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典資訊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第五
- 第六
- 第七
- 第八
- 第九
- 第十
- 第十一
- 第十二
- 第十三
- 第十四
- 第十五
- 第十六
- 第十七
- 第十八
- 第十九
- 第二十
- 第二十一
- 第二十二
- 第二十三
- 第二十四
- 第二十五
- 第二十六
- 第二十七
- 第二十八
- 第二十九
- 第三十
- 第三十一
- 第三十二
- 第三十三
- 第三十四
- 第三十五
- 第三十六
- 第三十七
- 第三十八
- 第三十九
- 第四十
- 第四十一
- 第四十二
- 第四十三
- 第四十四
- 第四十五
- 第四十六
- 第四十七
- 第四十八
- 第四十九
- 第五十
- 第五十一
- 第五十二
- 第五十三
- 第五十四
- 第五十五
- 第五十六
- 第五十七
- 第五十八
- 第五十九
- 第六十
- 第六十一
- 第六十二
- 第六十三
- 第六十四
- 第六十五
- 第六十六
- 第六十七
- 第六十八
- 第六十九
- 第七十
- 第七十一
- 第七十二
- 第七十三
- 第七十四
- 第七十五
- 第七十六
- 第七十七
- 第七十八
- 第七十九
- 第八十
- 第八十一
- 第八十二
- 第八十三
- 第八十四
- 第八十五
- 第八十六
- 第八十七
- 第八十八
- 第八十九
- 第九十
- 第九十一
- 第九十二
- 第九十三
- 第九十四
- 第九十五
- 第九十六
- 第九十七
- 第九十八
- 第九十九
- 第一百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一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由四因緣,應知內法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切皆空。云何名為四種因緣?一者、依止四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故;三者、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故;四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云何名為內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四者、污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已辯其相。內法道者,云何為道?謂八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污道為後四種沙門。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生道器;由是因緣,容有污道。是故外法尚無污道,況得有餘。內法究竟者,云何究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續。
云何名為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智?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墮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有隨行處。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得證淨智。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脫後法外隨煩惱;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當知此中,諸外道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為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諸取;有愛、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純大苦聚積集增長。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種種見趣,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是名第三外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第四外隨煩惱。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解脫。
云何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邊,長夜積集,[1]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染著,由修染著。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二邊。
云何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自戒、我語。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內法大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是應知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復次,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知普攝諸沙門義。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證。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三、無學地。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特伽羅。
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為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為所依體,十八意行能雜染心。
云何名智?謂心清淨增上慧依處。
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增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
云何慧依處?謂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善法為因緣故,能無放逸入有學地;若慧為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間慧。
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眾苦畢竟不生。由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
云何捨依處?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現法樂住。
云何寂依處?謂為斷滅所餘結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為依處,於所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
如是一切以要而言,為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事斷。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來苦。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謂於未證,由初能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住。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此中先所獲得聖道,名寂靜道。為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時,於其事斷倍趣增益,於煩惱斷防未得退。
