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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隨

第五 問犍度章

我問受具犍度〕:具因緣具解釋其尊高之句有幾種罪耶我答說受具因緣具解釋尊高之句中有兩種[1]

我問布薩……因緣……有三種[2]

我問雨安居……因緣……有一種[3]

……自恣……有三種[4]

與皮革結合……有三種[5]

…………有三種[6]

……迦絺那衣……無任何罪

與衣給合……有三種[7]

……瞻波……有一種[8]

一〇

……憍賞彌……有一種罪

一一

……羯磨犍度……有一種罪

一二

……別住……有一種罪

一三

…………有一種罪

一四

……滅諍……有兩種[9]

一五

……小事……有三種[10]

一六

坐臥處……有三種[11]

一七

……破僧……有兩種[12]

一八

……儀法……有一種罪

一九

說戒〕……有一種罪

二〇

比丘尼犍度……有兩種[13]

二一

五百集法〕……無任何罪

二二

七百集法〕……無任何罪

攝頌

受具及布薩  
雨安居自恣
皮革迦絺那  
衣並瞻波
憍賞彌犍度  
羯磨別住
小事坐具  
破僧並行儀
遮止比丘尼  
五百及七百
兩種罪,受戒犍度中說,罪有二種。若依註釋,二十歲未滿而授具足戒者,波逸提。其他之文中所說罪,悉云突吉羅罪(參照受戒犍度)。以下所說罪數,亦同於犍度中所說罪類。
僧伽不和,分裂而布薩者,偷蘭遮。與被舉罪者共行布薩者,波逸提。其他,突吉羅。
安居犍度,唯有突吉羅一罪。
同布薩犍度。
得牛而令殺者,波逸提;以染心觸陰部者,偷蘭遮;其他,突吉羅。
註「凡於二指,偷蘭遮;(受一人請而食餘人)之軟粥者,波逸提;其他,突吉羅。」。
草木衣,偷蘭遮;長衣,捨墮;其餘,突吉羅。
以下一種罪,皆突吉羅。
若與欲者憤,憤者波逸提(小品四.一四(一六));其餘,突吉羅。
斷己生支,偷蘭遮;反芻,波逸提;餘,突吉羅。
分配重物者,偷蘭遮;從精舍持出僧伽物,波逸提;餘,突吉羅。
隨破僧者,偷蘭遮;別眾食,波逸提。
不行自恣者,波逸提;餘,突吉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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