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來在金棺囑累清淨莊嚴敬福經
〔題解〕
《如來在金棺囑累清淨莊嚴敬福經》,又名《敬福經》、《佛說敬福經》、《金棺敬福經》、《佛在金棺敬福經》、《如來在金棺囑類清淨敬福經》。中國僧人所撰,著者不詳,一卷。
該經以釋迦牟尼涅槃前坐在金棺上回答須菩提提問的形式闡述現世僧俗寫經造像所應遵循的原則,如匠手寫典刊容須遵從的儀軌戒律、寫經造像能否收取錢財、寫經造像中的佈施問題、抄經訛誤、造像相好不具的後果等等。該經折射出當時世間福業中存在的種種弊病,亦反映了僧伽糾弊的努力。
該經編成的具體年代尚難確定。依現有資料,它大約形成於南北朝末至唐初的百餘年間。初成於南北朝末葉,當時經題作《佛在金棺上囑累經》(以下簡稱《囑累經》),篇幅約為《敬福經》之半,至晚在唐初(七世紀上半葉)形成現在的形態。該經不見於《出三藏記集》,自隋《法經錄》以後諸經錄多予收錄,置於疑偽經類中。我國歷代大藏經未曾收入該經,日本《大正藏》第85卷據敦煌遺書S208號殘卷收錄。
據現有資料推斷,《囑累經》乃是《敬福經》的前身或雛形[1],故將兩經分別整理。
《囑累經》無寫本傳世,僅隋開皇九年(公元589年)山東汶上縣辛家海村之《章仇禹生造經像碑》上刻有此經。碑上所刻蓋是該經全文。該碑拓本現存北京圖書館善本部,編號「顧179」。影印拓本收入《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第六冊,第180頁,又見《敦煌學輯刊》1997年第1期的封三。錄文分見《魯迅輯校石刻手稿》第二函第五冊第1083-1087頁,及李靜傑《佛教造像碑》第100頁。該拓本中間有殘損。
《敬福經》現存三種本子:一、陝西省麟游縣慈善寺石窟第二窟主佛南側下距地面近1米處刻有該經。刻經年代,據研究與第二窟開鑿年代基本一致,為唐高宗中晚期至武周時期[1]。該刻錄文發表在《考古》1997年第1期,第58-59頁。此本內容基本完整,但字跡漫漶不清處頗多。二、敦煌遺書S208號。文書影印本見《敦煌寶藏》第二冊第263頁,即為《大正藏》第85卷所收底本。此本僅存經首百餘字。三、北京房山雲居寺第九洞刻經本。拓本編號:9-145。此經為唐開成四年(公元839年)四月八日幽州石䃥下石經邑人及諸多施主所造[2]。此本接近經尾處文字有脫落。
這次整理底、校本情況如下:
《囑累經》:
底本:隋開皇九年碑刻本。無校本。
《囑累經》無校本,相關處必要時以《敬福經》互校。為便於閱讀,殘損處酌情据《敬福經》補入,具體情況,隨文說明。
《敬福經》:
底本:房山石經本。
校本:
甲本,陝西麟游慈善寺石刻本。
乙本,敦煌遺書S208號。
為避文繁,甲本漫漶處不另出註。另,《諸經要集》、《法苑珠林》等書中曾引用過該經,亦有可資補充、校勘處。具體情況,隨文說明。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常青先生提供陝西麟游慈善寺刻經的拓本,整理過程中方廣錩先生多方幫助,謹此致謝。
〔錄文一〕
佛在金棺上囑累經
如是我聞:一[1]時佛在拘屍那城裟羅雙樹間說涅槃訖竟[2],垂入金棺,欲焚其身,偏坐金棺楯上,雙目出淚。無量大菩薩、眾天龍八部等悉皆生疑。解□…□[3]眾仰請決疑,不審聽不?」佛言:「任說。」
須菩提言:「世尊,如來恒說涅槃常樂,永無生死,何由今坐金棺楯上,涕淚交流,令眾疑也?」佛言[4]:「須菩提,吾今欲說,汝已請問。吾亦不為涅槃生苦而懷泣耶[1]。汝等諦[2]聽!善思念之,吾今為說。我去世後當來末劫之時[3],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善男子等所造經像[4]悉不如法,是故愍之。」
須菩提言:「世尊,何者是法,何者非法?」佛言:「若未來世四眾、善男子[5]等所造經像,望顏逐意,濫取匠手,雖造經像極多,獲福甚少;若有精誠,所造雖少,獲福甚多。」
佛言:「善男子,造經像法:嚴持淨室,香湯灑地,懸繒幡蓋。經像之師別作淨衣,大小便利,澡浴入室,燒香禮拜,然[7]後捉筆捉鑿之具,寫典刊容。是法,酒肉五辛永乖勿□,妻室之宮,亦莫近[8]之。歲三、月六,不得有闕。如是,經像之師真是大士[9],合消供養。經像主莫論道雇,經像之匠莫云客作,造訖佈施,二人獲福,不可度量。欲說其福,窮劫不盡。受吾約制,是佛真[10]子。」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比丘之中作經像師合取直不?」
佛言:「不得取價直!賣父母取財,逆過三千,真是天魔,急離吾佛法[1],非我眷屬。善男子,安經案處、安像處,方圓百由旬,諸天擎華香,四廂[2]供養,肉眼不見。若造經像精誠敬心,經[3]至一偈[4],像如[5]拇指,其福最大。佛不妄語。善男子等若欲造經像,先誦此典,然後營造,得福無量。善男子,當來末劫五濁惡世,四眾、善男子、善女人等所造經像直欲解願,所有匠手覓財。不取上勝賢善之人,直取[6]不識[7]法[8]相者以為師匠。飲酒、食肉、五辛之徒,不依聖教,雖造經如微塵數,造像如微塵數,其福甚少,蓋不足言。劫燒之時,不入海龍王藏[9]。勞如[10]功少,不敬[11]之坐[12],死入地獄。主匠二人無益,諸天不皊,不如不造。直心禮拜,得福無量。善男子,經主、像主、□…□悉是過去人士,但由耽著惡識,不記宿命,吾今欲說,永劫不盡。入涅槃時至,不得久居,略說[1]遺言,大眾流通,莫生懈怠。」說此經。說[2]已,金棺忽開,火起焚影。菩薩大眾[3]悲號咽絕。於即如來聲止滅去,大地傾動,眾生失蔭。大眾奉行。
〔錄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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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4 冊 No. 43a 佛在金棺上囑累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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