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 308-A 續夢始末
余先註法華指掌,肇始於雍正二年甲辰,脫槀於乾隆十一年丙寅。及欲就梓,苦力有未充,不果。後於辛未冬,荷蒙
和碩莊親王
奏放香界寺住持。閱明年,有徧空元等由岫雲來參,請為過講楞嚴正脈。初講十門,即嫌其駮辨太甚,且前後次第與清涼大有徑庭,不合賢宗家法。至題中繁言亂心,如洪闊等八義之類,亦私意之所不取。因不揣鄙陋,輙為籤釋。學眾喜其易明,請製新疏。於是研精竭思,三越寒暑,草本雖創,未及再修。又蒙
莊親王舉授僧錄司副印,兼經呪館供職。嗣是協辦印務,對讀呪經,仍復募梓前疏,遂於是經新疏無遑問矣。癸未夏,館事少停,避暑山菴,即今三山庵也,舊名蔴家庵。歲久傾[A1]圮,不蔽風雨,拓其基而新之,易以今名。督工之餘,為興、懷二子過講是經,重訂新疏。甫一過,又為二子過講金剛般若,知無著菩薩昔於覩史多天慈氏尊處親授八十行偈,於是有新眼疏、經偈合釋之作。稿成之日,適萬壽戒壇寺度博彚公過訪,力任刊行,紀其事在乾隆三十年也。三十一年丙戌,正印秀翁逝世,又蒙
莊親王陞授僧錄司正印。未幾,才不勝任,致干舊疾,四支不仁,難以任事。無何,乞假還山,靜心調養。丁亥,疾稍可。戊子,取草本練覆,聊可自信。擬將募梓,旋蒙
總管僧道錄司
皇六子諭令銷假復印,兼
奏放拈華寺住持。嗣是留興子在山庵謄清,偕懷子隨拈華校字,陸續募資料理壽棗。庚寅,奉
旨照例於
圓明園佛樓行走。三十六年辛卯,恭逢
皇太后萬壽盛典,
賜紫於皇壇供事。自惟理以貧子出家,何當際斯
隆恩?深生愧慚,無能仰報。訖今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刊刻工竣,辭印潛修,祝延
聖壽,答報
國恩,了此餘年,實所願也。余先於法華指掌編敘始末,有云:二十餘年,自視若夢期也;住此住彼,迴想若夢中人也。幾踰四十萬言,皆夢中寱語。其間或逆或順,皆夢中境界。即今編序始末,依然夢中說夢。然既云夢中說夢,則是一夢猶未醒耳。今又以二十餘年之工,製斯楞嚴新疏,豈不是一夢未醒,又續一夢也?且思如來說法四十九年,尚不曾道著一字,況是經是疏不足六十萬言,又豈能道著一字乎?伏望後之讀是經、閱是疏者,幸勿於中說是說非,又作實法會也。
旹乾隆四十一年歲次丙申僧自恣日
賜紫沙門賢宗後學通理謹識
閱疏凡例
- [A2]是經流傳震旦,疏記論解甚夥,採金集玉,誠讓會解,辨脈尋源,無偕交光。今為接引初機,漸入堂奧,異彼舊說,恐駭新聞,宜強周覽,勿輕間然。
- [A3]是疏自名指掌,取其明而且易。不避訓詁,或涉繁蔓。智果超方,以任捨繁從要;立尚扶壁,且須由粗入微。勿嫌摘葉尋枝,莫便掛一漏十。
- [A4](通理)資愧學知,智無兼人。未能徧扣高明,博覽古著。疏中一言一句,多自胸襟流出。不善他文,未敢輙入。非有揀棄,勿強是非。
- [A5]全經脈絡,有綱有目,目中復有綱目,如世祖父子孫,展轉相生,曾無少紊。若綱之與綱,目之與目,則如兄弟相次,先後適宜。依此分科,自有層次。楞嚴正脈,頗得此訣,今疏倣之。但交師分析過甚,多於應續反斷,初學不察,致義失貫,今疏別之。
- [A6]是疏為避繁分,間有一科之中含攝三二意者,若不眉目,莫決斷連,因於本文用○斷之。至疏中各標其意,如起首則曰初某意,釋竟又曰某某下某意等,庶不至繁分而節旨判然。
- [A7]古疏隨文科目,多不俱提。如一科分三,但標初科,即復曲分,或入文殊,令初學艱於檢對。今遵彌陀疏鈔科式,分[A8]已俱標,標[A9]已取次,會文疏訖,仍結某某科竟。若相鄰甚近者,則不復結,為便觀覽,不至翻前揭後。
- [A10]楞嚴正脈交師用甲乙等字,以別科目層次,伯亭老人亦多承用。今疏全標科目,且疏竟仍結,前後次第,顯然可見,故不更置甲乙等字。
- [A11]一音圓被,異解各呈。杵臼繩箕,共說象身之似。鵠雪貝稻,孰明乳色之真。因枝尋本,各選其由。入道從緣,不一而足。勿謂本疏多事,有礙此經廣傳。
- [A12]古德著疏,間有與私意相符者,亦微有採掇。若全用其語,則標以名字,如言正脈云等。若少有更換,則標唯義取,如言正脈義云等。蓋不敢掩古之善也。
- [A13]金鍮並列,玉石互陳,具眼者自能辨識,不在抑揚。按:正脈立義雖精,駮古太甚,致令後學一味在是非裏卜度,不知向關節處跟尋,迷本昧源,其失非細。故今疏惟竊取其義,而執戈欲鬬之詞,槩不敢用。又正脈於難處過詳,於易處過略,唯逗利智,不接鈍根。今疏於難處不過指授分明,於易處亦必略用敷演,為令三根俱被,利鈍咸宜。
楞嚴經指掌疏卷一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一。
釋此經題,略作五義:一先會五名,二正釋現題,三略備古法,四重申西名,五附釋卷次。
初。
按經中佛自所說,有五種題名:一曰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正脈云境智為名,謂大等是境,十方下屬智。)二曰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正脈云機益為名,謂阿難性尼為機,得菩提等是益。)三曰如來密因修證了義。(正脈云性修為名,以如來密因屬性具,修證了義屬修得。)四曰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正脈云要妙為名,蓋上七字為顯為最妙,下八字為密為最要。)五曰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正脈云因果為名,以菩薩萬行為因,首楞嚴即果也。)今此題者,於五名中略取十九字,擇要該廣,次第攝經,乃結集者善巧所成。
二、正釋現題四:一、指法宗體,即大之一字也。所言大者,即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稱為大。在華嚴即一真法界,而一真法界該四法界,統攝乎因因果果,無量妙門,無邊妙義,不其大乎?諸經或目為實相,或目為佛性,或目為圓覺,或目為真如等,其實皆一心也。在本經即如來藏心,而如來藏心非一切法,一切法莫能收攝,即一切法,一切法莫能逃遁,離即離非,是即非即,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得[A14]已強名為大。非對小言大,以對小言大,則大有分限,非真大故。亦非先小後大,以先小後大,則大有始終,非本大故。是知此大,十方無盡,三際莫窮,在迷為如來密因,在悟為修證了義,在因為菩薩萬行,在果為首楞嚴王。一經要妙,不出此宗,十界紐樞,無踰茲體,以之冠首,良有以焉。
二、顯法勝妙,即佛頂二字。所言佛頂者,即肉髻相上無見頂也。肉髻相為三十二相之一,在青螺紺髮正中,如春山吐日,而頂不可見。如佛初降生,嵐毗尼林神為佛乳母,捧持諦觀,不見其頂。又佛成道後,遊波羅奈,東方應持菩薩欲窮佛頂,上歷沙界,終不能見,乃八十隨好之一無見頂好也。用斯顯法者,略有二義:一、佛頂最勝無上,顯此法最勝,依之修習,直趣無上菩提故;二、佛頂最妙無見,顯此法至妙,唯佛究盡,一切所不能了故。又上但顯大,此復顯其勝妙,蓋直指法體為大,為佛頂耳。又佛頂亦可作喻,但不如直指之為親也。
三、別出義相曲。分四:
一、正因密熏,即如來密因句也。如來者,十號之一,倣同先德號。釋有二義:一、隨相釋,謂佛佛道同,後佛出世宛同,先佛再來,故名如來。二、入理釋,隨教淺深,難盡多種。今據終實,謂如為本覺,來為始覺,始覺究竟,即同本故,亦倣同先德義也。對下菩薩,即是果人,乃諸菩薩道後之號。密因者,即正因佛性。眾生等有迷而不知,雖迷而不知,由內熏力故,遇緣信發,究竟可以成佛。正以可成佛,故名如來。因在迷不知,故復名為密。又因稱如來,復名為密者,為遣兩種人過:一、如來二字,遣小教二乘抱迷絕分之過。以彼不達即心即佛,自甘絕分,一向沈空。今聞因即如來,頓然夢覺醉醒,迴小向大,成佛有分。二、密之一字,遣圓教狂慧廢置進修之過。以彼纔信自心,便謂是佛,一向廢修。今聞但是密具,自知非是[A15]已成,從性起修,冀果方能。然此即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謂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至文中十番顯見,且從眼根指出,以一例五,六根皆具。若擴而充之,不唯近具根中,實為遠該萬法。迨後會四科,融七大,明生續之因,示圓融之故,全彰三藏不離一心,如來密因之旨,顯發無餘蘊矣。經文首從請定,至四卷前半,身意輕安,得未曾有?如來重重開示,令修奢摩,當機方以信順。四分中開示奢摩成信分,義齊於此。
二、了因顯發,即修證了義句也。因信起觀曰修,蓋即以觀行為修,非歷事造修也。由行成解曰證,蓋即以解悟為證,非歷位取證也。良以圓頓行人,信時即兼解悟,解時[A16]已有證入。故前分末即許阿難等心悟實相,而此段即云修證了義。其實前方是信,此方是解。蓋以行布不礙,圓融取勝為言。然謂之了義者,有二義:一者了悟前義,二者了無餘義。了悟前義者,由前段當機信順,雖知有如來密因,猶未能現量體悟。故自喻云: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請觀門求悟入也)。如是如來為之分門以定二義,驗證以釋二疑,綰巾以示倫次,冥授以選本根。蓋即令其以耳門三昧修習證入,了悟前段如來密因義也。了無餘義者,謂耳根圓通,超二十四聖而獨妙。依此修證,則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了無餘義可修可證。至下菩薩萬行,亦不過圓融中略示行布之義。經文義分兩段:首從四卷後半請華屋之門,至六卷中十恒沙眾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等,為開示理觀。次從六卷後半請安立道場,至七卷中頂光說呪,顯示利益,兩眾願護等,為開示事儀。總為令修三摩四分中開示三摩成解分,義齊於此。
三、緣因助修,即諸菩薩萬行句也。菩薩略梵語,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釋有三義:一、約自利,謂覺雖分證,尚有情識故;二、約利他,謂覺彼有情,令他同[A17]己故;三、約兩利,謂上求大覺,下化有情故。對上如來,即是因人,乃如來道前之號。而言諸者,通指禪那中分證諸聖五十五位之數。歷位所修,行應無量,如十信全根力而植佛種,十住生佛家而成佛子,十行廣六度而行佛事,十迴向迴佛事而向佛心,四加行泯心佛而滅數量,十地契真如而覆涅槃,等覺齊佛際而破生相。一具一切,主伴重重,緣起無礙,猶如帝網。今言萬明多,非局定數也。準前釋了義云: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了無餘義可修可證。今又言萬行者,良以行布既不礙於圓融,圓融又何嫌於行布?前為推重初心,解時即言證入,令知理由頓悟。此為對治狂慧,悟後仍分階差,令知事必漸修。但悟後之修,無勞肯綮。如彼鵬飛萬里,培風於未徙之先;龍驟千江,奮力在將行之際。是知圓頓行人功業,惟在初心乾慧,以後即屬任運流入。故後識陰文云: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於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海。然既曰超入,自非蟻山蠖樹可比。(蟻子登山,尺蠖上樹,皆用力難到者。)經文自七卷後半,阿難請位,至八卷結示五名,中間歷談位行,皆為令修禪那。四分中開示禪那成行分,義齊於此。
四、妙果究證,即首楞嚴三字也。梵語首楞嚴。涅槃經佛自釋云:首楞者,名一切事畢竟;嚴者,名堅。一切畢竟而得堅固,名首楞嚴。古德依此,遂明其為徹法底源,不動不壞。據古德意,言一切事畢竟者,即是窮徹諸法根底本源,如法華究竟諸法實相之義。或有翻為健相三昧者,亦以能究竟諸法實相故也。而得堅固者,謂事到畢竟,即性常住,故即明其為不動不壞。以既能窮徹諸法根底本源,法法無非實相,求於去來生滅,了不可得,有何動壞?如法華所謂世間相常住是也。承上,即是歷前諸位修練治習,至斯乃窮徹諸法根底本源,不動不壞,證一切智,而成常住果矣。若以本經現文釋之,與上稍異。謂凡一切事,畢竟堅固,即名首楞嚴。故古德亦有直翻為究竟堅固者。良以如來密因,久淪七趣;修證了義,動招五魔;菩薩萬行,多緣理障。由是如來精研七趣,而明其原無;詳辨五魔,而教以預識;重明五陰,而示以漸修。知此,則七趣不淪,五魔不擾,理障不蔽,奢摩、三摩、禪那,始終不壞。故直目之曰究竟堅固,所謂首楞嚴是也。是知首楞嚴義,通乎前之三分,以從前三離障得名。故初卷中,阿難所請者,乃妙奢摩他、三摩、禪那;而如來所許者,乃首楞嚴王經文。自八卷半,請談七趣,至正宗分盡,無非令其成就乎此四分中,當開示楞嚴成證分也。[A18]已上別出義相竟。
四、結示詮體,即經之一字也。華梵名義,略見於藏乘分攝門中。雜心論出五義:一、涌泉,義味無盡故;二、出生,出生諸法故;三、顯示,顯示教理故;四、繩墨,辨析邪正故;五、結鬘,結成文相故。佛地論有二義:一、貫穿,謂貫穿所說法義;二、攝持,謂攝持所化眾生。此方訓釋有四義:一、常,三世不易故;二、法,十方同遵故。昭明太子意也。三、徑,修行徑路故;四、典,攝生定典故。隱士劉虬意也。此屬能詮,以大佛頂等是所詮故,通收聲名句文,故為體也。[A19]已上正釋現題竟。
三、略備古法二。
一、立題法,謂諸經立題,人、法、喻、單、複、具足,例有七種:一、單人,如淨名;二、單法,如涅槃;三、單喻,如寶積;四、法喻,複如妙法蓮華;五、人法,複如勝天王般若;六、人喻,複如佛說梵網;七、具足三,如大方廣佛華嚴。今例華嚴,謂佛頂亦可作喻,如來菩薩為人,餘皆是法。然既法喻合明,足顯幽深,況是如來菩薩境界,自非權小諸經可比。
二、釋題。法正脈云:古式有二:一、作對釋,二、離合釋。今作對有五:一、法喻對,謂大字是法,佛頂是喻。二、體用對,謂大佛頂是體,如來密因等是用,以有生信、發解、成行、致果等用故。三、性修對,謂如來密因屬性,修證了義屬修。四、因果對,謂萬行是因,楞嚴為果。亦動靜對,可知。五、通別對,謂經是通題,以修多羅藏皆名經故;上屬別題,以大佛頂等非餘經故。又諸經通五人說,故名為通;大佛頂等局在佛說,故名為別。
離合亦五:一、大字是法,約理故勝;佛頂是喻,約相故劣。佛頂上加之字,依主釋也。二、如來密因屬性,修證了義屬修,兩別雙舉,相違釋也。下二句因果相違,可知。三、萬字是數,行字是體,萬下加,即字體挾數量,帶數釋也。四、經字是體,如來密因等是用,經上加,即字體持業用,持業釋也。五、大佛頂等是經之所有,經上加,非字分取他名,有財釋也。隣近一釋,文不明顯,必欲作者,應云大佛頂等是修多羅藏,故稱為經,即居近隣,強隣近釋也。正脈云:此不廢古釋,略備參考,餘不悉
四、重申西名。謂此經亦名中印土那爛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釋曰:此別行題目也。印土即是天竺,於下譯人中釋。那爛陀,此云施無厭。西域記云:此伽藍南菴沒羅林有池,其龍名那爛陀。據此,乃是以龍名池,依池名伽藍,以其近彼池故。佛滅度後,六帝緝興,園林紺宇,都建一門,主客萬僧,住持高俊。印土名藍,無過此者,故以大道場稱之。經依道場,故即以道場名經。灌頂部者,彼經五部之一,此一部中,仍該多經。今此經者,乃於中錄出各別行持,尤見其為至精至要法也。
五、附釋卷次。卷者對舒而言,謂舒之以便誦持,卷之以便供奉也。又古經書多以軸為卷,今易制未易其名耳。第謂次第,一者數之始也。此經文有十卷,以次第論此卷為始,故云第一(後卷次例知)。經題竟。二、譯人四。
一、主譯人。二、譯語人。三、證譯人。四、筆受人。
初。
唐中天竺沙門般剌密諦譯。
首言唐者,紀譯經時也。按譯經圖記,此經翻譯在則天罷政,中宗嗣位,神龍元年時,故中天竺標譯人處也。灌頂云:天竺,或云乾竺、乾豆、身毒、印度等,皆梵音輕重耳。此云月邦,以其有聖賢繼軌,導凡御物,如月照臨故。又以此大國形諸小國,如星中月故。或云:三垂大海,北背雪山,北廣南狹,如半月形故。地當閻浮中心,周九萬餘里,東西南北及中,皆名天竺。譯主乃中天竺人也。沙門者,釋子通稱,此云勤息,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故。般剌密諦者,譯主別名,此云極量,謂自行化他,皆極盡其量故。或云到彼岸,或云成辦究竟,皆極盡其量之義。末言譯者,紀譯經之事也。譯謂翻易,謂翻易西梵之語,而為東華語故。正脈云:特科為主譯者,以此經未來盛名,先至天台,西向拜求,一十八年,竟未諧願。彼國禁為國寶,師潛匿航海,賷來於唐。中宗初年,達廣州,適遇房相,請於制止寺,譯成速回,以解責邊之難(國王因師潛過,罪責守邊官吏故也)。夫大師冒禁艱苦,志益此方,且具通方智辯,總統譯場,雖功成身退,而名不可泯,故首標主譯,以重元勳也。
二,譯語人。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烏萇,奘傳名烏仗那,唐言苑,阿輸迦王之苑囿也。舊曰烏場,或烏茶,在北天竺境。彌伽釋迦,此云能降伏,以於內外魔怨皆能降故。譯語即是翻音,言西梵語字與此全殊。若觀梵本,非唯不知其語,兼亦不識其字,須先隨其梵音,以此方之字易之,名為翻字。翻字之後,方可讀之。然同於呪語,却須兼通兩國言音者,變梵語為華言,名為翻音,今云譯語是也。亦云度語,謂酌度兩國言音,務使彼此相當,定言詞成章句故。不先列翻字人者,以私譯不備員,亦此師代之耳。
三,證譯人。
羅浮山南樓寺沙門懷廸證譯。
摸象云:古本並有第三羅浮沙門懷廸證譯一行,不知今本何以不載,後刻經者宜增入之。灌頂云:廸師,循州人,因住羅浮山南樓寺,故山寺俱稱,令遠近皆知。故廸者,進也,循也。沙門名懷廸者,取其常懷精進,循道而行之意。證譯者,謂於翻字、翻音二中,總為參詳較正。以師久習經論,備諳五梵,故於譯場之中,獨充此職。然前二師身生西國,語精梵言,雖亦兼美唐文,乍來恐未盡善。經師參詳較正,不唯不謬佛意,兼亦善合機心。佛法流通,厥功非細,願諸後賢,各思報本。
四、筆受人。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受
菩薩戒,大乘戒也。梵網經云:欲受國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房相遵此受。此以菩薩為兄,以佛為父,故自以弟子稱之。此法銜也。次下明世職。前者,先也。以下官名,皆其先任舊職故。正議,史稱正諫,言官之名。大夫者,大正風化,扶樹人才,有維持世道之任,舉薦賢能之責也。同者,兼同協理之義。中書、門下,二俱內省左右相府之名。中書省多掌王言,門下省多出政事,融乃權兼兩省,故並書之。平章者,書曰平章百姓。平,均也;章,顯也。謂均理政務,章顯法度也。事即政務法度之事。不言現職者,為諱被謫事故。清河,地名,房相之梓里也。房相名融,其子名琯,父子俱相,而融事略出琯之傳文。筆受者,謂前三師[A20]已成草本,房相受之,秉筆潤色,務使文質相當,雅俗兼利,故正脈以潤文科之。夫如來滅度,佛法付囑王臣,因緣會遇,遭際各殊。詳融事,為相於武后末年,被謫於中宗元年,纔至廣州,便遇斯典,請譯筆受,成此莫大功德。以世情觀之似可悲,以佛法觀之則慶甚矣。總釋名題竟。
