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典資訊
- 法界次第初門總序
- 1 名色初門
- 2 五陰初門
- 3 十二入初門
- 4 十八界初門
- 5 十六知見初門
- 6 見愛二煩惱初門
- 7 三毒初門
- 8 五蓋初門
- 9 十使初門
- 10 九十八使初門
- 11 十惡初門
- 12 十善初門
- 13 三歸戒初門
- 14 五戒初門
- 15 四禪初門
- 16 四無量心初門
- 17 四空定初門
- 18 六妙門初門
- 19 十六特勝初門
- 20 通明禪初門
- 21 九想初門
- 22 八念初門
- 23 十想初門
- 24 八背捨初門
- 25 八勝處初門
- 26 十一切處初門
- 27 十四變化初門
- 28 六神通初門
- 29 九次第定初門
- 30 三三昧初門
- 31 師子奮迅三昧初門
- 32 超越三昧初門
- 33 四諦初門
- 34 十六行初門
- 35 生法二空初門
- 36 三十七品初門
- 37 三解脫初門
- 38 三無漏根初門
- 39 十一智初門
- 40 十二因緣初門
- 41 四弘誓願初門
- 42 六波羅蜜初門
- 43 四依初門
- 44 九種大禪初門
- 45 十八空初門
- 46 十喻初門
- 47 百八三昧初門
- 48 五百陀羅尼初門
- 49 四攝初門
- 50 六和敬初門
- 51 八種變化初門
- 52 四無礙辯初門
- 53 十力初門
- 54 四無所畏初門
- 55 十八不共法初門
- 56 大慈大悲初門
- 57 三十二相初門
- 58 八十種好初門
- 59 八音初門
- 60 三念處初門
天台山修禪寺。沙門釋智顗。輒依經附論。撰法界次第初門三百科。裁為七卷。流傳新學。略為三意。一為讀經尋論隨見法門。脫有迷於名數者。二為未解聖教所制法門淺深之次第。三為學三觀之者。當以此諸法名相義理。一一歷心而轉作。則觀解無礙。觸境不迷。若於一念心中。通達一切佛法者。則三觀自然了了分明也。故出此三百科。名教仍當。名下略辨體相。始得三卷。
法界次第初門目錄
卷上之上
名色初門第一
五陰初門第二
十二入初門第三
十八界初門第四
十六知見初門第五
見愛二煩惱初門第六
三毒初門第七
五蓋初門第八
十煩惱初門第九(亦名十使)
九十八使初門第十
十惡初門第十一
十善初門第十二
卷上之下
三歸初門第十三
五戒初門第十四
四禪初門第十五
四無量心初門第十六
四無色定初門第十七(亦名四空定)
六妙門初門第十八
十六特勝初門第十九
通明觀初門第二十(亦名通明禪)
卷中之上
九想初門第二十一
八念初門第二十二
十想初門第二十三
八背捨初門第二十四
八勝處初門第二十五
十一切處初門第二十六
十四變化初門第二十七
六神通初門第二十八
九次第定初門第二十九
三三昧初門第三十
師子奮迅三昧初門第三十一
起越三昧初門第三十二
卷中之下
四諦初門第三十三
十六行初門第三十四
生法二空初門第三十五
三十七品初門第三十六
三解脫初門第三十七
三無漏根初門第三十八
十一智初門第三十九
十二因緣初門第四十
卷下之上
四弘誓願初門第四十一
六波羅蜜初門第四十二
四依初門第四十三
九種大禪初門第四十四
十八空初門第四十五
十喻初門第四十六
卷下之下
百八三昧初門第四十七
五百陀羅尼初門第四十八
四攝初門第四十九
六和敬初門第五十
八自在我初門第五十一(亦名八種變化)
四無礙辯初門第五十二
十力初門第五十三
四無所畏初門第五十四
十八不共法初門第五十五
大慈大悲初門第五十六
三十二相初門第五十七
八十種好初門第五十八
八種音聲初門第五十九
三念處初門第六十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
名色初門第一
一名 二色
今辨法界初門。先從名色而始者。至論諸法本原清淨。絕名離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報歌羅邏時。但有名色二法。當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攝一切法。即是一切[1]法。若諸大聖分別說一切法門。皆約名色而分別之。無有一法出於名色。故智度論偈云。
一名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應數法。雖有能緣之用而無質礙可尋。既異於色而有心意識及諸數法種種之別名。故謂之為名也。
二色 有形質礙之法謂之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質礙之法。並無知覺之用。既異於心意識法。故稱為色也。
