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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釋迦文。以受然燈之夙記當賢劫之次補。降神演化四十九年。開權實頓漸之門。垂半滿偏圓之教。隨機悟理。爰有三乘之差。接物利生。乃度無邊之眾。其悲濟廣大矣。其軌式備具矣。而雙林入滅。獨顧於飲光。屈㫬相傳。首從於達磨。不立文字直指心源。不踐楷梯徑登佛地。逮五葉而始盛。分千燈而益繁。達寶所者蓋多。轉法輪者非一。蓋大雄付囑之旨。正眼流通之道。教外別行不可思議者也。
聖宋啟運人靈幽贊
太祖以神武戡亂。而崇淨剎。闢度門。
太宗以欽明御辯。而述祕詮。暢真諦。
皇上睿文繼志而序聖教繹宗風。煥雲章於義天。振金聲於覺苑。蓮藏之言密契。竺乾之緒克昌。殖眾善者滋多。傳了義者間出。圓頓之化流於區域。有東吳僧道原者。冥心禪悅。索隱空宗。披弈世之祖圖。[A1]采諸方之語錄。次序其源派。錯綜其辭句。由七佛以至大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一千七百一人。成三十卷。目之曰景德傳燈錄。詣闕奉進冀於流布。
皇上為佛法之外護。嘉釋子之勤業。載懷重慎。思致悠久。乃詔翰林學士左司諫知制誥臣楊億。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臣李維。太常丞臣王曙等。同加刊削。俾之裁定。臣等昧三學之旨迷五性之方。乏臨川翻譯之能。懵毘邪語默之要。恭承嚴命。不敢牢讓。竊用探索匪遑寧居。考其論譔之意。蓋以真空為本。將以述曩聖入道之因。標昔人契理之說。機緣交激。若拄於箭鋒。智藏發光。旁資於鞭影。誘道後學。敷暢玄猷。而捃摭之來。徵引所出。糟粕多在。油素可尋。其有大士。示徒。以一音而開演。含靈聳聽。乃千聖之證明。屬概舉之是資。取少分而斯可。若乃別加潤色失其指歸。既非華竺之殊言。頗近錯雕之傷寶。如此之類悉仍其舊。況又事資紀實。必由於善敘。言以行遠。非可以無文。其有標錄事緣。縷詳軌迹。或辭條之紛糾。或言筌之猥俗。並從刊削。俾之綸貫。至有儒臣居士之問答。爵位姓氏之著明。校歲歷以愆殊。約史籍而差謬。咸用刪去。以資傳信。自非啟投針之玄趣。馳激電之迅機。開示妙明之真心。祖述苦空之深理。即何以契傳燈之喻。施刮膜之功。若乃但述感應之徵符。專敘參遊之轍迹。此已標於僧史。亦奚取於禪詮。聊存世系之名。庶紀師承之自然而舊錄所載。或掇粗而遺精。別集具存。當尋文而補闕。率加[A2]采擷。爰從附益。逮於序論之作。或非古德之文。問廁編聯徒增楦釀 (楦釀二字出唐張燕公文集。謂冗長也)亦用簡別多所屏去。汔茲周歲方遂終篇。臣等性識媿於冥煩。學問慚於涉獵。天機素淺。文力無餘。妙道在人。雖刳心而斯久。玄言絕俗。固牆面以居多。濫膺推擇之私。靡著發揮之効。已克終於紬繹。將仰奉於清間。莫副宸襟空塵睿覽。謹上。
湖州路。道場山。護聖萬歲禪寺。耆舊僧希渭。係慶元路昌國州人氏俗姓董。自幼投禮本路在城觀音禪寺絕照和尚為師。䚯到法名投禮慈溪縣開壽普光禪寺龍源和尚薙髮為僧。仍禮五臺律寺雪涯和尚受具戒。挾策西遊。放包靈隱。後值先師龍源和尚。遷住茲山。隨師參請。迨今有年。每念師恩未由報効。伏覩。從上佛祖景德傳燈錄三十卷。七佛至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景德至延祐丙辰。凡三百一十七年。舊板銷朽無存。後學慕之罔及。為此發心重刊。忽得本路天聖禪寺松廬和尚所藏廬山穩庵古冊。最為善本。良愜素志。遂於丙辰年正月初十日。將衣鉢估唱得統金一萬二千餘緡。是日命工刊行于世。流通祖道。此錄總計三十六萬七千九百一十七字。至當年臘月一日畢工。隨即印捨三百部於兩浙。安眾名山。方丈蒙堂眾寮各一部。以便湖海辦道禪衲參究。集茲善利。用報四恩。併資三有者。
大元廷祐三年臘月一日
耆舊僧 希渭 謹狀
小比丘 文雅 董役
當山住持嗣祖比丘 士洵 主緣
南齊 | 太祖高皇帝姓蕭諱道成受宋禪即位都金陵 | 後魏 | 高祖孝文皇帝。諱宏。姓拓跋氏。第六帝。即位改元延興當宋明帝泰始七年辛亥歲。至太和十八年。遷都洛陽。二十年改姓元氏 | |||
己未 | 建元元年 | 太和三年 | ||||
庚申 | 二年 | 四年 | ||||
辛酉 | 三年 | 五年 | ||||
壬戌 | 四年帝崩 | 六年 | ||||
世祖武帝 | 諱賾即位 | |||||
癸亥 | 永明元年 | 七年 | ||||
甲子 | 二年 | 八 | ||||
乙丑 | 三 | 九 | ||||
丙寅 | 四 | 十 | ||||
丁卯 | 五 | 十一 | ||||