第十、別解文義者,謂文分十卷,義派干差,若不解千差之義,難以銷十卷之文。空說名題,徒誦詞句,信解無以,行果安成?為此別解,不避煩分。然道安雄判,既雅合於親光,而指掌新疏,亦承用乎三分:一、敘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初二。
一、六成證信敘。二、二緣發起敘。
初、(六成者,六種成就,謂信、聞、時、主、處、眾也。六種闕一,大教不興,故云成就。言證信者,謂標記主伴,指說時方證,法有所授,令人生信故。)二。
一總標五成,二別列聽眾。
初。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
如是者,信成就。為順此義,作信順之詞。以信者言如是,不信者則言不如是,故此隨相釋也。又一切事究竟堅固名如,離生滅去來等見名是,此入理釋也。又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名如,不誑不妄名是,此據文釋也。又如佛所說,無有不是,亦信順義。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為第一。若對下文,應作指法之詞,即指者一部經說。
我聞者,聞成就亦結集者,自述法有所授故。夫聖人無我而云我聞者,蓋是隨世假我,亦法身真我,揀非妄我及於邪我。聞謂親聞,非私淑讀古者可比。下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故為第二。若連上為句,應云如是一經我從佛聞。
一時者,時成就不紀年月,但云一時者,以如來說法處無定方,滅後結集傳通異域,約東西正建不同,約上下延促不等,彼此差互難以考稽,故總言之。蓋取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為一時也。古德云: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時節若至其理自彰,故為第三。若對上句,應是追憶昔聞,漫言彼一時也。
佛者主成就,梵語佛陀,此云覺者,十種通號之一。覺有三義:一、自覺,揀凡夫;二、覺他,揀二乘;三、覺滿,揀菩薩。者字訓人,通指能覺人說。若就今經別指釋迦,以楞嚴會主非餘佛,故法華云唯有如來我等所歸,故為第四。
在室下處。成就室羅筏,具云室羅筏悉底,舊云舍衛,或云舍婆提,此翻豐德,或翻聞物,謂國豐四德(財寶、五欲、多聞、解脫),為物所聞故。祇桓精舍,在室羅近境。祇即祇陀,亦云逝多,匿王太子也,此翻戰勝,以太子生時,匿王凱旋,故名桓林也,是其所施故。精舍,給孤園也,園中置舍,最極精奇,捨園從舍稱,故原園林,俱屬太子。給孤長者,買園建舍,請佛說法,不辭布金之費,遂感太子,并林施之,君尊臣卑,故桓先舍次。諸經多言祇樹給園,此稱校雅,下云屬諸比丘,休夏自恣,佛僧安居,非此不可,故為第五 (長者買園事,詳涅槃、阿含、賢愚等經,非急不載)。總標五成竟。二、別列聽眾。二。
一、聲聞眾。二、辟支眾。
初三:
一舉類標數,二明位歎德,三略出上首。
初。
與大比丘眾。
○千二百五十人俱
初、舉類顯勝。與者,并與兼及義也。大者,揀小,非有學故。又三義名大,謂大、多、勝。大者,天王、大人所共敬仰,非小德故;多者,內外典籍無不博通,非寡解故;勝者,超出九十六種外道,非劣器故。比丘名含三義:一、乞士,謂乞食、乞法,資益身心故;二、破惡,謂破見、破思,滌除諸惡故;三、怖魔,謂出家、出界,魔怖失黨故。眾者,梵語僧伽,此云和合眾。和合有二:一、事和,謂戒、見利,身、口、意六事俱和故;二、理和,謂同證擇滅無為法故。今但言眾,不言和合者,以眾則必和,不和非眾也。
○下句標數顯同。報恩經云:初度陳如五人,次度耶舍門徒五十人,次度優樓頻螺門徒五百,次度伽耶門徒三百,次度那提門徒二百,次度身子門徒一百,次度目連門徒一百,共計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減五人者,略零數故。俱猶同也。此等皆久修異道,空無所獲,遇佛得益,感恩常隨。今亦同聽,故云與俱。舉類標數竟。
二,明位歎德。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佛子住持,善超諸有;能於國土,成就威儀;從佛轉輪,妙堪遺囑;嚴淨毗尼,弘範三界;應身無量,度脫眾生;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初、據迹明位皆是者,無異眾故。漏謂三漏,謂欲漏 (欲界煩惱)、有漏(上二界煩惱)、無明漏(三界無明)也。具此者,如漏器不堪用故。又於生死中有漏落故,此眾[A21]已斷,故云無也。大有三義:一、揀定性,能回心故;二、揀實行,是權現故;三、揀同類,稱上首故。阿羅漢亦三義:一、應供,堪為福田故,即乞士果;二、殺賊,殺煩惱賊故,即破惡果;三、無生,永絕後有故,即怖魔果。小乘久擅斯名,故為迹也。
○佛子下,約本歎德明位,據迹歎德。約本者,引小乘向大乘故。外現聲聞,內祕菩薩,故稱佛子。既稱佛子,不屑逃形自守,故云住持。謂住世間,持佛法化眾生故。雖住世間,不為諸有所繫,故曰善超。若一向沈空滯寂者,縱超非善。諸有者,略明有三,處中說九,廣演成二十五。其中因果不亡,故稱為有。國土,王都也。繁華射眼,勝欲牽心,具威具儀,不易可得。曰能於,曰成就者,自是塵中作主,非彼勉強詐飾者可比。從,隨也。佛轉法輪,教化眾生,此眾常隨,引攝同類。故超有則不著於有,具儀則不淪於空。空有不覊,故以妙稱。又以其從佛轉輪,緣結有素,故堪遺囑。謂遺命成佛,囑累度生,二俱堪故。此上歎自利之德,雖兼利他,乃借物成[A22]已,仍屬自利。毗尼者,戒律之總名。治身曰嚴,治心曰淨。又事戒則嚴,理戒則淨。今顯理事雙持,身心并治,故曰嚴曰淨。然亦非徒自利,故曰弘範三界。謂弘開法範於三界中也。應身者,隨機應現。無量者,機有無量,應身亦無量故。度脫眾生者,不惟現身亦兼說法,如法華妙音觀音之類。未來者,總該盡際。塵累者,通攝塵勞。言眾生塵勞累墜輪轉生死,如墮深淵、如沈巨溺,此眾能挽之令起、渡之令過,故曰拔曰濟。此上歎化他之德雖兼自利,乃以[A23]己成物仍屬化他。此化他德中,初云弘範三界似局一土,次云應身無量則該十方,末云拔濟未來乃通盡際,則橫竪無不可化之生矣。(問:法華歎德顯然聲聞,此經歎德明是菩薩古德。據此判楞嚴在法華之後,似為當理。若在前者,此云何通?答:結集善權本迹互影,法華處處顯本故歎德惟迹,楞嚴在在皆迹故歎德惟本。本迹原自無礙,互影方顯不遺。若不爾者,則法華惟本不顯攝生之權,楞嚴惟迹全迷實證之深,豈盡善哉?諸經亦有不爾,或但為一類機故。)明位歎德竟。
三、略出上首。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訶目犍連、摩訶拘絺羅、富樓那彌多羅尼子、須菩提、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舍利尊者,母也。此云鶖鷺,以其母眼淨口利可比此鳥,故以為名。弗翻為子,尊者是其所生,連母為號。亦云身子,以其母身形端正,猶云端正身者之子。故阿含云:我佛法中智慧無窮決了諸疑者,舍利弗為第一。故今以大智稱之。
目犍連,此云採菽氏,姓也。上古有仙居山,採菽而食,因以為姓,尊者其苗裔耳。名尼拘律陀,此云無節樹,以父母無子,禱樹神而生,即以名焉。阿含云:我佛法中,神通輕舉,飛到十方者,目犍連為第一。以其有大神化,故不名其名,惟姓上以摩訶揀之。
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身子舅也。往論勝姉,姊孕身子,則不能及。知其所懷智人,生必勝我。因而發憤,遊學南竺,讀十八種經,無暇剪爪,世稱長爪梵志。學優還家,詣佛索甥。佛令立論,乃曰:我以一切法不受為宗。佛曰:還受是見否?自思:若受是見,自宗相違(以立不受宗故);若不受是見,自宗則壞(以不受故,還同眾見,不應立是宗故)。義墮詞屈,向佛謝罪。佛令出家,證無學果。阿含云:我佛法中,得四辯才,觸問能答者,拘絺羅為第一。
富樓那,此云滿願,尊者父也。彌多羅尼,此云慈女,尊者母也。尊者是其所生,稱謂從略,故但云滿慈子。阿含云:我佛法中善能廣說分別義理者,滿慈子為第一。
須菩提,此云空生。以尊者生時,其家庫藏皆空,父母疑之,庫藏復現,故又名善現。相師占曰:既善且吉,故亦名善吉。常修無諍三昧,佛弟子中解空第一。
優波尼沙陀,此云塵性,觀塵性空而得道故。又云:近少白骨微塵,色將盡故。自陳圓通文云: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虗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餘眾不能俱列,故置等言,並是法門頭角,大眾綱領,故云而為上首。聲聞眾竟。
二,辟支眾。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
○并其初心,同來佛所。
○屬諸比丘休夏自恣。
初正敘無學。楞嚴聽眾非止聲聞一類,故云復有。數稱無量者,極言其多故。辟支具云辟支迦羅,名含二義:一獨覺出無佛世,隨時觀變體物自覺者;二緣覺出有佛世,稟教觀緣緣斷證真者。慈恩云:釋尊出世,五百獨覺從山中來(出無佛世住山待佛者)。仁王云:八百萬億緣覺大仙皆來集會。今二類俱有故存。梵言無學者,真窮惑盡,於自類中無所學故。
○并其下,兼明有學,師偕其資,故云并也。初心即是有學,謂初發取證辟支心,故同來者資隨其師,亦風行草偃義也。
○屬諸下。總陳來意。屬,附也。言此眾既非常隨,許於異處安居。今相將而來,意為附諸比丘作自恣法耳。諸比丘,指常隨眾,以是聲聞律儀僧故。休,竟也。佛制比丘夏月安居,一為結制辦道,一為護生避嫌。今當竟夏之日,即九旬解制時也。佛制於七月十五,或十四、十六日解制,考劾九旬德業。自知[A24]己過者,自[A25]己陳說。自不知過者,恣任僧舉。故曰自恣。葢恐稍有瑕玼,即玷清眾故也。然此中辟支,與上科聲聞,俱屬當機。以此經原為融其小心,成就大志。古德云:子期不遇,伯牙絕絃。法若無人,說將誰聽?故為第六。(此上六種成就,亦名通序,通於諸經故。亦名經後序,結集建立故。結集建立,有因有意。繁見諸疏,解中不錄。)六、成證信敘竟。
二、二緣發起敘(諸教興起,各有感發之緣,或多或少,各有取意,今具二緣)。二。
一菩薩發起,二聲聞發起。
初二。
一、略示類引。二、新舊機發。
初(咨決心疑,引發戒學。敷座晏安,引發定學。宣示深奧,引發慧學。葢如來將示真戒定慧,先以一類之緣,引動本機。至正說時,自如時雨之化矣。)。
十方菩薩,咨決心疑,欽奉慈嚴,將求密義。
○即時如來敷座晏安,為諸會中宣示深奧。
初、妙機冥啐。菩薩奉命度生,各據一域,故以十方稱之。離佛既久,就正無緣,於諸大乘律儀,未能心無疑懼。今當休夏,歸來自恣,故云咨決。謂咨問於佛,請求決斷也。欽敬、承奉、遵依也。佛具折攝二門,於所咨決,應析伏者,則如父之嚴;應攝授者,則如母之慈。而菩薩敬承遵依,無敢違越,以本為自恣來故。自恣[A26]已畢,妙機冥動,故曰將求。將求者,存諸心,未及言也。密義者,定慧均等之義。良以二乘人等,不達自性本定,縱修禪寂,俱墮偏枯。及乎般若,却又惟尚虗慧,遂令定慧均等之學,轉成密義。菩薩知此,欲為引發,口雖未形,而意[A27]已彰著,故直記之曰將求密義。
○即時下,深應時啄。佛智鑑機,應不失候,故云即時真啐啄無違也。敷座者,敷具而坐。晏安者,晏靜而安。葢將有所說,少時入定,審機觀法,為物示軌耳。又晏而云安者,從容自然,不假造作,即天然本具之定也。出定酬機,故云為諸會中。會中亦兼聲聞,謂能引所引,兩俱為故。宣示者,宣演指示。深奧者,深微奧妙。即應前密義之求,而說定慧均等法故。準法華發起敘,初先說無量義經,次入無量義定,而為正說類引。今經先定後說,但未出經定名目。以義揆之,必是楞嚴一類,所謂先以定動,後以智發也。略示類引竟。
二、新舊機發。
法筵清眾,得未曾有。迦陵仙音,徧十方界。
○恒沙菩薩來聚道場,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初、舊住機發,敷座設筵,為眾說法,故曰法筵。清眾者,常隨眾及先來眾也。[A28]已經自恣,故曰清眾。對下新來,因稱舊住。密義深奧,向所不說,故曰未有。菩薩極領妙旨,二乘方聞絕唱,故云得也。迦陵,具云迦陵頻伽,此翻妙聲,鳥名也。音聲微妙,和雅不倫,故以仙音稱之。正脈云:在𣫘發聲,[A29]已踰眾鳥,知非凡鳥可比。取喻佛音者,以佛音之形眾聲,與迦陵之比凡鳥略相似耳。其實佛音圓徧,豈迦陵可及哉?如寶積第十目連試佛音聲,以神足力飛過西方恒沙國土,還同近聞。今云徧十方界,可以例知。
○恒沙下,新來機發。恒即恒河,正音殑伽河,此云天堂。來源自雪山頂阿耨達池流出,狀其來處最高故。河中沙細如麵,用計菩薩,極顯其數之多也。道場即指桓舍,以是佛僧辦道處故。來聚者,聞音而來,會聚於此,乃不約而同也。文殊師利,亦云曼殊室利,此翻妙吉祥,以菩薩生時有祥光滿室之兆故。或云妙德,或云妙首,以其具勝妙德,為羣賢首故。古德云:過去成佛,號龍種尊王。現在北方,為歡喜摩尼寶積。當來成佛,名曰普現。葢為影嚮大化,示居因門。華嚴表根本智,今經作擇法眼。且為發起性定,率眾來茲,故以上首稱之。然舊住之眾,既得略教,自應進希廣談。新來菩薩,聞音而聚,明是要聆深法。機發之義,可以意會。(此上兩科,雖為引發正說,而亦為顯楞嚴會上眾有菩薩。列眾中不敘菩薩者,以此。)菩薩發起竟。二、聲聞法起。三。
一、王臣齋供。二、阿難誤墮。三、如來救度。
初二。
一匿王齋佛,二臣民供僧。
初。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諱日營齋,請佛宮掖,自迎如來,廣設珍羞無上妙味。
○兼復親延諸大菩薩。
初、正請如來時,即眾僧自恣之時,諸佛歡喜之日。此日薦親,功倍尋常,如盂蘭經俱悉。波斯匿,本國王名,此翻勝軍,謂軍旅最勝,諸國無能敵故。為其下,尋常作句欠妥,當於諱日下作句,請佛下作句,如來下作句,於詞既通,於理亦順。諱日者,親喪之日,諱有二義:一、忌諱,謂忌舉吉事,哀切不勝故;二、隱諱,謂隱而不言,言之即慟故。世禮如是佛教,則令修冥福,以資神道。匿王遵此,故云為其云云。營齋者,營辦齋供。請佛者,祈資冥福。以佛具大神力,有大慈悲,能追異世之魂,與當來之樂故。宮掖者,內庭左右門也。佛由中門,王不敢並,故但於左右迎之。言自迎者,為迓萬德之尊,自屈萬乘之貴故。珍羞者,貴重食品。廣設者,諸般俱備,盡世所有,以供甘旨,故稱無上妙味。
○兼復下。兼延。菩薩既[A30]已隨佛,而重標親延者,但是神顧語及,非另迎也。正脈云:請佛以下,有六重見敬之至。謂其處則內,其迎則親,其設則廣,其羞則珍,其味則妙,其伴則同。愚謂非世尊無以成匿王之信,非匿王無以見世尊之德。請者受者,均為典型。匿王齋佛竟。
二、臣民供僧
城中復有長者、居士同時飯僧,佇佛來應。
○佛勅文殊,分領菩薩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初、延僧佇佛。盂蘭儀範,上行下效,故云城中復有等。長者齒高德隆,居士守道居正,二皆有臣有民,如須達、東坡、耶闍、龐公之類(須達有位長者,東坡有位居士,耶闍無位長者,龐公無位居士)。同時者,不惟眾同,亦與王同。葢以僧自恣日、佛歡喜日,乃合正制故。飯僧者,以飯供僧;佇佛者,引領望佛。然飯僧必佇佛者,以佛來僧方至故,又分應須佛勅故。
○佛勅下。佛勅分應。文殊身兼賓主,且為上首,故獨勅之。又佛勅分領者,非勅文殊自領,葢令其分派兩乘上首,各領大眾依次赴請。如今主叢林者,命執事次第差僧之類,隨請者意分眾多少,故云應諸齋主。(此上兩科雖為引敘阿難墮事,而亦為顯楞嚴會上眾有王臣,列眾中不敘人天者以此。)王臣齋供竟。二、阿難誤墮。二。
一、誤墮之由。二、誤墮之事。
初。三:
一、不矜小制,二、妄擬大乘,三、臨事假飾。
初。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
○遠遊未還不遑僧次。
○既無上座及阿闍黎,途中獨歸。
初離眾受請,唯有二字直聲其過。言眾皆不爾,唯有阿難如此,豈得無過?別請者,別種事緣所請,如懺罪施物等。言先受者,受請在先似應無過,但自恣在邇海眾咸集,縱遇別請亦不應受。此其不矜小制者一也。
○遠遊下故意愆期。遠遊二字,亦直聲其過。言縱受別請,事畢即宜速歸,乃乘便遠遊,屆期未還,豈得無過?遑,暇也。不遑僧次者,謂自恣赴齋,俱不暇及眾僧班次。此其不矜小制者二也。
○既無下,不依常度。上座者,坐次居上,或齒尊,或戒先,或智廣,或德重,為眾所推,皆可稱之。論明三種:一、生年(即齒尊),二、福德(即德重),三、法性(兼智廣、戒先)。阿闍黎,唐翻軌範,隋言正行。謂能行軌範,糾正弟子行故。四分開五:一、出家(即剃度師),二、教授(即受具教儀),三、羯磨 (即稟白羯磨),四、受經(即依之受經),五、依止(依住乃至一宿)。首言既無者,亦直聲其過。言律制一僧遠出,必以二師翊從,所以嚴行止也。今言俱無,豈得無過?途中獨歸者,顯信意無拘,違越毗尼,致非招難。此其不矜小制者三也。如此行履,深位猶難,方證初果,便爾無忌。則下之誤墮婬室者,非無故也。
二、妄擬大乘三:一、無供循乞,二、展轉釋意,三、總出其由。
初。
其日無供,即時阿難執持應器,於所遊城次第循乞。
其日無供者,謂歸來之日,無人供齋。此有二因:一、無侶獨歸,人不知故;二、佛勅分應,數各備故。即時者,即於食時。應器者,受食之具。梵語鉢多羅,此翻應量器,應[A31]己食量而為大小故。又體、色、量三,皆應法故。執而持之者,用以乞食,翼三寶,備六德也。聞物之國,地廣人稠,一人乞食,豈能徧歷?故但云於所遊城,顯經遊不到處,則不乞故。次第者,從外向內。循乞者,順序而乞。順序而乞,則持心平等;從外向內,則不揀種族。此菩薩行履,而阿難擬之,將必有畫鵠類烏之羞矣。
二、展轉釋意。
心中初求最後檀越以為齋主,無問淨穢剎利尊姓及旃陀羅。
○方行等慈,不擇微賤。
○發意圓成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初釋循乞意,言小乘乞食向揀五家(官唱屠沽婬),今一旦次第循乞,其意何居?故以心中初求等釋之。檀越此翻施主,或云檀翻為施,越是華言,謂以施福越貧窮海故。言最後者,指至穢至賤之家,雖至穢至賤,若等心觀之皆為檀越,但向所不乞今始發是心,欲得彼供以為齋主,故曰心中初求。穢賤尚求,何況淨貴?故總以無問。剎利者,具云剎帝利,此翻王種,或翻田主,謂帝王種族奕世相承主國田者,四姓中尊故曰尊姓,此淨而貴者也。旃陀羅,此翻屠者,亦名嚴幟,謂屠殺為業,不許與良民共處,行則持幟為嚴,見者避之,此穢而賤者也。
○方行下,釋初求意。言初果力微,乞食應遵常法。初求最後,檀越何所為乎?故以方行等釋之。方行等慈者,謂倣效菩薩行平等慈也。行平等慈,自應無所揀棄,故曰不擇微賤。