五陰初門第二
一色陰 二受陰 三想陰 四行陰 五識陰
次名色而辨五陰者。以惑者迷名偏重故。大聖教門開名則為四心。對色合為五也。此五通稱為陰者。一往而釋。陰以陰覆為義。能覆出世真明之慧。而增長生死。集散不絕。故通名為陰。
一色陰 有形質礙之法名為色。色有十四種。所謂四大五根五塵。此之十四。並是色法也。
二受陰 領納所緣名為受。受有六種。謂六觸因緣生六受。但境既有違順。非違非順之別。故六受亦各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之異也。
三想陰 能取所領之緣相名為想。想有六種。謂取所領六塵之相。為六想也。
四行陰 造作之心能趣於果名為行。行有六種。大品經中。說為六思。思即是行。謂於六想之後。各起不善業善業[2]無動業也。
五識陰 了別所緣之境名為識。識有六種。即是六識。若諸論師多云。識在[3]二心之前。諸大乘經中。明識最居後。今依經為次料[4]簡。
十二入初門第三
內六根入 一眼入 二耳入 三鼻入 四舌入 五身入 六意入
外六塵入 一色入 二聲入 三香入 四味入 五觸入 六法入
次五陰而辨十二入者。以惑者迷色偏重故。大聖教門。開色為十。心但為二。合為十二也。通稱入者。入以涉入為義。根塵相對則有識生。識依根塵仍為能入。根塵即是所入。今此十二從所入受名。故通[5]受[6]入名。內六入者。此之六法親故屬內。為識所依。故名為入。亦名根者。根以能生為義。此六既並有生識之功。故通名根也。
一眼入 身分對色。能見色之處名眼。眼是四大造色。體為十色共成。所謂四大四微。身根微。眼根微也。
二耳入 身分對聲。能聞聲之處名耳。耳是四大造色。亦為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耳根微。
三鼻入 身分對香。能聞香之處名鼻。鼻是四大造色。亦為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鼻根微。
四舌入 身分對味。能知味之處名為舌。舌是四大造色。亦為十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舌根微也。
五身入 六分假合之體對觸。能覺[1]觸處皆名為身。身是四大造色。但有九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
六意入。心對一切法。即有能知法之用。名之為意。意者即心王也。是中除諸心數法。但取心王。以為意入。
外六入者。此六法疎故屬外。識所遊涉。故名為入。亦名塵者。塵以染污為義。以能染污情識。故通名為塵也。
一色入 一切對眼。所見之色名為色。色有二種色。攝一切色。一正報可見色。眾生身色。青黃赤白黑色等。二依報可見色。外無[2]知青黃赤白黑色等也。
二聲入 一切對耳。所聞之色曰聲。聲有二種聲。攝一切聲。一從正報色出聲。眾生語言音聲也。二從依報色出聲也。
三香入 一切對鼻。所聞之色名香。香有二種香。攝一切香。一正報色處香。眾生身中香臭也。二依報色出香。外一切無知色中所有香臭。
四味入 一切對舌。所知之色曰味。味有二種味。攝一切味。一正報色處味。眾生身中之六味也。二依報色處味。外一切無知色中所有六味也。
五觸入 一切對身。所覺之色名觸。觸有二種觸。攝一切觸。一正報色處觸。眾生身中。冷暖澁滑等十六觸也。二依報色處觸。外一切無知色中冷暖等一十六觸也。
六法入 一切對意所知之法名法。法有二種法。攝一切法。一者心法。是中除心王。但取相應諸心數法也。二者非心法。即過去未來色法。及心不相應諸行。及三無為[3]法。
十八界初門第四
內六根界 一眼界 二耳界 三鼻界 四舌界 五身界 六意界
外六塵界 一色界 二聲界 三香界 四味界 五觸界 六法界
六識界 一眼識界 二耳識界 三鼻識界 四舌識界 五身識界 六意識界
次十二入。而辨十八界者。以惑者迷於名色俱重故。開色為十。離名作八。合為十八界也。通名界者。以界別為義。此十八法各有別體。義無渾濫。故通受界名也。
內六根界 此具如前明。內六根入中分別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義者。欲使修觀之徒推析無謬。不滯十六知見之妄計也。
外六塵界 此具如前。外六塵入中分別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義者。意同六根。中立界名。
六識界者。若根塵相對即有識生。識以識別為義。識依於根。能[4]識別於塵。故此六通名識也。若了識從緣生。豈計有神使知謬取也。