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證?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由內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謂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故,彼起如是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都無有我。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脫為增上力;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緣未能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六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循受觀。彼如前說,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遠離貪。歷觀緣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慧解脫為增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住。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起貪已遠離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倒觀察,俱於心[1]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捨起諸意行。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是名於心住循心觀。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法住循法觀。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已離貪故,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說。
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為欲證會學心解脫。復於一切身受心法,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彼由如是如實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脫。得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所獲盡智為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又即此慧,於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緣而住,暫時失念亦不能動。如是所有心、慧解脫,不為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第一。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第一。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問:何因緣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說為第一,非在異生及有學位?答:在此位中,微細淋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此中何等名為淋漏?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於彼一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說名牟尼最極寂靜。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現法行時,於諸世法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於住時,不悅諠雜永寂止故。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何等為七?一、聞所成作意所緣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故;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
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2]辯其相。
食飲等義,如聲聞地應知差別。
又於此中受用財者,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受用法者,謂於沙門眾。
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應如是住者,謂至門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應如是坐者,謂不應寬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說。應如是語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語,四、寂靜語,五、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為待言終,所[3]以宴默。云何應時語?謂非紛擾、或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有所說。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讚勵正起言說。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說。如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云何應理語?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語。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有所須,但說爾所,不增不減;非說雜亂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云何寂靜語?謂言不高疎、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咆勃而有所說,名寂靜語。云何正直語?謂言無詭詐,不因虛構而有所說,離諂曲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直語。
於己所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為自有。於其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唯於實有乃至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
又信為先,受持淨戒;持戒為先,求多聞法;由此為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顧戀;由此為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如是五法,由四因緣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三、俱生尋思勝辯才故;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子故。
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如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為勝者,當知簡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