○發意句,釋方行意。言小貴安小,必欲方行菩薩,取何益耶?故以發意等釋之。發意者,發大乘意。圓成者,圓滿成就一切眾生。總該淨穢貴賤。言菩薩等慈而乞,眾生隨意而施,各得無量功德。若乞者揀擇,則令一切眾生,有得圓成,有不得者。阿難不屑於此,所以方行菩薩。然善則善矣,第恐從井救人,非智者之所為耳。展轉釋意竟。
三、總出其由。
初曾見被訶言,如上所說,[A33]已知次第循乞意矣。但意不自興,感發有由,故云阿難[A34]已知等也。訶二聖事,古德指在淨名。又自會云:淨名訶,即知如來亦訶。又云:彼是金粟如來,與釋迦何別?此說雖亦可通,終不穩順。愚謂不必定指,良以三藏聖教,未來此土者尚多,即[A35]已來此土,目所不及者亦有。安知餘經餘論,別無訶責二聖之處,再俟參考。如來者,十號之首。世尊者,十號之末。為攝中間,故爾雙稱。正脈云:須菩提捨貧乞富,意在與續善根,恐將墮落,且無減尅之難。大迦葉捨富乞貧,意在憐其久苦,與植樂因,且無趨富之議。是以無學尊位,而為此不平之事,故佛訶責其非也。
○欽仰下。欽仰改轍。如來訶彼二聖,言猶在耳,敢不欽敬。佛為銷其偏私,融歸平等,可不仰慕。正由欽敬仰慕,所以頓興大意。一則開啟闡揚無遮限之普心,一則度諸世間難聲明之疑謗。葢以心有遮限,則疑謗難免。謂偏貧多致疑,偏富多致謗也。妄擬大乘竟。
三、臨事假飾。
經彼城隍,徐走郭門。
○嚴整威儀,肅恭齋法。
初入城之儀。城隍者,城外濠壍,有水為池,無水為隍,從外而入,故先經此。郭門者,門外護門,即今甕城門也。將入城內,略加矜持,故曰徐步,謂安詳徐徐而步履也。
○嚴整下。正乞之儀。嚴者慎其容,整者斂其服。慎其容則有威可畏,斂其服則有儀可仰,故曰威儀。肅謂嚴其心,恭謂敬其事。嚴其心則齋誠不亂,敬其事則法則不失,故曰齋法。戒經云:此丘入聚落,無違戾他事,但自觀身行,若正若不正。楞伽云:乞食出遊行,前視一尋地,攝念而行乞,猶如蜂採華。今阿難非不符式,但此要習之有素,用於臨期,自然從容中道,不思不勉。看他般若經中,世尊臨乞食時,着衣持鉢,便入舍衛,何曾有絲毫加意。而此中曰經,彼曰徐步,曰嚴整,曰肅恭,一味有心,全屬假飾,安得不令摩登伽女伺得其便哉。此論實行,若就權現者,阿難實不如是。葢為詐現威儀,[A36]已向不矜者作覆轍耳。誤墮之由竟。
二,誤墮之事。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婬室,遭大幻術。摩登伽女以娑畏迦羅先梵天呪,攝入淫席,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爾時,即加意嚴肅時也。次,謂鱗次不相越踰之義。因乞食不相越踰,淨穢無問,所以經歷淫室。遭,遇也,墮也。謂不期而遇,墮落其中也。幻術者,虗幻呪術,眩惑心目。登伽經云:有摩登伽神語符呪,能移日月墮地,亦能呪梵天使下,況沙門阿難耶?據此知非尋常幻術,故以大稱。依戒因緣經,摩登伽翻小家種,亦下賤種,是其母名。女名鉢吉蹄,此翻本性,謂雖墮淫女,本性不失故。或翻石性,謂其性如石,不可轉移故。在俗名性女,出家名性尼。今云摩登伽女者,依母彰名,故以用也。上為能用人,下為所用術故。娑毗迦羅,冥性外道也。此云黃髮,亦云金頭,謂頭髮黃如金色故。先梵天,指過去梵天。呪,祝詞也。本是邪呪,偽稱過去梵天所說金頭,傳登伽用,故逆次標之。攝入者,準戒因緣經,鉢吉蹄白母,願以阿難為婿。其母即以牛糞塗地,結綵然燈,燒香誦呪。阿難意便恍惚,隨其呪術,竟至其家。婬席者,登伽寢席。淫躬者,登伽欲身。撫摩者,撫揉摩按。言阿難既入席臨身,登伽自欲燄飛揚,其撫揉摩按之態,勢所不免。但如扶醉抱屍,莫可如何耳。戒體者,律儀戒無作體也。謂於受戒時,心力巨大,能生妙善無漏色法。由此從思種上,便有一分防發功能,名無表色,故曰戒體。是非色非心聚,持之則肥,犯之則羸。若破根本,則戒體毀矣。下云:心雖明了,力不自由。又云:心清淨故,尚未淪溺。故知阿難戒體,雖曰未毀,然[A37]已至危,故曰將也。(問:聲聞眾中,僧尼甚多。發起此經,必以阿難及登伽者,何也?答:各有二義。阿難二義者:一顯聞不足恃,二顯他不足恃。聞不足恃者,謂阿難多聞第一,一遭幻術,便不能免。況夫纔登講肆,方學讀文,遇境逢緣,寧不懼乎?他不足恃者,謂阿難是佛堂弟,從佛出家,彼此身心,尚不相代。況夫師非聖賢,遇若萍水,恃而不修,豈不誤哉?登伽二義者:一謂策發初心,二謂勉勵久修。策發初心者,以登伽破他淨戒,無自修心。一蒙呪力,便證三果。欲愛乾枯,成精進林。何況發菩提心,求佛利生。若更加持呪,則風帆順水,薩婆若海,不患其不至矣。勉勵久修者,以登伽宿為淫女,業障最深。一念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況夫久修淨行,惑習[A38]已薄。若奮起精進,則斬絲染色,生死苦輪,誰謂其不出乎?)阿難誤墮竟。
三、如來救度三。
一佛歸眾隨,二化佛說呪,三勅救歸來。
初。
如來知彼淫術所加,齋畢旋歸。
○王及大臣、長者、居士俱來隨佛,願聞法要。
初、佛知速歸。彼指阿難,如來法眼鑑徹,故能知也。淫術所加,事在危急,戒體將毀,救不容緩,故齋畢旋歸,謂事訖作速轉來也。
○王及下眾,隨希益資中云:如來常儀,受請齋了,皆為說法。今日速歸,必有所為。故王臣等俱來隨佛。其意以佛頓越常儀,必談最勝之法。心要之義,各皆仰望。故曰:願聞法要。正大機冥動也。
二,化佛說呪。
於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畏光明,光中出生千葉寶蓮,有佛化身結跏趺坐,宣說神呪:
阿難被術王等機動,救應無違,故即於此時放光。光從頂放者,亦表所說神呪最勝無上最妙無見之意。光具百寶利益之色,表呪具攝授之慈,無善不成。光具無畏威烈之相,表呪具折伏之嚴,無惡不摧。光明有破暗照物之功,表神呪有破惑照真之用。既有破惑照真之用,自能出生無礙圓因。以千葉蓮華表圓因無礙,一具一切,一切即一故也。既能出生無礙圓因,自能成就無為妙果。以有佛化身表妙果無為,非空非有(有佛非空,化身非有),空有無礙故也。結跏趺坐者,雙疊其足如龍盤結,諸坐法中最安隱不疲極,攝手足心不散故。佛如此坐,化佛亦然,表此呪即是權實同歸不動法故。能表既備,所表斯彰,故以化佛無障礙心而宣說之。呪而言神者,力用難思,至下自見。
三、勅救歸來。
勅文殊師利將呪往護,惡呪銷滅,提獎阿難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上命曰勅。人王法王,皆可稱之,文殊所勅人也。佛不自救者,足三寶作將來式故。如來佛寶,神呪法寶,文殊僧寶。法雖佛說,非僧不傳。僧寶所係,亦大矣哉。必勅文殊者,以阿難邪術魘,非大智莫能醒。登伽淫癡縛,非大智莫能解故。將猶持也,義通口意,謂口誦演,意觀念也。若兼身往,則三業俱持。護謂遮護,遮邪術,護正心故。真法幻術,力用霄[A39]壤。故神呪纔及,惡呪便銷。湯雪日暗,可為譬矣。所謂力用難思者以此。提謂提擕,獎謂獎勸。言阿難如醉初醒,不能自歸,故須提擕。登伽知非含羞,未便肯來,故須獎勸。總以大權示現,引發實行,曲盡其情耳。(此上二緣發起,亦名別序,別在當經故。亦名經前序,經前發起故。)敘分竟。二正宗分(正說本經性定宗旨)。二
一、阿難哀求成佛妙定。二、如來委示始終因果。
初二。
一、阿難悲悔誠請。二、大眾普同希益。
初。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
○慇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
初、悲悔前非,特標見佛者幸得復面故。頂禮者,頭面接足,雖是常儀,亦感謝佛恩。悲泣者,哀切涕泗,雖是慚惶,亦感傷自失。感傷不[A40]已,轉成怨悔,故曰恨也。恨者,隨惑之一,障慈助瞋,似不應有。若今日之恨,誠不可少,以阿難回小向大,反妄歸真,乃至當來成佛,皆由此恨以為前驅。無始一向等,正敘所恨不得其始,故曰無始,極言其迷之遠故。一向者,一味趣向。多聞者,多於聞持。要知多聞無過,唯無始一味趣向有誤,真修四果道力尚未成全,固可恨也。
○慇勤下。誠請妙定。慇勤,諄切也。啟白,請求也。十方如來等。正敘所求。言阿難[A41]已覺前非,重發深醒,縱全四果,亦非所願。故求十方如來,得成菩提之法。此處有兩重揀別:一、得成菩提,揀小教二乘。以彼所修,縱得滅盡,不成菩提故。二、妙之一字,揀權教菩薩。以彼所修,縱入唯識,不成圓妙故。良以奢摩等三,諸乘共有,錯亂修習,毫釐千里,故須揀也。奢摩他,此云止,以寂靜為義。謂止散亂,入寂靜故。若依今經,則了識非心名止。以了識非心,不須強制,自然不隨,乃真止故。識法皆性名寂。以識法皆性,不須強離,自然不動,乃真寂故。是知此之奢摩,與彼強制識心,閉目想空者,大不同也。三摩,具云三摩提,或三摩地,或三摩波提,三摩鉢底等,皆梵音賒切耳。此云等至,以銷幻為義。謂平等至定,銷幻妄故。若依今經,則動靜根解名等至。以動解不有,靜解不無,根解定深,乃真等至故。覺空滅解名銷幻。以覺解離照,空解離寂,滅解性現,乃真銷幻故。是知此之三摩,與彼暫住似定(根不盡名似定),竟守似真者(滅不解名似真),大不同也。禪那,此云靜慮,以寂滅為義,謂由靜起慮,思惟修習至寂滅(即涅槃也)故。若依今經,則止觀平等名靜慮,以金剛觀察十種深喻,奢摩他中毘婆舍那,乃真靜慮故。從因至果名寂滅,以到茶無字可說,乃真寂滅故。是知此之禪那,與彼以悟為修,以分為滿者,大不同也。然成佛妙定,修之誠難,須知漸進之由,乃無躐等之弊,故繫之以最初方便,葢欲借方便以造正修故。古有多釋,莫決從違,繁言亂心,一槩不錄。今以三名所屬之文,各開為四:一、最初方便,二、初方便,三、正修,四、究竟。如奢摩中,以了識非心為最初方便,領見是心為初方便,會四科、融七大、究生續之因、辨圓融之故為正修,備顯一心、三藏無礙圓融為究竟。三摩中,以嚴持禁戒為最初方便,建立道場為初方便,解六結而越三空為正修,獲二勝而發三用為究竟。禪那中,除亂想而修三漸為最初方便,由乾慧而發十心為初方便,三賢加地為正修,由等趣妙為究竟。至下自見阿難悲悔誠請竟。
二、大眾普同希益。
於時復有恒沙菩薩,及諸十方大阿羅漢、辟支佛等,俱願樂聞,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於時者,即於阿難啟請時也。成佛之法海眾共仰,故云復有等。恒沙菩薩者,音感後至眾。及諸十方者,咨決先來眾。十方下應有菩薩二字,或譯者脫耳。羅漢者,常隨聲聞。辟支者,雲集二覺。等該初心及與人天二序互影之眾,此則全出菩薩隨位增進,二乘厭小求大,人天隨喜故俱願樂聞。退坐默然者,凝神息慮。承受聖旨者,敬候佛音。樂聞之意於此可見。華嚴云:如病思良藥,如饑思美食,如渴思冷水,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智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皆此義也。阿難哀求成佛妙定竟。
二、如來委示始終因果四。
一、開示奢摩成信分。二、開示三摩成解分。三、開示禪那成修分。四、開示楞嚴成證分。
初三:
一為銷倒想說空藏,二為除細惑說二藏,三為發圓信說三藏。
初(銷倒想者,取阿難謝佛語也。認妄為真,以真為妄,皆為倒想。此想不銷,何以捨妄心而取真心乎?空如來藏,即是真心。葢以一心有真如生滅二門,今約真如門說空藏也。然此空非斷非滅,色非相外等空。以一切法不動不壞,當體即真,更無絲毫外法。如金獅子不鎔不毀,全相皆金,更無雜質。所謂彌滿清淨,中不容他,即是第一義空。今以四科七大俱有如來藏名,故科為空藏也。)二。
一、斥破所執妄心,以開奢摩他路。二、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
初(認見為心,即是奢摩他路,以三如來藏皆由此而進故。向以執識為心,錯亂修習,則奢摩他路茅塞之矣。今令了識非心,將必認見為是,故云開也。)三。
一、取心顯錯。二、備破三迷。三、結斥誤認。
初二。
一、探取所用之心。二、形顯所用之錯。
初二。
一、敘情探問。二、據實酬答。
初。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情均天倫。
○當初發心,於我法中見何勝相,頓捨世間深重恩愛。
初敘情安慰。佛與阿難,不同父而同祖,故曰同氣,謂同一祖宗氣分來故。父子兄弟,皆稱天倫,以是天合之倫次,故情眷愛也。言不但同氣,其眷愛之私,實與孫陀羅等,無有異視,故置均言。是先以世情而安慰之,其意有二:一者憐其悲哀,安慰令息,此承上也。二者令其無懼,據實答問,此起下也。
○當初下。探問發心。心分真妄,定別實虗。故問當初發心,乃欲得其所用之心而破斥之,如探病施藥也。見何勝相者,雖問所見,實為探其見後作麼生會。故深重恩愛,應云深恩重愛。葢世間恩之最深,莫過父母。愛之最重,莫過妻子。頓然俱捨,發心出家。非於佛法中的有所見者不能,故為此問。
二、據實酬答。
阿難白佛: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猶如琉璃。
○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愛所生。何以故?欲氣麤濁,腥臊交遘,膿血雜亂,不能發生勝淨妙明紫金光聚。
○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初答所見之相。能見之性,即是真心。所謂菩提涅槃,元清淨體。阿難習矣,不察空言。我見三十二相者,始於頂上肉髻,終至足下平滿,皆因修百福所感。相必具好,故不更言。輪王不及曰勝,菩薩莫比曰妙。殊者勝之至,絕者妙之極也。長短大小曰形,百骸四肢曰體。一一皆能外照內現,故曰映徹。琉璃,青色寶也。內映外徹,同佛形體,故以為喻。
○常自下。明見後思惟。即思惟體,便是妄心,所謂無始生死根本。阿難一向誤認,故曰常自。此相亦兼形體定慧熏修,故曰非欲愛生。徵起可知。釋中欲氣者,淫欲之氣,猥褻混淆,故曰麤濁。此總釋也。母血父精,會合成孕,故曰腥臊交遘。此別釋麤義。羯羅藍位,凝結滑膩,故曰膿血雜亂。此別釋濁義。然麤則不淨,濁則不明,況云勝妙?故直斷以不能發生紫金光聚,總指佛身,以佛身如紫金光聚故。又此中思惟,略具二識。此相非欲愛生,乃隨念分別,尚屬明了。至云欲氣麤濁等,則是計度分別,仍落獨頭。是阿難無始病源,而世尊[A42]已得其脈矣。
○末二句結出家所以。佛身生身,淨穢懸殊。既常思惟,寧不傾慕?故云是以渴仰。欲以生身而易佛身,學出家法,故云從佛剃落。圓覺云:棄愛樂捨,還滋愛本。阿難以愛捨愛,發心豈盡善哉?探取所用之心竟。二、形顯所用之錯。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
○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
○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初警指輪轉。佛言善哉者,有三義:一者似讚實怪意,言汝竟用如是心耶?二者讚善自喜意,以得其心可施教矣。三者善言安慰意,以安其心好施破矣。遺真認妄[A43]已向不覺,今將次破顯,故教以汝等當知,葢深警之也。一切眾生總該凡外權小,至下普示。二本中自見無始來者,謂自有無明以來,無明初相叵得,故云無始。生死相續者,輪轉不息之義。
○皆由下出其深。故正脈云:常住則非生滅,真心則非妄心。性淨者,本自無染。明體者,本自不昏。即後文根中指出,漸次開顯如來藏妙真如性。此其所迷之真,故曰不知。妄想者,識心分別。即上文所取思惟,下文所破緣塵。此其所執之妄,故曰用諸。諸,助語詞也。
○末二句,結示令知。良以此想,本非真實。故眾生一向錯認,遭其誤賺,輪轉生死,浩劫漩澓。汝等其知之哉!取心顯錯竟。
二、備破三迷(正脈云:此妄識有三種非真:一者、本非是心而似是心,眾生迷執以為是心;二者、本非有體而似有體,眾生迷執以為有體;三者、本非有處而似有處,眾生迷執以為有處。如來為之備悉俱破)。三。
一、密示妄識無處。二、顯呵妄識非心。三、推破妄識無體。
初(密示者,明知無處而故意推徵,是佛密意令其自悟。三迷中,不直破前二非心無體,且但就其所執心處,令其一一審察,自覺其妄。必待七番情盡,終不自悟,然後呵其非心,明其無體。試喻明之。譬如有賊,自據藪澤以為巢穴,時時侵擾良民,致于國怒,發兵討除。應先搗其巢穴,令其無歸寧地,或可自此改業。倘猶不軌,隱匿鄉井,乍稱良民,密結餘黨,欲復舊業,有國者必當處處宣令,布告其名,聲正其罪,令其無所容於疆土。若歸心則[A44]已,設不爾者,再發強兵勁敵,必盡殺乃止。佛亦如是,今先搗其巢穴。)。四。
一、教以直答,二、問出心目,三、徵定處所,四、約識獨破。
初。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酬我所問。
○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
○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初、正教直答。前阿難啟請妙定,意欲研求無上菩提,真實發明自性,故如來原其意而教之曰:汝今欲研無上菩提云云。而教以直心酬問者,恐其口是心非,難以施教故。
○十方下。引佛示勸。意謂我今教汝直心酬問者,以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所謂皆以直心。良以心直則志猛,志猛則信堅願固,無行不成,無果不就。如淨名云:隨其直心,則能發行。華嚴云:菩提妙法樹,生於直心地。是知出離生死,捨此無由矣。
○心言下。結顯利益。言直心一道,何以便出生死?謂以是心直,則言直故。如是歷位進修,乃至成佛之時,終於其始地位。中間斷證,勢如破竹,永無委折曲屈之相。意顯若不如是,則因地不真,果招紆曲,不成無上菩提。滯窒權小,流入魔外者,皆是也。(文中不言始終,而言終始者,謂縱成佛果,亦唯終其始初所發之心。上雖依此銷文,恐猶未明,故此重申。)教以直答竟。二、問出心目。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誰為愛樂?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是愛樂用我心目,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
○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初、雙問見愛。重呼其名者,另申問端故。意謂汝果如我所教,我今還要問汝。據汝所說,當汝最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乃至云是以渴仰從佛剃落。然渴仰即是愛樂,但不知正當見我時,將何所見?渴仰我相時,誰為愛樂?必作是問者,為審見、愛二種迷故。良以見本是心,眾生迷見為眼;愛本非心,眾生迷愛為心。棄子認賊,不可不辯。
