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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祇行行至已辦地。自合真理必顯正習皆除。如三十 |
2 | 外巧拙。又前二詮真。真理不殊。別圓詮中。中分 |
四明尊者教行錄卷第三
別理隨緣二十問
光明玄當體章問答偈
絳幃問答三十章
開幃試問四十二章
教門雜問答七章
四種四諦問答
有當宗學者。問余曰。仁於指要鈔中。立別教真如有隨緣義耶。余曰然。客曰。且如法藏師。著疏釋起信論。專立真如具不變隨緣二義。乃云。不變即隨緣。隨緣即不變。仍於彼五教中。屬乎終教。亦兼頓教。而對破唯識宗談真如之理。唯論不變不說隨緣。審究唯識。正是今家別教。彼終頓二教所明不變隨緣。乃是今家圓教之理。仁那云別理隨緣耶。余語曰。藏師約何義。判唯識所談真如不隨緣耶。客曰。起信疏云。唯識宗只以業相為諸法生起之本。彼之真如無覺無知。凝然不變。不許隨緣。但說八識生滅。縱轉成四智。亦唯是有為。不得即理。故詮法分齊唯齊業識。余曰。灼然。若云真如性有覺知。則可熏變。乃說隨緣。既唯頑騃。乃不受熏。既不受熏。安能隨緣。變造諸法。因詰之曰。別教真如無覺知耶。若無覺知。何故得名佛性。故輔行云。今家教門所明中道唯有二義。一離斷常。屬前二教。二者佛性。屬。後二教。別教中道既名佛性。佛非覺義耶。若中理頑騃。本無覺知。焉是大覺果人之性。況性以不改為義。若因無覺義。至果方有。此則改轉。那名性耶。又妙樂云。凡別教中立佛果者。有其三意。一者以理性為佛界。二者以果頭為佛界。三者以初地去分名佛界。別教既立佛界。豈有頑騃之佛耶。藏疏既約真如無覺知故凝然。凝然故不隨緣。別理既有覺知。驗非凝然。既非凝然。那不隨緣耶。客遭此詰。兀然失措。余乃語曰。子既不知所以。安得妄有破立。余既憫其無知。乃立數十問。徵其謬破立者。令少知別理有隨緣義。客曰。願聞。
一問。藏疏既云。唯識宗齊於業相以為諸法生起之本。故彼真如不說隨緣。荊溪既立別教真如在迷能生九界。則以真如為生法本。乃永異業相為生法本。安云別理不隨緣耶。
二問。藏疏又云。唯識宗未明業相等與真如同以一心為源。故說真如無覺知凝然不變。不許隨緣。荊溪既釋別教根塵一念為迷解本云。理性如來為善惡本。豈非業相等與真如同以一心為生法之源耶。既爾。安云別理不隨緣耶。
三問。藏疏既云。唯識宗但說八識生滅。縱轉成四智。亦唯是有為。不得即理。荊溪既立別理名為佛性。豈是轉八識成四智耶。別理既是佛性。即隨淨緣。成於果佛。那云不隨緣耶。
四問。藏疏五教既皆不立理具三千。但就不變隨緣。立終頓圓三教。請子委陳三教之理隨緣之相。若無異相。安立三教。若有異相。便請細說。
五問。藏疏圓教既未談理性本具諸法。與今家圓教得泯齊否。彼圓望今圓。尚自天殊。安將終教之理與今圓等。
六問。藏疏不談理具諸法。為知而不談。為不知耶。若知而不談者。則有隱覆深義之過。若元不知者。則不善談圓。安得與今圓同。彼圓尚不同今圓。況終教耶。
七問。藏疏既未談理具諸法。是則一理隨緣變作諸法。則非無作。若不成無作。何得同今圓耶。
八問。藏疏圓教談事事無礙主伴重重。似今色香中道諸法趣色等義。與而論之。似今圓教。彼終教不變隨緣得作此說否。若說事事無礙。乃是彼圓。非終教也。若未得然者。尚望彼圓不及。安齊今圓耶。
九問。彼終教不變隨緣。與金錍所明不變隨緣。同耶異耶。若異。則非今圓。若同。金錍明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萬法是真如。由不變故。約此二義。立無情有佛性也。終教雖立隨緣不變。而云。在有情得名佛性。在無情但名法性。不名佛性。既分二派。徒云不變。正是變也。既違金錍。那名圓理。須知權教有名無義。以有佛性之言約解約理說故。約解約理尚未云遍。非權是何。
十問。金錍云。客曰。何故權教不說緣了二因遍耶。余曰。眾生無始計我我所。從所計示。未應說遍。涅槃經中帶權說實。故得以空譬正。未譬緣了。若教一向權。則三因俱局。如別初心聞正亦局。藏性理性一切俱然。所以博地聞無情無。依迷示迷。云能造是。附權立性。云所造非(上皆金錍不移一字)。二因不遍。尚云帶權。正局有情。的屬別。終教既爾。那執是圓。
十一問。藏疏明判賴耶為生法之本故名分教。則顯真如為生法本乃名終教。子今既信別理無住能造諸法。若不隨緣。安能造法耶。
十二問。他宗皆不云無住。子今曲解所依法性可覆為無住。縱子作此曲解。只如終教真隨妄轉造立諸法。是可覆義否。若不可覆。所造諸法得云一多相入事事無礙否。若爾。何異彼圓。若不爾者。非覆是何。豈真如理性不自在耶。當知終教但理以無住故。不可守佛界之性。為妄扼縛。壓作九界。正當可覆義。稟此教者。雖信真如變造諸法。未知事事當處圓融。以此教未詮理性頓具諸法故。若稟今圓者。既知性德本具諸法。雖隨無明變造。乃作而無作。以本具故。事既即理故。法法圓常遍收諸法。無非法界。終教所詮既其不爾。那得齊今圓教耶。