戊辰 | 六 | 十二 | ||||
己巳 | 七 | 十三 | ||||
庚午 | 八 | 十四 | ||||
辛未 | 九 | 十五 | ||||
壬申 | 十 豫章王嶷薨 | 十六 | ||||
癸酉 | 十一年 正月文惠太子薨 七月帝崩 | 十七 | ||||
欝林王 | 諱昭業即位 | |||||
甲戌 | 隆昌元年 七月帝廢 | 十八 遷都洛陽 | ||||
海陵王 | 諱昭文即位改元 | |||||
延興元年 十一月帝廢 | ||||||
高宗明帝 | 諱鸞 十一月即位 | |||||
建武元年 改元 | ||||||
乙亥 | 二年 | 十九 | ||||
丙子 | 三 | 二十 改姓元氏 | ||||
丁丑 | 四 傅大士生 | 二十一 | ||||
戊寅 | 永泰元年 帝崩 | 二十二 | ||||
東昏侯 | 諱寶卷即位 | |||||
己卯 | 永元元年 | 二十三年 帝崩 | ||||
世宗宣武皇帝 | 諱恪即位改元 | |||||
庚辰 | 二年 | 景明元年 | ||||
辛巳 | 三年 帝廢 | 二年 | ||||
和帝 | 諱寶融即位改元 | |||||
中興元年 | ||||||
壬午 | 二年 禪位于梁 右南齊蕭氏七主合二十四年禪梁 | 三年 | ||||
梁 | 都金陵 | |||||
高祖武皇帝 | 諱衍姓蕭受禪于齊 建元天監 | |||||
天監元年 | ||||||
癸未 | 二 | 四年 | ||||
甲申 | 三 | 正始元年 | ||||
乙酉 | 四 | 二 | ||||
丙戌 | 五 | 三 | ||||
丁亥 | 六 | 四 | ||||
戊子 | 七 | 永平元年 | ||||
己丑 | 八 | 二 | ||||
庚寅 | 九 | 三 | ||||
辛卯 | 十 | 四 | ||||
壬辰 | 十一 傅大士納妻 | 延昌元年 | ||||
癸巳 | 十二 | 二 | ||||
甲午 | 十三 誌公示滅 | 三 | ||||
乙未 | 十四 | 四 帝崩 | ||||
丙申 | 十五 | 肅宗孝明皇帝 | 諱翊即位改元 | |||
熙平元年 | ||||||
丁酉 | 十六年 | 二年 | ||||
戊戌 | 十七 | 神龜元年 | ||||
己亥 | 十八 | 二年 | ||||
庚子 | 普通元年 達磨至傅大士逢嵩頭陀 | 正光元年正宗記。依梁僧寶唱續法記云。此年達磨至梁。而入魏。於理可取 | ||||
辛丑 | 二 傅大士唱賣妻子 | 二 | ||||
壬寅 | 三 | 三 | ||||
癸卯 | 四 | 四 | ||||
甲辰 | 五 | 五 | ||||
乙巳 | 六 詔迎傅大士 | 孝昌元年 | ||||
丙午 | 七 | 二 | ||||
丁未 | 大通元年三月改元。舊本傳燈云。十月一日達磨至金陵。誤也 | 三 傳燈舊云。十一月二十三日。達磨屆于洛陽誤也 | ||||
戊申 | 二 | 武泰元年二月帝崩。立幼主釗四月崩立莊帝五宗記引寶唱續法記云。達磨此年示滅。於理可取 | ||||
敬宗孝莊皇帝 | 諱子攸。四月即位改元建義 | |||||
建義元年九月又改元永安 | ||||||
永安元年 | ||||||
己酉 | 中大通元年 | 二 | ||||
庚戌 | 二 | 三 十二月帝崩。若依寶唱續法傳即魏使歸洛。奏遇達磨西歸。當在此年蓋明帝已崩。而孝莊尚在位故也 | ||||
辛亥 | 三 太子統薨 | 前廢帝 | 諱恭。二月即位改元普泰 | |||
普泰元年 | ||||||
壬子 | 四 | 二 二月帝廢 | ||||
後廢帝 | 諱朗。普泰元年六月高懽立帝於信都改元中興元年至二年四月廢之 | |||||
出帝 | 諱脩廣。普泰二年四月即位改元太昌 | |||||
太昌元年 十二月又改永熙 | ||||||
永熙元年 | ||||||
癸丑 | 五 | 二 | ||||
甲寅 | 六 | 三年十月帝迫於其相高懽。出居關中。懽立清河王世子善見為主都鄴。是為東魏。於是魏分為東西。十二月帝遇鴆崩 | ||||
右後魏十二主。合一百四十九年分為東西魏 | ||||||
西魏 | 都長安 | 東魏 | 都鄴 | |||
文皇帝 | 諱寶炬。京兆王愉之子宇文泰奉帝即位 | 孝靜帝 | 諱善見。高懽奉帝即位。改元永熙。三年為天平 | |||
天平元年 | ||||||
乙卯 | 大同元年 | 大統元年 | 二年 | |||
丙辰 | 二年 | 二年 | 三年舊本傳燈云。十月五日達磨卒。十二月葬洛陽熊耳山。時洛陽屬東魏。誤 | |||
丁巳 | 三年 | 三年 | 四年 | |||
戊午 | 四年 | 四年 | 元象元年 | |||