○阿難下,具答心目。文有四句,上二句合答,下二句分釋,可知。
○故我下,結顯發心。文有二句:上句承上結顯,下句顯發心真實,以是為捨生死發故。要知迷見為眼,認愛為心,正是生死根本。乃依之願捨生死,其猶以薪益火,欲其速滅,豈可得哉?問出心目竟。三、徵定處所二。
一、躡訶徵處。二、承徵引答。
初。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於心目。
○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
○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
○使汝流轉,心目為咎。吾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初躡詞按定,前阿難答佛:愛樂因於心目。佛欲施破,乃告之曰:如汝上來所說,果真愛樂因於心目者,吾將有以示之。葢是按定其詞,恐其改轉耳。
○若不下,顯處應知。良以由目觀見,心生愛樂。由愛樂故,塵勞競起。(塵勞即是煩惱。有染污義名塵,有擾動義名勞。)要必知心目處所,始可以降伏塵勞。故曰若不識知等,乃反顯以決其應知之意。
○譬如下。借喻助明。國王喻見性真心本為一體,故惟以王喻媒賊相依。俱稱為賊喻妄見妄心,由妄見而引起妄心,奔色塵而起諸塵勞,葢覆真心,擾亂性境,故以為賊所侵喻之。兵喻妙奢摩他、三摩、禪那。發喻依真而修。討除喻破妄顯真。是兵要當知賊所在者,喻修定之時要必知妄所起處,斷其本而枝末自盡矣。此下徵破識心顯見後即剖妄見,皆為得其處而破之也。
○使汝下,指過徵處。流轉由於塵勞,塵勞起自妄心。心不自舉,依妄見生。是知目為賊媒,心為賊主,塵勞則為賊伴。媒牽主動,伴乃為亂。心目為咎,可思而知。既知心目為咎,相應辯其處所。故即就其心目,雙徵兩在。(此下本為破識,而心目雙徵者,其意有三:一、為顯眼是浮塵,令覺別有見性故。葢以面上之眼,體是浮塵。阿難既認見為眼,必至遺彼見性。故此雙徵,令其於面上觀察,了得浮塵無見,自覺別有見體。其奈阿難不悟,必待十番顯示,方以漸領。二、為顯眼是賊媒,令知防媒破主。故正脈云:阿難既認賊為子,佛欲破賊指迷。其奈眼實賊媒,引識奔色。欲破其識,須防乎眼。故此雙徵,令知眼若不馳,則識無所用而自破矣。三、為顯眼有定處,令說識有定處。故正脈云:佛知眾生迷識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恐阿難逃遁,不肯直言,故借眼之顯然在面,取例而徵。心在何處?葢是要其說出心處,必如眼之在面,顯然不混。此之三義,依後十番顯見,別有見性,則初義為正。依上由目觀見,心生愛樂,則次義為正。依下如是識心,實居身內,則後義為正。或云:此處雙徵,後文雙破,義亦可通。以下十番顯見之後,別有剖除妄見文故。)躡詞徵處竟。二、承徵引答。
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華眼亦在佛面。
○我今觀此浮根,四塵秪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初、引他為例。一切世間雖通三種,今且約器,指依報言。十種異生乃約有情,指正報言。隨業感報,受生不同,故曰異生。言十種者,十二類生中,除無色無有身相,無想無有心相,以彼不作心在身內計故。識心指第六意識,揀非前五,故居身內。此引生心在內,例[A45]己心也。生眼在面,姑置勿論,故曰縱觀如來等。西域有青蓮華,其瓣纖長,佛眼似之,故以為名。且指浮塵色相,揀非勝義,故亦在面。此引佛眼在面,例[A46]己眼也。
○我今下。指[A47]已結答。浮根揀非勝義,以勝義淨色不可見故。此以可見名為浮塵,體通色、香、味、觸,故言四塵。葢名體各稱,合論即是浮塵根也。秪在我面者。謂[A48]己眼雖劣,而在面與佛無異,非有別在,故置秪言。如是二字例眼而言,良以眼既同佛,識心亦應同生。如是例知,識心實居身內。正脈云:此乃本計。如後云: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足證此義。其餘六處但是因佛一時破奪,逼成轉計,於中亦有同外異計,故須盡之。徵定處所竟。
四、約識獨破七。
一破在內,二破在外,三破根裏,四破救內,五破合處,六破中間,七破無著。
初四:
一密設破法,二許定安心,三定非反難,四指計結破。
初(佛不直破其非,且就現前所見分內分外,復於能見分先分後,阿難隨口應答,亦不知其所以。及被如來逐一反難,自覺所計之非,始知如來不是等閑說話。葢是密設破計之法,令以無所逃遁。如彼孔明八陣,當其設置時,人皆不知其故。乃後陸遜身陷其中,始知孔明當時不是等閑排布耳。)。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如來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閣清淨講堂在給孤園,今祇陁林實在堂外。
○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見?世尊!我在堂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
○阿難,汝矚林園,因何有見?世尊,此大講堂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初定境內外,汝指阿難。現在講堂,密顯所計心在身內,應同乎此。祇陀林,明在堂外,故意施問者,令其自說,至後反難,中無所逃故。重閣者,簷廡層飛。清淨者,煩塵不到。講堂者,佛據談經,重閣言其相,清淨顯其德,講堂標其名也。在給孤園,密顯身在世界中,應同乎此。林在堂外,密顯眼前所有一切諸法,俱在身外,應同乎此。
○阿難下,定見先後問。以先何所見者,亦明知故問,令其自說,以備反難。在堂先見如來,次觀大眾者,密顯心在身內,即應先見心、肝、脾、胃,次覩爪生、髮長、筋轉、脈搖。外望方矚林園者,密顯心在身中,即應最後方見身外一切諸法。(至後反難中,一一皆不如是。而阿難只知順口答話,不知[A49]己之所計,[A50]已墮世尊羅籠中矣。)
○阿難下,定外見。由因何有見,亦明知故問也。講堂戶牖開豁,故得遠見者,密顯心在身內,其計不成,以此身不如講堂之戶牖開豁也。密設破法竟。
二、許定安心(前阿難哀求妙定,如來且問發心。葢以心分真妄,定別實虗。恐阿難認妄為真,錯亂修習。蒸沙作飯,終無實果。今徃復問答,再四徵詰。既得其所用之妄心,復探定所執之妄處。將次破斥,慮生驚惶。將謂不與說定,但見斥非。空懷攀仰,終成絕分。故如來許以有三摩提等。而阿難頂禮伏受,則內心既安。至下重重破斥,乃不為怪矣)。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舒金色臂摩阿難頂,告示阿難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
○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汝今諦聽。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初出定總名,舒臂摩頂,示憐愛,安其心故。三摩提義通總、別。若三名鱗次,則是別義;若三摩孤標,則是總義。別義翻為等至,如前所釋。總義翻為等持,或翻徧攝受,謂等徧攝持一切諸三昧故。如智論云:一切禪定攝心,皆名三摩提。此約總義,總攝前三故;復是通名,通於諸定故。首楞嚴對前名總,對他名別。以雖總前三,別在當經故,其體即是一心,故名為大論,理最勝最妙故。譬佛頂義詳名題。益之以王者,有二義:一者、超出義,超出一切諸三昧故;二者、自在義,任運成佛,無障礙故。
○具足下。義具別目。具足者,圓滿義。謂依此立位,斷惑證真,如斬絲染色,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故。此即禪那中萬行義也。捨此而求,歷劫終無實果,故曰一門。依此而修,彈指可超無學,故曰超出。此又奢摩中密因,三摩中了義義也。據此則生信、發解、起行,全依乎此,故曰妙莊嚴路。(佛果萬德,莊嚴全修,即性名妙。)然阿難請處唯別,而世尊答處兼總者,葢以首楞嚴不共之名,阿難不知,故請處唯以奢摩等共名,特加妙字揀之。佛智鑑機,總別具示。別三總一,故大章開為四分。
○汝今下,誡聽禮受。諦有二義:一、審詳義,謂審詳語義,勿令漏失故。二、真實義,謂真實心聽,離生滅心故。頂禮者,聞許暫謝。伏受者,伏俯領受。佛諭曰旨,以從真慈流出,故曰慈旨。許定安心竟。
三、定非反難二。
一定不次見之非,二難在內不次見。
初。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身在講堂,戶牖開豁,遠矚林園。
○亦有眾生在此堂中,不見如來,見堂外者。
○阿難答言:世尊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無有是處。
初按定前答,如汝所言等,按定是其所說,令其無所逃故。身在講堂下,應有先見如來,次觀大眾之語,乃超略說故。
○亦有下,故意反問。昧內見外,明知無有,故為反問,令其自說。
○阿難下,知不次非。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不次第也。[A51]已知其非,故云無有是處。此既無有,而心在身中之謬自見,以昧內知外,同乎此故。
二難在內,不次見。
阿難!汝亦如是。
○汝之心靈,一切明了。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實在身內,爾時先合了知內身。頗有眾生先見身中,後觀外物?
○縱不能見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脈搖,誠合明了,如何不知?
○必不內知,云何知外?
初句斥蹈前非,意言昧內見外。汝謂無有,想應有之,葢汝亦如是也。
○汝之下,定理難問。汝之心靈者,心性靈變。一切明了者,遇事便通,實在身內。先合知內者,判其正理。明知無有,問以頗有者,故為難問。頗猶還可,謂徧觀世間,還可有是人否?意言有則在內之理成,無則所計之處非矣。
○縱不下,暫縱終奪。心,指肉。心,火藏也。肝,木藏。脾,土藏。胃,穀府。藏中舉三,腑中舉一,此皆近於內者。恐阿難逃云:目不見眉,只緣太近。今心、肝、脾、胃等,於心太近,云何令見?故縱許之。謂心、肝、脾、胃,縱許其不能見也。此是暫縱,下乃終奪。言在內甚近者,不知可爾。至於爪云何生?髮云何長?筋云何轉?脈云何搖?此皆皮裏肉外,於心不甚近者,是誠所當明了。如何并此亦不能知?想究竟不能知內,在內之謬,[A52]已可見矣。
○末二句,轉顯其謬。言甚近次近,皆不能知。莫是為彼心肝脾胃所障,必不能在內有知。若爾,則身外諸境,亦不應知。以不知講堂之戶牖開豁,而今云何反能知外,不益見其謬乎?定非反難竟。四、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是故者,謂以是昧內知外之故。應知者,謂應知所計之非也。覺了能知者,謂纔有覺了即便分別能知,似兼明了及獨頭意識言之,亦為顯心性靈變一切明了之義。住在身內相應,先見身中後觀外物,今既不爾,故曰無有是處。破在內竟。
二、破在外二。
一、阿難轉計在外,二、如來引事例破。
初。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
○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初承前轉計。稽首即是頂禮,謂以首至地稽留少時也。如是法音指前破內。所說悟知等者,正脈云:於不見身內悟知不在身內,於了見身外悟知必在身外,奪內執外凡情必然。
○所以下。徵引燈喻。徵起可知。譬如者。宗法既定,借喻以顯也。(識是有法,居在身外。宗因云:昧內知外。故同喻室外燈,異喻室內燈。)燈然室中,先照室而後及庭際,(室外,屏內也。)此為正理。識既不爾,知非在內。一切眾生,不見內而獨見身外。識在身外,是其正理。故引燈在室外,不能照室為喻。
○是義下,自決。同佛是義,即心在身外之義。法喻合顯,宗因極成,是為真量,故曰必明。將,猶得也。非同似量,故無所惑。佛說不在身內,今亦知不在身內,故云同佛了義。了義者,如來所說,義無不盡。故得無者,猶言莫不是也。耶字非疑詞,葢是恐見破斥,預杜佛口之意。意言若不同佛,或有虗妄。今既同佛莫不是,仍有虗妄耶?想必無是理,可以自信。阿難轉計在外竟。二、如來借事例破四。
一、借事問答。二、例出謬理。三、驗證令覺。四、指計結破。
初二。
一、非理故問,二、據理正答。
初。
是諸比丘,唯約聲聞言之,以菩薩事事無礙,自他融即不成非問故。適來,猶云方纔佛及菩薩赴匿王請,羅漢隨佛入城,分應齋主,故云從我。循乞二句,應作一氣讀之。循,順也。言今雖赴請,仍順常儀,乞得摶食歸林,同眾食故。摶食,亦名段食,謂有形段可摶取故。揀非觸食(鬼神觸氣而飽)、思食(色天禪思資神)及識食(空天識想相續)故。宿,留也。比丘皆歸來方食,唯佛及菩薩齋畢而歸,故云我[A54]已宿齋,謂[A55]已於王宮留齋也。借此除佛,亦避自他融,即非問不成之意。比丘雖能空我,未得亡身,明知一人食時,諸人不飽,而故為非問,以顯心在身外之謬。至下自見非理,故問竟。
二、據理正答。
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初直答。何以句,徵起。是諸下,釋成。是諸比丘雖證阿羅漢果,而身軀性命各各不同。以子縛雖斷,果縛猶存故。如後云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足證此義。云何一人等,決言其必無是理。可惜阿難只知隨口答話,不知自[A56]己舌頭[A57]已墮世尊手裏。借事問答竟。
二、例出謬理。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
○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
初、按定所計之語。覺了者,隨前五識,覺了前境,即明了識。因事會意曰知,似指獨頭;遇境取相曰見,似指前五。以同為虗妄,破則俱破,心在身外,是其所計。加以實字,則按定莫轉矣。
○身心下,例彼相應無干。言心既外身,身亦外心,故曰身心相外。既身心相外,自然彼此不相干涉。同彼羅漢,軀命不同,食不互飽。如此則心所知者,身應不覺。覺在身者,心應不知。果其互不相知,可說心在身外,恐未必然也。例出謬理竟。
三、驗證令覺。
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
○阿難答言:如是。世尊!
○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初、示手令驗。示,謂伸而示之也。西竺有綿名兜羅,約義翻為細香,謂細軟香潔故。佛手似之,故以為名。眼見身之知,心別心之知,纔見即別,似非身心相外明知,故問令自驗之。
○阿難下,依問實答。如是者,謂如佛所問,眼見心別,實是爾也。
○佛告下。就示其謬。言既說眼見心別,則是身心相知。若果身心相知,義不同彼,食不互飽,云何而言心在身外?其亦未之思耳。驗證令覺竟。
四,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是故者,以是眼見心別之故。眼見心別,明知此心不在身外故,教以應知,而以無有是處破之。破在外竟。
三、破根裏二。
一、阿難承前轉計,二、如來就喻難破。
初三:
一、領前轉計一處。二、承徵指在根裏。三、脫前在內。二、謬。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處。
如佛所言者,通指破內破外所說。不見二句,別指破內之語。身心三句,別指破外之語。我今思惟者,二俱被破,另覓心處。知在一處者,知在非內非外,不墮二謬處也。然妄心本無處所,真心不容思惟,則思惟[A58]已非,況云知處?無怪乎為世尊所破矣。
二、承徵:指在根裏。
佛言:處今何在?
○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潛伏根裏。
○猶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別。
初因計就徵,一處之言,籠同難破,故徵以處。今何在?
○阿難下躡前定處,既不知內,固知不在於內。而能見外,却又不在於外。如我捨此兩途,更用思忖,必是潛伏根裏。
○猶如下。借喻顯理。瑠璃椀,眼鏡類,喻眼根所合。眼即眼根,喻識心。然瑠璃雖是有物,合眼而不礙眼見。喻眼根雖是有相,合心而不礙心知。故曰:彼根隨見,隨即分別。葢是以彼根隨見,合琉璃隨物能照。隨即分別,合眼根隨琉璃能見。法喻合明,自謂理極成矣。
三、脫前在內二謬(初計在內,如來以昧內知外為破,因轉計在外。今以在外被破,無可遮救,遂依如來所說昧內知外之義而忖度之。其意以為潛伏根裏,則昧內知外,二謬俱脫矣)。
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覺了能知,重舉前心也。此心所以不見內者,為在根而不在內,故此脫昧內之謬。既以昧內,却又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而根如椀,故此脫知外之謬。要知在內之計,唯乖自宗;在外之執,猶通外計。至於在根之謬,展轉虗妄,自宗他宗,無不相違。總以自恃小慧,不務真脩,以致問著拶著,東觸西觸。妙哉權人,吾徒龜鑑。阿難承前轉計竟。
二、如來就喻難破三:
一、就喻定見,二、難法不齊,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琉璃。
○彼人當以琉璃籠眼,當見山河,見琉璃不?
○如是,世尊,是人當以琉璃籠眼,實見琉璃。
初按定其喻。如汝所言者,按定是其所說。葢潛根之計,琉璃之喻,本不相齊。如來將欲施破,故先按定以發其詞。
○彼人下,問見琉璃。言彼人當以琉璃籠眼,琉璃固不礙於眼矣。雖不礙於眼,而非無體之物。彼眼根者,尚能遠見山河,豈不近見琉璃。乃故問見不者,令其自說,以備法中成難。
○如是下,答以實見。如是者,先渾答,謂如佛所問者是矣。是人下,次應問,謂琉璃籠眼,實見琉璃,乃應其所問答故。就喻定見竟。
二、難法不齊。
佛告阿難:汝心若同琉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
○若見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隨。
○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知心潛在根內,如琉璃合?
