惱,一一皆知,一一眾生為一煩惱無量世中受大苦惱。如來世尊為眾生故,難施能施,難忍能忍。佛有二淨:一、莊嚴淨,二、果報淨。如是二淨因緣力故,從初十十至後十十,無有人天能說其過。如來具足八萬音聲,眾生聞之不生厭離,以是因緣,如來出勝一切聲聞、辟支佛等。
平常以持名念佛為念佛,而於念字旁加一口,其實、念佛即念念相續觀佛勝事之謂。如法住、即如法之真實性相而住。四無礙智者:一、法無礙智,二、詞無礙智,三、義無礙智,四、樂無礙智。三三昧者:一、空,二、無相,三、無願。九次第定者:四禪定,四空處,滅盡定。六神通前已釋。滅定、將有漏心行皆已滅盡。如來、謂從真理說法不二而來,謂之如來。又從先佛修行成佛而來,謂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共十德號。初十十、即十善、十波羅蜜。後十十、即十力、十號。又於十善具十種修,成百福德,貫於初後,通名十十。
壬二 結會戒淨
善男子!若人受持優婆塞戒欲淨戒者,當作如是修念佛心。若修念佛,是人則離內外諸惡不淨因緣,增長悲慧,貪、瞋、癡、斷,具足成就一切善法。
結歸於念戒清淨也。
壬三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修念佛心,是不為難;在家修集,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供養三寶品第十七
三寶為一切眾生之真歸依處,仰賴三寶加被,則能持戒息惡,離過清淨。
己三 供養三寶
庚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菩薩已受優婆塞戒,復當云何供養三寶』?
三寶、又稱三尊。佛為福智莊嚴之福慧兩足尊,法為能離貪欲之離欲尊,僧為眾中清淨之眾中尊。三寶實為闇室之明燈,迷途之覺路,一切眾生,皆應供養,故善生問:應如何供養三寶?
庚二 世尊答
辛一 三寶福田
『善男子!世間福田凡有三種:一、報恩田,二、功德田,三、貧窮田。報恩田者:所謂父母、師長、和上。功德田者:從得煖法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貧窮田者:一切窮苦困厄之人。如來世尊是二種福田:一、報恩田,二、功德田。法亦如是,是二種田。眾僧三種:一、報恩田,二、功德田,三、貧窮田。以是因緣,菩薩已受優婆塞戒,應當至心勤供養三寶。
三藐三菩提下,應增一者字。福田者,田以生長為義,於應供養者供養之,則能受諸福報,如農夫種田,有收獲之利,故曰福田。約之則為三種:一、報恩田,亦曰恩田;於己有養育教誨之恩者,報答之,自獲無量之福。二、功德田,亦曰敬田;於有修集世出世功德之三寶,恭敬供養,自生無量之福。三、貧窮田,亦曰悲田;係可悲愍之苦難貧窮境界,向此境界惠施,則得無量之福。僧於尚未得到大福德時,又已捨棄家財,不治生產,實行乞食,故亦為貧窮田。和上、譯親教師,又曰和尚,義譯力生,以依歸之力而弟子之道得生故也。從煖法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乃至二字、指四加行中之頂、忍、世第一法、聲聞四果、緣覺及菩薩而言。
辛二 住持三寶
三寶應有三種:第一、一體三寶,清淨自性佛、法、僧、人人本具,法法不無,心、佛、眾生,平等一體。第二、別相三寶,即得無上菩提者為佛寶,由佛所證所說之法為法寶,依佛法修行從得煖法乃至等覺菩薩為僧寶。第三、則住持三寶,即寺塔等處供奉之佛像為佛寶,一切佛經典冊為法寶,出家奉行佛律之僧眾為僧寶。此中所說,正是住持三寶。或有執著自性三寶而輕慢住持三寶者,不免錯誤!