己未 | 五年 | 五年 | 興和元年舊傳燈云。奉使自西域回。奏啟達磨壙。見空棺隻履。誤 | |||
庚申 | 六年 | 六年 | 二年 | |||
辛酉 | 七年 | 七年 | 三年 | |||
壬戌 | 八年 | 八年 | 四年 | |||
癸亥 | 九年 | 九年 | 武定元年 | |||
甲子 | 十年 | 十年 | 二年 | |||
乙丑 | 十一年 | 十一年 | 三年 | |||
丙寅 | 中大同元年 | 十二年 | 四年 | |||
丁卬 | 太清元年 | 十三年 | 五年 | |||
戊辰 | 二年侯景反 | 十四年 | 六年 | |||
己巳 | 三年五月帝崩 | 十五年 | 七年 | |||
簡文帝 | 諱綱即位改元 | |||||
庚午 | 大寶元年 | 十六年 | 八年五月禪于北齊 | |||
右東魏一主十七年 | ||||||
北齊 | 都鄴 | |||||
文宣帝 | 諱洋姓高。懽之第三子。五月受禪。建元天保 | |||||
天保元年 | ||||||
辛未 | 二年侯景廢帝。而立豫章王楝。尋弑帝。十一月景又廢楝。自立[A4]僭號。元帝討而斬之 | 十七年 | 二年三祖見二祖 | |||
廢帝 | 諱欽。文帝長子。即位不改號 | |||||
孝元帝 | 諱繹十一月即位於江陵 | |||||
壬申 | 承聖元年 | 元年 | 三年 | |||
癸酉 | 二年 | 二年 | 四年 | |||
甲戌 | 三年十一月帝為魏軍所執尋弑之 | 三年正月宇文泰廢帝而立齊王廓 | 五年思大止大蘇山 | |||
敬帝 | 諱方智。元帝既被執。蕭𧫣自立為後梁。都江陵。王僧辯陳覇先。奉帝為梁主。承聖四年九月即位 | 恭帝 | 諱廓。文帝子。宇文泰立之。不改號。止稱元年 | |||
元年 | ||||||
乙亥 | 紹泰元年 | 二年 | 六年 | |||
丙子 | 大平元年 | 三年 十二月帝遜位于周 | 七年 | |||
右西魏三主合二十三年 | ||||||
後周 | 都長安 | |||||
閔帝 | 諱覺姓宇文。文帝泰之子。受禪于西魏即位止稱元年 | |||||
元年 南史以次年為元年 | ||||||
丁丑 | 二年 十月進丞相陳覇先爵。為陳王。帝遜位于陳 | 二年 九月宇文護貶帝為洛陽公。尋弑之 | 八年 | |||
右梁四主合五十六年 | ||||||
明帝 | 諱毓。文帝泰之長子。宇文護立之。即位改元武定 | |||||
陳 | 都金陵 | 武定元年南史云亦稱元年不改號 | ||||
高祖武帝 | 諱覇先姓陳氏受禪于梁。即位建元永定 | |||||
永定元年 | ||||||
戊寅 | 二年 智者進具 | 二年 | 九年 | |||
己卯 | 三年 六月帝崩 | 武成元年陳紀云方建年號 | 十年 十月帝崩 | |||
文帝 | 諱舊始興王長子即位 | 廢帝 | 諱殷。文宣帝長子 | |||
庚辰 | 天嘉元年 | 二年 | 乾明元年太后令廢帝 | |||
智者謁思大於大蘇山 | 武帝 | 諱邕。文帝第四子。以遺詔即位 | 昭帝 | 諱演。懽之第六子。八月即位。改元皇建 | ||
皇建元年 | ||||||
辛巳 | 二年 | 保定元年 | 二年帝崩 | |||
後梁宣帝崩。子巋立。是為明帝。改元天保 | 武成帝 | 諱湛。懽之第九子。即位改元大寧 | ||||
大寧元年 | ||||||
壬午 | 三年 | 二年 | 清河元年 | |||
癸未 | 四年 | 三年 | 二年 | |||
甲申 | 五年 | 四年 | 三年 | |||
乙酉 | 六年 | 五年 | 四年帝禪位于太子。自稱太上皇 | |||
後主 | 諱緯。受禪即位。改元天統 | |||||
天統元年 | ||||||
丙戌 | 天康元年四月帝崩 | 天和元年 | 二年 | |||
廢帝 | 諱伯宗。文帝長子 | |||||
丁亥 | 光大元年思大遷南嶽 | 二年 | 三年 | |||
戊子 | 二年帝廢 | 三年 | 四年 | |||
宣帝 | 諱頊。昭烈王之子。以大后命即位 | |||||
己丑 | 天建元年傅大士卒智者往金陵 | 四年 | 五年 | |||
庚寅 | 二年 | 五年 | 武平元年 | |||
辛卯 | 三年 | 六年 | 二年 | |||
壬辰 | 四年 | 建德元年 | 三年 | |||
癸巳 | 五年 | 二年 | 四年 | |||
甲午 | 六年 | 三年 廢釋道二教 | 五年 | |||
乙未 | 七年 智者隱天台 | 四年 | 六年 | |||
丙申 | 八年 | 五年 | 七年十二月為周武所敗。改元隆化。隆化元年。德安王延宗。即位於晉陽。改元德昌。尋為周所虜 | |||