初正難不齊。意謂汝心在根,若同琉璃合眼者,則汝心同眼,眼根應同琉璃。汝心現今正當外見山河,先應見眼,乃何故不見?既法喻不齊,(以喻中琉璃籠眼,實見琉璃。法中眼根籠心,不能見眼故。)則所計在根者,不極成矣。
○若見下,兼防謬應。(恐謬應云:當見山河,亦能見眼,故為此防。)言汝心若能見眼,則眼同所對之境。設許同境,是對非隨。汝前所云,彼根隨見隨即分別者,亦不極成矣。
○若不下,還歸正破。(恐聞見眼之非,還計不見,故歸正破。)言心若不能見眼,則非潛根,以不同眼根在琉璃中故。云何說言心在根內,如琉璃合?真妄計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裏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見與不見,俱無潛根之義,以是之故,應知所計之非,故曰無有是處。破根裏竟。
四、破救內(舊云破內外。細詳其文,阿難固無雙計之語,如來亦無並破之詞。正脈云:確論此計,仍歸最初在內之執,但惟脫前二謬為異。又云:名雖別列,實惟救前在內負墮之失。故今疏以破救內科之)。二。
一、阿難轉救在內,二、如來就詞難破。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臟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
○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初思惟申理,在外固錯,在根尤非,仍還在內之執,轉思脫過之理,故云又作如是思惟。腑同府,謂六府也(胃為水穀之府,小腸為盛受之府,大腸為行道之府,膀胱為津液之府,膽為清淨之府,三焦為孤府。素問曰:其傳化物而不藏者曰府)。臟亦作藏,謂五藏也(腎為精藏,心為神藏,肝為魂藏,肺為魄藏,脾為志藏。素問曰:能藏精氣而不泄者曰藏。故次下即用藏字)。然腑臟皆身內之物,故曰在中。竅穴,謂七竅孔穴也(眼二、耳二、鼻二、口一)。皆面上所有,故曰居外。藏者,包藏義,故有處則暗。竅者,通洞義,故有處則明。此阿難欲脫前過,先申內暗外明之理。
○今我下,救難請決。因前計在內,如來難以二謬:一者在內昧內謬,二者在內知外謬。今以有竅則明,正同戶牖開豁,故開眼見明,名為見外。此脫在內知外之謬。又以有藏則暗,暗者即是臟腑,故我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此脫在內昧內之謬。其意以如來前難非理,依然以在內為是。但屢被破奪,不敢自決。故曰:是義云何?是又向世尊口角邊討分曉也。阿難轉救在內竟。
二、如來就詞難破。三。
一、就詞開欵。二、依欵成難。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
此就其所計之詞,雙開對眼與不對眼為難欵也。二、依欵成難二。
一、難對眼之非。二、難不對之謬。
初。
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
○若成內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初正難對眼。相對成見,世間共許,故先約對眼難之。對則在前成外,故難以云何成內。
○若成下兼難成內,謂設許在前成內,則暗室無光時,此暗亦在眼前,亦許成內,如此則室是汝身,暗中所有,皆汝焦腑,豈理也哉?焦腑者,三焦也。黃帝難經云:三焦者,水穀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上焦在胃上,中焦在胃臍之間,下焦在臍下,六腑中一,故曰焦腑,謂焦即是腑耳。
二、難不對之謬三。
一、正難不對。二、兼防謬辯。三、展轉顯謬。
初。
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對既不成,自計不對,故次約不對難之。不對而見世間相違,故難以云何成見。
二、兼防謬辯(恐謬辯云:我言閉眼見暗名見內者,謂閉眼之時,此心[A59]已離外見旋轉,內對臟腑,所以成見。是仍歸在內之計,故世尊以此防之)。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合眼見暗,名為身中。
○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初原謬縱。許意云:若汝謬謂閉眼之時,此心離於外見旋轉,內對臟腑,所以成見者,則汝所計合眼見暗,名為身中者是矣。(令眼二句,即前所計閉眼見暗,名為見內,異變其文。)
○開眼下,取例顯非。意云:閉眼之時,此心既能旋轉,內見臟腑。開眼之時,亦應旋轉,內見面目。汝今正當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謂開眼之時,不能見面,是不能旋轉也。以此為例,則閉眼之時,亦不能旋轉。則汝所言內對之義,亦不得成。內對不成,云何而言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固知所計者非矣。
三、展轉顯謬。
初心眼在空謬(本為辯心兼帶於眼者,以凡小等通計心隨於眼,如前云彼根隨見,隨即分別是也)。意云:設許開眼亦能旋轉,則見面之義成矣。若此則心與眼根乃在虗空,以相對方能成見,對面豈不在空乎?設許在空,乃屬於外,故難以何成在內(正脈云:阿難本計心仍在內,故今結難心與眼根俱不成在內,責其自語相違也)。
○若在下,轉自成他。謬意云:若定執心眼在空者,不唯不成在內,且在空離汝,自非汝體,乃成他心矣。
○即應下,轉他成自謬。意云:若強謂雖離於汝,不妨還是汝體者,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以既許離汝,還是應通許故。此上二謬,乃責其壞世間相也。
○汝眼下身,成不覺謬。意云:自他互轉,[A61]已壞世相。況夫汝心隨眼,彼眼離身,[A62]已具覺知。則汝身合同無情,非有覺知。以一人唯有一心在眼,則不在身故。
○必汝下。一身二果。謬意云:必汝執言在身在眼兩俱有覺,則汝阿難應有二知人,唯憑此覺知修因證果。汝今既有二知,即汝一身當來成佛時,應成兩佛。此理所必無,唯是謬妄而[A63]已。依欵成難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以是對眼與不對眼,展轉謬妄之故,則見內之義不成,故曰無有是處。然閉眼見內,既其不成,[A64]已足破其救內,至開眼見外之義,無勞更破。正脈云單結見內,足見此計同在內矣。破救內竟。
五,破合處二。
一、阿難引教謬計。二、如來牒計難破。
初。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
○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初、謬引昔教常聞者,昔教曾聞,以心生、法生等通大小乘;昔教共說,故今約二乘,且指六識為心,六塵為法。灌頂云:由內心而攀緣外境,境隨心起,故曰心生、法生;由外塵而激發內心,心逐境現,故曰法生、心生。正脈義云:心生、法生,見法不自生也;法生、心生,見心不自生也。正顯心法互倚妄現,俱無實體。阿難失旨,反證緣心,隨合隨有,可謂迷之甚矣。
○我今下,妄計隨有。思惟者,思惟心法互生義也。然正當思惟時,妄識力用,行相昭然。自覺別無心性,認此為真。故曰:即思惟體,實我心性。而不知如來重重破斥,皆為此想不真,故有輪轉。是阿難孤負如來為不少矣。隨合隨有者,隨所攀緣何法,心則隨有。如現今思惟佛所說法,儼有心生。若更思惟別法,心生亦爾。例而推之,豈非隨所合處,心隨有乎?正脈義引經云:聚緣內搖,趨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古德謂攀緣妄想,狀如野燒,豈可謂之真心?今阿難四番被斥,乃認隨合隨有,宛爾內搖外奔,真稱昏擾。正是攀緣妄想,何異野燒?良由屢被挨拶,露出本相。然猶不覺其妄,亦曲盡迷態而[A65]已。
○亦非句,總遮前非,言隨合隨,有處乃無,定非定在三處也。中間且指根裏,以根內臟外為中間故。阿難引教謬計竟。
二、如來牒計難破三:一、牒其所計;二、分宗兩難;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隨有者。
前阿難所引雖有四句,其意但取後二句,以前二句心先有故,不可言隨合隨有,故此如來亦唯約後二句牒之。
二、分宗兩難二。
一難無體非合,二難有體無據。
初。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
○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九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
初正難非合。承上法生而心始生,則心無自生之體,體尚不有,憑誰說合?故曰無所合也。是則隨合[A66]已非,況云隨有不益妄乎?
○若無下,防其謬執。恐謬執云:心雖無體,不妨暫現能合,故為此防。意謂凡言合者,必二俱有體。如十八界因六塵合,(謂六根、六識,以六塵合之,則成十八界。)此昔教所許。若必謂無體而能合者,則如妄計十八界外有十九界。且說因七塵合,今教昔教皆所不許。以界唯十八,塵唯有六,本無十九及七之說,豈有能合之義?故曰:是義不然。難無體非合竟。
二、難有體無據二:
一、約二義成難,二、約四相成難。
初二。
一正難二義,二兼破謬辯。
初。
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
○若復內出,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初、按定令驗所自。承上無體,既不成合,自執有體,故又約有體以難。意謂汝今若言此心有體者,當自驗之。如汝以手自[A67]己挃觸其體,當正挃時,自有知痛、知痒之心,汝即驗其所以能知之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要必有所據,乃可言有體耳。
○若復下,分途,取前例破。意謂若復內出,同前在內,還應先見身中。若從外來,同前內對,先合遠見汝面。今俱不爾,則杳無所據。所謂有體者,唯虗妄計度而[A68]已。
二、兼破謬辯二。
一阿難謬辯,二如來難破。
初。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
因被如來內出見中,外來見面之難,遂謬辯云:見是眼家之用,心但能知,非同眼之能見。如佛所云內出還見身中,外來先合見面者,是欲責心為見。如果能見,則非心之義矣。如來其欺我哉!
二,如來難破。
初、約人生識在破。言心在身中,如人在室內。眼唯通明而能見者,是身內之心喻;門唯通明而能見者,是室內之人法中。若謂眼能見者,喻中須是門亦能見。但眼之能見,二乘猶不知非;門之能見,舉世盡覺其謬。故就喻為難,令自覺其非。
○則諸下,約人死識去,破。言既以喻問,仍不知非。必謂眼能見者,喻中須是死人能見,故約[A70]已死者為難。[A71]已死者,心離其身時也。心雖離身,尚有眼存。此時若能自見,則是眼見,故難以應皆見物。葢明知必不能見,而故意為難。
○末二句,約義不符名破。言人唯不能見物,方可名死。若見物者,即是生人。故難以云何名死。如是則人死無見,眼唯空存,以識去故。知此義者,而見是其眼,心知非眼之謬,益可見矣。約二義成難竟。
二、約四相成難二:
一、牒體總徵,二、約相別難。
初。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徧體?為不徧體?
前難二義,[A72]已顯有體之謬。恐未心服,定執有體,故重牒再徵。下乃一一難破。一體者,四支共一心體。多體者,四支各有心體。此約數徵。徧體者,一心徧滿四體。不徧者,局在一體不徧。此約量徵。葢必有數有量有體之宗,方可成立。
二、約相別難二:
一難數二相,二難量二相。
初。
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
○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
初難一體不成四支,一體有生通計,故先約一體為難。意謂若四支共一心體者,即今挃一支時,四支應當咸覺,以一體故。若汝聞我此語,謬謂咸覺者,則所挃之處,即應無所偏在,以成覺故。若其觸頭頭知,觸足足覺,而挃有所偏在者,則汝所計一體之義,自不能成,以四支不共故。
○若多下,難多體仍非。破一計多,情所必至,故又約多體為難。意謂一人一心,是其正理。若謬謂心有多體者,則汝阿難應成多人。設許成多,應有多名。今汝現前四體中,何體為汝以當阿難之名?試自思之,唯是展轉虗妄,無可憑據,則多體仍非矣。難數二相竟。
二,難量二相。
若徧體者,同前所挃。
○若不徧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
初難徧體不成,同前所挃者,取例一體中難。良以一體者,四支共一心體。徧體者,一心徧滿四支。雖能所往復,而會義無殊,不須別立難詞。故但取例於前,而云同前所挃。謂同前挃一支時,四支應覺等也。(問:既一體徧體會義無殊,何必重列?答:數量異故,又為與不徧作對說故。)
○若不下,難。不徧仍非徧體,招難自計不徧。故次約不徧以難。意云:若謂此心不徧體者,理應局在一支,請試驗之。當汝觸頭之時,亦觸其足。若頭有所覺,則是汝心局在於頭,則足應無知。若足有所知,例此可思,無煩具說。此先斷定其理。今汝不然句,乃破斥其非。謂齊觸齊覺,不如上之所說,不徧之宗,豈能成立。所謂有體者,此又無所據矣。分宗兩難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是字指上所辯無體非合、有體無據二義,故字起下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二非。言無體非合,隨合之義不成;有體無據,隨有之義安在?故斥云無是處也。破合處竟。
六破中間二。
一、阿難引教立中,二、如來就中難破。
初二。
一謬引昔教,二思惟立中。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
例上常聞,故曰亦聞。雖未的指何經,然追述昔聞,應在般若會之前半,及方等深密時也。與文殊等者,以方等深密般若會中時,常以文殊等為當機故。方等如淨名,般若如文殊問等。諸法王子,指文殊一類,如普賢觀音等。迹示隣極者言之,所談實相,略明有三:一者無相之相,名為實相。如般若云:是實相者,即是非相。始教意也。二者諸法皆真,名為實相。如淨名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終教意也。三者真空絕相,名為實相。如無量義云:其一法者,所謂無相。無相不相,名為實相。頓教意也。若據阿難得聞,應屬第一,以是引小乘入大乘故。若約一聞異解,無妨兼聞後二。觀下謬引,無庸過揀。非內非外,方等般若諸會,歷有是語,多約真心言之。如淨名舍利章云:心不住內,亦不在外。阿難真妄不分,謬引謬證。多聞人循名昧義,固如是也。其自意以昔亦曾聞,今仍計內計外,無怪乎為世尊所破矣。謬引昔教竟。
二,思惟立中。
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不相離故在外非義。
○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初思前兩非。如我思惟者,依佛昔教,詳佛今說也。今因我計在內,佛以內無所見難之,以不能見心肝脾胃等故。又因我計在外,佛以應不相知難之,以應同彼一食不飽眾故。據佛之意,葢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不相離,故在外非義。仍符昔教不在內不在外之義也。
○今相下。待成中相。言昔教今說,既[A73]已相符,我又驗之於[A74]己。現今身心相知,故亦知不在身外。復於身內無見,故亦知不在身內。捨此兩途,更用思惟,當在中間,無可議矣。阿難引教立中竟。
二、如來就中難破三:
一、正難在中,二、兼遮謬救,三、指計結破。
初二。
一就中徵在,二依在成難。
初。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
○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
初據理定有言中,中必不迷者,以迷則不言,言則必能了,故非無所在者。能了必能指授,指授必有所在。
今汝下,雙徵兩在。言在雖不無,答應珍重,故教以推中,謂細推中相也。中何為在句,謂總徵中相以何為在。為復在處等者,言一切諸法不出內之根身、外之塵處,故別約身處兩問,要必有定在乃可以施破耳。
二、依在成難二。
一在身不成,二在處亦非。
初。
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
首句按定在身,下二句中邊皆過。邊附皮,中據內也。言在身有中有邊,如謂在邊,則不可言中,是自宗相違;如謂在中,則還同在內,於前來[A75]已破。既二俱有過,在身尚非,況夫言中,自不成矣。
二、在處亦非。
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首句按定在處,次二句徵表有無。有表色處,無表空處也。言在處有有表,有無表。如在無表,則同於空無,汝心乃成斷滅。如在有表,則絕無定相,汝心廼成雜亂。既二俱有過,在處[A76]已謬,況夫言中憑何立乎?何以故等,廼徵釋表則無定之義。良以無定言渾,非釋莫諭,故須徵釋相連二表字。上表字指能表之物,下表字謂表顯中相,故云以表表中。正脈云:表者標竿,修房舍者,立之以表中位。灌頂云:如周官土圭測景立標之類,東看則西,南觀成北,文影西看則東,北觀成南,可以意會。末二句言能表之體,既其四方混淆,所表之心,豈能自立中相?故應雜亂,謂四方交雜,稱謂混亂。所謂無定者,以此正難在中,竟
二、兼遮謬救二。
一、阿難謬救中相,二、如來就謬遮中。
初。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
○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
○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初、異佛現說意言:我所說中另是一理,非此如來所說二種,謂身中、處中也。
○如世,下同。佛昔教世尊言者,指在深密教中。如唯識第五云:此中教者,如契經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又契經說:若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識。葢眼能發識,是增上緣。色能牽生,為所緣緣。雖有餘緣,此二為要。以根境和合,識乃得生故。
○眼有下,妄斷謬理。破合處中,以門喻眼,[A77]已顯眼無分別。而此又云眼有分別,固為妄斷。其意以眼有分別屬內身,色塵無知屬外境,內外各有定相,識生其中,歷然不混,故曰則為心在。然謂之謬理者,略明其謬有三:一者,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是昔教所說。今於實教,一一破其相妄,顯其性真,而為奢摩他體。阿難求此,而乃引彼為證,是權實不分謬。二者,眼根浮勝,俱屬色法,無有分別,識乃有別。縱指根性,後文亦云: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今云眼有分別,是根識不分謬。三者,前云心生愛樂,屬於意識。此云識生其中,乃是眼識。徵者在彼,答者引此,是五六不分謬。此亦多聞人循名昧義之故。阿難謬救中相竟。
二、如來就謬遮中(明知其謬,且不與之分析,但且遮其中相)。二。
一、按定總問,二、分遮兩中初。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
汝心句,先以按定,謂按定阿難謬救之語。此之下,方乃總問,謂總問心體兼二與不兼二也。然阿難計帶三謬,如來不與分析。即就謬為問者,亦有三義:一者、不了義教素所習聽,了義之教難以遽領,姑且破其舊見,新悟尚待後聞。二者、眼無分別,前[A78]已喻明,今復重執,知難頓革,姑且破其中相,餘容悟後自分。三者、眼、意二識,用異體同,破則俱破。阿難既認眼為意,如來即就便為破。阿伽他遇病即除,初無論先之與後。
二分遮兩中二。
一、遮兼二之中。二、遮不兼二中。
初。
若兼二者,物體雜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云何為中?
兼猶連帶。兼二者,謂外連塵物、內帶根體也。外連塵物則雜,內帶根體則亂,曰雜曰亂難以分中,此約兩合言之。若約兩離者,物塵無知非同根體有知,汝心在中,一半外連塵物則相敵,一半內帶根體則相成,半敵半成分中兩立自無中相,是則兩合兩離俱不可言中,故總以結難。云何為中?
二、遮不兼二中。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
兼二不成,即是不兼二也。然根是有知,塵是無知,各有相狀。心若不兼於二,非同有知之根、無知之塵相狀可見,故曰非知不知。如此則漫說無心,縱使有心,亦同龜毛兔角,故曰即無體性。體性尚無,況復云中?故難以中何為相兼?遮謬救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承上在身在處,言中招過,兼二不兼,立義不成,是故應知。汝言當在中間者,唯是妄計,無有是處可憑。破中間竟。
七,破無著二。
一、阿難引教謬計。二、如來據理難破。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
○一切無著,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初引昔所說。我昔見佛,指在般若。以般若時,佛勅轉教,故置與言。如大品云:如是種種法門,汝當為菩薩說。即佛勅轉教義也。目連等華梵釋,見敘分。學後曰弟,謂學在師後也。法生曰子,謂智從法生也。僧首稱大,謂佛弟子中,四人為上首也。領受佛勅,從佛轉教,故置共言。說般若法,摧無明惑,故以輪喻。如法華云:我乘佛教,為大菩薩,以諸因緣,說無上道。即指般若會上,領受佛勅,共轉法輪義也。般若宗於無住,故曰常言。覺知分別,即是妄心。圓覺呼為六塵緣影,此經斥是虗妄相想。既無實體,焉有定在?故於內之根處,外之塵處,中之識處,覓心了不可得,是曰不在。雖[A79]已各言不在,猶恐稍涉簾纖,有礙放捨。故復總結云:俱無所在。大品云:若住一切法,不住般若;不住一切法,方住般若。又云:般若者,是無住義。金剛般若云: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然既曰常言,似是義引。或諸部般若中,亦照樣有是語也。
○一切下。臆斷請決。言佛意葢以俱無所在,以顯識心虗妄。而阿難不諭其旨,反以一切無著名之為心,真憑臆妄斷也。雖憑臆妄斷,因屢被破奪,不敢自是,依然請決於佛。故曰:則我無著,名為心不。(昔二祖於達磨大師處請求安心。師云:將心來,與汝安。祖云:覓心了不可得。師云:與汝安心竟。葢必到覓心了不可得處,方是真無著。妙明寂常心性,亦即於此顯現。今阿難實未到此,強說無著,而又不敢體認脚根。不點地者,類多如此。)阿難引教謬計竟。
二、如來據理難破三:
一、按定雙徵。二、有無並難。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
○世間虗空,水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初按定。所言雖是佛語,阿難引用,即是阿難之語,故云汝言。此將為破斥,先以按定也。
○世間下。徵境有無。意謂汝言俱無在者,即是一切無著。然無著且置,何為一切?如世間虗空,屬於依報。水陸飛行,屬於正報。依正二報,品類差別,名為諸所物象。諸所物象,總統該括,此即名為一切。汝前言不著者,為是一切俱在,汝自不著?為是一切俱無,汝故不著?葢明知二俱不成,乃故問以發其端。
二、有無並難(上云在者,即是有也)。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無著?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何無著?
