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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國菩提達摩禪師論

天竺國菩提達摩禪師論

題解

天竺國菩提達摩禪師論》,又名達摩禪師論》,中國僧人假託禪宗初祖菩提達摩所撰典籍著者不詳一卷

已知在敦煌遺書中存有兩號伯2039號(首尾完整)與北新1254號(首殘尾全)文字略有差異藏外佛教文獻第一輯已綜合兩號錄為全本考慮到古代佛典在傳抄中頗有增衍嬗形成異本的情況在此將兩號分別錄文以供參考詳情請參藏外佛教文獻第一輯天竺國菩提達摩禪師論題解

錄文一以伯2039號為底本無校本個別地方據北新1254號校勘錄文二以北新1254號為底本無校本個別地方以伯2039號校勘

錄文一

天竺[1]國菩提達摩禪師論一卷

禪門之法如經論所說乃有多義非直一名一名禪定門名制心門亦名照心門亦名覺心門亦名察心門亦名正[2]心門亦名知心門亦名了心門亦名達心門亦名徵心門亦名息心門亦名定心門亦名悟心門亦名住心門亦名安心門

何名安心門由常看守心故熟看諸[1]境種種相貌切境界悉知不從外來迷是自心變作知境界唯是自心作此觀自然漸合唯識觀智唯識者遮詮為義遮卻雜染虛妄之法[2]真如佛性者不去不來不生不滅不取不捨不垢不淨為無染無著[3]自性清淨湛然常名為唯識觀智故言亦名安心」。此出唯識論》。

又言住心門常看守心故心即不起無動故心即安住維摩經[4]:「心常安住無礙解脫。」[5]故言住心門」。

悟心門由久看心不起動即自心體即與道合心虛空寂無礙為道故言悟心門」。

定心門由常看守心故於五欲境界不為亂惑由看中不令亂維摩經[6]:「念定總持[7]。」[8]故言定心」。

息心門由常看守心故息妄緣念歸真寂定故言心門」。

徵心門由常看守心故即見心心數法攀緣妄想卻徵緣心虛妄不可得故云徵心門」。

達心門由常看守心故漸達自心本性清淨不為一切煩惱之垢之所染污猶如虛空故云達心門」。

了心門由常看守心了自己心無障礙靈通迅速如體常住不動畢竟寂滅即涅槃相故云了心門」。

知心門由常看守心故知去來知心生時知心滅時復常知過去心已滅不可得未來心未至不可得現在心無住不可由常看守心故知心去滅悉常善故云知心門」。

正心門由常看守心故不令妄念[1]輒生正念不移故云正心門」。

察心門由常看守心[2]察煩惱賊六根之中六個頭首大賊六賊者眼愛美色耳貪好聲鼻貪美香舌貪美味身貪滑觸意內貪塵弊觸也若貪著生愛即為所燒是故智者察六塵賊不令得入譬如關令守門端坐專察門中有人來悉須察慮不得一人輒盜來去察心亦爾[3]所言是覺察之義覺察心口善惡等念悉無有偏若有善即隨生有有惡念總守覺察挫制斷除常自察慮身心過失故云察心」。

覺心門由常看守心故即覺自心體性真如無色無[4]非常非斷非內非外亦非中間離諸色相不出不沒不來不不生不滅非垢非淨亦非方圓大小長短離有離無畢竟空此是自家真如本性清淨心不可得以言說分別顯示。《維摩:「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5]心亦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與佛同體與法相應[6]體無為即合僧義即是僧動成物執即為法義即是法寶常覺即為佛義[1]即是佛覺照見心中三寶復覺道在身中若心內覺不久見佛[2]若著相外求累劫彌遠去道轉遙。《華嚴經:「自歸依佛自歸依法,」此是心中一體三寶。《維摩經:「若自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3]。」[4]謂自觀身心得禪[5]定解脫道故名正邪觀者謂身心之外別取境界惑見諸佛菩薩光明等事並是相心妄見與道違故名邪觀又言覺心者覺悟之心[6][7]悟自心即是真佛。《無量壽觀經:「是心是。」《念佛三昧經:「念佛[8]祇是念心求心祇是求佛。」所以者心識無體相。《維摩經:「煩惱即是菩提。」謂覺煩惱性空無有處所名為菩提[9]故名覺心門」。

照心門[10]日明朗照自心室不以日月所照為明觀音經:「慧日破諸闇。」[11]故云照心門」。

制心門[12]為身主成敗之事皆由自心造惡並是心作善即天堂所近惡即地獄所收不離生死大士發心善惡俱降伏自心入無生正觀。《遺教經:「制心一處無事不[1]。」故名制心門」。

禪定解脫心門禪定能絕念定即無思心無思念性明淨離諸結縛名為解脫。《法華經:「禪定解脫等不可思議法。」[2]故云禪定解脫心門」。

達摩禪師論一卷

錄文完

「竺」,底本作「竹」,據文意改。
「正」,底本作「安」,據文意改。
「諸」,底本作「者」,據文意改。
底本此字不清。田中良昭辨作「耶」,西口芳男辨作「恥」。
「著」,底本作「看」,據文意改。
「云」,底本無,據文意補。
引文出自《維摩經.佛國品》,見《大正藏》第14卷第537頁上。
「云」,底本無,據文意補。
「持」,底本作「物」,據北新1254號改。
引文出自《維摩經.佛國品》,見《大正藏》第14卷第537頁上。
「念」,底本無,據北新1254號補。
「心」,底本作「心心」,據北新1254號刪。
「爾」,底本作「示」,據北新1254號改。
「形」,底本作「刑」,據北新1254號改。
引文出自《維摩詰經.見阿閦佛品》,見《大正藏》第14卷第554頁下~第555頁上。
「自」,底本作「身」,據北新1254號改。
「即是僧寶。動成物執,即為法義,即是法寶。常覺,即為佛義」,底本無,據北新1254號補。
「久見佛」,底本作「覓道」,據北新254號改。
「邪」,底本作「耶」,據文意改。下同。
引文出自《維摩詰經.見阿閦佛品》,見《大正藏》第14卷第555頁上。引文中「若自觀者」,《維摩詰經》原文作「以斯觀者」。
「禪」,底本無,據北新1254號補。
「心」,底本無,據北新1254號補。
「覺」,底本作「覺之」,據文意刪。
「念佛」,底本無,據北新1254號補。
「提」,底本作「提。謂覺煩惱性空,無有處所,名為菩提」,據北新1254號刪。
「慧」,底本作「惠」,此處「慧」、「惠」相通,故正作「慧」。下同。
引文出自《大正藏》第9卷第58頁上。
「心」,底本無,據北新1254號補。
「辨」,底本作「辯」,據北新1254號改。
底本此處空白一行餘,似有文字脫漏未抄,或即為北新1254號之「乃是智者所知,非是凡情所惻(測)」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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