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錄文四〕
(前殘)
應生無所住心。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釋曰:真如之心,本自無住,若不住諸法,則與道相應,若住一法,即連正教既末,正教肯不是非,故云則為非住。
為利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精進之人,不見身心相,於一切毒蛇道路,乃至見一切虎狼、夜叉、羅剎,不生一念怖畏之心,此是布施之義。口說空,心有怕懼,即不名布施。心口相應,行解不二,即是利益。所言利益眾生,應祗是利益自心中眾生,若能依前行解,即道心壯大。既得如是之用,雖具見聞覺知,不染萬境,既得不染,即一切解脫,更有何不知□耶?
讚曰:
真語者。
說一切性本無所說,即是真語。
實語者。
說一切法無所有,即是實語。
如語者。
說一切諸法,本來不動,有何不如?
不誑語者。
一切眾生聞如是說,皆得解脫,云何得誑?
不異語者。
有是說有,無是說無,真是說真,假是說假,何得有異?又不異語者,一切萬法本性自空,將何為異?下文云是法平等,何得有異?
讚曰:
此法無實無虛。
虛是一邊,實是一邊,二邊俱遣,故言無實無虛。此法真空之理,二乘之人滅色歸空,猶是生滅,亦名外道空。空色俱遣,不立有無,語嘿雙亡,是非蕩盡,非心所測,非口所宣,有不能有,無不能無,故言無實無虛。
讚曰:
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
此是背明向暗,眾生之心本自無住,無住之心,即是菩提。二乘之人,背菩提路,行凡夫道,如人背明向暗,猶如迷人,如此之人,蓋不可言。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受持讀誦。
常見自性名為受持,口常記之名為讀誦。
初日分乃至中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若約事相解者,祗是一日之中三時捨身命[2],求無上菩提,亦云三世捨身命[3],求菩提道[4],亦云[5]三大[6]阿僧衹劫捨身命,求菩提道。此皆為迷,說於因地,非為悟者,頓持此經。若約悟人,觀三世空,即是三時捨身命,初日分是過去世,後日分是未來世,中日分是現在世,雖作三世觀,亦不及常見自性義。曰:三世自空,何假於觀?常見自性者,即常見佛。經云:「瞻仰尊顏,目不暫舍」。此即是信心不逆。
書寫。
了了見性,目之為書;開示於人,故名為寫。眾生得悟,記之於心,念念時中更無妄失,故名書寫。
受持。
萬法在性,名之為受;法清淨故,目之為持;故名受持。
讀誦。
在心曰讀,在口曰誦,心口相應,故名讀誦。
讚曰:
大乘之人,色空俱遣,不著二邊。二邊既無,中道何立?一切不拘、不染,萬境即是大乘。
最上乘者。
荷擔如來阿耨菩提。
即是大乘之人,擔者是荷負之義也。依法修行即名荷擔。
樂小法者。
即是二乘之人,故說著我見、人見。
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
此人前世有罪,合墮惡道,今世持經。時有人語曰[1]:汝前既作了如許重罪,今時持經,有何所益?持經之次,被人輕賤[2]。持經之人不聽是語已,貪經故,不聽餘聲。此人雖有重罪,其罪消滅。更一釋,前心起妄,合結罪業,後心覺悔,輕賤前心,即業結不成,故云消滅。此人不久當得菩提。
讚曰:
次下如來說因地修行,已曾供養無量億佛,雖即如是,不如有人於末劫世中得悟者,如來於過去劫中供養功德百分不及末劫時修行之一分功德。
狐疑不信。
二乘之人,惠目不開,不見如來平等之性,不信一切眾生本來是佛,不信生死與涅槃等,不信煩惱即菩提一相,不信無持無犯,乃至不信男子女人同於一相,亦不信一切眾生是一切諸佛,為小乘之人無目,不見無二之法,諸佛慈悲恐墮二乘凡夫,故不具說,須看諸經。
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空生為後代眾生重更問佛,佛答:
當生如是心。
釋還是前四生義,如者,是空之異名,為眾生執色,佛即說空,是為眾生治病爾!