十三問。終教說真如是本覺。別教說真如是佛性。性非本耶。佛非覺耶。名義既齊。安得不同。
十四問。唯識宗說。真如無覺知故不能迷。終教談真如有覺知故能迷。能迷故能悟。故立隨緣。別理既有覺知。那不能爾耶。若能者。那不隨緣。
十五問。子云。別理無住能造諸法。只是理能造事。乃偏一之義者。豈非但有隨緣義無不變義。子元不知不變則終教分教同詮。隨緣則獨在終教。故明不變未必隨緣。若說隨緣。必有不變。以是真如性隨緣故。若隨緣時改變。則不名性也。
十六問。子云。別教云不即。終教說即。為不同者。蓋子迷名全不究理。以彼不談性具九界。乃是但理隨緣作九。若斷無明。九界須壞。若九界即是真如理者(大意與止觀皆以是義釋即如云初心是後心是等)。何須除九。豈非九界定能障理耶。若謂不然。終教還說九界皆是法界一一遍收否。若說。與彼圓何別。若不說者。安稱即耶。況彼圓既未談性具三千。雖說一一遍收。尚未有遍收所以。若比今圓。不成即義。況終教耶。
十七問。子云。性具九界不得云差別者。蓋未知理中自有立一切法義也。故妙樂云。理則性德緣了等。又若謂性具諸法不名差別者。何故妙經疏云。若知地具桃李。即識實中有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若知桃李竪相。即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無差別。既以地具桃李為權。此權名為差別。豈非性具九界得稱差別耶。
十八問。止觀別教一念心為迷解本。引楞伽理性如來藏為善不善因。子意謂。此句若證終教。則是隨緣義。若證別教。則非隨緣義者。且今引文略。彼經具云。七識不流轉。不作苦樂因(無明體空)。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若生若滅。受苦樂。與因俱(真如成事)。既能為因。又即生滅。此文如何作不隨緣解耶。若謂不引生滅等文則非隨緣者。且唯識宗中。可云真如為善惡因否。又次文以大論池水喻。此如何通。故云。如大池水。象入則濁。珠入則清。當知池水為清濁本。珠象以無清濁之緣。今問。池水還隨此二緣為清濁否。若隨者。如何作不隨緣解耶。
十九問。輔行釋別教發心云。煩惱之中有如來藏。凡夫生盲常與藏俱。而不知見。故流轉生死。却為藏害。且別教菩薩既見眾生如是故發心。豈可云真如不隨緣耶。
二十問。子云。指要為破安國師立問故。特立別理隨緣者。蓋子不解安國問意。致茲謬說。如彼問云。別教真如不隨緣。起信真如能隨緣。未審起信為別為圓。若別。文且相違。若圓。乖彼藏疏。且初云隨緣不隨緣者。蓋為泛學者妄謂別教不談隨緣起信乃說隨緣故。順常情而為問端。既共知起信談於真如隨緣。故定之曰。未審此隨緣義是別是圓。蓋泛學之者不知真如隨緣通於兩教故。茲雙定。後正難云。若謂起信是別。且違論文。以論文一心攝世出世法及相大。明具無量性功德。是本具千如故。又十住八相是圓教分真。任運垂應是圓位故。若定判屬別。則違論此文也。若定判屬圓。則乖藏疏。以疏不約心具百界為攝世出世法。及無量性功德不約性善性惡釋之。又十住八相不說分真而辨。乃云是伏見思住願力神通而作故。若判屬圓。則違疏中此等文故。子今若執安國定判終教是今圓者。何故正難云。若圓乖彼藏疏。藏疏正用終教釋乎起信。若終教是圓者。作圓說之。恰順藏疏。那云若圓乖彼藏疏耶。
光明玄當體章問答偈
遵式稽首延慶法主。竊聞。邇曰縱辯宣揚金光明甚深法門。自惟。匏繫無緣擁座。且此經玄義示第五當體得名。此意幽邃。曾彌夕思之不解。謹成偈句。奉以諮承。願說授外。一為開決。顒俟報音之來矣。
知禮和南靈山懺主。自傚顰禁足接武講科。雖為道未深。且格言有在。茲蒙雄問。起自大悲。俾我推尋。令他悟解。因緣事冗。久失報投。今漫奉酬。幸希細覽。
遵式再以伽陀稟問延慶法兄。能一披覽。尚俟報音。
知禮謹率愚抱。再答靈山懺主來問。幸希采矚。
絳幃問答三十章
天禧改元春二月四日。延慶座主出山家教義凡三十條。褰絳幃問諸子。其詞惟要。其旨甚微。俾無或者興布教之功。令不敏者奮強學之志。門人(仁岳)率爾而對。斐然成章。非求魯國一字之褒。蓋請武津四擇之誡。既有傳寫。故茲敘云。
一問。三藏初果苦忍真明。何故復云滅非真諦。四皆稱諦。為諦真耶。為諦俗耶。
答。原夫三藏理唯一真觀有四諦理因觀顯。故云苦忍真明。理顯觀忘。故云滅非真諦。何者。蓋由滅無之真離幻之俗。雖則知苦斷集修因證果。皆生滅之事行。非空寂之理體。究論法性。何所迷悟。故大師云。三藏法性自天而然。集不能染。苦不能惱。道不能通。滅不能淨。然而由於苦忍方明於真如。析色盡處乃見於空。雖能析所析俱非是空。而見空者。由於析色故也。是知苦忍真明滅非真諦義無相違。又上明必下顯。諦俗則諦真。豈前後異耶。