一眼識界 眼根若對色塵。即生眼識。眼識生時。即識色塵。故名眼識界也。
二耳識界 耳根若對聲塵。即生耳識。耳識生時。即識聲塵。故名耳識界也。
三鼻識界 鼻根若對香塵。即生鼻識。鼻識生時。即識香塵。故名鼻識界也。
四舌識界 舌根若對味塵。即生舌識。舌識生時。即識味塵。故名舌識界也。
五身識界 身根若對觸塵。即生身識。身識生時。即識觸塵。故名身識界也。
六意識界 五識生已即滅。[5]意為意識。此意識續生。意識生時。即識法塵。若五識能生意識。即以前五識為根。後意識為意識。此意識滅次識續生。是則前意識生後意識。如是亦脫傳受根識之名。皆以能生為根。所生為識。今說所生之識。為意識界也。
十六知見初門第五
一我 二眾生 三壽者 四命者 五生者 六養育 七眾數 八人 九作者 十使作者 十一起者 十二使起者 十三受者 十四使受者 十五知者 十六見者
次名色陰入界。而辨十六知見者。名色等法中。神我本不可得。而未見道者。悉於名色等法中。妄計有我。我所。計我之心。歷緣略辨。即有十六知見之別。廣對諸緣。則妄計不可稱數。因此顛倒。備起一切煩惱生死行業。今為欲於後明生法二空等一切觀門。必須善識假實之法。故略依傍大智度論釋之也。
一我 若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無明不了。若即若離中。妄計有我我所之實。故名我為也。
二眾生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和合中。妄計有我生。故名眾生。
三壽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有我受一期果報壽有長短。故名壽者。
四命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命根成就連持不斷。故名命者。
五生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起眾事。如父生子。名為生者。亦計我來人中受生。故名生者。
六養育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養育於他。故名養育。亦計我從生已來。為父母養育。故名養育。
七眾數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有名色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諸因緣。是眾法有數故名眾數。
八人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是行人。異於非行之人。故名為人。亦計我生人道。異於餘道。故名為人。
九作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有身力手足。能有所作。故名作者。
十使作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役他。故名使作者。
十一起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造後世罪福業。故名起者。
十二使起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令他起後世罪福業。故名使起者。
十三受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當後身受罪福果報。故名受者。
十四使受者 於名色陰入界等法中。妄計我當令他受苦樂果報。故名使受者。
見愛二煩惱初門第六
一見煩惱 二愛煩惱
次名色陰入界。及我等十六。而辨見愛者。若迷此假實二法。則倒想紛然。故三界流轉無際。皆是煩惱使之然也。若論煩惱根本。不出見愛。枝派分別。則科目甚多。所謂三毒五蓋十使。九十八煩惱。八萬四千乃至塵沙等數。此諸科目雖數有多少。而同是煩惱潤生之力。體無殊別。但教門善巧。乃約增減之數而制立之。故纓絡經云。見著二法迷法界色心。廣起一切三界煩惱。通名煩惱者。煩以喧煩為義。惱以逼亂為義。能喧煩之法逼亂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開發。故名煩惱也。
一見煩惱 邪心觀理名之為見。若於假實之理。情迷而倒想邪求。隨見偏理妄執為實。通名為見。見煩惱者。謂五利使。見諦所斷八十八使。及六十二見等也。
二愛煩惱 貪染之心名之為愛。若於假實二事。情迷隨心。所對一切事境。染著纏綿。通名為愛。愛煩惱者。謂五鈍使。思惟所斷十使。及所斷結流。愛[3]扼纏蓋纏等也。