初正難有無意。謂若言俱無名無著者,其意不成。以無則同於龜毛兔角,有名無實。且道不著何法?故難以云何無著。若言俱有自無著者,義亦不成。以既執為有,早[A80]已是著,故難以不可名無。
○無相下,轉釋難詞。意謂我言無,則同於龜毛兔角者,以既云無相,則全無實體,非龜毛兔角而何?我言有,則不名無著者,以非無則相,相有則在。言非無則相者,非無即有,猶云有則有相也。相有則在者,在即是著,猶言相有則著也。相有則著,故不可名無。是則為在為無,俱無無著之義,故總以云何無著難之。無著尚不可說,況夫認為是心,不益妄乎?有無並難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是故等者,謂以是有無俱非無著之故,應當了知。若計無著名心者,渾然俱非,無有一是處也。(問,賊人改業,即是良民。念舊而殺,豈稱善治。然識心之所以為害者,為有著故。今既無著,妄即是真。認此為心,何必更破。答,真心如海,妄心如浪。浪起拍舟,所以為害。若不拍舟,須待浪息。浪息風停,唯覩湛海。諸有智者,豈復離海尋浪。今阿難果其無著,自然覓心叵得。覓心叵得,自見真心,豈復遺真認妄。既猶認妄,則其所言無著,亦未足信。故我前言,阿難實未到此。亦如賊人口說改業,心實未革。有討賊之責者,豈可置而不問。此如來所以為之更破正脈云。詳此七番確定成處者,一內,二外,三根裏,六中間,四處而[A81]已。以四還在內,五則無定處,第七則并處亦無也。又一四引眾同計,二三[A82]己意推度,後三引教謬釋。孤山曰,總上七番,似破四性。在內潛根救內,破自性。在外破他性,中間破共性,隨合無著破無性。龍樹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據此則七番情盡,全身放捨,即入無生忍矣。阿難雖未及此,而平日所恃以為心者,亦杳無住處可跟究矣。)密示妄識無處竟。二顯呵妄識非心。(前[A83]已搗其巢穴,此方聲正其罪。)二
一、阿難責躬請教。二、如來示本呵非。
初二。
初。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我是如來最小之弟,蒙佛慈愛,雖今出家,猶恃憍憐,所以多聞,未得無漏,不能折伏娑毗羅呪,為彼所轉,溺於淫舍。
○當由不知真際所詣。
初、經家敘儀。爾時者,七處破竟時也。情盡計窮,望佛哀愍,故即從座而起。露肉曰袒。偏袒右肩者,偏露肉於右邊之肩也。右表順從,亦表便於服役意。故灌頂云:此土謝罪,順命則肉袒;西域覲王,請命則偏袒。今阿難求佛,禮同覲王,顯至敬也。右膝著地者,涅槃疏有三義:一、右膝有力,跪能安久;二、右膝有力,起止便易;三、右膝躁動,著地令安。古德云:三處翹聳,右膝著地,名為互跪。如此者,表謙卑遜順。合掌者,表收攝散動。上皆身業。嚴肅曰恭,尊重曰敬,屬意業。上示曰告,下啟曰白,屬口業。三業虔誠,足以感佛,故特為敘出。
○我是下,自責[A85]己誤。四王八子,阿難居末,是故最小之弟。小則偏邀眷注,故蒙佛慈愛。出家尚帶俗情,故猶恃憍憐。恃,倚仗。憍,矜恤。憐,愍念也。由有此恃,所以從侍佛來,未受惡辣楗槌,養成憍恣情態。專尚多聞,不務真修,未得無漏,方證初果。一遇娑毗羅呪,不能屈折治伏,而反為彼所轉,溺於淫舍,不能自出。若非如來呪護,文殊提獎,唯有遠遁,何顏見佛?此猶[A86]已往之誤,然[A87]已不可挽矣。
○當由下,猶慮當迷。由字註多不訓,講者率以因義釋之。細玩上文,殊無著落。良以歷敘前誤,次第各有因起。初則因最小而蒙佛慈愛,繼則因蒙愛而久恃憍憐,次則因恃憐而尚聞誤證,後則因誤證而力不勝邪。既次第各有因起,而又云當由,若作因義,如何銷會?今釋當由者,謂當來之所經由。真際者,真心實際。是即以妄識為真心,以所在為實際,實不知別有真心實際耳。詣者,在也,謂究竟所在處也。其意以從前[A88]已誤,知不可諫。當來所由,冀猶可追。但自覺七番情盡,尚不知真心實際,究竟所在,憑何進修,是所慮焉。觀下請示奢摩他路,其為慮當來所由,意自可見。自責[A89]已誤當迷竟。
二、求佛開示修路。
初、正求修路。除佛一人,無可歸投,故云惟願世尊不求小乘之樂,故望大慈哀愍,以必興大慈,方能與大樂故。哀者,哀前[A91]已誤;愍者,愍後尚迷。請示奢摩路者,即求知心處,以不知心處,奢摩無路可修故。然阿難只知求路,不知認見為心,即是進步坦衢;只知求開,不知了識非心,即是闢道良吏。至下呵心顯見,乃如來密符其請。
○令諸下,兼隳惡見。闡提,此云信不具,不信因果,無慚愧故。亦云斷善根人。如楞伽云:闡提者,焚燒一切善根彌戾車,或翻邊地,或翻惡奴,或名弊惡地處,或名樂垢穢人。此皆不符本經。興福曰:惡見,資中云:邊邪不正見人。二說合會,是今經義。以闡提知見不正,非邊即邪,甚至謗佛謗法,撥因撥果,惡見特甚故。隳,壞滅也。言向以奢摩路壅正修,人亡類多,流入邊邪,積成惡見,永墮一闡提中。今示修路,不唯阿難等從此離妄證真,亦令闡提輩自是改邪歸正,故惡見自隳也。按如來行菩薩道時,凡遇加害者,不唯不報,且憐其愚迷,發願度彼。今阿難無力勝邪,身受其辱,而乃請示修路,令隳惡見,亦菩薩願度之意。
○作是,下同。眾佇誨,五體投地者,肘膝首俱投於地,七禮中恭敬禮也。將請互跪合掌,請[A92]已撫心結拜,亦常儀耳。請意及他,故上云我等。佇誨兼眾,故此云及諸。乃經家敘事精詳,前後相照。傾渴者,傾心渴仰。翹佇者,翹首佇望。正脈云:如渴思水,如鳥張望。欽,敬也。知如來將為示誨,敬心承聽,揀彼隨班備數,漫不經意聞也。阿難責躬請教竟。
二、如來示本呵非二。
一普示二本,二直呵非心。
初二。
一、現相密示,二、發言顯示。
初。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耀如百千日。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如是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
○佛之威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初、密示根性。將現面上眼、耳、鼻、口,近通身處,遠通意處,故名為門。能、所合論,即表六處根性。言六根各具根性,即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謂菩提、涅槃。元清淨體,亦復各具自性光明,如眼見、耳聞等。但眾生遺此本明,一向不覺,性雖不無,光乃不現。今將捨妄求真,從眼顯現。例餘五顯現亦爾,故以放種種光表之。種種者,青、黃、赤、白等,交映互現,色乃無盡。故此性一現,諸法頓朗。如後四科七大,全彰自性光明。十界三藏,無非本體朗照,故以其光晃耀表之。一日在空,照四天而無遺,況夫百千,明耀罔及。用表自性光明,輝天鑑地,一切光無能匹故。
○普佛下。密示六識,將破佛世界一佛化境也。統該四方上下,可表六處識心。言六處識心,即是二根本中妄本,所謂用攀緣心為自性者。然既屬攀緣,即非自性。其柰眾生一向堅執,難為動搖。阿難時節[A93]已至,不久放捨,故以六種震動表之。六種者,震兼吼擊,動兼起誦,形聲各具三動,共為六也。
○如是下,密示化他同[A94]己。如是者,承上一界震動而言。一界震動,展轉及他,如是相連,十方微塵國土,俱於一時開通顯現。若作表法者,言阿難捨妄,會眾同聞,見賢思齊,通行放捨,仍復展轉化導,有生皆然,故以塵國開現表之。
○佛之下。密示融妄歸真。言上雖開現,猶有分隔,見量雖通,畛域宛在。復以佛之威神,擲鐵圍而偃須彌,會江湖而通香海,無復多地,唯有一天,故云令諸世界合成一界。若作表法者,融妄歸真,須憑三昧之力,故以佛威令合表之。諸界表妄,一界表真,合會融通,能表所表,義亦相似。
○其世下,密示三昧成就。其世界,仍指十方塵國。塵國[A95]已合,仍云其界者,以未合時,各有分齊。從先為言大菩薩者,揀非初心,必至登地以上,廼可名大。本國承聽者,既成一界,無復隔越,在彼即同在此,常得聞故。若作表法者,融妄歸真,識心本自無礙,故仍以其界表之。化眾同[A96]己有生,從此發心,故即以菩薩表之。既[A97]已歸真,無復真妄之別,識即是智,常契本覺,故以本國承聽表之。智契本覺,即是三昧。若時時常契,即是首楞嚴三昧也。現相密示竟。
二、發言顯示(上智之人,目擊而道存,故上以相示。中根者流,耳聞而心會,故此以言顯。若有眼不見,有耳不聞者,則是下根,亦令隨分結緣)。二。
一、歎迷標本,二、總徵別示。
初二。
一指所歎人,二標所迷本。
初。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
○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
初、無知造業者,一切眾生,通指汎爾凡夫、不知修行之人。從無始來者,指自有妄識[A98]已來,違真逐妄,背覺合塵,無我計我,無法計法等,故云種種顛倒,此屬惑道。由顛倒故,造種種業,作將來因,故名為種,此屬業道。惑道如薪,業道如火,依薪逸火,自相燒然,法身受其熏蒸,慧命由茲懸危,此屬苦道。起惑造業,苦果隨之,三事相因,故云如惡义聚、惡叉聚。西域果名灌頂云,此云綿貫珠,一蒂三果,同聚而生,相似三道,故以為喻。
○諸修下。有志修行者。凡夫起惑造業,輪轉生死,固為可愍。縱令有志修行,中道紆曲,猶在可傷。諸者,大率義。雖云修行,乃指不依正修者言。菩提,此云覺道。三乘皆有深淺不同,唯佛無上。所以不能成者,正由不依正覺修故。乃至者,超略權教。菩薩,大乘也。聲聞、緣覺,釋見敘分。小乘也。雖別成乎此,猶是出世聖賢。然更有誤之甚者,故云及成外道等。外道,心遊道外,趣邪修者。諸天,三界諸天,著有漏者。魔王,居欲界頂,躭欲樂者。魔眷,精靈妖魅,侶魔羅者。此等亦是住世凡夫,但較彼無知造業者,猶為難救不益,可傷乎哉!指所歎人竟。
二,標所迷本。
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
○猶如煑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初、出由標迷。言如上所說,無知造業者,固無論矣。至於諸修行人,本期得道得果,而乃中途紆曲,滯窒權小,甚至誤入魔外,欲潔偏染,求昇反墜,其故何哉?故云皆由不知云云。二、本者:一、真本,至下十番所顯者是;二、妄本,如上七處所破者是。前取心顯錯,文云: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義亦同此,但未明其為本。今言本者,以一切真因真果、妄因妄果,無不由此生故。錯亂修習者,用妄想為真心,指偽果作實證,不唯錯真用妄,且以妄亂真也。
○猶如下,舉喻顯錯。言諸修行人,用妄想為因心,期證真果。如煑沙欲成嘉饌,沙非饌本,經劫徒勞,故曰終不能得。妄非真因,亦復如是。由此所以不成菩提,誤入權小及外道天魔隊耳。歎迷標本竟。
二、總徵別示二:
一、總徵,二、別示。
初。
云何二種?
將欲別示,先總徵以發其詞。
二、別示二。
一、先示妄本,二、後示真本。
初。
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
○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
初出名無始以來,浩劫生死,遡流窮源,不出妄心,故曰根本。
○則汝下,示相。欲令悟妄,指在現前,故云則汝。今者,凡未了真者,無不認妄,故云與諸眾生攀緣。心,即六識心也。六識緣境,隨處生著,如猿猴攀樹,似尺蠖緣木,故以為名。然此本非是心,亦非自性,而眾生執為心性。故前云:即思唯體,實我心性。後云:即能推者,我將為心。今則分明指出是生死本,而阿難猶自不覺,亦可悲矣。
二、後示真本。
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
○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初出名。此中無始,與上科不同。上科兼於中間,謂無始至今也。此科惟指初際,謂無始之時也。菩提有三:一實智,二方便,三真性。此是真性菩提,以性本自覺即菩提故。涅槃亦三:一性淨,二方便淨,三圓淨。此是性淨涅槃,以性本自淨即涅槃故。元清者,非澄之使清,謂本來離生死濁,即顯其為性淨涅槃。元淨者,非治之使淨,謂本來離煩惱染,即顯其為真性菩提。能為一切淨法之本,故名為體。餘二菩提及二涅槃,亦依此故。是體即根本義也。又二本應作二釋。妄本中生死下加之字,作依士釋。真本中清淨下加即字,作持業釋。
○則汝下,示相。欲令現前體認,故云今者。不言與眾者,不比妄心有生同認故。識精即是第八賴耶,本經呼為陀那細識。最極微細,故曰識精。於諸識中最為精故。又精者,精瑩,有明照義。以此明非磨之使明,乃本來自明,故曰元明。如後云見精映色,聞精映聲等。又揀選圓通偈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是知體唯賴耶,應根成六。故下文破識之後,即於根中指出。能生諸緣等者,正脈云:諸緣者,前六轉識也。楞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是知前六皆此識海所生諸浪。但前六能徧緣一切,而獨於本生識海自緣不及。如眼所起見,能徧見一切,而自不見眼。故云緣所遺者。縱使悟時,須一念不生,方能默契。六識若動,體即隱矣。故學人不捨緣心,畢竟如生盲不見性也。(愚謂前六轉識,六字應是七字。如八識頌云:淵深七浪境為風。則七識皆是識海中浪也。且彼疏亦自問云:唯識何言七緣第八見分為我?答偈云:隨緣執我量為非。既是非量,豈真能緣?此以第七緣八,不合緣所遺者,故為此問。若既唯約前六,則此問無從。或交師意是,而筆誤耳。智者詳之。)然此本是真心,而眾生不知。今[A99]已分明指其為菩提、涅槃元清淨體。至下阿難,猶未敢認。如云: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又云: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所謂把手相牽行不得也。
○由諸下。顯過。良以阿難不能捨妄,全由迷真。故如來於示真本後,特顯其過。過在遺真之故。故曰由諸眾生,遺此本明。行猶歷也。謂六根各歷自所緣境,如眼見色,耳聞聲等,無時暫歇。故曰終日行也。見色不知能見者誰,聞聲不知能聞者誰等。故曰而不自覺。既不覺真,必至妄認緣塵,起惑造業,隨業受報。故曰枉入諸趣。諸趣即是六道。謂生而趣此,死而趣彼,如旋火輪,無休息故。枉謂自屈。言眾生本具菩提涅槃元清淨體,而乃流入諸趣,豈非自屈乎哉。葢深警之也。普示二本竟。
二、直呵非心二。
一、阿難依舊遺認。二、如來痛呵非心。
初二。
一、依舊遺真。二、依舊認妄。
初二:一、乍驗似領,二、再勘實迷。
初。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死,今復問汝。
○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語阿難言:汝今見不?阿難言:見。
初將問預示,意謂汝若不求奢摩他路,則是甘受生死,無庸問矣。據汝今者所請,是欲知奢摩他路,依之願出生死。但此事大非草草,今復問汝,汝宜悉之。
○即時下,作相驗問。佛身金色,其臂亦然。千輻輪相,指端俱有。即時舉屈者,先以相驗。若不循塵流轉,自然從此見性。故溫陵云:金拳舉處,直下要識本明。天龍一指,竊比此耳。語言見不者,既驗復問,令其無所假飾,所謂放過即不可也。阿難言見者,見中迷悟雙關,迷則見塵,悟則見性。科為似領者,以此。
二、再勘實迷。
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
○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初勘定循塵。因上來阿難答見塵性未分,故復問以汝何所見。其意以見性者必能忘塵,見塵者自然迷性也。答以見拳足,見循塵。且言耀我心目,更是流轉。所謂依稀似曲纔堪聽,又被風吹別調中也。
○佛言下。勘定迷見。明知阿難不悟,未便放捨,仍復親切提持。故問以汝將誰見?誰字最宜珍重。肘後具符者,自能薦取。阿難不悟見性,依舊認見為眼。但前云見,是其眼[A10]已被佛破。若唯言我者,恐見呵斥。故曰與眾同將。所謂臨坑拉伴者,阿難是矣。正脈義云:此上有三審試,太煞叮嚀。一問見不,二問見何,三問誰見。而阿難初答能見,次答見拳,末答眼見。如來可謂重重顯示,阿難可謂頭頭錯過矣。依舊遺真竟。
二、依舊認妄。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
○阿難言: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初、牒答。縱見徵心,屈指為拳,光耀心目,是前阿難答佛之語。今欲就此徵心,故言汝今答我等以牒之也。唯目本不能見,因其引眾同計,暫以縱許,故曰汝目可見。至下盲燈二喻,終顯其謬。當,猶對也。重徵對境之識,故曰以何為心,當我拳耀。然如來於密示科中,[A11]已知阿難認取思惟為心,今復重徵者,以屢施破斥,將謂有所移耳。
○阿難下。答以能推即是徵心所在,即指前來密示七徵。應徵察思曰推,計盡再搜曰窮,反復義路曰尋,七處跟究曰逐。然正當推窮尋逐之時,似有心相,且覺現前得力,便爾誤認。不知生死過患,正在乎此。故溫陵云:塵相未除,依舊認賊為子。去指見性,良有以也。阿難依舊遺認竟。
二,如來痛呵非心。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虗妄相想,惑汝真性。
○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初、振喝直斥。咄!振威痛喝也。臨濟一喝具四義:一、如金剛王寶劒,今則斬除妄本,即金剛劒也;二、如踞地師子,今則驚散狐疑,即師子吼也;三、如探竿影草,今則試聞遮解(試探聞性,遮障解路),即探竿影草也;四、不作一喝用,今則隨心薦取,即不作一喝用也。座有知音,自應吐舌,而又呼名示以非心者,因其耳尚未聾,帶累世尊墮老婆禪也。
○阿難下,驚索名目。矍然者,驚愕貌。正脈云:經久自恃,唯知有此,一旦奪之,無有不驚者矣。避,離也。離座者,恐懼不安之貌。無可如何,唯有待教,故合掌起立。合掌者,待教之意。起立者,白佛之儀。白佛者,反以質索,索以此非我心。當名何等者,以阿難雖聞非心,猶未悟妄,無所稱謂,恐落斷滅故。
○佛告下。指以妄名。前塵,色聲等性境也。虗妄相,法塵獨影境也。想有二釋:一、通指六識,以前五識對性境起,第六識對獨影境起,故合云前塵及虗妄相上之想,同為妄本,破則俱破。二、唯指第六,以第六意識是前塵,落謝虗妄影相上所起之想,正顯境且至虗,意識豈實有哉?一向遺真,皆由認此,故云惑汝真性。
○由汝下。出其過患。亦是釋上惑真之義。如來意謂我言惑汝真性者,由汝於無始來至於今生,以妄作真,猶如認賊為子,其禍患可勝言哉。然如來以賊喻妄心者,以能損法財,滅功德故。以子喻真心者,以能持性德,續佛果故。既唯認妄,必至遺真。故云失汝元常。元常者,即真心。對彼妄心無常,立名正脈。云失元常者,如人既認賊為子,更不求覓真子矣。受輪轉者,元常之心既失,無常之心益熾,起惑造業,六道往復。如人真子既失,賊子益縱,必至家私蕩盡,馳騁求食。知此者,當預為辯之。不受其惑,則輪轉息而元常立矣。顯呵妄識非心竟。
三、推破妄識無體(上[A12]已聲正其罪,此乃斬其首級,族其餘黨)。三。
一、阿難驚怖求示。二、如來示有推無。三、會眾知非無辯。
初二。
一歷述得力,二怖無求開。