二問。因緣停心與支佛正觀何別。
答。因緣停心者。則為初心行人多愚癡之心起斷常之見。是以令觀三世因緣。對而治之。故荊溪云。三世相續故不斷。三世迭謝故不常等。此但略知因緣生相。未知因緣滅相。支佛正觀者。非秖觀三世而已。乃至能觀百千萬世。復知生而知滅。兼諦俗而諦真。二觀稍殊。不可相濫也。
三問。諸文皆云。支佛觀因緣斷惑。觀相如何。
答。諸文異說。今試粗陳。若如阿含所明。中乘觀因緣相。有逆有順。從無明至老死名順。從老死至無明是逆。生滅皆然。此乃大概而說。若如四念處。委辨推尋觀破之相。或以愛支為首。或以取支為首。亦有逆順。且如愛支為首者。即推貪愛因何而生。即知此貪因愛而起。乃至行因無明。無明因過去一切煩惱。又順推。此愛能生於取。取生於有。有生未來二十五有生死等。若觀破者。觀愛即現在污穢五陰性念處。乃至觀無明即過去污穢五陰性念處。又若觀於有即善不善五陰性念處。乃至觀未來生死即果報生死無記性念處。是名逆順觀察破四顛倒。顛倒滅則無明滅。乃至老死滅(上皆略義采四念處文義)取支為首者。即見惑之人也。逆順推破例如愛支。又如止觀。明禪境中。寄修辨發。以有支為首。又釋籤明四教觀因緣。皆從愛起。如此諸說不同者。良由根性有殊故。修入不等。今準輔行判因緣觀。凡有二種。一者推果知因。二者推因知果。若念處及止觀即推因知果也。釋籤即推果知因也。然此二種之義應用念處為正。以正能順因緣之義故。因緣既以無明為首。今觀愛取即無明也。故大師廣示修相。良在茲焉。
四問。阿含既但說三藏。何故八萬諸天便發大道。
答。良以漸頓法門體元不二。小大根性理本無差。蓋遇熏不同。故得脫有異。今諸天悟大。豈孤然哉。審應昔世曾以小乘諦境修乎大乘觀智。今聞本境即發宿種也。譬如先置毒藥服於酪中。今再服酪。即能殺人也。然由如來知機知時。隨熟隨脫。故但用生滅四諦而赴大小兩緣。此即顯露不定教也。問在鹿苑時。[A1]秖云諸天得法眼淨。至般若會。方乃指云。獲無生忍。是則聲聞等眾。不知諸天便發大道。據此莫成祕密教義耶。答。比見學人。多作此說。詰其所以。言無所從。且祕密教者。乃是備談漸頓等教。各對大小諸機。互不相聞。方名祕密。非謂小益不知大益為祕密也。若鹿苑中祕密之相。如大論說。諸菩薩所見無量阿僧祇人得二乘。無量阿僧祇人得無生忍等是也。今八萬諸天但為說小。與諸聲聞同見同聞。何祕密之有哉。況大師親指為顯露不定。豈不信乎。
五問。通教受接之後。合作後二教位次修證。大品經文何故只以第十地為果耶。
答。此由大品十地。兼含衍門三教之義耳。如初地菩薩名為伏忍。二三兩地名柔順忍。四地已去名無生忍。乃至游戲神通淨佛國土等皆通三教也。故輔行中。釋十地為如佛云。若被接者至此。既破一品無明。亦能八相。故云如佛。豈非十地名義通三教耶。若爾。何故輔行明被接云。謂用前教有始無終。已用七八不至九十。即用後教有終無始。但用向地不須住行。中續接之故得名接。此豈非被接之後依後教位次耶。答若據經文。則無別位。而大師得經深旨。自以十地通於三教。故荊溪具約兩教位次。引而伸之。欲令被接之義區以別矣。引廣決略。乃作者之意焉。
六問。通教菩薩約何義留習潤生。
答。留謂固留。非觀力未充不能進斷。何則以此教菩薩已於性地及八人地中伏結順理。為諸眾生遍行六度。一切事中福慧皆令究竟。如三藏菩薩。於中忍中。三祇行行至已辦地。自合真理必顯正習皆除。如三十四心。有何不可。但以度生心廣淨土時長故。扶之以誓願慈悲。留之而潤生化物。所以須留習者。為無妙應之真體故。用作受身之本矣。故妙玄云。通教亦得有應。但是作意神通灰身滅智無常住本。約何起應。斯為誠證矣。
七問。俱舍以塵沙為習氣。如何留之潤生。
答。大師明通教習氣。凡有二種。謂煩惱障法障之習氣。法障即界內塵沙也。若留習潤生者。此正為煩惱之習氣耳。以由煩惱是染污無知。無明為體。能招生死故。塵沙是不染污無知。劣慧為體。不招生死故。應云。菩薩為潤生故。須留煩惱之習。為化物故。須破塵沙之習。則知二習其體稍殊。
八問。方等既有四教。為是文文皆須四解。為復各有文詮耶。
答。或皆須四解。或各有文詮。逗會多途。不可一揆。如大師釋請觀音經。始從病相。乃至繫念數息聞呪得益。並約十種行人說之。即皆須四解也。如釋十六觀經。正為頓機。不通漸入。即各有文詮也。或一經具明四教。各有文詮。如淨名之類也。所以須四解者。為部教俱帶(請觀音經)各有文詮者。為部帶教不帶(十六觀經)故知方等教相難明。不可一概也。
九問。般若既只衍門三教。何故仁王經說四無常偈。
答。斯乃以藏助於衍也。且彼經云。普明王依過去七佛之法。請百法師。一日二時。講般若波羅蜜八千億偈竟。第一法師為王說偈。即無常等四。豈非正宣般若傍演無常。所以然者。普明既為斑足所捉。將赴其死。恐王戀著身命國土。是故偈意皆勸捨身及國土等。至聞偈畢。諸王皆證三門空定。還是衍門得益之相耳。故今家明通等三教。俱用藏教而為助道。即此意也。