謂現法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緣,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得諸漏永盡。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增上,於善說法毘柰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云何諸學?謂三種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1]果。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家,為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說一切諸法,欲為根本。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證增語明觸。是故說彼以為觸集。又彼皆為流趣明觸所生諸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為求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學所攝法為受流趣。又彼為求所有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作意,是故說彼為作意生。又於爾時,於四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為依,與內心止為其增上,是故說彼念為增上。又念增上,起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故說彼定為上首。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為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說彼慧為最勝。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觸生受俱行解脫。即此解脫,非由一切學所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脫,一切樂中為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即用解脫以為堅固。又彼如是善解脫心,若諸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滅,是故說彼皆以涅槃為其後際。應知此中,欲為增上,受持淨戒,名增上戒學。依止觸受增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定并其加行,名增上心學。慧為最勝,名增上慧學。如是應知名為三學。及彼依持解脫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如是略說學及學果,攝一切法。
又此諸學及諸學果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2]集九想。云何名為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墮,薩迦耶見,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行。云何名為修集九想?一者、修集出家想,二者、修集無常想,三者、修集無常苦想,四者、修集苦無我想,五者、修集厭逆食想,六者、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集死想,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集有無、出沒、過患、出離想。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意業,名不平等。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後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從其前際,於現法中有死滅苦,說名為無。餘出沒等,應知如前已廣分別。
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增上所生不如理想為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由此為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聽聞諸不正法增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實知。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於其眾苦不如實知。此中前五是集諦處,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以苦諦不如實知。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由二相不如實知。一、雜染故,二、清淨故。此中雜染復有四相。一、自性故;二、因故;三、果故;四、因果差別故。此中清淨復有二種。一、集苦滅,二、趣滅行。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緣,彼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為最極究竟;即由此緣,不名究達,不盡漏故。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為究達,盡諸漏故。
復次,於其六種[A3]補特伽羅,依染淨法,如來所有大士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轉。
云何名六補特伽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於佛善說法毘柰耶獲得淨信,廣說乃至得正直見。彼於今生,於惡說法毘柰耶中,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於現法中,最初生起諸邪見[3]愛、諸業雜染。彼於爾時,成就前生所有善法,及現法中諸不善法。復於後時,於善說法毘柰耶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即由先因,棄捨惡說法毘柰耶,於惡說想諸不善法不生染著,速能遣滅。此於當來成清淨法。是名第一補特伽羅。
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俱行二法毘柰耶行。由彼為因,於現法中,成就善法及不善法。彼於今生,最初如前於善說法,乃至獲得如理作意。於現法中,諸不善法令舊滅沒,新不復生。諸有善法令舊增長,新復更生。諸先所有不善未斷隨眠隨逐,[1]今於一切皆能斷除,無放逸住。此於當來成清淨法。
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唯行外行。彼於今生由是為因,串習出家故,串習邪見故,於善說法毘柰耶中,遇緣和合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復生邪見,住自見取,造無間業,亦斷善根,一向成就諸不善法,惡趣決定。是名第三補特伽羅。
如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
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於外法純[2]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行放逸。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餘三補特伽羅,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此中第一補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不放逸,後行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專行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修不放逸。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不善因,猶如種子。今世善說法毘柰耶,於其先世諸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不善種子,猶如瘠田。與是相違,今世惡說法毘柰耶,於其先世不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諸善種子,猶如瘠田。又彼先世因增上力,今善法起,猶如光明,與彼一切如無明闇諸不善法為能對治;彼不善法,與彼一切猶如光明所有善法為所對治。如是先世諸不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身心義故。[3]今世惡說法毘柰耶,如乾𥯤舍。又彼先世所有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煩惱義故。今世善說法毘柰耶,如乾𥯤舍。又彼先世所有善法,處今惡說法毘柰耶,[4]田損[5]減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又彼先世諸不善法,處今善說法毘柰耶,由斷滅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
此中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世善不善因所集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知;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有。