初二。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
寵者,重愛義。前云我是如來最小之弟,因小見寵亦常情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者,見佛相好知非欲生故愛,願得佛身厭家思修故出。又出家義含供佛,以現為侍者故。觀下何獨句可知。
二例知將來。
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乃至徧歷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
○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初作善由心,意謂我言: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是出家唯用此心。出家後為侍供佛,例此可知。此且約[A14]已往言之。若從此迴小向大,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一佛,或更供多佛,乃至徧歷恒沙國土,親承供事一切諸佛,亦用此心。不唯供佛,或有具正知見,兼大智識者,亦必親承供事。又不唯親承供事,仍復於彼諸佛及善知識所,披精進鎧,發大勇猛,立堅固志,上求下化,於諸一切難行法事,周徧修行,一一皆用此心。設離此心,則無所能為矣。
○縱令下,作惡由心。縱令者,必無之事,而設言之也。意謂我今只是不敢謗法。縱令被呵生瞋,從此不信佛法,反生誹謗。因而退失善根,墮一闡提,亦因此心所使。是知此心功魁罪首,既得力於[A15]已往,知必需乎將來。呵為非心,詎能忘情。因歷歷敘述,希將有以教我矣。歷述得力竟。
二,怖無求開。
若此發明不是心者。
○我乃無心,同諸土木。離此覺知,更無所有。
○云何如來說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
○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初按定佛語。若此者,指前呵示而言。如來既呵其非,又斥為虗妄相想,皆發明不是心義。
○我乃下。自申怖由。意謂功魁罪首,唯是此心。[A16]已往將來,勢所必用。此既非是,而我乃成無心之人。人若無心,自應同諸土木。以離此覺知,更無所有故。
○云何下,正述驚怖。云何說非者,怪如來所說不宜。我實驚怖者,明自[A17]己聞之失措。兼此大眾者,仍指小乘一類。以彼唯以六識建立染淨根本,乍聞非心,無不疑惑。
○末二句結請開示。驚疑不安,殊屬可愍,故惟冀垂大悲心。未悟有二:一者未悟,此識何故不得名心?二者未悟,離此何得不同土木?為釋自怖及決眾疑,故求佛開示。至下,安慰示。有正開示,不同土木,驚怖釋焉。對塵推無正開示,不得名心,疑惑決矣。阿難驚怖求示竟。
二、如來示有推無二。
一安慰示有,二就塵推無。
初二。
一、摩頂引說惟心。二、況顯真心有體。
初。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
○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
○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初經家敘意開示阿難者,以驚怖故。及諸大眾者,以疑惑故。欲令句,原佛開示本意,言阿難等向以識心分別妄見生滅,今開示無體令其離於分別,則入無生忍矣。華嚴云:無生忍者,不見有少法生。仁王云:一切法空得無生忍。又忍者信也,謂深信諸法無生義故。
○於師下,摩頂為說師子座者,製座像師,或不必像,但以師名座,表說法無畏義故。以其驚怖,故摩頂相告,示安慰意也。三界唯心,萬法惟識,是佛教之大宗,故云常說。灌頂云:諸法者,略唯色心二種。所生者,所以得生也。所以得生,不離藏識,故曰惟心所現。楞伽云:心亦是唯心,非心亦心起。解深密云:諸識所緣,唯心所現。下文亦云: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足證常說。
○一切下,據說以斷,謂據常所說斷,定因心成體義故。一切因果,約正報言,有二釋:一、聖凡各有因果,二、從劣向勝,前因後果。世界微塵,約依報言,亦因果義,以聚塵為因,成界為果。如是皆依藏識所現,意顯心必不無,至下自見,故曰因心成體。摩頂引說惟心竟。
二、況顯真心有體。
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虗空亦有名貌。
○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初舉諸有體。若諸者,統舉現前諸法,於中有總有別。總惟世界,別則一切所有。其中者,一切所有之中,兼顯微,該巨細。言乃至者,超略之詞。言顯者巨者,固自有體。乃至最微最細,如草之一葉,縷之一結。若詰其根本元始,咸有體性可據。如葉以草為體,結以縷為性故。然此猶屬有色有礙。縱令無色之虗,無礙之空,亦有狀之可名,相之可貌。以虗空即名,蒼翠即貌故。
○何況下。況顯真心。此中清淨即指下帶妄所示之見,以性本無染故。妙淨即指下剖妄所出之真,以離染獨妙故。清淨故在纏不昏,妙淨故出障圓明,故總號明心。性徧四科七大,而為如來藏體,故又名性。一切心統為一真心也。如此之心,豈當無體?取例況顯,令易發明。言葉結尚有體性,虗空且具名貌,如何比況,反說真心而自無體?葢深怪阿難不應作是說故。安慰示有竟。二、就塵推無。三。
一、據理應有全性,二、就塵驗其虗偽,三、教以微細推審。
初。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
○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
初、按定所執。執,謂堅執舊見。恡,謂慳恡不捨。分別覺觀等,正所執所恡之心。分別者,對境起念。覺觀者,內守幽閑。至下驗偽中自見。灌頂云:粗心初念名覺,細心後念名觀。所了知性者,謂正當分別覺觀時,所有能了知性也。然此性全是識心,正屬妄本。而阿難堅執不捨,認為是心。如來將欲施破,故先按定。如文中曰若、曰必,皆按定意。
○此心下。就執以難。即應者。據理論,謂上[A18]已況顯。故色香味觸,略舉四塵。餘有聲法二塵,總以諸塵該之。事業者。世間所作。初營曰事,既辦為業。言世間所作事業,皆依塵成。能所合論,故云諸塵事業。對此分別,覺觀方顯。所了知性,須臾有離,了知便虧,豈能別有全性?乃故意為難。
二、就塵驗其虗偽
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如汝句指在現前,謂欲顯虗偽,指現前為驗故。承聽我法,因聲有別;例知瞻仰我相,因色有別;齅我爐烟,因香有別等。超略言之,故曰縱滅等也。見聞眼耳二識,鼻舌身三,通名為覺,以同是合中知故。知即意識,此復有二:一明了識,與前五識俱時而起,亦名五俱意緣境。明了親得法之自體,故以為名。二獨頭識,此復有三:一散位獨頭,緣獨影境;二夢中獨頭,緣夢中境;三定中獨頭,緣定中境。今云滅者,約定中言。以定中眼不觀色,耳不聽聲等,亦無散心及與夢想,則前五識與五俱意及散夢獨頭,一切皆悉不行。然縱能如此,亦非真滅,以猶有定中獨頭守定中境,故曰內守幽閑。葢內守之心,即是定中獨頭;幽深閑靜,即是定中之境。定中之境雖微細,不離法塵;定中獨頭即綿密,亦屬分別。不唯分別,且屬影事,以離於法塵,即無體性故。
三、教以微細推審。
我非勅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
勅,強命也。如來意謂汝前執為是心,我雖重重破奪,亦非強命於汝,令汝轉執此為非心,但不可錯認。汝自於心微細揣摩,設若離塵有性,即真汝心,以真心必有體故。若如我上來所說,離塵無體,斯則依附前塵所起分別,乃屬虗妄影事,豈真心哉?如來示有推無竟。
三、會眾知非無辯。
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初、出過顯非。承上既屬影事,又惟依附前塵,執為是心,則有二過:一者、塵是緣生,非常住法。設若緣盡變滅時,此心無所依附,則同龜毛兔角,化為烏有。此有名無體過也。二者、心即法身,屬於性具。依之修習,證無生忍,屬於修得。心既無體,則法身同於斷滅,法忍憑誰修證?此性修俱失過也。
○即時下。知[A19]已無辯。即時者,如來教以推審時也。微細揣摩,[A110]已知無體。又聞成過,情盡詞窮。阿難既爾,法會亦然。故云與諸大眾,既不知何者為真,又不敢依舊認妄,唯有默然,自覺兩失。觸藩之羊,可為譬也。總結備破三迷竟。
三、結斥誤認。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
○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初、結斥。大眾、世間、學人,前三果也。三界未出故稱世間,四果未證故稱學人。現前者,從是進修成次第定,第四果也。以前八(四禪、四空)凡位所成,後一(滅盡定也。若但滅六識名無心定,兼滅七識名滅盡定,又偏厭受想亦名滅受想定)聖位所成故。若論四果,於小乘法中[A111]已為漏盡,即是羅漢。今云雖成不得等者,以向屬權許理實未得,皆由執此等乃出其未得之故。妄想即指六識,以是生死根本,故稱生死妄想。誤為真實者,不了識空,正由不了識空雖成滅盡,不過如石壓草、似繩縛賊,縱能度百千劫終有壞時。然滅定既非真實,所謂漏盡羅漢者豈真實哉?
○是故下。結斥阿難。是故者。承上羅漢非真言之言。羅漢深修滅定,漏盡尚屬權許。阿難唯事多聞,聖果豈是實證?故斥以雖得不成。(問:正脈釋九定云:前八凡位所成,第九無漏聖位所成。今云不得漏盡成羅漢者,當知彼所謂無漏聖位者,乃一時權許耳。今疏亦云:向屬權許,理實未得。與交師為同為異?答:語雖似同,意實有異。葢正脈以五住究竟方為漏盡,故深許長水以十地為漏盡,無可疑也。殊不知若以五住究盡為漏盡者,唯佛一人可當此名。故十號中第二名阿羅訶,而訶字即漢字之變音。至等覺猶存生相,尚非漏盡,況十地乎?今之所釋,但以妄心不除,斷總非真。若能達妄識本空,則一斷、永斷、滅盡,正當四果多聞,堪入聖流。所謂但去其病,不毀其身。此則與交師異耳。)通結大科斥破所執妄心以開奢摩他路竟。
二、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正脈云:上科即是妄本,[A112]已破而不用矣。此科即是真本,正修必用。佛云:眾生遺此本明,故科名承用遺字。然而現具六根之中,遍為一切法體,故此科始從眼根開顯,以至四科七大也。)三。
一、阿難捨妄求真。二、如來極顯真體。三、會眾同信空藏。
初二。
一悲感悔責,二知過請求。
初。
阿難聞[A113]已,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
○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
○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窮子,捨父逃逝。
初、悲前迷妄。阿難聞[A114]已者,聞如來備破三迷[A115]已竟也。中有所感,不覺悲泣流淚,對前淫室,歸來頂禮悲泣,故云重復。正脈云:凡深悟者而後發悲,或悟妄而悲久苦,或悟真而悲久失,今是悟妄之悲。五體投地者,有所進求,應再拜故。長跪者,兩膝齊跽。合掌者,一心歸命。而白佛言者,備述迷遺。此上皆進求之儀耳。自我二句,從初敘起,顯打頭即錯也。佛之威德能遮魔障,佛之神力能資果證,[A116]己向蒙佛慈愛,故自以為恃。常自思惟者,思惟有佛。無勞我修者,加被即是。殊不知思惟即是妄想,不修終無實證,此正阿難迷妄為妄所轉也。
○將謂下,悔現遺真言。當其思惟之時,將謂如來慈惠施我,三昧自然道成,何勞自修為哉?此自追昔誤也。不知二字,反上將謂二字,言將謂如彼不知,竟不能也。身心句,正明其不能之義,言佛與阿難雖屬天倫,身心各異,身異故食不互飽,心異故智不互明,至於修因證果,豈能相代?此語亦今日方能言之。失我本心有二釋:一者身心不相代,失我望佛慈惠之本心,此義於上似順,以上有將謂惠我之意故。二者三昧不能得,失我寂常妙明之本心,此義於下似合,以下有寂常妙明之請故。若按下捨父逃逝之喻,後義為正。
○雖身下。責當受輪。葢以失本心故,蓄聞成過。有剃髮染衣之相,無修因證果之實。故曰身雖出家,心不入道。不入道故,依舊輪轉。故向下以喻明之。窮子,即阿難自喻。失三昧福,乏功德財,故以窮喻幸。唯佛性不斷,可以子稱。捨父,即喻失心。逃逝,即喻背道。以背道不入,枉受輪轉,如彼逃逝他國,馳騁四方者,無以異故。然阿難以如來為兄,且又依之出家,彼此身心尚不相代。故正脈云:觀此則不知修行,而但求加被者,可以知警矣。悲感悔責竟。
二,知過請求。
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
○唯願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初知聞無功,今日乃知者,因誤墮始知也。言阿難[A117]已向恃佛專事多聞,將謂佛所說法,聞而能說即是。及乎登伽事起,乃知說丈不及行尺,少修勝似多聞。故云雖有多聞,不修與不聞等。阿難身受其誤,作如是說。尚恐好聞一類,未便革習。故次下仍以喻明。言如來法味,聞而能說,宛似說食不修無功。聖果失望,何異不飽。蓮師彌陀疏云:話餅何益饑腸,亦是此意。夫阿難以多聞得名,且歷劫憶持。妙嚴尚曰:若不修行,與不聞等。故正脈云:觀此則徒恃學問,而不務實修者,亦可以知警矣。
○世尊下,知障。由迷我等者,自指同等一類,即就現前地位言之,故曰今者。二障者,唯識論云:一、煩惱障,謂執徧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即身見也)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二、所知障,謂執徧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又煩惱障,亦名事障,續諸生死。所知障,亦名理障,礙正知見。圓覺云:先除事障,未斷理障,但能悟入二乘境界。若事理障[A118]已永斷滅,則入如來大圓覺海。又煩惱,即界內見、思。見,謂分別起者。思,乃任運起者。所知,即界外塵沙、無明。塵沙,謂於外境不達唯心,遇事生執。無明,謂於所修證不達性空,隨分起愛。又煩惱障,即是我執。依我執起,能障我空理故。所知障,即是法執。依法執起,能障法空理故。此時阿難方證初果。所知固是俱在,煩惱亦未全離。況不了識空,斷非真斷。故如來斥以不成聖果,而自[A119]己謂為二障所纏。然障不自起,纏非無因。故次下,出其所由。良,猶誠也。寂常心性,是其意中所求。葢自覺妄識搖動,生滅無常,想應別有寂常心性。誠由不知此性,方乃認彼妄識,執我執法,無由解脫。所謂二障所纏是也。
○唯願下。請求開發其意。以二障所纏,無由解脫,乏功德財,離涅槃舍,故曰窮曰露。窮則修證無資,故求哀。露則輪轉無依,故求愍也。發謂啟發。妙明心者,二死不能繫,二障不能昏故。必求發此者,以不得此心,妄識難捨。奢摩無路可修,菩提涅槃無緣可證故。(問:上迷寂常,此發妙明。何緣迷發不相應耶?答:在迷屬本覺,既發成始覺。本覺惟寂惟常,始覺便妙便明。前後異稱,其實唯一心耳。)開謂開通。道眼者,見道之眼,即是始覺,仍前妙明心也。妙明雖發,前途尚遙。稍有絲毫凝滯,便是道眼未通。故此求開,葢為由始覺而至究竟覺。故阿難捨妄求真,竟
二、如來極顯真體二:
一現相密顯,二發言顯發。
初二。
一正為現相,二教以親領。
初。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湧出寶光。
○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徧。
○徧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
初、密顯全體俱現。如來胸前有紋,十字右旋,名萬德吉祥相。謂有此相者,必具萬德,為吉祥人,故因翻為萬。但翻音不翻字,以字是佛相,翻則失其相故。前從面門放光,表六根各局之性。此從胸前湧出,表藏性渾然之體。恒沙性德,悉皆具足,故又以卍字表之。
○其光下,密顯大用全彰。言其體既現,其用自顯,故以其光晃昱表之。晃昱者,明耀義也。百千色者,表用隨緣變之義。用隨緣變,法法全彰,故又以塵界周徧表之。
○徧灌下,密顯上合下同。寶剎者,名譯集云:剎摩,正音掣多羅,此翻土田,謂一佛化境也。是則仍指塵界,但從佛尊稱,名為寶剎。灌,注也。徧灌佛頂者,表此用一現,上合佛界。所謂與諸如來同一慈力是也。旋者,迴注義。至阿難及大眾者,表此用一現,不唯上合佛界,亦且下同眾生。所謂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是也。據此,則藏性全體,圓通勝用,皆於一光處現矣。正為現相竟。
二、教以親領。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此科義有兩向,一指前令其現領,二許後教以預知。科依初義,應先明之。既[A120]已現相,又復告言者,恐密顯不薦,仍用顯教故。藏性全體,圓通勝用,即是大法。藏性顯而妄識摧,圓通立而邪行滅,故喻如幢,以幢有顯立摧滅義故。卍字流光,正為顯此體用,故云建也。法幢既建,流光則[A121]已,必令十方塵界一時周徧者,應另有所表,故云亦令十方眾生(云云)。獲,得也。妙等七字,即前所求心性,始本異稱。迷悟同體曰妙,此心性合讚也。微密性,淨明心,乃各別立名。性即本覺,無動搖生滅之相,故稱微密,即前寂常義也。心即始覺,有內瑩外照之功,故稱淨明,即前妙明義也。依此心性,起於觀照,觀智現前,明見心性,為清淨眼,即前道眼義也。是則阿難所求,一光俱應,恐猶未明,此復明明告示,令其親領。若作許後釋者,義通奢摩盡處,及三摩禪那之文。如吾今為汝等,許示奢摩他體,以建大法幢,即該三如來藏之全體大用。亦令十方等,許示奢摩他路,以微密淨明,即該近具根中,遠通萬法之妙真如性。得清淨眼者,許示三摩禪那,以三摩中從根入圓,禪那中中中流入,皆清淨眼也。佛音圓妙,或領前,或佇後,一點水墨,兩處成龍,信有之矣。現相密顯竟。
二、發言顯發三:
一就根性以指真心,二會四科而歸藏性,三融七大以拂情計。
初(就根指心者,以此經最殊勝處,全在破識心,而不用取根性為因心。良以用識用根,乃權實兩教之所由分。如云:以生滅為因心,如蒸沙作飯。以不生滅為因心,如依金作器。今阿難欲求無上菩提,故先就根指出,令其取為因心,則果地圓成,可希冀矣。)二。
一、帶妄顯真。二、剖妄出真。
初(良以根中之性,其體即是阿賴耶識。真妄和合,非純真者。因阿難急欲捨妄求真,其如眾生位中,別無純真之心可指。若先言有妄,恐其不敢認取,姑且帶之。但唯顯其是真而[A122]已。)十。
一顯見是心,二顯見不動,三顯見不滅,四顯見不失,五顯見無還,六顯見不雜,七顯見無礙,八顯見不分,九顯見超情,十顯見離見。
初(六根中性雖同一精明,而就眾生位中最便於領略者,無踰眼中見性,故唯從此顯發,餘可例知)三。
一、取例引發,二、正與辯見,三、結顯是心。
初(欲辯見乃是心,無由發端,故取拳例見,引起正辯義也)二。
一、徵定拳見。二、取例問答。
初。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將誰見?