十問。通教三乘共行。如何說菩薩遠邊。
答。三乘同觀幻有。皆取但空。從大分說。故云共行。菩薩非止偏空。兼知中實。從利根說。故得遠邊。是知若云共教。則菩薩須在當分。唯得近邊。乃有局定之妨也。若云通教。則菩薩或被後接。即得遠邊。乃有從容之美也。一家所立名義之巧。其若是乎。
十一問。別教獨菩薩法。如何說二乘近邊。
答。且如通教。不名共教者。蓋有菩薩遠邊之義也。今亦例然。所立別教不名不共教者。蓋有二乘近邊之義也。但以方等般若中別教二乘共聞。為近邊義耳。蓋大論約菩薩與二乘不共聞。立不共般若。今別教既有共聞。則非不共聞。故約此義說於近邊矣。
十二問。別教不談即理。何故能造之心是佛性耶。
答。此教真如在迷能生九界。雖不即理。真如豈離於心。如妙樂云。別教法界不出於心。今謂即不即理。譬如一源之水(佛界真如)分為九派 (隨九界緣)九派雖異一源(事不即理)派水豈殊源水(心是佛性)是則能造之心終日不即終日是性也。若爾。何異圓教不即不離義耶。答。圓教性具九界起於修九。全修是性。故云不離。但由迷修。各自謂實。故云不即。別教真中無九。須斷九歸真故不談即理。九中有真。而依真生九。故能造是佛性。今人見事理不即之說。作霄壞頓異而解者。能造是性。此如何通。真如隨緣不可與言無也。
十三問。別教理性既有三因。何故別修緣了。
答。理性有三因者。皆但中之德也。別修緣了者。皆二邊之行也。邊既非中。修則成別。何哉。先以聲聞空心斷於見愛。次以菩薩假智斷於塵沙。斯乃從空邊而入有邊。用別惑而除通惑。如此二邊緣了具足。始為中道遮照方便。須登初地正顯但中。即三因橫在佛界。故妙樂云。別教雖有三德之語。三皆在性。而不互融。故成別義。若三皆在修。前後而得道理。成縱。故知性中緣了不是修中緣了。豈同圓教正因緣了全是三千空假中修德緣了即性德緣了。不可烈火而濫圓伊。
十四問。別人初心為甚不修中觀。
答。蓋邊表之中。如雲外月。用雖全於遮照。但是清淨真如體不具於見思。安能起對法界。況復本來迷久。頓悟為難。既著有心強。則緣中力弱。故令始行先觀偏真者也。
十五問。今家以即離分於圓別。既判華嚴具此二教。彼經何文談即談離耶。
答。荊溪謂。華嚴經意兼含義難分判。祖尚斯說。今何敢評。然而委尋大師引用彼經證於圓別。亦可意解。且如止觀引。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等。證於圓教。玄義亦引此文。證於別教。故知談即。不談即難得顯文。但以得意不得意。而分兩教。何者。圓人謂心具而造。則諸法無生即在其中矣。別人謂心不具而造。則諸法自住離在其中矣。若乃諸位行相或一多相即。或次第別陳。荊溪已在諸文備載。此不繁述。
十六問。既將華嚴心造一切。以立千如妙境。是則彼經已明開顯。何故云開權局此。
答。正由法華能開華嚴故。得將心造之文立千如之境。如荊溪明法華佛慧。須發四味兼帶之大小。豈不以乳味兼權之教全同醍醐一實之詮。又如大師判華嚴為枝條。法華為根本。須會枝別以入本圓。今引用者。從會入後說也。
十七問。既云法華是醍醐。何故大經云從摩訶般若出涅槃耶。
答。所判二經俱是醍醐。蓋有兩番。次第熟脫。若云法華是醍醐者。即初番熟脫。八千聲聞無量損生菩薩等是也。若云般若出涅槃者。謂鈍根之人於法華不入更用般若洮汰方至。涅槃即後番熟脫。五千起去人天被移等是也。雖有兩番。初番為正。故荊溪云。法華已開。功非彼得。大陣既破。餘黨不難也。
十八問。經云我聞。何故須用四教解釋。
答。若釋法華前經。蓋明部教兼帶等別機緣大小之殊。若釋法華。意在開偏咸令會實。又復應以藏通等四入頓漸等四。揀前四味我聞不同顯出法華。我聞亦異。則所聞法體超過八教。故妙樂云。若消諸經。但用藏等。其文稍通。若釋法華。無頓等八。舉止失措。問。法華既爾。涅槃云何。答。妙樂釋我聞云。大經顯圓。今乃義開耳。故知二經不無少異。
十九問。釋方便品題云。妙達於方。即是真祕既開顯已。那得云祕。
答。觀乎真祕之言。不同隱祕之義。若為實施權。權名隱實。則方便之名正當隱祕。若開權顯實。實外無權。則方便之名即是真祕。蓋指權方之祕即是實相之真。故云真祕。又十界百界即空即中。離言說相。離心緣相。故云真祕也。
二十問。常觀三德。能所俱四。試陳行相。
答。此妙樂觀心四一之文也。文以三德對理教行三。和合三法成假名。人即觀行如來等。而云能所俱四者。蓋顯境觀不二也。何則且所觀之四者。謂迷中三道即本有三德。眾生妄我即理性如來。能觀之四者。謂見思王數修空假中。如是三觀亦全三德。還用妄我為觀行如來。是則兩重四一。皆即障是德。舉妄全真。能觀所觀只一四一。故知境自照境。心不知心。佛之知見於茲悟入。
二十一問。釋一大車體及具度等。既皆從果德。如何用此為十乘觀法耶。