幼主 | 名恒。後主以望氣者言有革易。故傳位幼主。自稱太上皇 | |||||
丁酉 | 九年 思大卒 | 六年 | 承光元年正月幼主即位。在位十八日。與後主並為周所虜國滅 | |||
右北齊六主。合二十八年。為周所滅 | ||||||
戊戌 | 十年 | 宣政元年帝總戎北伐。六月崩于乘興 | ||||
宣帝 | 諱斌。武帝長子。即位 | |||||
己亥 | 十一年 | 大成元年正月立魯王衍。為皇太子二月傳位太子。自稱天元皇帝 | ||||
靜帝 | 諱衍。後改名闡。宣帝長子。宣帝於鄴宮傳位。改元大象 | |||||
大象元年 | ||||||
庚子 | 十二年 | 二年宣帝崩。復釋道二教。以大丞相楊堅為相國。進爵為王。備九鍚 | ||||
辛丑 | 十三年 | 大定元年正月改元。二月遜位于隋 | ||||
右後周五主。合二十六年。禪于隋 | ||||||
隋 | 都長安 | |||||
高祖文皇帝 | 諱堅。姓楊氏。大定元年二月。受禪于周。即位建元開皇 | |||||
開皇元年 | ||||||
壬寅 | 十四年正月帝崩 | 二年 | ||||
後主 | 諱叔寶。宣帝長子。即位 | |||||
癸卯 | 至德元年 | 三年 | ||||
甲辰 | 二年 | 四年 | ||||
乙巳 | 三年 | 五年 後梁蕭琮立 | ||||
丙午 | 四年 | 六年 後梁改元廣運 | ||||
丁未 | 禎明元年 | 七年 後梁三主。合三十三年。是歲隋廢之 | ||||
戊申 | 二年 | 八年 | ||||
己酉 | 三年正月隋將韓擒。入建業虜後主國亡 | 九年 平陳天下一統 | ||||
右陳五主。合三十三年。隋滅之 | ||||||
庚戌 | 十年 | |||||
辛亥 | 十一年 | |||||
壬子 | 十二年 四祖見三祖 | |||||
癸丑 | 十三年 二祖卒 | |||||
甲寅 | 十四年 | |||||
乙卯 | 十五年 | |||||
丙辰 | 十六年 | |||||
丁巳 | 十七年 智者卒 | |||||
戊午 | 十八年 | |||||
己未 | 十九年 | |||||
庚申 | 二十年 | |||||
辛酉 | 仁壽元年 | |||||
壬戌 | 二年 | |||||
癸亥 | 三年 | |||||
甲子 | 四年 七月帝崩 | |||||
煬帝 | 諱廣。高祖第二子。即位 | |||||
乙丑 | 大業元年 | |||||
丙寅 | 二年 三祖卒 | |||||
丁卯 | 三年 | |||||
戊辰 | 四年 | |||||
己巳 |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 ||||
甲戌 | 乙亥 丙子 | 十年 十一年 十二年 | ||||
丁丑 | 十三年 帝幸江都。遙尊為太上皇 | |||||
恭帝 | 諱侑。煬帝之孫。元德太子昭之子。十一月唐公入京立帝。改元義寧 | |||||
義寧元年 | ||||||
戊寅 | 二年二月煬帝崩。五月帝遜位于唐 | |||||
右隋三主。合三十八年。禪于唐 | ||||||
達磨至中國。今取正宗記為定。蓋依梁僧寶唱續法記。昔那連耶舍。與萬天懿。譯七佛至二十八祖傳法事。梁簡文帝。因使臣劉懸運往北齊取其書詔寶唱編入續法記也 |
七佛天竺祖師
- 毘婆尸佛
- 尸棄佛
- 毘舍浮佛
- 拘留孫佛
- 拘那含牟尼佛
- 迦葉佛
- 釋迦牟尼佛
七佛
- 第一祖摩訶迦葉
- 第二祖阿難(旁出末田底迦)
- 第三祖商那和修
- 第四祖優波毱多
- 第五祖提多迦
- 第六祖彌遮迦
- 第七祖婆須蜜
- 第八祖佛陀難提
- 第九祖伏馱蜜多
- 第十祖脇尊者
- 第十一祖富那夜奢
- 第十二祖馬鳴大士
- 第十三祖迦毘摩羅
- 第十四祖龍樹大士
天竺一十五祖(內一祖旁出無錄)
敘七佛
古佛應世。綿歷無窮。不可以周知而悉數也。故近譚賢劫有千如來。暨于釋迦。但紀七佛。案長阿含經云。七佛精進力。放光滅暗冥。各各坐諸[2]樹。於中成正覺。又曼殊室利為七佛祖師。金華善慧大士。登松山頂行道。感七佛引前維摩接後。今之撰述。斷自七佛而下。
毘婆尸佛(過去莊嚴劫第九百九十八尊)偈曰。
長阿含經云。人壽八萬歲時此佛出世。種剎利。姓拘利若。父[3]槃頭。母[*]槃頭婆提。居[*]槃頭婆提城。坐波波羅樹下。說法三會。度人三十四萬八千人。神足二。一名騫茶。二名提舍。侍者無憂。子方膺。
尸棄佛(莊嚴劫第九百九十九尊)偈曰。
長阿含經云。人壽七萬歲時此佛出世。種剎利。姓拘利若。父明相。母光耀。居光相城。坐[1]分陀利樹下。說法三會。度人二十五萬。神足二。一名阿毘浮。二名婆婆。侍者忍行。子無量。
毘舍浮佛(莊嚴劫第一千尊)偈曰。