三毒初門第七
次見愛而辨三毒者。此二科既有合離之異。事須分別。若[5]合但取癡一分為見。餘一分及貪恚。並合為愛也。若離則見愛之中各有三毒。如此歷三界五行。則離出九十八使。一切煩惱通名毒者。毒以[6]沈毒為義。惱壞之甚。故云[*]沈毒。以其能壞出世善心。故名為毒也。
一貪毒 引取之心名之為貪。若以迷心對一切順情之境。引取無厭。即是貪毒。歷三界五行。十五貪使並是貪毒。但上二界煩惱既薄故。別受愛[7]名。
二瞋毒 違忿之心。名之為瞋。若以迷心對一切違情之境。便起忿怒。即是瞋毒。歷欲界五行下。即有五瞋使。並是瞋毒。數人義上二界無瞋也。
三癡毒 迷惑之心名之為癡。若迷一切事理之法。無明不了。迷惑妄取。起諸邪行。即是癡毒。亦名無明。無明有二種。一者相應無明。即是與三界五行下八十八使。相應共起。二者不相應無明。即是三界五行下十五癡使也。
五蓋初門第八
一貪欲蓋 二瞋恚蓋 三睡眠蓋 四掉悔蓋 五疑蓋
次三毒而辨五蓋者。若論三毒之體。豈異五蓋。但科目不同。名字增減有異。故次分別。所以然者。若沒癡毒之名而離癡法。為睡眠掉悔疑三蓋。足貪瞋為五蓋也。若開五蓋則煩惱無量。通名蓋者。蓋以覆蓋為義。能覆蓋行者清淨善心。不得開發。故名為蓋。而此五蓋既的為在下所明諸禪正障。故須略辨其相。
一貪欲蓋 引取心無厭足為貪欲。分別體相。具如貪毒中說。三界五行中十五貪使。即是貪欲[1]蓋。
二瞋恚蓋 忿怒之心名為瞋恚。分別體相。具如前說。欲界五行五種瞋使。即是瞋蓋也。
三睡眠蓋 意識惛熟曰睡。五情暗冥名眠。若心依無記則增長無明。故意識惛惛而熟。五情暗冥無所覺知。謂之睡眠也。數人說為增心數法。猶屬見思所斷十五癡使攝也。
四掉悔蓋 邪心動念曰掉。退思憂悴為悔。若[2]縱無明謬取。則戲論動掉心生。既所為乖失。退思則有憂悔也。亦是增心數法。正屬見諦所斷三十二見使。攝思惟斷。亦有少分也。
五疑蓋 癡心求理。猶預不決。名之為疑。若修道定等法。無明暗鈍。不別真偽。因生猶預。心無決斷。皆謂疑也。世間通疑。非一正論。障道之疑。即是見諦所斷。三界四行十二疑使也。
十使初門第九
五鈍使 一貪使 二瞋使 三無明使 四慢使 五疑使
五利使 一身見使 二邊見使 三邪見使 四戒取使 五見取使
次五蓋而辨十使者。豈有十使異於五蓋。若教門但為修定者說。略立三毒五蓋之數。若為修慧者說。欲使明識所斷之惑無謬。故須分別為十使也。所以然者。貪瞋二蓋。即是貪瞋二使。睡蓋之本。即是癡使。離癡出慢。即為慢使。疑蓋即疑使也。是為五鈍使。掉悔即是邪思掉動之心。若細分別其相。則有五利[3]五鈍使之別。而此推之還是五蓋。分別為十使也。若開十使。則出一切煩惱。此十通名使者。使以驅役為義。能驅役行者心神。流轉三界。故通受使名。亦名十煩惱。煩惱義如前說。
一貪欲使 引取無厭。名曰貪欲。分別其相。具如貪毒中說。見思所斷。三界五行中十五貪。皆是貪使。
二瞋恚使 忿怒之心。名之曰瞋。分別其相。具如瞋毒中說。見思所斷。欲界五行中五恚。即是恚使也。
三無明使 迷惑不了之心。名為無明。若以迷心緣境。隨有所起。則念念永失。而不知慚愧者。皆是癡也。見思所斷。三界五行下十五癡。即是無明使。
四慢使 自恃輕他之心曰慢。若自恃種姓富貴有德才能。輕蔑於他。即是慢也。慢有八種。在下別出。乃至見思所斷。三界五行下十五慢。皆是慢使也。
五疑使 迷心[4]乖理。猶預不決曰疑。分別其相。具如疑蓋中說。三界四行十二種疑。並是疑使也。
六身見使 若於名色陰入界中。妄計為身。名為身見。若以無明不了。則於五陰中。起二十種身見。則身見有二十種。見諦所斷。一行中歷三界有二身見也。
七邊見使 執邊之心。名為邊見。若於四邊。不了隨見。一邊為實。餘邊悉為妄語。如其所見。互執一邊。悉墮邊見。歷三世五陰。即有六十二見。並是見諦所斷。合六十二見。同是一邊見攝也。又約見諦所斷。一行中歷三界即有三邊[5]見。
八邪見使 邪心取理故名邪見。若無明不了。四諦因果。邪心推獲。謂無此理。因斷滅出世間善根。乃至世間善根。作闡提行。是為邪見。見諦所斷三界四行中。有十二邪見是也。
九見取使 於非真勝法中。謬見涅槃。生心而取。故曰見取。若行道之時。雖入種種觀門。而真明未發。無明不了。便謬計所得。以為真為勝。生心取著。皆名見取也。見諦所斷。三界四行。有十二見取是也。
十戒取使 於非戒中。謬以為戒。取以進行。故曰戒取。若取雞狗牛戒。乃至九十五種外道所行之戒。以為真戒。皆名戒取。若人雖持佛戒。見有戒相。亦是戒取。見諦所斷三界二行。有六種戒取是也。
九十八使初門第十
見諦門八十八使 欲界有三十二使 色界有二十八使 無色界二十八使
思惟門十使 欲界有四使 色界有三使 無色界有三使