壬一 廣明佛寶
癸一 建供塔像
『善男子!如來即是一切法藏,是故智者應當至心勤心供養生身、滅身、形像、塔廟!若於空野無塔像處,常當繫念尊重讚歎,若自力作,若勸人作;見人作時,心生歡喜;如其自有功德力者,要當廣教眾多之人而共作之。既供養已,於己身中莫生輕想,於三寶所亦應如是。凡所供養,不使人作,不為勝他,作時不悔,心不愁惱,合掌讚歎,恭敬尊重。若以一錢至無量寶,若以一綖至無量綖,若以一華至無量華,若以一香至無量香,若以一偈讚至無量偈讚,若以一禮至無量禮,若繞一匝至無量匝,若一時中乃至無量時,若自獨作若共人作。善男子!若能如是至心供養佛、法、僧者,若我現在及涅槃後,等無差別。見塔廟時,應以金、銀、銅、鐵、繩鎖、幡蓋、技樂、香油、燈明而供養之。若見鳥獸踐蹋毀壞,要當塗治掃除令淨;暴風水火之所壞處,亦當自治。自若無力,當勸人治。或以金、銀、銅、鐵、土、木。若有塵土,灑掃除拂,若有垢汙,以香水洗。若作寶塔及作寶像,作訖當以種種幡、蓋、香、華、奉上。若無真寶,力不能辦,次以土木而造成之,成訖、亦當幡、蓋、香、華、種種技樂而供養之。若是塔中草木不淨,鳥獸死屍及其糞穢、萎華臭爛、悉當除去,蛇、鼠孔穴,當塞治之。銅像、木像、石像、泥像、金、銀、琉璃、頗梨等像,常當洗治,任力香塗。隨力造作種種瓔珞,乃至猶如轉輪聖王塔。精舍內、當以香塗。若白土泥作塔像已,當以琉璃、頗梨、真珠、綾絹、綵錦、鈴磬、繩鎖而供養之。畫佛像時,綵中不雜膠乳雞子,應以種種華貫、散華、妙紼、明鏡、末香、塗香、散香、燒香、種種技樂,歌舞供養。如晝,夜亦如是。如夜,晝亦如是。不如外道燒酥、大麥而供養之。終不以酥塗塔像身,亦不乳洗。不應造作半身佛像;若有形像身不具足,當密覆藏,勸人令治,治已具足,然後顯示。見像毀壞,應當至心供養恭敬,如完無別。如是供養要身自作,若自無力,當為他使,亦勸他人令佐助之。
此中正明住持佛寶。生身者,即佛在印度之生身。滅身者,即佛以三昧真火自焚其身而留存之舍利。琉璃、非琉璃燈之琉璃,乃一種青色之寶。華貫、即以線貫串之花。
癸二 敬讚佛法
『若人能以四天下寶供養如來,有人直以種種功德尊重讚歎,至心恭敬,是二福德等無差別。所謂如來身心具足,身有微妙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大力,心有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五智三昧、三種法門、十一種空、觀十二緣智、無量禪定、具足七智、已能度到六波羅蜜岸。若人能以如是等法讚歎佛者,是人則名真供養佛。
此明恭敬讚歎佛法。五智三昧者:此中五智三昧,係指修五停心智而得之定。五停心即:不淨、慈悲、因緣、界分別、數息之五觀。三種法門者:指奢摩他——止,毗缽舍那——觀,及禪那——止觀不二而言。十一空觀者:指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無始空、性空、無所有空、第一義空、大空、等十一空而言。尚有說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多與此相同者。十二緣智者:即指緣十二因緣之智。七智、即七覺分:謂擇法、精進、喜、輕安、念、定、行捨之七菩提分。
壬二 略顯法僧
『云何名為供養於法?善男子!若能供養十二部經,名供養法。云何供養十二部經?若能至心信樂受持、讀誦、解說、如說而行,既自為己,復勸人行,是名供養十二部經。若能書寫十二部經,既書寫已,種種供養,如供養佛,唯除洗浴,若有供養受持、讀誦如是經者,是則名為供養法也。供養法時,如供養佛。又復有法,謂菩薩一根,辟支佛人三根、三諦,若信是者,名供養法。若有供養發菩提心受持戒者出家之人,向須陀洹至阿羅漢果,名供養僧。
此中正明住持法寶、僧寶。供養法,應以誦讀、解說、受行、勸他、為正解。或有謂僅以說法他聽為法供養者,不免罣漏。三根者:此中指辟支佛之上中下三根言:三諦者:通常指真諦、俗諦、中諦,此中即指三根所證之上中下三諦。又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亦為三諦。發菩提心出家受比丘及菩薩戒之人,為菩薩比丘僧。又向須陀洹至阿羅漢果之小乘聖眾,亦應供養。
辛三 示供養益
『若有人能如是供養佛、法、僧寶,當知是人終不遠離十方如來,常與諸佛行住坐臥。善男子!若有人能如說多少供養如是三福田者,當知是人於無量世多受利益。
恒常供養住持三寶,能與自性三寶相應和合而成為一,故於無量世多受利益。
辛四 結在家勝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供養三寶,是不為難;在家供養,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出家人每日有常課,每食修供養,供養三寶較為容易;在家人環境惡劣,乃為難能。以上廣顯修成菩薩之行一大科,共十六品,已講完。文中皆係以在家菩薩為中心作標準,能如此修行,即成為在家菩薩。以下正明能行六度之相,即能行六度菩薩之體相。
六波羅蜜品第十八
此六種修行,度到彼岸,如六種渡人之船。菩薩、即藉此以渡到彼岸,此品正明其總相。
丙二 正明能行六度之相
丁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先說供養六方,六方即是六波羅蜜,是人則能增長財、命,如是之人有何等相』?