長阿含經云。人壽六萬歲時此佛出世。種剎利。姓拘利若。父善燈。母稱戒。居無喻城。坐婆羅樹下。說法二會。度人一十三萬。神足二。一扶遊。二欝多摩。侍者寂滅。子妙覺。
長阿含經云。人壽四萬歲時此佛出世。種婆羅門。姓迦葉。父禮得。母善枝。居安和城。坐尸利沙樹下。說法一會。度人四萬。神足二。一薩尼。二毘樓。侍者善覺。子上勝。
拘那含牟尼佛(賢劫第二尊)偈曰。
長阿含經云。人壽三萬歲時此佛出世。種婆羅門姓迦葉。父大德。母善勝。居清淨城。坐烏暫婆羅門樹下。說法一會。度人三萬。神足二。一舒槃那。二欝多樓。侍者安和。子[3]道師。
迦葉佛(賢劫第三尊)偈曰。
長阿含經云。人壽二萬歲時此佛出世。種婆羅門。姓迦葉。父梵德。母財主。居波羅柰城。坐尼拘律樹下。說法一會。度人二萬。神足二。一提舍。二婆羅婆。侍者善友。子集軍。
釋迦牟尼佛(賢劫第四尊)姓剎利。父淨飯天。母大清淨妙。位登補處生兜率天上。名曰勝善天人。亦名護明大士。度諸天眾說補處行。亦於十方界中現身說法。普耀經云。佛初生剎利王家。放大智光明照十方世界。地涌金蓮華自然捧雙足。東西及南北各行於七步。分手指天地作師子吼聲。上下及四維無能尊我者。即周昭王二十四年甲寅歲四月八日也。至四十二年二月八日。年十九欲求出家。而自念言。當復何遇。即於四門遊觀見四等事。心有悲喜而作思惟。此老病死終可厭離。於是夜子時有一天人。名曰淨居。於窓牖中叉手白太子言。出家時至可去矣。太子聞已心生歡喜。即逾城而去。於檀特山中修道。始於阿藍迦藍處。三年學不用處定。知非便捨。復至欝頭藍弗處。三年學非非想定。知非亦捨。又至象頭山同諸外道。日食麻麥經于六年。故經云。以無心意無[4]授行而悉摧伏諸外道。先歷試邪法示諸方便發諸異見令至菩提。故普集經云。菩薩於二月八日明星出時。成佛號天人師。時年三十矣。即穆王三年癸未歲也。既而於鹿野苑中。為憍陳如等五人轉四諦法輪而論道果。說法住世四十九年。後告弟子摩訶迦葉。吾以清淨法眼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正法將付於汝。汝當護持。并勅阿難副貳傳化無令斷絕。而說偈言。
爾時世尊說此偈已。復告迦葉。吾將金縷僧伽梨衣傳付於汝。轉授補處。至慈氏佛出世勿令朽壞。迦葉聞偈頭面禮足曰。善哉善哉。我當依勅。恭順佛故。爾時世尊至拘尸那城。告諸大眾。吾今背痛欲入涅槃。即往熙連河側娑羅雙樹下。右脇累足泊然宴寂。復從棺起為母說法。特示雙足化婆耆。并說無常偈曰。
時諸弟子即以香薪競茶毘之。燼後金棺如故。爾時大眾即於佛前以偈讚曰。
爾時金棺從坐而舉高七多羅樹。往反空中化火三昧須臾灰生。得舍利八斛四斗。即穆王五十二年壬申歲二月十五日也。自世尊滅後一千一十七年教至中夏。即後漢永平十年戊辰歲也。
[5]第一祖摩訶迦葉。摩竭陀國人也。姓婆羅門。父飲澤。母香志。昔為鍛金師。善明金性使其柔伏。付法傳云。嘗於久遠劫中毘婆尸佛入涅槃後。四眾起塔。塔中像面上金色有少缺壞。時有貧女將金珠往金師所請飾佛面。既而因共發願。願我二人為無姻夫妻。由是因緣九十一劫身皆金色。後生梵天。天壽盡生中天摩竭陀國婆羅門家。名曰迦葉波。此云飲光勝尊。蓋以金色為號也。繇是志求出家冀度諸有。佛言。善來比丘。鬚髮自除袈裟著體。常於眾中稱歎第一。復言。吾以清淨法眼將付於汝。汝可流布無令斷絕。涅槃經云。爾時世尊欲涅槃時。迦葉不在眾會。佛告諸大弟子。迦葉來時可令宣揚正法眼藏。爾時迦葉在耆闍[1]堀山賓鉢羅窟。覩勝光明即入三昧。以淨天眼觀見世尊。於熙連河側入般涅槃。乃告其徒曰。如來涅槃也。何其駛哉。即至雙樹間悲戀號泣。佛於金棺內現雙足。爾時迦葉告諸比丘。佛已茶毘。金剛舍利非我等事。我等宜當結集法眼無令斷絕。乃說偈曰。
於是得神通者。悉集王舍耆闍[*]堀山賓鉢羅窟。時阿難為漏未盡不得入會。後證阿羅漢果。由是得入。迦葉乃白眾言。此阿難比丘多聞總持有大智慧。常隨如來梵行清淨。所聞佛法如水傳器無有遺餘。佛所讚歎聰敏第一。宜可請彼集修多羅藏。大眾默然。迦葉告阿難曰。汝今宜宣法眼。阿難聞語信受。觀察眾心。而宣偈言。
說是偈已。禮眾僧足[2]升法坐而說是言。如是我聞一時佛[3]住某處說某經教。乃至人天等作禮奉行。時迦葉問諸比丘。阿難所言不錯謬乎。皆曰。不異世尊所說。迦葉乃告阿難言。我今年不久留。今將正法付囑於汝。汝善守護。聽吾偈言。
說偈已。乃持僧伽梨衣入雞足山。[5]俟慈氏下生。即周孝王五年丙辰歲也[6](五年當作四年自此至第十三祖迦毘摩羅年數錯誤今皆依史記年表中六甲改正)。