復次,往惡趣行、往善趣行超度差別,當知略有五門不同。由此五門,於自超度如實了知,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
云何名為往惡趣行?謂諸外道,所有一切薩迦耶見以為根本諸惡見趣,并彼所緣、并彼所依以為依止,發生種種惡欲及害,若殺生等所有無量惡不善法,如經廣說。乃至所有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為最後。能往險惡處,能往那落迦,能[6]往諸惡趣,差別生起。若[7]往於彼,名生惡趣,領受彼因所感非愛諸果異熟。如是名為往惡趣行。
於此多聞諸聖弟子,若彼所緣生諸見趣,若自所依令起執著,若諸所有能往一切險惡趣等諸惡欲等,廣說乃至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為最後,若住於彼領受非愛險惡等果,如是一切,如實隨觀非我、我所。謂於是中,決定無我,亦無我所。如是觀已,當於聖諦得現觀時,彼諸見趣隨眠根本皆永拔故,說名為斷,其餘一切畢竟不續。此聖弟子,於彼見趣以為根本所有能往險惡處等,定不能作,定不能往險惡處等。是名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
由是因緣,能於自內如實了知:離我等聖所餘異生,雖復有能以世間道,超度能往惡趣不善及惡趣等,獲得四種現法樂住,或得超過諸色無色寂靜解脫,然其不能究竟損害,諸惡趣等後可相應。是故彼流,雖極能離欲、色界愛,暫時獲得勝上樂住,而復當來更還造作殺生等事,往諸惡趣。我等定當不能造作殺生等事,乃至廣說諸非法行、不平等行,我等定當能不造作。是名聖法毘柰耶中永損害門,謂能損害往惡趣行。如是諸佛及佛弟子,能實遍知永損害門所有差別。
又即如是諸聖弟子,為欲超度所餘未斷往善趣行,此聖弟子,於先所作不生喜足,於上漏盡起欣樂欲,發正願心。於彼所得諸世俗道,審觀過患,謂彼不能究竟離苦。是名第一為欲超度往善趣行發心願門。
發心願已,普於一切善趣後有所生愛味深觀過患,如險惡道,心生厭離;欣慕寂靜現法涅槃,正修方便。由是進趣如先所得趣涅槃行。如是名為能進趣門。
彼由修道漸次離欲,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於上捨多生愛味放逸因緣,於現法中不般涅槃,但名上行不還果者。如是名為後上行門。
若復於彼深觀過患,於上捨中不生愛味,彼於現法能證涅槃,依有餘依般涅槃說。如是名為般涅槃門。由是門故,如實了知自般涅槃,超度一切往善趣行;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
此中初一永損害門,當知超度往惡趣行;後發心願、進趣、上行、涅槃四門,當知超度往善趣行。
復次,諸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後有雜染。於此二種,諸聖弟子應勤加行淨修其心。諸聖弟子為欲斷除欲雜染故,勤方便時,漸依三行。謂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動、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及遠分對治故,超度欲雜染。或為斷除後有雜染,勤方便時,已離欲界愛,未離色界愛,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如是一切我皆棄捨。彼正修習能斷後有所有差別對治道已,離色界愛,乃至能入非想非非想處定。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脫一切所有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能般涅槃,能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雜染。當知此中,若為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為對治後有雜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是二種,名共解脫。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可容有,是故此解脫不名聖解脫。若於一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脫,唯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脫名聖解脫。如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槃,五、聖解脫。
復有三種諸欲過患。一者、諸欲能為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緣;二者、諸欲能為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緣;三者、諸欲能為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憤發因緣。又此諸欲,當於三處應觀過患。一、自性故;二、所緣故;三、助伴故。自性故者,謂虛妄分別所生貪愛。所緣故者,謂若內若外五種色境。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倒想。
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說名廣大。何以故?由彼上地轉上轉勝,故修彼心說名廣大。若能厭離下地世間,當知定以無常等行,厭壞制伏。於其上地所應得處,當知亦以暫時方便,起寂靜想,[1]住持其心。又我已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生信解者,當知彼於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於是處所生淨信心。由此淨信增上力故,修習精進、念、定、慧等,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諸無動定皆能證入。又由其慧起是勝解:謂我已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識無動處所有生果。若現法中不般涅槃,或不進求往於上地,彼於當來決定應往此無動處。又由三緣,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為無動處。謂外欲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尋、伺、喜、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為無動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為無動處。第二、第三靜慮中,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識無邊處,由空無邊處外門緣動得遠離故,當知建立為無動處。以要言之,緣所有定無動搖故,皆名無動。此定邊際極至識無邊處,是故當知,乃至此處建立無動。即此一切緣所有定,皆名有上想定。從此已上,緣無所有定,當知名為無上想定。從此已上,復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三分宣說三行。由三種門,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既厭壞已,漸次能入乃至識無邊處定。是故建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又若色想、若無動想,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又即此處,是無漏道修習邊際。此無漏道復有二種。一者、有上,二者、無上。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俱;其無上者,無我行俱。由有上行,於其下地深厭壞已,入此處定;由無上行,於下、於上一切法中思惟無我,能入無漏無所有處定。此無上行,當知名為第二趣行。此第二趣行,復由二行有差別故,建立二種。云何二行?謂能依、所依智差別故。此中能依無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於中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我所屬者,謂諸有情;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如是等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此中所依無我智者,謂諸世間空無有常及我、我所。此中都無常、我、我所真實可得,唯有諸法。如是世間既悉是空,當復有誰有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是故當知,前無我智是其能依,後無我智是其所依。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一趣行。又於此中,我所何當不有者,謂由生等苦故,說我有苦。我何當不有者,謂即以生等苦為我,發生如是樂欲心已,正勤加行。正加行已,獲得前後所有差別。由是因緣,復得決定,謂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者,謂今現法造作增長所有新業。若昔所有者,謂諸故業。彼於此一切所有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顧戀故。