答。眾生本心具佛果德。雖迷轉三道。必體包十乘。故輔行云。理性車體具度資成。白牛觀照在一念心。是知理乘全駕於佛乘。因德豈慚於果德。所謂不動而運。不行而至。善惡不離於車體。故言更無餘乘。果理要在於行門。方名等賜諸子。妙樂云。人天善惡與法界同。故父果車是子理車。但開其情假名等賜。即其義也。
二十二問。大通應佛只在同居。何故名結緣本土。
答。若唯談權教。可云應佛只在同居。今既已說圓乘。即是法身。而依本土。如法華中龍女所讚。指釋迦作遮那之身。劫火所燒。以娑婆為寂光之土。大通身土豈不然乎。
二十三問。聲聞之法的就何義開為經王。
答。的就偏真之理。開為實相之理。所謂三千三諦統攝自在故稱王。釋籤云。三乘已證權理。以理開理易明。今據此也。
二十四問。博地在事。那云理即。
答。只緣在事故云理即。蓋指三障之事即三德之理。故妙樂云。理無所存。遍在於事。亦可云。理即簡於後五事即之義。名字乃至究竟。豈非解行因果等事耶。如妙玄云。聖人得事。凡夫得理。記釋曰。聖人得於因果化他感應之事。眾生但得非因非果迷中之理。故知理即簡非事即。乃貶斥之義耳。
二十五問。性德之行何故須聞性惡。
答。不聞性惡則無性德之行。何哉。眾生本來未曾離惡。若迷性具。須藉別修。故先空次假。緣理斷九。苟或了惡是性。從性立行。不亦性行。須聞性惡耶。且如圓人依第六王數為發觀之始。既知王數即是性惡。用此發觀。豈非性行。是則性惡全是智照無減之義。孱然行起真流無作之義明矣。經云。不斷癡愛。起諸明脫。斯之謂歟。
二十六問。圓教四諦約何義故得稱無作。
答。但約苦集理具。則知道滅空虛。以理不可除故。功無所作。從本迷故。全菩提涅槃為煩惱生死。於今悟故。全煩惱生死為菩提涅槃。四不相傾。一一絕待。皆由四諦元是一理故也。大經玄義云。非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而是一實等。豈一實理而有作為取。
二十七問。畢竟空觀纖塵不立。何故空中具一切法。
答。三諦俱空。方名畢竟。一切諸法悉在其中。且如真諦空有。具二乘界法。俗諦空有具菩薩界法。中道雙遮空二邊具佛界法。中道雙照空佛界具九界法。不前不後。非一非三。三諦頓亡。即纖塵息矣。百界圓足即諸法宛然。是知三千俱空。未始不具。三千俱假。未始不空。此唯一家所談。他莫能及。
二十八問。同體如何說九界權相。
答。若據同體言之。則百界一念不可分別。今說九界權相者。蓋佛界九界不分而分。則非權非實。而權而實也。何者。雖九權皆實。而相相宛然。淨之與穢參而不雜。且如地獄一界。雖具十界。豈以地獄性相便同畜生等性相耶。故知九權是三千少分。不妨非局而局。無差而差。一實是三千全分。故能非遍而遍。差而不差。但以一實不出九權。少分不離全分故。云同體也。若理若果莫不咸然。如荊溪云。物理本來性具權實。又云。至果契本權實。豈同他宗謂理無九界果唯一真。同體權相何由可說。
二十九問。一切依正或云眾生業感。或云諸佛變現。是二何者為定耶。
答。二義相須不可偏判。若其依正千差苦樂萬品者。乃眾生業感也。如云苦樂由生非佛所作。然此業感復是諸佛妙應。隨眾生心而為變現。蓋折伏攝受令成熟得脫。如云苦樂由佛不關眾生。雖諸文中隨緣別陳。究論二義不可暫缺。良由眾生心地三千與佛心地三千不殊故。得染淨互通感應無忒。眾生迷故。於佛依正而計差別。諸佛悟故。於眾生依正而得自在。是知果中勝用不異三道流轉。又如聖人變化所造。不出眾生三世變造。故云亦令眾生變心所見。
三十問。人有生死。物有凋變。何故經云世間相常住。
答。若知常住之體具足三千。則生死凋變皆常住標幟之相也。從本自爾。非今始然。既知生是性生乃至變是性變。性元不動。相豈非常。但局情未忘。則生死相反。儻唯心所見則凋變皆如。自非性具之談。安會相常之旨。雖藏疏謂之不變肇論謂之不遷。若以今望他則皆有言無義。荊溪云。永異諸說。梁肅曰。抗折百家。豈虛言哉。良有以也。
開幃試問四十二章
諸子勤勤習學。而於一家教觀津要。若何領會。由是敬率諸部文義四十二條。開幃試問。幸徵文說義。一一答上。庶幾開發後昆也。天聖甲子歲五月既望。延慶座主云。
一問。待麁明妙。獨褒法華。合對四時三教皆名為麁。文中何故同於諸經。先待鹿苑而為麁耶。
二問。絕待釋妙。絕麁開麁。亡能亡所。究論此意。是何法門方能絕待。
三問。金剛藏說。佛甚微智辭異意同。空有不二不異不盡。意明三諦皆是經體。荊溪何故特云空假即中方為經體。
四問。因果宗成方能取體。合先明宗方辨於體。約何義故前體後宗。
五問。斷權疑近疑。生實信遠信。為妙經用者。且斷疑生信。自是行者智能。那云是經力用耶。
六問。名等四章重重已約四教五時判後論開。何故第五更明教相。
七問。生滅四諦既皆屬事。若唯諦事。何能入真。
八問。無生因緣十二法皆不生滅。即一一常住。那云此教初不知常。
九問。別教四諦依何義故得名無量。
十問。苦集滅道是迷悟因果。正是修得之法。圓教何故名為無作。
十一問。三藏教說實有為俗。析滅歸真。如何析之令實有滅。請陳行相。
十二問。界內兩教俱有三乘。藏教何故三因大異。通教何故三因大同。