第二祖阿難。王舍城人也。姓剎[7]利帝。父斛飯王。實佛之從弟也。梵語阿難陀。此云慶喜。亦云歡喜。如來成道夜生因為之名。多聞博達智慧無礙。世尊以為總持第一。嘗所讚歎。加以宿世有大功德。受持法藏如水傳器。佛乃命為侍者。後阿闍世王白言。仁者。如來迦葉尊勝二師皆已涅槃。而我多故悉不能覩。仁者。般涅槃時願垂告別。阿難許之。後自念言。我身危脆猶如聚沫。況復衰老豈堪長久。又念。阿闍世王與吾有約。乃詣王宮告之曰。吾欲入涅槃來辭耳。門者曰。王寢不可以聞。阿難曰。俟王覺時當為我說。時阿闍世王夢中見一寶蓋。七寶嚴飾千萬億眾圍繞瞻仰。俄而風雨暴至吹折其柄。珍寶瓔珞悉墜於地。心甚驚異。既寤。門者具白上事王聞語已。失聲號慟哀感天地。即至毘舍離城。見阿難在[8]常河中流跏趺而坐。王乃作禮而說偈言。
時毘舍離王亦在河側。復說偈言。
爾時阿難見二國王咸來勸請。乃說偈言。
阿難復念。我若偏向一國而般涅槃。諸國爭競。無有是處。應以平等度諸有情。遂於[*]常河中流將入寂滅。是時山河大地六種震動。雪山中有五百仙人。覩茲瑞應飛空而至。禮阿難足胡跪白言。我於長老當證佛法。願垂大慈度脫我等。阿難默然受請。即變殑伽河悉為金地。為其仙眾說諸大法。阿難復念。先所度脫弟子應當來集。須臾五百羅漢從空而下。為諸仙人出家受具。其仙眾中有二羅漢。一名商那和修。二名末田底迦。阿難知是法器。乃告之曰。昔如來以大法眼付大迦葉。迦葉入定而付於我。我今將滅。用傳於汝汝受吾教。當聽偈言。
阿難付法眼藏竟。踊身虛空作十八變。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一分奉忉利天。一分奉娑竭羅龍宮。一分奉毘舍離([11]舊本作毘舍離龍王今依寶林傳正宗記除龍字)王。一分奉阿闍世王。各造寶塔而供養之。乃厲王十二年癸巳歲也[12](當作十年)。
第三祖商那和修者[13](正宗記云。梵語商諾迦此云自然服。以生時身自有衣也。洪覺範志林云。謂僧伽梨衣與雲巖同也。而傳燈曰自然服。即西域九枝秀草名未詳)摩突羅國人也。亦名舍那婆斯姓毘舍多。父林勝。母憍奢耶。在胎六年而生。梵云商諾迦。此云自然服。即西域九枝秀草名也。若羅漢聖人降生則此草生於淨潔之地。和脩生時瑞草斯應。昔如來行化至摩突羅國。見一青林枝葉茂盛。語阿難曰。此林地名優留[1]茶。吾滅度後一百年。有比丘商那和脩。於此地轉妙法輪。後百歲果誕。和脩出家證道。受慶喜尊者法眼。化導有情及止此林。降二火龍歸順佛教。龍因施其地以建梵宮。尊者化緣既久思付正法。尋於吒利國得優波毱多以為給侍。因問毱多曰。汝年幾耶。答曰。我年十七。師曰。汝身十七性十七耶。答曰。師髮已白。為髮白耶。心白耶。師曰。我但髮白。非心白耳。毱多曰。我身十七。非性十七也。和脩知是法器。後三載遂為落髮受具。乃告曰昔如來以無上法眼藏付囑迦葉。展轉相授而至於我。我今付汝勿令斷絕。汝受吾教。聽吾偈言。
說偈已。即隱於罽賓國南象白山中。後於三昧中見弟子毱多。有五百徒眾常多懈慢。尊者乃往彼。現龍奮迅三昧以調伏之。而說偈曰。
五百比丘聞偈已。依教奉行皆獲無漏。尊者乃作十八[3]變火光三昧用焚其身。毱多收舍利葬於梵迦羅山。五百比丘人持一幡。迎導至彼建塔供養。乃宣王二十三年乙未歲也[4](當作二十二年)。
第四祖優波毱多者。吒利國人也。亦名優波崛多。又名鄔波毱多。姓首陀。父善意。十七出家。二十證果。隨方行化至摩突羅國。得度者甚眾。由是魔宮震動。波旬愁怖遂竭其魔力以害正法。尊者即入三昧觀其所由。波旬復伺便。密持瓔珞縻之[5]于頸。及尊者出定。乃取人狗蛇三屍化為華鬘。軟言慰諭波旬曰。汝與我瓔珞甚是珍妙。吾[6]有華鬘以相酬奉波旬大喜引頸受之。即變為三種臭屍蟲蛆壞爛。波旬厭惡大生憂惱。盡己神力不能移動。乃升六欲天告諸天[7]王。又詣梵王求其解免。彼各告言。十力弟子所作神變。我輩凡陋何能去之。波旬曰。然則奈何。梵王曰。汝可歸心尊者即能除斷。乃為說偈令其迴向曰。
波旬受教已。即下天宮禮尊者足哀露懺悔。毱多[8]告曰。汝自今去。於如來正法更[9]不作嬈害否。波旬曰。我誓迴向佛道永斷不善。毱多曰。若然者汝可口自唱言歸依三寶。魔王合掌三唱。華鬘悉除乃歡喜踊躍。作禮尊者而說偈曰。
尊者在世化導證果最多。每度一人以一籌置於石室。其室縱十八肘。廣十二肘。充滿其間。最後有一長者子。名曰香眾。來禮尊者志求出家。尊者問曰。汝身出家心出家。答曰。我來出家非為身心。尊者曰。不為身心復誰出家。答曰。夫出家者無我我故。無我我故即心不生滅。心不生滅即是常道。諸佛亦常。心無形相其體亦然。尊者曰。汝當大悟心自通達。宜依佛法僧紹隆聖種。即為剃度受具足戒仍告之曰。汝父嘗夢金日而生汝。可名提多迦。復謂曰。如來以大法眼藏。次第傳授以至於我。今復付汝。聽吾偈言。
付法已。乃踊身虛空呈十八變。然復本坐跏趺而逝。多迦以室內籌用焚其軀。收舍利建塔供養即平王三十一年庚子歲也[10](當作三十年)。