問意:為能供養六方、六波羅蜜之菩薩,究有何種行相可辨?
丁二 世尊答
戊一 正答能行人相
佛言:『善男子!若能不惜一切財物,常於他人作利益事,念於布施,樂行布施,隨有隨施,不問多少,當行施時,於身財物不生輕想;淨施不擇持戒、毀戒;讚歎布施,見行布施歡喜不妒;見有求者心則悅樂,起迎禮拜,施床命坐;前人諮問若不諮問,輒為讚歎布施之果。見恐怖者,能為救護,處饑饉世,樂施飲食,雖作是施,不為果報,不求恩報施。不誑眾生,能讚三寶所有功德。不以斗稱雜餘異賤欺誑於人,不樂酒博貪欲之心,常修慚愧羞恥之德,雖復巨富,心不放逸,多行惠施,不生憍慢。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施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淨身、口、意,常修軟心,不作罪過,設誤作者,常生愧悔,信是罪業,得惡果報,所修善事,心生歡喜;於小罪中生極重想,設其作已,恐怖憂悔。終不打罵瞋惱眾生。先意語言,言輒柔軟。見眾生已,生愛念心,知恩報恩,心不慳吝,不誑眾生。如法求財,樂作福德,所作功德常以化人。見窮苦者,身代受之,常修慈心,憐愍一切。見作惡者,能為遮護;見作善者,讚德說果,復以身力往營佐之。身不自由,令他自在。常修遠離瞋恚之心,或時蹔起,覺生愧悔。實語、軟語,遠離兩舌及無義語。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戒波羅蜜。善男子!若人能淨身、口、意業,眾生設以大惡事加,乃至不生一念瞋心,終不惡報;若來悔謝,即時受之。見眾生時,心常歡喜,見作惡者,生憐愍心。讚歎忍果,訶責瞋恚,說瞋果報多有苦毒。修施忍時,先及怨家。正觀五陰眾緣和合,若和合成,何故生瞋?深觀瞋恚乃是未來無量惡道受苦因緣,若蹔生瞋,則生慚愧恐怖悔心。見他忍勝,不生妒嫉。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忍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不作懈怠,不受不貪坐臥等樂,如作大事功德時力,及營小事心亦如是。凡所作業,要令畢竟。作時不觀飢渴、寒熱,時與非時。不輕自身。大事未訖,不生悔心;作既終訖,自慶能辦。讚歎精進所得果報。如法得財,用皆以理。見邪進者,為說惡果。善教眾生令修精進,所作未竟,不中休息。修善法時,不隨他語。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進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淨身、口、意,樂處空閒——若窟、若山、樹林、空舍——不樂憒鬧、貪著臥具,不樂聽說世間之事,不樂貪欲、瞋恚、愚癡。先語、軟語,常樂出家教化眾生,所有煩惱輕微軟薄,離惡覺觀,見怨修慈,樂說定報,心若逸亂,生怖愧悔,見邪定者,為說罪過,善化眾生置正定中。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禪波羅蜜。善男子!若有人能淨、身、口、意,悉學一切世間之事,於貪、瞋、癡心不貪樂,不狂、不亂。憐愍眾生,善能供養父母、師長、和上、長老、耆舊有德,修不放逸。先語、軟語,不誑眾生,能分別說邪道、正道及善惡報,常樂寂靜出家修道,能以世事用教眾生,見學勝己,不生妒心,自勝他人,不生憍慢。受苦不憂,受樂不喜。善男子!有是相者,當知是人則能供養般若波羅蜜。
此正分答能行六度菩薩之六種相。瞋心為純惡法,若貪及癡尚通無記及通三界,瞋唯惡性,只在欲界。
戊二 別明各有四事
『善男子!一一方中各有四事,施方四者:一者:調伏眾生,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若人於財不生慳惜,亦不分別怨親之相、時與非時,是人則能調伏眾生。於財不惜,故能行施,是故得離慳吝之惡,是名離對。欲施、施時、施已、歡喜,不生悔心,是故未來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能令他人離於飢渴苦切之惱,故名利他。戒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優婆塞戒至菩薩戒,能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初地根基,是名莊嚴。既受戒已,復得遠離惡戒、無戒,是名離對。受持戒已,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既受戒已,施諸眾生無恐無畏,咸令一切離苦獲安,是名利他。忍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忍故得修善,修善故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既修忍已,能離瞋惡,是名離對。忍因緣故,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忍因緣故,人生喜心、善心、調心,是名利他。進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精進故得修善,修善法故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修善法時,離惡懈怠,是名離對。因是善法,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教眾生修善,令離惡法,是名利他。