十三問。三藏教中自有小乘中乘大乘。法華何故都以三藏為小乘學者。
十四問。金錍引大經一十。復次遮邪計空非佛性喻。離一十空外。為指何空是佛性喻耶。
十五問。義例點不思議境。凡有四意。首於無情境立佛乘義。此為是色具耶。心具耶。若云色具。止觀正云。介爾有心。三千具足。若是心具者。何謂無情。立佛乘耶。
十六問。智者自於普賢道場。見宿世事。證法華三昧。何故却云南嶽授天台圓頓之理。
十七問。觀於緣生。緣生即空。空假不二名為三觀。荊溪云。作此說者。尚未成通。離此觀外通教三觀。其相如何。
十八問。圓理所具惑業之法與性惡。同耶異耶。若同。性中惑染體相如何。若異。果理究顯有修惡耶。
十九問。為令眾生開佛知見。約心辨相。歸趣如何。
二十問。妙玄以五重玄義。別對四悉。有何深致。
二十一問。百界千如。百如千界。互辨名數。妙旨如何。
二十二問。圓教二諦約教行證明隨情智。其相如何。
二十三問。四念處云。一念心中具十界苦惑。名無作苦集。佛界辨相修性如何。
二十四問。三教我聞並約耳根。圓教教即是聞。辨相和會旨趣如何。
二十五問。大經八教具八別耶。若具何謂知常。不具如何論別。
二十六問。大經四教知常。故得相即。既異方等。必同法華。若同。法華開廢等耶。若異。四教云何相即。
二十七問。化儀化法兩種四教。判釋佛法罄無不盡。云何妙樂謂之法華超八教外。
二十八問。昔經今經談圓不別。荊溪何故却云。始自華嚴終至般若。但次第三諦攝。
二十九問。依法華約修約證明三慧。分齊如何。
三十問。學佛乘者。廣尋教觀。進修己行。畢竟的指。何文開發信解。請陳相狀。
三十一問。法華本門授記數倍眾經。云何但於事成遠報。證入如何。
三十二問。大乘真伊喻不思議。如何却云一點在上。
三十三問。大經五事對五佛性。據文伸義。深旨如何。
三十四問。智者心要唯有一偈云。實心繫實境等與止觀。同耶異耶。若同。非別有心要。若異。名壞驢車。
三十五問。若遇他求安心要道。指何法門示令易解。
三十六問。如學妙乘者。初修聞慧。要行如何。
三十七問。生佛皆具三千。同異如何。宜究其旨。
三十八問。金錍云。木石無心之語出自小宗。隨緣不變之言生乎大教。此約何義分大小耶。若云半滿者。通無隨緣不變之言。別有木石無心之稱。若云真中者。別妨同前。若云偏圓者。通別定非小宗。其妨彌甚。
三十九問。名詮三法。教判四章。何故妙宗云。五重玄義本是經中所詮觀法。
四十問。寂光既具金寶泥沙之異。那得經云唯佛一人居淨土耶。
四十一問。圓人初心頓以果地三德而為觀體所以如何。
四十二問。止觀云。以觀觀昏。即昏而朗。以止止散。即散而寂。荊溪對釋此二句云。照此昏體。一觀而三名。即昏而朗。寂此散體。三止而一名。即散而寂。且一觀昏耶。三止散耶。三觀朗耶。一止寂耶。不然。何以對釋云即昏而朗即散而寂耶。
教門雜問答七章
大中祥符七年。講授次。未知學者淺深之解。因出數問。請各答上。
一問。荊溪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然則由性惡而修性行。說聽久矣。的論旨趣未審。若何。
答。荊溪立此二句意。顯圓宗無作之行耳。蓋由圓人創心修觀者。皆以見思王數。而為發觀之端故。若前三教人。以教不談性具九界。則見思王數不即性惡。既非性惡。定為能障。故須別修觀智破此惑心。方顯本有常住之體。遂致惑智待對境觀不忘行成有作矣。今圓實教中既詮性具九界。則見思王數即是性惡。惑既即性。只以此惑而為能觀。惑既為能觀。其孰為所觀。能所一如。境觀不二。輔行所謂非但所觀無明法性體性不二。抑亦能觀觀智即無明是。以是義故。方知初心修觀造境即中無不真實。功由性惡。融通無作之行於茲成矣。
二問。法華既顯一實。何故玄文釋題而明二妙。
答。法華為開權顯實之教。廼一代之所歸。五時之極唱。若不以二妙甄之。則一乘顯實妙義難彰矣。且初相待論判麁妙者。彼此互形曰相。以他望己為待。蓋待前四時七教之麁。方顯法華一乘之妙。良以昔日諸經機緣未熟。部味教觀兼但對帶。不若法華淳圓絕妙。是故為麁。故經曰。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已今當說此法華經最為第一。以故此經淳一無雜。獨得妙名。良由以也。次絕待論開麁顯妙者。絕前諸麁。無可形待也。蓋以法華之妙有絕麁之功故。使昔日四時七教之麁。一經法華開顯。以一妙乘貫而絕之。麁即是妙。妙外無麁。權即是實。實外無權。譬如神仙九轉丹砂點鐵成金。一成真金。不復為鐵。故經曰。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指汝所行是菩薩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一開之後。無所間然。無小無大。咸歸佛界。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更無餘乘。直顯一實。是名絕待論妙也。然此二妙若非相待以判。則不顯法華超過諸說。若非絕待以開。則不知法華妙一切法。解釋一題陳茲二妙。茲所謂抗折百家超過諸說者。其為吾祖乎。