此中安立四念住為初,道支為最後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又由四念住,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由所知事邊際故,復應了知智事邊際。
又四念住,由欲、精進等修習加行,方得圓滿。應知除此四種念住,更無有餘不同分道或所緣境。由此道、此境,能盡諸漏,獲得涅槃。由無第二清淨道故,說純有一能趣正道。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緣,能令有情究竟清淨。一、由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此中愁者,謂染污憂。所言泆者,謂[2]掉俱行欲界染喜。愁以四種世法為所依處,泆以餘四世法為所依處。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依思擇力超度愁、泆。由依世間修習力故,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聖道果真實妙法。一切有情,當知皆由思擇、修習二種力故,得一切種究竟清淨。
復次,若於身等四種所緣,發起種種非理作意,即便違背四種念住。違背此故,即便違背如理作意,謂聖如理,無間能生正見支等所有聖道。違背此故,即便違背一切聖道。違背道故,便為違背道果甘露究竟涅槃。又瑜伽師,了知身等因緣生已,復於三世身等諸法,住無常觀。由住如是無常觀故,於諸後有,終不依止後有愛住。又現法中,於一切行若內若外,都不執取我及[A5]我所。又於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於過去世,當知安住滅法隨觀;於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由彼最初於身等法觀緣生性,悟入無常。悟入如是無常性已,於諸愛、見雜染等處,多修習住淨治其心,如是作意方得圓滿。由此為依,能隨獲得究竟漏盡。又一切法以要言之,謂善不善,若雜染品、若清淨品。當知此中,諸雜染品皆用非理作意為集,諸清淨品皆用如理作意為集。如是一切,總略說名作意為集。
復次,修諸念住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世方始宣說,[3]今聖弟子適初修習。然於過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世,當知修習亦無窮盡。又是過去、未來、現在世出世間無量善法生起依處,故說如是四種念住名為善聚。又能障礙如是善聚,故說五[4]蓋名不善聚。又由身等四所知法無邊別故,如來智慧於彼無礙,亦無有邊。智無邊故,如來所說無上法教,亦無有邊。如是法教二緣所顯。一、由文故;二、由義故。義差別門無有數量,法教文句開顯義門亦無數量。於此文句不重宣說,無邊展轉辯才無盡。是故如來成就希奇未曾有法,善能宣說所有法教,於一義中,能以無量巧妙文句方便開示,而不重說。又於聖教宗義趣智善成就故,名為有趣。俱生聞思所成妙慧善成就故,名為有意。成就定故,名為有念。通達諦故,名為有慧。當知此中,初一總標,後三別釋。
有三種根,於諸念住一切善聚為障礙故,當知說名不善法聚。何等為三?一、惡行根,能令當來住惡趣苦。二、尋思根,能令現法住不安苦。三者、根根,與惡行根及尋思根為根本故,說名根根。應知此中,諸貪瞋癡三不善根,能與身等惡行為根,欲等三想,能與欲等尋思為根;欲等三界,當知能與貪等三根及欲想等三根為根。
復次,有諸苾芻,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以世間道離欲界愛,廣說乃至第一有定具足安住。即於此定多生愛味,即於此定生喜足想,不上勤求得所未得。此於聖法毘柰耶中,不名大士。何以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與此相違,得名大士。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聚。當知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脫;不解脫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若於念住善安住心,如實了知此所生起隨煩惱已,便從內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謂於佛等功德行緣持心令住。由緣此故,發生歡喜;廣說乃至由妙舉門,於所緣境令心得定,從奢摩他之所對治諸隨煩惱而得解脫。從此已後,如實了知於隨煩惱心得解脫。為此義故,祈願於外;得此義已,還復如前攝心內聚,而不為其諸隨煩惱之所惱亂。心內聚已,不由祈願,自然如實了知於外心得解脫。彼於外緣行相、尋思,有所制伏,有其加行,難可運轉,皆得自在解脫棄捨安樂而住,已得成辦勝奢摩他。如是彼於四種念住善安住心,能正了知前後差別。又應知此補特伽羅,先已修行毘鉢舍那,毘鉢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行。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勤修加行,毘鉢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即應於內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為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亂。復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不為彼法之所惱亂。若彼苾芻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惱染污心已,便於外緣取淨妙相。由是為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於後時,若復如前攝心內聚,還為如是隨惑所惱,不得靜定。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因緣,為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欣求義,復為憂愁之所損惱。又經長時,不能獲得內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毘鉢舍那為先清淨增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獲得內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增上心現法樂住;由不獲得增上第一正念正智,故不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與上相違,應知即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此中典厨譬瑜伽師,主即譬於內奢摩他所攝受心,其餚饍味喻執取相,上妙衣食喻於內心奢摩他等,當知黑品喻諸愚夫,所有白品喻諸智者。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正勤修習,而是異生。或有勝妙可愛境界正現在前,或復獨處得諸相狀,由失念故,不如理想以為依止,率爾發起猛[4]利貪纏。彼[5]於此纏深心厭恥,謂如自身墮於厄難極鄙穢處,發起猛利思遠離心。由如是行,便於彼纏心得解脫;既解脫已,心生歡喜。從此已後,起猛利厭;猛利厭後,得無常想,如見大犁發諸行塊,便於聖諦如實現觀,以其依止依附涅槃。又即有學觀察作意,於勝妙境思惟淨相,由未永斷貪隨眠故,貪纏率爾生起現前。尋復於彼深見過患,為欲斷此纏及隨眠,入無相定,如是能斷[6]餘未斷法。從定起已,如實了知一切已斷,領受微妙解脫喜樂。如實觀見自己成就大智力故,名為[A7]強盛。諸魔羅品其力羸劣。
顯示版權資訊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0 冊 No. 1579 瑜伽師地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4-11-0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維習安大德提供,西蓮淨苑輸入,惠敏法師提供科判,《瑜伽師地論》資料庫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