次十使而辨九十八使者。正為見思兩道惑障不同。欲使修觀之者。精識所治之惑。斷伏無濫。故教門歷三界五行。細分別十使。則有九十八也。亦名九十八煩惱。通名為使。名煩惱者。類如前釋。若離九十八使。則出一切煩惱。今依數人明九十八使也。若成實論人。所解則異也。
見諦惑欲界三十二使 苦諦下具有十使。集諦下有七使。除身見邊見戒取。滅諦下有七使。亦除身見邊見戒取。道諦下有八使。但除身見邊見。故欲界四行下。合有三十二[1]使。
見諦惑色界二十八使 苦諦下有九使除瞋。集諦下有六使除瞋。及[2]除身見邊見戒取。滅諦下有六使。亦除瞋及身見邊見戒取。道諦下有七使。亦除瞋使及身見邊見。故色界四行下。合有二十八使也。
見諦惑無色界二十八使 苦諦下有九使。集諦下有六使。滅諦下有六使。道諦下有七使。若取若除。皆如色界中分別。故無色界四行下。合二十八使。合三界四[3]諦下。有八十八使。並是能障見諦之惑。為須陀洹見道之所斷也。分別使相略說。並如前十使章門辨也。
思惟惑欲界四使 一貪使。二瞋使。三癡使。四慢使。
思惟惑色界三使 一貪使。二癡使。三慢使。
此三使並是阿羅漢向。用修道智斷也。
思惟惑無色界三使 一貪使。二癡使。三慢使。
故三界思惟惑合有十使。足前見諦。合為九十八使。但此三使亦是阿羅漢向斷。至果方盡也。
次此應廣出諸煩惱科目。所謂三漏。四流。四縛。八邪。八倒。九結。九惱。十纏。乃至五百煩惱。八萬四千諸塵勞門。及恒沙等數煩惱。皆從見愛九十八使。離合而辨。若具出科目(云云)。今略出數科。足以顯教門明煩惱離合惑障潤生之法。諸煩惱科目。至第六卷中。別當更隨要而出。
十惡初門第十一
身有三惡 一殺生 二偷盜 三邪婬
口有四惡 一妄語 二兩舌 三惡口 四綺語
意有三惡 一貪欲 二瞋恚 三邪見
次諸煩惱結使而辨十惡者。以煩惱既是惑亂之法。能驅役行者心神。乃令觸境顛倒。若縱此惑情而起身口意者。則動與理乖。故於三業所起。備有十惡也。通名惡者。惡以乖理為義。此十並是乖理而起。故名為惡。亦名十不善道。以其能通苦報。故非善道也。
一殺生 斷一切眾生命。故名為殺生。
二偷盜 盜取他財物。故名為偷盜。
三邪婬 於非妻妾而行欲事。故名邪婬。
四妄語 以言誑他。故名妄語。
五兩舌 搆鬪之言間他。令致得失分。乖名為兩舌。
七綺語 綺側語辭言乖道理。名為綺語。
八貪欲 引取順情塵境。心無厭足。名為貪欲。
九瞋恚 若對違境。心生忿怒。名為瞋恚。
十邪見 撥正因果。僻信求福。皆名邪見。
次此應出四重。五逆。七逆。謗方等經。用僧鬘物。作闡提行。十六惡律儀等。諸輕重惡業科目。皆從十惡中。離合分別而說者。今欲論諸入道要門具出(云云)。至後第六卷中。別當更出。
十善初門第十二
身三種善 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邪婬
口四種善 一不妄語 二不兩舌 三不惡口 四不綺語
意三種善 一不貪欲 二不瞋恚 三不邪見
次十惡而辨十善者。若人能知惡是乖理之行故。現在將來由斯招苦。則必須息惡行善。可以來世永致清升之樂果。是以次十惡而明十善也。但十善有二種。一止。二行。止則但止前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此二通稱善者。善以順理為義。息倒歸真。故云順理。止則息於重倒之惡。行則漸歸勝道之善。故止行二種。皆名為善。或加以道名。以能通至樂果也。
一不殺生 即是止善。止前殺生之惡行。善者當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盜 即是止善。止前盜他財物之惡行。善者當行布施之善。
三不邪婬 即是止善。止前於非妻妾婬欲之惡行。善者當行恭敬之善。
四不妄語 即是止善。止前虛言誑他之惡行。善者當行實語之善[1]也。
五不兩舌 即是止善。止前搆鬪兩邊之惡行。善者當行和合之善。
六不惡口 即是止善。止前惡言加人之惡行。善者當行軟語之善。
七不綺語 即是止善。止前綺側乖理之[2]惡語行。善者當行有義語饒益之善。
八不貪欲 即是止善。止前引取無厭之惡行。善者當行不淨觀。觀諸六塵皆欺誑不淨之觀行善。
九不瞋恚 即是止善。止前忿怒之惡行。善者當行慈忍之善。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
三歸戒初門第十三
次十善而辨三歸者。如來未[5]興於世。爾時已有十善之化。是為世間舊善。豈有三寶之可歸。大聖初成正覺。方因提謂長者。開授三歸之戒。翻邪歸正。以為入聖之根本。三乘行者。歸宗進行。此為初首也。三歸之用。正破三邪。濟三塗。接三乘。出三有。佛法以此三歸為本。通發一切戒品及諸出世善法。豈同十善之舊法耶。問曰。十二門禪亦是舊法。今何故不三歸前說。答曰。若依說教時節實如所問。但今欲次論修行戒定之次。則不得爾。今次三歸之下。備出諸戒科目。並同此意。