眾[2]生即是妄念,意欲滅妄念,意欲滅妄取真,為眾生執妄故滅,眾生隨佛語[3],遂即滅之,既得滅已,即云我無妄想。經云[4]:滅度一切眾生已。釋曰:如此之語並教初心,故令滅妄歸真。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此是菩薩第一義空,見一切眾生本來涅槃,無眾生相。下文云:若菩薩有我相、人相即非菩薩。
讚曰:
智惠性是,借燈為喻,智惠光照無餘世界,故號燃燈。佛問空生:汝謂如來於智惠中,有法得菩提不?空生答:佛於智惠中,無有法得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
智惠即是一切法,不可以法得故,無有法得菩提。下文云:
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菩提。
若有法如來得阿耨菩提者,燃燈佛則不與我受記。
釋曰:若有法得菩提,即是人法俱存,既有人法,即同凡夫,如何得受記耶?無記可記是名受記。
讚曰: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釋曰[3]:見一切法本來不生,即是如義,如義即如來。勝天王經云:眾生如如,佛亦如如,無一無二。淨名云:一切法皆如也,眾聖賢亦如也,夫如者,不二不異。諸法若生,即有一有二,既有一二,何得不異?祗是諸法空相,即無有異。金剛三昧經云:相性如如無所動。以要言之,因緣若是有,諸法應不如;因緣既本空,諸法自然如。故知諸法即如[4]義。下文云: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
是名一切法。
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
釋曰:眾生即是妄想,亦名煩惱。若有妄想煩惱,即[8]同外道,滅色歸空,不了色性自空。起心滅妄,如此見者,即非菩薩。淨名經云:色性自空,非色滅空。見眾生者,如人食莨菪子,空眼見針花,空中無針,病眼妄見,如此之人,同凡夫外道,蓋不可言,故[9]言不名菩薩。下文云:
無有法名為菩薩。
釋曰:一切空寂,本來不生,不見生死,不見涅槃,不見煩惱,不見一切法,是名見法。正見之時無可見,即是菩薩,故云無有法,名為菩薩。下文云:
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肉眼。
釋曰:見色空寂,名為肉眼,此為初心,先用肉眼。
天眼。
前既見色性本空,一切皆無,有一切法,能有者,既若如是,一切法平等,即是天眼所見。
惠眼。
前既見一切平等,即無二相,即無分別。思益經云:惠眼見無物可見,故名惠眼。
法眼。見世間無世間,見一切法無一切法,見一切相無一切相,見世間法是出世間法,此是法眼。
佛眼。
見一切法,本來不動不生,無取無舍,如是見者名為佛眼。此[3]五眼者,無論凡聖共同有之。在聖名為五眼,在凡名為五無明,亦名[4]五十惡,亦名五無間。
讚曰:
爾所國土中。
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心有起處,皆是國土。
所有眾生者,
即是妄念也。
若干種心,如來悉知。
如來者,即是本心,一切妄念皆從本心而生,何得不知?
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
妄從本心起而起,此是主客之心,本心是主,妄心是客,不可將客為主人,不可將郎主以為奴,不可為奴以為郎主,不可將賊為子,如此說者,皆約五陰而論,約化用之處,辯其是非,定其宗旨,分拆邪正,揀練假真,恐學者徒然,故作是說。
是名為心。
所以者何?
答: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以福得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此是無心破有心,為凡夫起心受福,起心作福,此是妄心,故云無福。若了人法二空,心即不起,心若不起,即無心作福,亦無心受福,無心即是佛。故云得福德多。
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
釋曰:如來色身具足三十二相,身長丈六,紫磨金色。佛問空生:此身如來是不?答: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
此是色身,非是如來;如來無相,色身有形;如來無生,色身有生;如來無滅,色身有滅,所以我不將色身以為如來。
如來說色身非是色身。
是名具足色身。
即是妙色之身,妙色之身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身,法身能合萬法,不生不滅,不去不來,故云是名具足色身。
讚曰:
若人言如來有說法,即為謗佛。
釋曰:佛身者即法身也,法身作何形相,而言有說,故知如來無所說。
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釋曰:若對五陰色身即有所說,若了色是空,空中無說。若對法身,法身具合萬法[1],是名說法。更有一釋,約世諦而言,為色身是妄,說亦是妄,空有[2]名故云是說[3]法。更有一釋,若約化境,即是化身說法。若約理而言,即是法身說法。法佛說法[4],惟佛與佛乃能知之。非諸二乘凡夫之所能解,已下可知。
二乘之人為佛是高,眾生[7]是下,此是妄識分別,依識而解,菩薩了人法空,本來無妄識,無所分別,即一切法平等,無有高下。二乘無目,不見[8]自心,自生高下想,為涅槃是高,生死為下,菩提是高,煩惱是下。一切萬法,實無高下,人心自有高下[9]相,是故螺髻梵王言:人者心有高下,不依佛惠。二乘之人,亦復如是,心有高下,不依正法,故見有高下。
讚曰:
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
實無眾生如來度者。
釋曰[9]:眾生者,祗是汝心,妄想分別;種種顛倒,即是眾生;佛出於世,祗汝妄心。思益經[10]云:佛出於世,為度妄想。爾不了人法二空,為定有如是煩惱眾生可度。若了人法二空[11],即無妄想[1]眾生可度。如是度者,即名真度。若度外眾生,即合總度盡,云何即今有如許[2]眾生受流浪生死?故經云:迷即[3]眾生,悟即是佛。佛出於世,教示人:自製六根,降斷三毒,舍貪嗔癡。凡夫用佛語,如此等事漸漸輕微,即是度眾生,若證真空之理,實無可度。下文云: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
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
釋曰:凡夫亦空,迷者妄執。但無執心,一切清淨。轉輪聖王乃是西國天子,亦有三十二相,佛亦有三十二相,如何分別?佛恐眾生不能分別,故作是問。空[9]生解空第一,佛所以將如來名字相,或故問汝: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果然執相而答:
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即問道:
空生忽悟:
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釋曰:我者是自性之義,是名真我。音者是靈之別名,亦名神靈。離此而[7]求,皆落邪道。色亦是苗,聲亦是苗。末法時中,所有修學者,皆認相及認音聲者,多如是之人,盡不契真理。
讚曰:
莫作是念。
如若作是念發菩提者,說諸法斷滅。
於法不說斷滅相。
釋曰:真如法性,非是有無;真如之心,湛然不動。觀與不觀,皆是起作;起作之心,元是生滅,故言莫作是念。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
釋曰:一切萬法,本來不生,誰言有我、無我?如是見者,即名為忍,忍即無生忍。
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不受福德。
見身相是有,即受福德。身尚自無,教誰受福德?次明法身,亦辯如來之義。世間之人,皆云:如來行住坐臥,此是邪見。行住坐臥者,非是如來,如來無形無相,不可言行住坐臥是如來。如來者,不來不去,即是如來。故經云:
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釋曰:佛性無生,故名無來;自性不滅,故云無去;不生不滅,即是如來。若言行住坐臥者是如來,即屬生滅,云何名佛?