三問。行妙中所論慧聖行。與上智妙。如何揀異。
答。慧行智妙其實不同。良由智妙是通論其解故。釋籤所謂解即是智是也。若慧行者。慧是妙觀。照於妙理。不假助緣。而名慧行。是則智妙是依理生解。慧行是照理之行。行解既分。可知是異。然則智為行本。則行藉智生。行能成智。則智藉行成。行解相資缺一不可矣。
四問。一切大乘經論皆談一切眾生本性清淨。台宗明性具十界。六既是穢。如何合諸經論耶。
答。十法界六穢四淨。台宗既云性具。即是性惡法門。安得不清淨乎。明此應具二義。一約情智說。二約迷悟分。情智者。如云以情分別諸法皆邪。離情分別諸法皆正。今之圓人應用佛眼種智了達一念染情體具十界互融自在則一切諸法悉皆清淨。荊溪所謂故知剎那染體悉淨者是也。二約迷悟分者。當知迷則十界淨穢俱染。悟則十界淨穢俱淨。台宗所明十界性惡法門悉皆清淨。正約悟解邊說也。故荊溪曰。三千在理同名無明。豈非迷故三千俱迷也。三千無改無明即明。豈非悟故三千俱悟乎。然此二義猶是對修門說。若直約平等法界而言之。則非修非性。非迷非悟。非淨非穢。一切眾生不勞造作。本性靈明。具足十界。不受諸垢。故經曰。五道清淨不受色。有學此者成大道。豈非一切眾生法界本淨乎。
五問。一切依正或云眾生業力。或云諸佛變現。究論何者為定耶([A2]絳幃亦有此問。答文大同小異。故此重錄)。
答。不可專執。要須二義相承可也。當知諸佛變現依正種種不同。意在折伏眾生令彼斷惡修善超凡入聖故也。故曰。苦樂由佛。不關眾生。若眾生業力者。蓋眾生自造其業。而感依正差別之報。故曰。瓦礫七珍由生所感。非佛所作矣。若定執眾生業力所感非佛變現。則顯諸佛無度生之功。若定執諸佛變現非眾生業力。則墮外道無因果之論以是義故。諸佛變現由眾生業力。眾生業力全諸佛變現。二義相須依正成立。
六問。台宗說。一空一切空。又云。空中具一切法。其相云何耶。
答。夫言空者。必空假中一心三觀之道也。此道始則佛大聖人金口中乃龍樹大士造論。後則北齊台衡祖承。然則雖曰佛祖宣揚。其實一切眾生身心本體。所言空觀者。一切法俱空。無假無中。而不空。此空為妙觀遣蕩之法也。所言假觀者。一切法俱假。無中無空。而不假。此假為妙觀立法之法也。所言中觀者。一切法俱中。無空無假。而不中。此中為妙觀絕待之法也。此三三一一三。無寄諦觀。名別體同。妙體天然。不勞造作。終日遣蕩。而法法圓成。終日立法。而法法離相。終日絕待。而二邊宛然。今之圓人解了三觀體性相即。則達空中二觀。不有纖塵。而諸法備矣。
七問。止觀破法遍中。先約四句破見思假。次約藥病破塵沙惑。後約真緣破無明惑。次第如此。如何謂之一心三觀破法遍耶。
答。言不頓舒。文似次第。文雖次第。意實圓融。文似次第者。為對破三惑故。先空次假後中。意實圓融者。良由行人修之。乃舉一即三。非前非後。故云。說時非行時。即茲意也。
四種四諦問答
四種四諦出自大經。祖誥備陳尋常說示。猶恐聞者領略不親。暗於文義。今因講次。即此命題。仰各形言而伸釋之。延慶座主問。
答。原夫四諦而不減三又不增五者。蓋藥病相對。因果義足故。而台宗以是對四教者。莫不攝偏圓含二理。一期化道始終備矣。藏通則詮界內真諦。別圓則詮界外中道。又理雖二種。而教分四殊。藏通為界內巧拙。別圓為界外巧拙。又前二詮真。真理不殊。別圓詮中。中分但不但。藏通所有諸法皆由業惑搆造。別圓所有諸法皆佛性變造。通稱為諦者。諦是審實為義。又是諦了為義。此並總示。後更別陳。
藏教生滅四諦者。苦集滅道皆生滅法也。欲明其旨先示四相。所謂重檐逼迫繫縛等。是苦相。見愛煩惱能招來果。是集相。戒定慧無常苦空能除苦本。是道相。二十五有子果俱斷。是滅相。如止觀云。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注。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次究其旨者。生滅之意也。此教所化三乘是界內鈍根。觀智既拙。而不能解了六凡法界當體即空。乃次第析盡方見於空。是故六凡於生滅境中。隨事而辨。則諸法念念遷移。如燈焰焰。似水涓涓。故謂之生滅四諦也。若論真諦。法性自天而然。則非生非滅矣。問。既云。因滅會真。滅非真諦。何云道滅是真苦集是俗。答。婆沙所謂俗謂苦集。第一義謂道滅。荊溪釋此。謂合四為二也。又苦集迷真。道滅順真。此乃對分迷悟也。又有苦集時則無道滅。有道滅時則無苦集。此藥病對治之義耳。又有真諦時則無四諦。有四諦時則無真諦。輔行所謂更互相傾也。若論三乘進修。又初門不同。聲聞則以苦諦為初門。緣覺則以集諦為初門。菩薩則以道諦為初門。況大經云。凡夫有苦而無諦。二乘有苦而有諦。當知一乘之人既知苦斷集。慕果修因。故云有苦有諦。凡夫則不然矣。此上諸義並不出乎生滅境觀。覈其所以。祇緣藏教之人迷真重故。從界內事以立茲名。