一歸依佛 佛陀秦言覺者。自覺覺他。故名為佛。歸者以反還為義。反邪師還事正師。故名歸。依者憑也。憑心靈覺。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也。故經云。歸依於佛者。終不更歸依其餘諸[6]外天神也。
二歸依法 達磨秦言法。法云可軌。大聖所說。若教若理。可為心軌。故言法也。歸者反邪法還修正法。故名歸。依者憑佛所說。法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故經云。歸依於法者。永離於殺[7]害。
三歸依僧 僧伽秦言眾。眾名和合。出家三乘行者。心與佛所說事理法合。故名為僧。歸者反九十五種邪行之侶。歸心出家三乘正行之伴。故名歸。依者憑心出家三乘正[8]行伴。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故經云。歸依於僧者。永不復更歸依其餘諸外道也。
五戒初門第十四
一不殺生戒 二不偷盜戒 三不邪婬戒 四不妄語戒 五不飲酒戒
次三歸而辨五戒者。大智度論云。念佛如醫王。念法如服藥。念僧如瞻病人。念戒[9]如藥禁忌。今所以次三歸而明諸戒品。意在此也。故佛為提謂等在家弟子。受三歸已。即授五戒。為優婆塞。若在家佛弟子。破此五戒則非清信士女。故經云。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五戒。在天則違五星。在地則違五嶽。在方則違五帝。在身則違五藏。如是等世間違犯無量。若約出[10]世。犯五戒者。則破五分法身一切佛法。所以者何。五戒是一切大小乘尸羅根本。若犯五戒。則不得更受大小乘戒也。若能堅持。即是五大施也。此五通名戒者。以防止為義。能防惡律儀無作之非。止三業所起之惡。故名防止。
一不殺生戒 云何名殺生。若實知是眾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起身業有作[11]已。是名殺罪。若不作是事。名不殺戒。其餘繫閉鞭打等。是殺方便非正罪。
二不偷盜戒 云何名盜。知他物生盜心。取物去離本處物屬我。是名盜。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盜戒。其餘[12]計校乃至手捉未離地等。是盜方便非正罪。
三不邪婬戒 云何名邪婬。若女人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兒子。世間法王法守護。若出家戒法護。乃至自婦受一日戒法。若有娠乳兒。及非道處。如是犯者。名為邪婬。若不作是事。名不邪婬戒其餘言戲。以物相要。乃至捉手觸身。未遂婬事。皆為邪婬方便非正罪。
四不妄語戒 云何名妄語。不淨心欲誑他。隱覆實事。出異語生[1]口業。是名妄語。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語戒。妄語之罪。從言聲相解生。若不相解。雖不實語。皆是妄語方便。不謂正罪。
五不飲酒戒 云何名酒。酒有三種。一者穀酒。二者果酒。三者藥酒。若乾若濕。若[2]濁若清。如是等能令人心動放逸。起三十六失。若不飲者。是名不飲酒戒也。
次此應明在家優婆塞優婆夷。一日一夜八戒。出家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尼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十種得戒。五篇七聚相。乃至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及三千威儀。八萬律儀。是中皆應次第略出科目。辨大聖從麁至細制戒之意。事轉繁多具列(云云)。今欲且逐要出諸禪定智慧法門科目次第。此諸戒中事數。至下第六卷。別更隨要者出之。
四禪初門第十五
一初禪 二二禪 三三禪 四四禪
今次諸戒品而辨四禪者。上所明戒相。雖復麁細有殊。終是同防欲界身口外惡。既未除細亂。豈能超出欲界之境。若自尸羅皎潔。志在禪門。專修五法(五法在下別出科目)則色界清淨四大自現身中緣。是以次第獲得根本四禪種種勝妙支林功德爾乃因超欲網果居色界。通名禪者。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今不具釋。而言根本者。以無量心背捨勝處一切處神通變化及無漏觀慧等種種諸禪三昧。悉從四禪中出。故稱根本。
初禪有五支 一覺支 二觀支 三喜支 四樂支 五一心支