第五祖提多迦者。摩伽陀國人也。初生之時父夢金日自屋而出照耀天地。前有大山諸寶嚴飾。山頂泉涌滂沱四流。後遇毱多尊者。為解之曰。寶山者吾身也。泉涌者法無盡也。日從屋出者汝今入道之相也。照耀天地者汝智慧超越也。尊者本名香眾。師因易今名焉。梵云提多迦。此云通真量也。多迦聞師說已歡喜踊躍。而唱偈言。
毱多尊者亦說偈曰。
提多迦聞師妙偈設禮奉持。後至中印度。彼國有八千大仙。彌遮迦為首。聞尊者至率眾瞻禮。謂尊者曰。昔與師同生梵天。我遇阿私陀僊人授我僊法。師逢十力弟子修習禪那。自此報分殊[1]塗已經六劫。尊者曰。支離累劫誠哉不虛。今可捨邪歸正以入佛乘。彌遮迦曰。昔阿私陀僊人授我記云。汝却後六劫。當遇同學獲無漏果。今也相遇非宿緣邪。願師慈悲令我解脫。尊者即度出家命聖授戒餘僊眾始生我慢。尊者示大神通。於是俱發菩提心一時出家。乃告彌遮迦曰。昔如來以大法眼藏密付迦葉。展轉相授而至於我。我今付汝當護念之。乃說偈曰。
說偈已。踊身虛空作十八變火光三昧自焚其軀。彌遮迦與八千比丘同收舍利。於班茶山中起塔供養。即莊王七年己丑歲也[3](當作五年)。
第六祖彌遮迦者。中印度人也。既傳法已遊化至北天竺國。見雉堞之上有金色祥雲。歎曰。斯道人氣也。必有大士為吾法嗣乃入城。於闤闠間有一人。手持酒器逆而問曰。師何方而來欲往何所。師曰。從自心來欲往無處。曰識我手中物否。師曰。此是觸器而負淨者。曰師還識我否。師曰。我即不識識即非我。又謂曰。汝試自稱名氏。吾當後示本因。彼人說偈而答。我從無量劫。至于生此國。本姓頗羅墮。名字婆須蜜。師曰。我師提多迦說。世尊昔遊北印度。語阿難言。此國中吾滅後三百年有一聖人。姓頗羅墮。名婆須蜜。而於禪祖當獲第七。世尊記汝。汝應出家。彼乃置器禮師側立而言曰。我思往劫嘗作檀那。獻一如來寶坐。彼佛記我云。汝於賢劫釋迦法中宣傳至教。今符師說。願加度脫。師即與披剃復圓戒相。乃告之曰。正法眼藏今付於汝勿令斷絕。乃說偈曰。
師說偈已。入師子奮迅三昧。踊身虛空高七多羅樹。却復本坐化火自焚。婆須蜜收靈骨貯七寶函。建浮圖寘于上級。即襄王十七年甲申歲也[5](當作十五年)。
第七祖婆須蜜者。北天竺國人也。姓頗羅墮。常服淨衣執酒器遊行里閈。或吟或嘯人謂之狂。及遇彌遮迦尊者。宣如來往誌。自[6]惺前緣投器出家。授法行化至迦摩羅國廣興佛事。於法坐前忽有一智者。自稱我名佛陀難提。今與師論義。師曰。仁者論即不義。義即不論。若擬論義終非義論。難提知師義勝。心即欽伏曰。我願求道霑甘露味。尊者遂與剃度而授具戒。復告之曰。如來正法眼藏。我今付汝汝當護持。乃說偈曰。
尊者即入慈心三昧。時梵王帝釋及諸天眾。俱來作禮。而說偈言。
尊者從三昧起示眾云。我所得法而非有故。若識佛地離有無故。說此語已。還入三昧示涅槃相。難提即於本坐起七寶塔以葬全身。即定王十九年辛未歲也[7](當作十七年)。
第八祖佛陀難提者。迦摩羅國人也。姓瞿曇氏。頂有肉髻辯捷無礙。初遇婆須蜜尊者出家受教。既而領徒行化至提伽國城毘舍羅家。見舍上有白光上騰。謂其徒曰。此家當有聖人。口無言說真大乘器。不行四衢知觸穢耳。言訖。長者出致禮問何所須。尊者曰。我求侍者。曰我有一子。名伏馱蜜多。年已五十。口未曾言足未曾履。尊者曰。如汝所說真吾弟子。尊者見之遽起禮拜。而說偈曰。
尊者以偈答曰。
伏馱蜜多聞師妙偈便行七步。師曰。此子昔曾值佛悲願廣大。慮父母愛情難捨故不言不履耳。時長者遂捨令出家。尊者尋授具戒。復告之曰。我今以如來正法眼藏付囑於汝勿令斷絕。乃說偈曰。
伏馱蜜多承師付囑。以偈讚曰。
第九祖伏馱蜜多者。提伽國人。姓毘舍羅。既受佛陀難提付囑。後至中印度行化。時有長者香蓋。携一子而來瞻禮尊者曰。此子處胎六十歲。因號難生。復嘗會一仙者。謂此兒非凡當為法器。今遇尊者可令出家。尊者即與落髮授戒。羯磨之際祥光燭坐。仍感舍利三十[2](一作七)粒現前。自此精進忘疲。既而師告曰。如來大法眼藏今付於汝。汝護念之。乃說偈曰。
尊者付法已。即入滅盡三昧而般涅槃。眾以香油旃檀闍維真體。收舍利建塔于那爛陀寺。即敬王三十五年甲寅歲也[3](當作三十三年)。
第十祖脇尊者。中印度人也。本名難生。初尊者將誕。父夢一白象背有寶坐坐上安一明珠。從門而入光照四眾。既覺遂生。後值伏馱尊者。執侍左右未嘗睡眠。謂其脇不至席。遂號脇尊者焉。初至華氏國憩一樹下。右手指地而告眾曰。此地變金色當有聖人入會。言訖即變金色。時有長者子富那夜奢。合掌前立。尊者問。汝從何來。夜奢曰。我心非往。尊者曰。汝何處住。曰我心非止。尊者曰。汝不定耶。曰諸佛亦然。尊者曰。汝非諸佛。曰諸佛亦非尊者。因說偈曰。
夜奢復說偈曰。
尊者知其意。即度出家復具戒品。乃告之曰。如來大法眼藏今付於汝。汝護念之。乃說偈言。
尊者付法已。即現神變而入涅槃。化火自焚。四眾各以衣裓[4](古得切)盛舍利。隨處興塔而供養之。即貞王二十二年己亥歲也[5](當作二十七年)。
