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聞如是:
[9]是時,國王、邊大臣、長吏、人民,莫不敬重[10]受教戒者。佛教國王、長者、吏民皆令不得殺生、盜竊、犯他人婦女,不得兩舌、惡口、妄言、綺語、不得嫉妬、慳貪、狐疑,當[11]信作善得善、作惡得惡,己所不欲莫施於人。
其有學餘異道不受佛教戒者,國王、長者、吏民皆不復敬;所以不敬者,非正道也,教人不以道德,身自殺生,教人殺生;身自盜人財物,教人[12]奪人財物;身自犯他人婦女,教人犯他人婦女;身自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教人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身自嫉妬、慳貪、狐疑,教人嫉妬、慳貪、狐疑。
其國中有一四姓長者,字為申日,財產甚富,金銀珍寶無央數。申日事餘道,不事佛道、不信佛經。異道人皆共嫉妬佛,悉會申日共議言:「佛今為王及傍臣、長吏、人民所敬重,而我等獨不為王及邊臣、長吏、人民所敬重。佛常自說言:『知去來現在之事,豫知他人所言心中所念。』今寧可試知,為審如佛言不?」
申日言:「當何以試之?」
餘異道人教申日:「作飯[13]請佛,持毒藥置飯中;掘門裏地令深五丈,以火置[14]中土薄覆其上,令佛從上來入。如佛知去來現在之事者當不受請;受請為不知去來現在之事也。」
便可穿地作坑、設飯食置毒藥其中。申日言:「諾!大[15]嘉!」即行請佛。
佛言:「大善!」
申日便語異道人,道人言:「人已無所知,但當穿地作坑耳。」
申日有一子,字旃羅法,年十六,[16]過世宿命學佛道,能知去來現在之事,語其父言:「佛已知餘道所議,不須試也,莫用惡人言自投湯火。」申日不信子言,便使掘坑以火置其中,作飯具置毒藥。
佛告阿難:「勅諸比丘,明日皆不得先[1]佛行,到飯上也悉隨佛後。」佛坐思惟正道,諸天王皆[2]騷動。
申日遣人白佛:「時已到,願可就飯。」
佛告阿難:「令諸比丘著衣持應器隨佛後。」
諸比丘受教,著衣持應器皆隨佛行,諸天王及諸鬼神無央數共[3]從佛行。佛即以地作黃金,乃至申日[4]門,佛適向道便放光[5]影,令申日舍中悉作金色。
旃羅法即語父言:「今佛已起向道,十方皆明如日,佛與諸比丘,及無[6]央數天共發來,佛與諸比丘及無央數天共行如星中有月;今父舍中明如是乎!不須[7]試佛也。」申日不用子言。
佛到城門足[A1]蹈門限,舉城中即為大動,病者即愈,盲者得視,聾者得聽,瘖者能語,被毒者毒不行,狂者得正,傴者得申,瞋恚[8]者為歡喜。箜篌樂器不鼓自鳴,婦女珠環皆自作聲,百鳥畜獸相和悲鳴。
佛到申日門,五丈火坑[9]以作浴池,中生蓮華,一華生千葉,諸弟子所蹈華生百葉,皆悉蹈華上而行。
申日見火[10]坑[*]以作水池中生蓮華,便大懼怖,持頭面著地以誠自說:「今為佛作飯,皆以毒藥置其中,願乞[11]收,更作好飯。」
佛言:「不須更炊,持毒飯來食之。」佛就坐,諸比丘皆坐。
佛告阿難:「勅諸比丘,且勿得食,須佛教乃食。」
佛即呪曰:「天下凡有三毒:一者、貪婬;二者、瞋恚;三者、愚癡。佛無是三毒者,毒為不行,至誠有經法者,毒亦不行,如諸比丘道正者,毒亦不行。」佛語適竟,飯食中毒皆消去。
佛語阿難:「令諸比丘皆飯,毒皆已去。」
佛及諸比丘皆飯已,申日便前長跪,以頭面著佛足,白佛言:「[12]我無狀,用惡人之言,令我作惡,願從佛求哀悔過。」
佛即為申日說經,便得第一須陀洹道。申日即受五戒為優婆塞:一者、不殺;二者、不盜;三者、不犯他人婦女;四者、不兩舌;五者、不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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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14 冊 No. 536 申日兒本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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