一覺支 初心在緣名為覺。行者依未到地。發初禪色界清淨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爾時即生身識覺。此色觸未曾有功德利益。故名覺支。
二觀支 細心分別名為觀。行者既證初禪功德。即以細心。分別此禪定中色法諸妙功德境界。分明無諸蓋覆。如是等功德。欲界之所未有。故名觀支。
三喜支 欣慶之心名為喜。行者初發禪時。乃有喜生。但分別未了。故喜心未成。若觀心分別。所捨欲界之樂甚少。今獲得初禪。利益甚多。如是思惟已。則歡喜無量。故名喜支。
四樂支 怡悅之心名為樂。行者發初禪時。乃即有樂。但分別喜動踊心息。[3]則恬然靜慮。受於樂觸怡悅之安快。故名樂支。
五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故名曰一心。行者初證禪時。乃即著定。而心猶依覺觀喜樂之法。故有細微之散。若受喜[4]樂心。自然與定法一。故名一心支。
一內淨支 心無[6]觀覺之渾濁。故名內淨。行者欲離初禪時。種種訶責覺觀。覺觀既滅則心內靜。心與靜色法相應。豁爾明淨。故名內淨支[7]也。
二喜支 欣慶之心名之為喜。行者初得內淨時。即與喜俱發。而喜心未成。次心自慶。得免覺觀之患。獲得勝定內淨之[8]喜。歡喜無量。故名為喜支。
三樂支 怡悅之心名之為樂。行者喜踊之情既息則恬然靜慮。受於內淨喜中之悅樂。故名為樂支[*]也。
四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謂之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與定一。澄停不動。故名[9]為一心支。
三禪有五支 一捨支 二念支 三慧支 四樂支 五一心支
一捨支 離喜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欲離二禪時。種種因緣。訶責於喜。喜既滅謝。三禪即發。若證三禪之樂。則捨二禪之喜。不生悔心。故名為捨。亦[10]名三禪。樂初生時。是樂三界第一。能生心著。心著則禪壞。故須行捨。
二念支 念名愛念。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樂從內起。應須愛念。將息則樂得增長。乃至遍身。如慈母念子。愛念將養。故名念支。
三慧支 解知之心名慧。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此樂微妙。難得增長遍身。若非善巧之解慧。則不能方便長養此樂得遍身。
四樂支 怡悅之心名之為樂。行者發三禪樂已。若能善用捨念慧將護此樂。樂既無過則增長遍身怡悅受樂安快三[1]禪之樂。三禪為最樂。若離三禪。餘地更無遍身之樂[*]也。
五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名曰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自與定法一。澄渟不動。名一心支。
四禪四支 一不苦不樂支 二捨支 三念支 四一心支
一不苦不樂支 中庸之心。不苦不樂。行者欲離三禪時。種種因緣。訶責於樂。樂既謝滅。則不動之定。與捨俱發。故內心湛然。不苦不樂也。
二捨支 離樂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既得第四禪不動真定。則捨三禪難捨之樂。不生悔心。故名捨支。亦云。證四禪不動定時。不應取定起動念心。若心行捨。則無動念之乖也。
三念清淨支 念者愛念也。行者既得四禪真定。當念下地之過。念自功德。方便將養令不退失。進入勝品。故名為念。亦云是四禪中有不動照了正念分明。故名念支。
四一心支 心與定法一。名一心支。行者既得四禪捨俱之定。捨念將息。則心無所依。泯然凝寂。一心在定。猶如明鏡。不動淨木無波湛然而照萬像皆現。何故此四禪中。獨名不動定也。初禪覺觀[2]動。二禪喜所動。三禪樂所動。是四禪中先離憂喜。今復除苦樂。故名真定也。三界勝定。無復過此若三乘行人。善巧照了分明。則因此定發真無漏。有漏外道無慧方便。入此定時。不壞身色。直滅其心。入無想定。謂為涅槃。是為邪倒。非涅槃也。從初禪[3]至四禪。有十八法。皆名支者支派也。從四禪中分派。出十八功德。故名支也。
四無量心初門第十六
一慈無量心 二悲無量心 三喜無量心 四捨無量心
次四禪而辨四無量心者。四禪但是自證禪定功德。而未有利他之功。故樂大功德者。當憐愍一切眾生。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定。此四通名無量心者。從境以得名。以所緣眾生無量故。能緣之心。亦隨境無量。故悉受[4]無量心名。