二通教無生四諦者。四諦名相與三藏同。若論教旨則異。故曰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滅相。輔行所謂觀所生心與前不別。能觀觀智即空為異。即空異者。藏是生滅觀智。通是無生觀智也。中論曰。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亦是通教談於四性無生幻故。故言無生。如大品曰。若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如幻等。非其義歟。又淨名謂。法本不生。此因不生也。今亦無滅。此果不生也。因果既不生。故言無生矣。而如此者。良由此教所詮三乘根性觀智巧故。則能體了六凡幻法當處即空。既即真空更無一法可以當情。故謂之真空一寂涅槃也。又復應知。通教雖受即空之名。若以圓望之。有言無實。何者。以通教教旨非是全體起用全理成事故。夫言即者是也。全體是用。全用是體。體用不二。乃圓教所談也。別教雖詮中實之理。理在事外。尚非即義。況通教乎。是知通教但有即名而無即義明矣。當知此教由迷真輕故。從界內理立無生名。
三別教無量四諦者。此教所詮別菩薩法。歷劫行行修習河沙佛法。故稱無量。然所修雖曰無量。若指其要。不出藥病四種。故曰。苦有無量相。十界果報不同故。集有無量相。塵沙煩惱不同故。道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故。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故。既有苦集之病。則有道滅之藥。藥病種種對治不同者。良由此教如來藏理而為塵沙煩惱所覆故。修塵沙法門而對治之。故輔行曰。照知一心。起無量心。心無量故。迷解無量。迷則十界苦集。悟則十界道滅。即此意也。然此教論理則是界外中道佛性。此性為一切法而作依持。但其體不論性具。唯論性起故。使諸法當體不即。荊溪所謂派出不云理。是故知是別是也。問。圓教詮具法中道。隨緣起三千之用。何故不受無量之名。答。彼圓從實相理乃稱無作。此教既是附權立性。云所造非。安得與圓同哉。當知別教所以與圓異者。良由界外鈍根迷理之甚。貶之為無量四諦矣。
四圓教無作四諦者。此四立名無作。直指其要。不出以性奪修。是故諸行無作。今廣此意乃有其三。一藥病相即。如妙玄云。以迷理故。菩提煩惱名集諦。涅槃生死名苦諦。以能解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當知即之一字眾妙之門。煩惱生死乃眾生之病。今以一實理觀體而導之。病即藥。藥即病。藥病一如。更無所作。故云無作。一實外無餘。止觀曰。陰入界如。無苦可捨。塵勞本清淨。無集可除。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而如此者。良由圓教所詮不出一實。一實之外更無餘法。龍樹所謂除諸法實相。餘皆落魔事。實相無相。遍一切法。無生死相。無涅槃相。所有諸相相相真實。是故四諦俱稱無作。故四教義云。約一實以明四實諦。此四畢竟不可得。即是一實諦。是名無作四實諦也。非其義歟。三性惡融通圓實教中。所有苦集即是性惡。道滅即是性善。今論性德之行。若全性起修。則一一行業皆悉無作。若全修在性。則介爾有念莫不圓成。是知性雖本有不改。而不妨全性具三千起為修德三千。修雖修治造作。而不妨全修德三千即是性具三千。如是則性外無修。修外無性。修性一如體用相即。故玄籤云。在性則全修成性。起修則全性成修。性無所移。修常宛爾是也。大哉圓乘於修於性既無增減。無作之義於茲更明。他宗不明性具。萬法盡屬有為。以是較之。誠不可與同日而語矣。圓論三義併顯無作。只緣此教迷中輕故。從界外理以立斯稱。
以上四聖諦義謹按山家教觀。略述梗概如斯。(自仁)言詞孟浪。學問疎慵。伏惟和尚不棄荒蕪。肯賜慈覽。至幸 門人(自仁)謹答。
四明尊者教行錄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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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46 冊 No. 1937 四明尊者教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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