禪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修如是禪定力故,獲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因是禪定修無量善,離惡覺觀,是名離對。修舍摩他因緣力故,常樂寂靜,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斷諸眾生貪欲、瞋恚、狂癡之心,是名利他。智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因修智慧獲得初地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莊嚴。修智慧故,遠離無明,令諸煩惱不得自在,是名離對。除煩惱障及智慧障,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得調伏,是名利他。
此別明六方六度各有四事。煩惱障、從能障得名。智慧障、即所知障,從所障得名。此六度為修行最要之法,自應各度平等均修;但因本經為在家菩薩經,故尤重在施度。
戊三 確示定有六度
『善男子!或有說言:離戒無忍,離智無定,是故說有四波羅蜜。若能忍惡不還報者,即名為戒;若修禪定心不放逸,即是智慧;是故戒即是忍,慧即是定。離慧無定,離定無慧,是故慧即是定,定即是慧。離戒無進,離進無戒,是故戒即精進,精進即戒。離施無進,離進無施,是故施即精進,精進即施。故知無有六波羅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智慧是因,布施是果;精進是因,持戒是果;三昧是因,忍辱是果。然因與果,不得為一,是故應有六波羅蜜。若有說言:戒即是忍,忍即是戒,是義不然!何以故?戒從他得,忍不如是;有不受戒而能忍惡,為眾修善忍無數苦,無量世中代諸眾生受大苦惱,心不悔退,是故離戒應有忍辱。善男子!三昧、即是舍摩他,智慧、即是毗婆舍那;舍摩他、名緣一不亂,毗婆舍那、名能分別;是故我於十二部經說定、慧異,當知定有六波羅蜜。如來所以最初先說檀波羅蜜,為調眾生。施時離貪,是故次說尸波羅蜜。施時能忍捨離之心,是故次說忍波羅蜜。施時心樂,不觀時節,是故次說進波羅蜜。施時心一,無有亂想,是故次說定波羅蜜。施時不為受生死樂,是故次說智波羅蜜。
此中引或言只四度、或三度、二度、及一度而破斥之,確示定有六度之別體相。三昧、即正定,由舍摩他而得。毗婆舍那、即是觀。緣一不亂、即是止。能善分別、乃是觀。
戊四 出六波羅蜜相
『善男子!云何名為波羅蜜耶?施時不求內外果報,不觀福田及非福田,施一切財,心不吝惜,不擇時節,是故名為施波羅蜜。乃至小罪,雖為生命尚不毀犯,是故名為戒波羅蜜。乃至惡人來割其身,忍而不瞋,是故名為忍波羅蜜。三月之中一偈讚佛,不休不息,是故名為進波羅蜜。具足獲得金剛三昧,是故名為禪波羅蜜。善男子!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具足成就六波羅蜜,是故名為智波羅蜜。
施度須與智慧相應,了達根身器界皆空無我。不分別福田非福田,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其他五度,亦復如是。佛作忍辱仙人時,任人割截支體而不生瞋,即忍辱與生空法空慧相應之實例。金剛三昧、即金剛定,金剛喻定,正指菩薩於最後位,斷最極細微煩惱之禪定,依此定之慧,如金剛能斷一切障習,得此定已,即將成佛。若引申之,則世第一位,亦可謂之無間道,即亦可謂為金剛三昧。再廣義、則由此一地進入彼一地時,通可謂金剛三昧。
戊五 結顯在家為難
『善男子!菩薩有二: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能淨六波羅蜜,是不為難;在家能淨,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此顯在家菩薩能行六度為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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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 第 16 冊 No. 8 第八編 律釋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3-01-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太虛大師全書」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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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題之優婆塞戒義,前已言之。其內容共有七卷,分為二十八品。品即品目,
TX16n0008_p0029a03:凡文義相類,則收為一品。茲將二十八品經文,依古德分為三分:一、敘啟分,即
TX16n0008_p0029a04:集會一品。二、自發心品至般若品多分,共二十七品,皆為正說分,又稱正宗分。
TX16n0008_p0029a05:三、結成分,即最後兩行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