○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山,清淨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初雙徵拳見。汝先答我等者,是前直呵,非心中語。此以阿難見相不悟,故重理前話而勘問之。見光明拳,正是見性家用。明知阿難不諭,必至循塵流轉,故問以光因何有,云何成拳,所謂也須驗過也。汝將誰見者,以正當見拳之時,真妄二心同時俱現。若但如鏡中無別分析,則是真心。若推窮尋逐,光因何有,拳云何成,即是妄心。故重為此問,欲其真妄分明,一無所混耳。
○阿難下。各答其由。閻浮檀,樹名也。須彌山南有此樹,果汁入水,沙石成金,此金最勝故。古德義翻勝金,由佛全體同此故。赩如寶山。赩,赤𦦨也。以金體而具赤𦦨,如十寶山故。多劫熏修,非欲愛致,故云清淨所生。正由清淨所生,故得全體同金,而有光明。全體既爾,手拳可知。此答光因何有之問。我實眼觀者。不知見乃是心,謬計為眼。此答汝將誰見之問。輪指屈握,故有拳相。廼答云何成拳之問。不依問次答者,隨語便故。
二、取例問答。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
○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
○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初許以說喻,如上徵拳問見無非指示,因其不能薦取故。許以實言,謂據實而言,不同上文猶帶密意說故。諸,眾也。有智即指中根,以上智無多不言諸故。要以等者,謂出廐良駒[A123]已搖鞭影,沈水俊鯉須設香鈎。如法華?譬喻品初亦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則有智指中根明矣。
阿難下。取例問。均無手無拳,無眼無見,迷觀似同,悟見實異。今如來以見例拳,用手譬眼,問以其義均不者,正勘其為迷為悟耳。(此中眼根應是眼所成見,拳理應是手所成拳,能例所例,各有不足,應善會之可也。)
○阿難下。答以相類見不屬眼之理。究竟不悟,故曰既無我眼,不成我見。正以究竟不悟,故曰以眼例拳,事義相類。佛意亦為問出此語,引發下文辯見之義。取例引發竟。
二、正與辯見二。
一、辨無眼有見。二、辯無明有見。
初。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
○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
○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
○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初斥其所答不類,答類故斥以不然。
○何以下,徵辯不類。正脈云:手外無拳,故手無拳滅。眼見各體,故眼滅見存。非全無者,見體無虧,唯見明之用,根闕不現也。
○所以下,教以事驗。將令取事驗證,故重徵所以。試即驗義。必令於途者,眾所同聽,乃可憑信。故特教詢問盲人者,以無眼有見,非盲人無以證也。汝何所見句,乃示以詢問之法。猶云你問他何所見也。彼必答汝等,是諒其所答不出此故。唯見黑暗者,見暗之用故在。更無他矚者,見明之用暫隱。所謂非見全無者,信矣。
○以是下。結顯有見。意謂以是盲人矚暗之義觀之,葢由根缺障明,而前塵自暗。既依然矚暗,而見何虧損。理既如是,誰不憑信。所以汝言相類,我謂不然者,此也。噫。夫眾生聚見於眼,迷性為根。但謂眼見,不知性明。所謂終日行而不自覺。今以此喻,顯彼見性判然有離眼之體,全不係根而為有無。曉了此者,豈唯根具根缺,此性了不相關。乃至捨身受身,亦湛然不動。下之所顯不動不滅不失等義,亦即於此可見。辯無眼有見竟。
二,辯無明有見。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覩黑暗,云何成見?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
○如是,世尊!此闇中人與彼羣盲,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初不許暗見,阿難意以見明為見人所共許,覩暗成見世間相違,故諍以唯覩黑暗。云何成見?葢不許無明有見也。
○佛告下,取例令審。無眼見黑,有眼處暗。約見似異,根有具缺故。論境實同,均稱黑暗故。問:以有別無別者,令其自審。即有眼見暗成見,知無眼見暗亦成見也。
○如是下,答以無異。校量者,比校量度無異者,總是暗塵。然阿難既答二暗無異,自覺二見是同,故如來不復更結。設結之者,應云:以是義觀,無明有見。噫!夫眾生自結見為根以來,一向迷[A124]己為物,見不超色,聽不出聲,不唯無眼謂其無見,而無明亦謂無見。今以二黑校量,顯彼見性歷然有離塵之體,全不係塵而為有無。曉了此者,豈唯明去暗來,此見一無所礙,乃至神入重泉,識沈幽冥,亦全不相妨。古德所謂不是上天堂,定將下地獄者,亦唯此可恃耳。正與辨見竟。
三,結顯是心。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
○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初、恐辯牒防(恐辨云:見暗之見,或不係眼。若謂見明,定屬眼根。如無眼全黑,得眼見色。既因眼見色,非眼見而何?故為此防)。若無眼人全見前黑,乃至見種種色句,全是牒其致辨之詞。名眼見者句,乃是按定所立之宗。欲破其宗,特用異喻反難,故曰彼暗中人云云。意以無眼得眼而後見,既名眼見;無燈得燈而後見,應名燈見。葢燈不名見,人所共知;眼不名見,人所共迷。故用燈反難,令自知眼見之謬。
○若燈下展轉成謬,言設許燈見,則有二謬。一有見自不名燈,為轉燈成眼謬。二燈觀何關汝事,為轉見成他謬。既展轉成謬,則燈不名見明矣。眼不名見,例此可知。
○是故下。正為結顯。是故當知者。謂以是展轉成謬之故,應當了知,自有正義可申。所謂燈能顯色,是眼見,非燈見。例知眼能顯色,是心見,非眼見。然如來如是顯發,可謂婆心太煞,聞者極宜深省。試徧觀外教經書,及問諸明人達士,凡未親佛教者,誰不曰見屬於眼。今乃顯其是心,且明其為逈脫根塵,靈光獨耀,盡古今之迷根,啟凡聖之性源,劈破天荒之論,唯吾佛有之耳。顯見是心竟。
二、顯見不動三:
一、未悟更希進示。二、如來借昔顯今。三、普責知而故違。
初。
正脈云:是言者,是心非眼之言。默然者,此中亦有微解,仍具三重:一者[A126]已向但知有眼有見,無眼便謂無見,今驗盲人覩暗,始知無眼有見。二者[A127]已向但知見明成見,見暗不得成見,今例有眼暗同,始知見暗成見。三者[A128]已向但知見唯是眼,不名為心,今聞眼但顯色,始知見乃是心。默然中反復研味此意耳。心未開悟者,未大開悟,意謂我前原以妄識動搖生滅,粗浮昏暗,別求寂常妙明之心,今雖知見性是心,不知此心還具寂常妙明等義與否,所謂似悟非真悟也。冀,猶望也。如來凡有音聲,無非與樂,故以慈稱。宣示者,宣演指示,冀因之而得樂故。合掌者,收攝散動。清心者,專注一境。如來凡有訓誨,總為拔苦,故置悲言。佇者,翹首以待,冀依之而離苦故。又音但言慈,誨但言悲者,以與樂必能拔苦,離苦自然得樂,相因不離,互影說故。
二、如來借昔顯今(謂借昔客塵顯今身境動搖,借昔主空顯今見性不動也)。二。
一辨定昔悟,二啟發今迷。
初三:
一、如來詢究原悟,二、陳那詳辯客塵,三、如來印許其說。
初。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
○誨勅阿難及諸大眾:我初成道,於鹿園中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眾言: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
○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初、引見現前。兜羅輪指,於前[A129]已釋。手稱網相光者,以如來兩手指間,皆有縵網相連之相,兼有光明,即三十二相中指間縵網相也。無端舒開者,將欲顯見不動,引令現前之意。言當時阿難大眾,正爾合掌清心,翹首佇望,而如來舒手開指,一眾同見,各有能見之性,湛然分明。設能於此直下承當,則無勞費詞矣。
○誨勅下,述昔所說。誨勅二字,義攝不動科盡,謂誨以見性不動,勅令勿更錯認也。我初成道句,指昔說時,謂三七日後,猶是初成時故。於鹿園中者,指昔說處,此處在波羅柰境上,古國王曾養鹿於此,相沿立名。為阿若多等,指昔聽眾。五比丘者,一阿若多,此云最初解,或云[A130]已知,謂如來初轉四諦法輪,尊者最初稱解,自言我[A131]已知故。二十力迦葉,十力華梵未定,迦葉此云龜氏,此是母族二人。三頞鞞,此云馬勝。四䟦提,此云小賢。五拘力,華言未詳,即摩訶男,斛飯王長子也,此是父族三人。如來初出家時,淨飯王命五人伴修,後以不耐苦行,自奔鹿園,各修異道。佛初成道,演大華嚴,雖稱本懷,不契時機,欲開方便之門,乃思誰應先度,悲二仙而[A132]已逝,喜五人而猶在,三七日後,就彼園中轉四諦法輪,令五人得度。今之所述,即其事也。等該八萬諸天,四眾指僧俗弟子,彼時僧俗弟子,即今現前四眾,對今述昔,故云及汝四眾云云。眾生言富,總該凡外及諸學人,故云一切菩提大乘果,羅漢小乘果也。客塵煩惱,即見思二惑,見惑分別行相,不停如客,思惑任運行相,微細如塵,此是三乘通惑,大小共斷,如不斷此,小果尚不能成,況復大果,故云皆由此誤。此如來於四諦法中,略述集諦語耳。
○汝等下,正問悟由。當時者,當彼鹿園說是時也,本以佛說客塵煩惱,開悟證果。乃故問因何等者,佛意欲令詳敘客塵主空,用例現前身境,見性動不動之義耳。(此中今字欠妥,或是得字。以五人一時證果,非今成故。再詳。)如來詢究原悟竟。
二、陳那詳辨客塵二。
一總答悟由,二別明二義。
初。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我今長老於大眾中獨得解名,因悟客塵二字成果。
憍陳那,亦云憍陳如,亦云拘鄰如,即阿若多之姓也,此云火器,以先世事火命族。起立白佛者,承佛下問,擬將有對故。我今長老者,語帶自負之意,意謂設言別事則某不敢對,今問鹿園之事則我今為長老矣。以我當時最初稱解,於彼大眾之中獨得以解為名,法性長老聊可自信,佛既有問敢不實答。然我當時即因悟得客塵二字得成聖果,據此則陳那於四諦法中從集諦入也。
二、別明二義二:
一先明客義,二次明塵義。
初。
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食宿事畢,俶裝前途不遑安住,若實主人自無攸往。
○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初即喻觀惑(當時陳那聞說客塵煩惱,不知煩惱何以名客,故即以客字觀之)。[A133]已知客是比語,故云譬如名利所牽。離鄉在外曰行客,喻境牽心生。背真逐妄名見惑也。見惑分別對境橫生,如彼投寄旅亭。旅亭者,途旅亭舍,即行客食宿處也。見惑緣境久暫無定,如彼或宿或食。以宿喻長時分別,食喻少時分別故。食宿事畢者,食則既飽,宿則既翌,喻或久或暫分別一定也。俶裝前途者,整頓行李預備他往,喻印定舊境轉思新境也。遑猶暇也。新境既現分別從起,如彼不遑安住。攸猶所,往猶去也。若實主人自無攸往者,謂果是旅亭主人自無所去,喻偏真法性,在小乘中即許其為常住不滅性故。
○如是下。思惟開悟。如是思惟者,既觀察[A134]已,即以如是客義思惟。所言客煩惱者,葢以見惑不住名客,法性常住名主。是我當時開悟,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二、次明塵義。
初即喻觀惑([A136]已知客義,復不知煩惱何以名塵,故又以塵字觀之),亦知塵是比語,故云又如雨後初晴曰新霽,喻見惑[A137]已斷,初入見道位也。清[A138]暘者,日從雲中初出,喻見道之智,乍離分別見也。乍離分別,顯現於見道心中,故以升天喻之。初入見道,其智眇劣,於法性理,亦惟少分相應,故以光入隙中喻之。隙謂門窗縫間空處。少分法性,義同於此。由有少分相應,乃覺思惑任運,故以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喻之。空中塵相,微細難見。云何發明?葢以塵質搖動,虗空寂然,相形易見。其意乃以塵質搖動,喻思惑任運;虗空寂然,喻法性不動也。
○如是下。思惟開悟。如是思惟者,既觀察[A139]已,即以如是塵義思惟。所言塵煩惱者,葢以法性澄寂名空,思惑搖動名塵。是我當時開悟,以搖動者名為塵義。然陳那既悟客塵主空,必能捨客塵而取主空,斷見思而證法性。今之身境見性動寂亦然。若果能觸類旁通,即客塵而悟身境動搖,即主空而悟見性寂然。始知如來詢究原悟,不是等閒說話耳。陳那詳辨客塵竟。
三,如來印許其說。
佛言:如是!
此但印其所說客塵主空,動靜分明,堪以啟發現悟,非印其當日所證也。辨定昔悟竟。
二、啟發今迷二。
一、約外境啟發。二、約內身啟發。
初三:
一、例示客主。二、啟發開悟。三、一言印定。
初。
既[A142]已印定昔說,就此啟發現會,故云即時如來觀彼大眾,望其觸類旁通故。例彼所說,先約外境見性以示客主義也。如來輪指,以阿難觀之,則為外境屈開,反復正顯外境不住義故。問:以何見者,為是見境?為是見性耶?答:以見掌等,只是見境,不復見性也。掌稱百寶輪者,如來掌中有千輻輪相,可尊可貴,擬百寶故。然如來於詢究原悟之前,舒手開指,大眾俱見。至此屈[A143]已復開,開[A144]已又屈,大眾又俱見。是則始終無異者,見也;屈開無定者,境也。宛爾主客,宜應類悟,乃竟只是見境,不復見性。所謂絲毫假飾不得者,唯此事耳。
二、啟發開悟。
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
○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
初、啟悟開合。佛告阿難者,因其不悟,仍欲向親切處提持也。問:以手有開合,見有開合者,提醒阿難,類會客主義故。答:以手自開合,非見開合者,因如來提醒,始覺現前境性,宛同昔日客主,故其詞不謬。
○佛言下,啟悟動靜。阿難答處依稀,如來未便儱侗,故復問其誰動誰靜。要知動靜二字,較前開合無開合,更深一層。言開合者,暫時動,猶有不動之時。無開合者,暫時靜,猶有不靜之時。今問誰動誰靜者,令知誰為永動,誰為永靜也。答以佛手不住者,不惟目前開合,名為不住。即當未開合前,既開合後,亦始終不住,以本是不住法故。答以見性尚無等者,上說無有開合,乃對動言靜。其實見性從本以來,無有動時,對誰說靜?故云尚無有靜。靜相尚無,況復說動,亦不可得。故曰誰為無住,無住即動也。是則動靜二相,逈無所有,乃真不動。曉了此者,則楞嚴大定,常住妙果,不患其不得矣。
三,一言印定。
佛言:如是!
談理入微,見處自真,故印言如是。正脈云:當知此中但舉佛手為一切外境之例,既知佛手開合與見性無干,則凡一切萬象及諸世界,任其紛亂動止,皆與見性無干矣。若人於萬象中,忽然覰見此不動之性,常恒不昧,何至為境所奪?妙之至也。約外境啟悟竟。
二、約內身啟悟(外境與性尚疎,動靜易見,內身與性最親,動靜難分,故此復約內身啟悟)。三。
一、例示塵空。二、啟發開悟。三、一言印定。
初。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即時阿難迴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難又則迴首左盻。
阿難[A145]已悟外境同客,見性同主,正當舉一三反之時。故如來即於是時,例彼所說,次約內身見性,而示塵空義也。飛光左右者,為欲引頭令動,乃因之以辨見性耳。頭在阿難,即為內身。迴首左右者,光引頭動,宛同空裏之塵。左盻右盻者,頭動見靜,宛同塵外之空。但此義人所難知,其猶雲駛舟行,宛似月移岸動。究竟月岸本無移動,只可以意會,不可以見分。今頭動見靜亦然,唯有慧心者,乃可神契。
二、啟發開悟。
佛告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阿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動。
○阿難!汝盻佛光左右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
初啟悟頭動,明知頭因光動,乃故意為問者,令知一向循塵,因而身不自在,設不循塵,則內身自若矣。答以見妙寶光來我左右者,[A146]已知循塵也。故左右觀頭自搖動者,既[A147]已循塵,隨觀頭自然動,設欲不動,亦不可得。以此為例,則此身從朝至暮,勞碌奔波,竟年無休息之日,畢世絕安逸之時,總為循塵,更無他故。此自悟頭隨境轉,宛同空裏之塵也。
○阿難下,啟悟見靜。以阿難雖悟頭隨境轉,未說見性無干,恐墮似是,終非真領。故復問其為汝頭自動耶?為復兼見亦動?答以頭自動搖,而我見性,尚無有止等者,自字與上不同。上是自然義,此是揀他義。言一向迷見為眼,只說頭搖眼轉,并見亦動。今則不然,明其頭為自動,與彼見性,了不相關。以此為例,則此身千里萬里,乃至死此生彼,亦唯自動,逈然與見性無關。此悟頭動見靜,宛同塵外之空也。又自者,由來義。言我頭自動者,不唯顧盻佛光,名之為動。即在未顧盻前,既顧盻後,亦無不動。以由來便是動轉法故。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者,止即是靜,對動而言。言此見性,不唯於未顧盻前,既顧盻後,名之為靜。即正顧盻時,亦無有動。以由來元自無有動故,對誰說靜?故云尚無有止。止相尚無,況復動搖,益不可說。故云誰為搖動。此亦深一層義也。
三,一言印定。
佛言:如是!
如是者,印其所說,身見塵空,動靜酷似,將必捨動搖之身,而取不動之見矣。正脈云:若人悟此,恒常不隨身轉,則日用動用中,行住坐臥,皆在自性定中。其與閉目想空,自墮法塵之影者,天淵懸絕。誌公云:無相光中常自在,即斯義也。如來借昔顯今竟。
三、普責知而故違二。
一、料其必知取捨。二、責以故相違背。
初。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為塵,以不住者名之為客。
○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
初、料其悟昔。於是普告者,因陳那[A148]已悟客塵,阿難俱識動靜,欲令大眾同悟同識,與彼二士把手共行也。若復眾生等者,雖泛言眾生而意指現會,言陳那詳辯客塵義亦甚悉,若復現前眾生聞其所說自應同彼,以搖動者名塵,以不住者名客,此料其於昔必悟也。
○汝觀下,料其知今言於昔。既悟於今,自應類知。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明是塵空。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明是客主。此何所不明?想[A149]已知取捨矣。
二,責以故相違背。
初責以故違。云何者,怪責意。意謂設若不知身境動搖之義,則是徹底迷昧,取捨顛倒,無足怪矣。云何汝今亦知以動為身,同彼塵義,以動為境,同彼客義,猶故不捨。乃從始初生,洎終將死,一期在身境中,執我我所,念念生滅,反將眼根中真常不動之性,遺而失之。明是知而故違,真為顛倒行事,成可怪也。
○性心下。判其失利。性心失真,牒上遺失真性。認物為[A151]己,牒上念念生滅。以身境皆物,於中執我我所,則是認物為[A152]己耳。性心失真,必墮生死。認物為[A153]己,不出身境。故曰輪迴是中。是中即身境中也。無邊生死,浩劫往復。非有魔驅鬼制,豈是地設天成。原其所由,唯以知而故違。取捨顛倒,故曰自取流轉。言自取者,亦深警之意也。顯見不動竟。
楞嚴經指掌疏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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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 第 16 冊 No. 308 楞嚴經指掌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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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總釋名題者,謂名者實之賓,題者經之綱,一
X16n0308_p0013b15:經大義萃在名題,故言總釋,謂總釋一經大義於
X16n0308_p0013b16:名題中也。又名謂能譯人名,題謂所譯經題,而言
X16n0308_p0013b17:總釋者,謂人名經題以總釋之也。即分為二:
X16n0308_p0013b18:
一、經題二譯人。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