微塵者。
即是妄心之異名。
世界者,
即身之別字,此身乃是妄心之所成立。若身是有,乃至心有者,則是一合相,身心俱無,將何為一合相?故云:
則非一合相。
下文云:
一合相者,則不可說。
釋曰:夫言一合者,無一可一,無合可合,萬法無名,更有何可說?下文云:
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釋曰:若見有一事,即不名一合相,即有差別。若有差別,即有生死,以有生死,故號凡夫。次牒見:前一牒是聲聞,次一牒是緣覺,下一牒是大乘修學之人。應作如是知,莫取前二種見,此見著二邊,後見不屬有無。下文云:
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
釋曰:一切法尚自空無,何況有相?
是名法相。
了法及相,二俱空故,即是法相。一切諸法,本自如如,無有動相。為眾生說如是法,即是正說。
不取於相。
無相可取,非是起心,若有心不取,還是有取。不取者,本來無心,故云不取於相。相亦是空,心亦是空,無心復無相,有何可取?故云耳。
一切有為法。
但是世間有情,青、黃、赤、白,皆是有為;起心、不起心,亦是有為。若是作相,即有為;言我不作不取,亦是有為。
如夢幻泡影。
即今妻子、兒女、父母、姊妹、兄弟、車馬、錢財、金銀、瑠璃,乃至自身高貴、聰明、智惠皆是夢相見。譬如夢中得富貴,種種寶物、宅舍,及其覺後,一物亦無。即今現世,亦復如是,迷時三界有,悟罷十方空。如今見有者,如水上泡,如癡兒見水泡,為言是寶珠。現在身即是影,無有真實,名之為影。幻者,是不定之意。
如露亦如電。
一切有為法,如草頂露,須臾即消;如雲中電,須臾即滅。以要言之,祗是觀五蘊空:觀色如夢,觀受如泡,觀想如影,觀行如露,觀識如電。此五種觀,亦是幻化,化未有是實。若為初心,要用是觀,盡其觀已,究竟無觀。下文云:
經曰:
佛說是經已。
今則不然,佛說是空已。
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
釋曰:須菩提是空義,從本已來,未曾暫有,故名長老。比丘者,此名自性無惡。比丘尼者,此名自性空。如是了義,即是說經已。
優婆塞、優婆夷者。
此是梵音,此土名信。優婆塞,名清信;優婆夷者,此名久信。
一切世間,天、人。
此名清淨行。
阿修羅。
不定心。
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釋曰:若約事相,即是許多聽眾,亦名同聞眾。今約理會,義即不然。許多儘是行位,未悟之時,許多行位,及其悟了,盡同法身,故言歡喜奉行。若約事相解者,如許多人,不解歡喜,番投自歸,名為奉行。又有人言:依法修行,名為奉行。若如理者,如今即不分,更有天、人、阿修羅等。若作相解,無有是處,如來設教,皆約當身,自化自度。祗不能自悟,要須大善知識指示,然始見路。佛教如是[2],普願勿疑,故以記耳。
〔錄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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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9 冊 No. 73d 金剛經注頌釋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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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路,其程[1]一百餘里,
ZW09n0073dp0073a05:一日可達,在路□□空舍而行懈怠,欲生其中,此屬
ZW09n0073dp0073a06:皆是怖畏之房中有惡鬼及有毒蛇,行人若住,必有
ZW09n0073dp0073a07:傷咅,於此不得生有住之心,行人住法,亦復如
ZW09n0073dp0073a08:是,若住一法,即被法縛,不免生死。是故菩薩於
ZW09n0073dp0073a09:諸法中應生無所住心。下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