第十一祖富那夜奢。華氏國人也。姓瞿曇氏。父寶身。既得法於脇尊者。尋詣波羅柰國。有馬鳴大士迎而作禮。因問曰。我欲識佛。何者即是。師曰。汝欲識佛。不識者是。曰佛既不識焉知是乎。師曰。既不識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鋸義。師曰。彼是木義。復問。鋸義者何。曰與師平出。又問。木義者何。師曰。汝被我解。馬鳴豁然[*]惺悟。稽首歸依遂求剃度。師謂眾曰。此大士者。昔為毘舍離國王。其國有一類人如馬裸露。王運神力分身為蠶。彼乃得衣。王後復生中印度。馬人感戀[A5]悲鳴。因號馬鳴焉。如來記云。吾滅度後六百年。當有賢者馬鳴。於波羅柰國摧伏異道。度人無量繼吾傳化。今正是時。即告之曰。如來大法眼藏今付於汝。即說偈曰。
第十二祖馬鳴大士者。波羅柰國人也。亦名功勝。以有作無作諸功德最為殊勝故名焉。既受法於夜奢尊者。後於華氏國轉妙法輪。忽有老人坐前仆地。師謂眾曰。此非庸流當有異相。言訖不見。俄從地踊出一金色人。復化為女子右手指師。而說偈曰。
說偈已瞥然不見。師曰。將有魔來與吾校力。有頃風雨暴至天地晦冥。師曰。魔之來信矣。吾當除之。即指空中現一大金龍。奮發威神震動山岳。師儼然於坐魔事隨滅。經七日有一小蟲。大若蟭螟潛形坐下。師以手取之示眾曰。斯乃魔之所變。盜聽吾法耳。乃放之令去。魔不能動。師告之曰。汝但歸依三寶即得神通。遂復本形作禮懺悔。師問曰。汝名誰耶。眷屬多少。曰我名迦毘摩羅有三千眷屬。師。曰。汝盡神力變化若何。曰我化巨海極為小事。師曰。汝化性海得否。曰何謂性海。我未嘗知。師即為說性海云。山河大地皆依建立。三昧[7]六通[8](舊云六神通依正宗記除神字)由茲發現。迦毘摩羅聞言遂發信心與徒眾三千俱求剃度。師乃召五百羅漢與授具戒。復告之曰。如來大法眼藏今當付汝。汝聽偈言。
第十三祖迦毘摩羅者。華氏國人也。初為外道有徒三千通諸異論。後於馬鳴尊者得法領徒至西印度。彼有太子。名雲自在。仰尊者名請於宮中供養尊者曰。如來有教沙門不得親近國王大臣權勢之家。太子曰。今我國城之北有大山焉。山中有一石窟。師可禪寂于此否。尊者曰諾。即入彼山行數里逢一大蟒。尊者直進不顧。遂盤繞師身。師因與受三歸依。蟒聽訖而去。尊者將至石窟。復有一老人素服而出合掌問訊。尊者曰。汝何所止。答曰。我昔甞為比丘多樂寂靜。有初學比丘數來請益。而我煩於應答起瞋恨想。命終墮為蟒身。住是窟中今已千載。適遇尊者。獲聞戒法故來謝耳。尊者問曰。此山更有何人居止。曰北去十里有大樹蔭覆五百大龍。其樹王名龍樹。常為龍眾說法。我亦聽受耳。尊者遂與徒眾詣彼。龍樹出迎尊者曰。深山孤寂龍蟒所居。大德至尊何枉神足。師曰。吾非至尊來訪賢者。龍樹默念曰。此師得決定性明道眼否。是大聖繼真乘否。師曰。汝雖心語吾已意知。但辦出家。何慮吾之不聖。龍樹聞已悔謝。尊者即與度脫。及五百龍眾俱[1]受具戒。復告龍樹曰。今以如來大法眼藏付囑於汝。諦聽偈言。
第十四祖龍樹尊者。西天竺國人也。亦名龍勝。始於毘羅尊者得法。後至南印度。彼國之人多信福業。聞尊者為說妙法遞相謂曰。人有福業世間第一。徒言佛信誰能覩之。尊者曰。汝欲見佛性先須除我慢。彼人曰。佛性大小。尊者曰。非大非小非廣非狹。無福無報不死不生。彼聞理勝悉迴初心。尊者復於座上現自在身如滿月輪。一切眾唯聞法音不覩師相。彼眾中有長者子。名迦那提婆。謂眾曰。識此相否。眾曰。目所未覩安能辨識。提婆曰。此是尊者現佛性體相以示我等。何以知之。蓋以。無相三昧形如滿月。佛性之義廓然虛明。言訖。輪相即隱復居本座。而說偈言。
彼眾聞偈頓悟無生。咸願出家以求解脫。尊者即為剃髮命諸聖授具。其國先有外道五千餘人。作大幻術眾皆宗仰。尊者悉為化之令歸三寶。復造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垂之於世。後告上首弟子迦那提婆曰。如來大法眼藏今當付汝。聽吾偈言。
付法訖入月輪三昧廣現神變。復就本座凝然禪寂。迦那提婆與諸四眾。共建寶塔以葬焉。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己丑歲也。
景德傳燈錄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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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51 冊 No. 2076 景德傳燈錄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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