一慈無量心 能與他樂之心。名之為慈。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得樂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慈定。是慈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5]名慈無量心。
二悲無量心 能拔他苦之心。名之為悲。若行者於禪定中。念受苦眾生令得解脫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悲定。是悲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悲無量心[*]也。
三喜無量心 慶他得樂。生歡悅心。名之為喜。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離苦得樂歡喜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喜定。是喜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喜無量心。
四捨無量心 若緣於他無憎無愛之心。名之為捨。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悉念同得無憎無愛如證涅槃。寂然清淨。如是念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捨定。是捨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捨無量心。
四空定初門第十七
一虛空處定 二識處定 三無所有處定 四非有想非無想[6]處定
[7]次無量心而。辨四空處定者。四無量心中。雖有大功德。而未免形質之患累。若行人厭色如牢獄者。則心心樂欲出離色籠。故[*]次無[8]量以明四空處定。通言空者。此四定體無形色。故名為空。各依所證之境。為處境法持心。心無分散。故名定也。
一空處定 若滅三種色緣空而入定者。名空處定。行者厭患色如牢獄。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於色故過一切色相。滅有對相。不念種種相。入無邊虛空處。心與虛空之法相應。是為虛空處定。
二識處定 若捨空緣識而入定者。名識處定。行者厭患虛空。虛空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即捨虛空。轉心緣識。心與識法相應。名為識處定。
三無所有處定 若捨識處心。依無所有法而入定者。名無所有處定。行者厭患於識三世之識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故捨緣識。轉心依無所有法。心與無所有法相應。名為無所有處定。有人解云。捨多識取少識。緣之入定。名無所有處定也。
四非有想非無想定。若捨二邊之想而入定者。名非有想非無想定。行者厭患無所有處想如癡。有想處如癰如瘡。更有定名非有想非無想處。即捨無所有處。緣念非有非無想之法。心與非有非無想法相應。是為非有想非無想處定。亦云。凡夫外道得此定。謂證涅槃。斷一切想。故言非有想。佛弟子如實知有細想。依四眾而住。故云非無想得失。合而立名。故云非有想非無想處定。略明三界十二門禪。極在於此也。
六妙門初門第十八
一數 二隨 三止 四觀 五還 六淨
次四空定而辨六妙門者。前來所明禪定。雖復深遠。而並是世間舊法。從初至後。厭下攀上。地地之中。都未有觀慧照了出世方便。故凡夫外道。修得此十二門禪。不能發真悟道。是以生死無絕。意在此也。今之六法。前三是定。後三是慧。定愛慧察。能發真明。出離生死。豈同上也。此六通言妙門者。涅槃為妙門。謂能通六法。次第相通。能至真妙泥洹。故云妙門。一家所明。有十種六妙門。今但略出次第相生一科。六門以為次者。此六門既是亦有漏亦無漏禪。於餘亦有漏亦無漏禪中。淺而且局。故以為次也。
一數息門 攝心在息。從一至十。名之為數。行者為修無漏真法。先須調心入定。欲界麁散難攝。非數不治。故須善調身息。從一至十。則麁亂靜息。心神停住。是為入定之要。故以數息。為妙門[*]也。
二隨息門 細心依息。知入知出。故曰為隨。行者雖因數息心住而禪定未發。若猶存數則心有起念之失。故須放數修隨。心依於息。入時知入。出時知出。長短冷暖。皆悉知之。若心安明淨。因是則諸禪自發。故以隨為門也。
三止門 息心靜慮。名之為止。行者雖因隨息心安明淨。而定猶未發。若心依隨。則微有起想之亂。澄渟安隱。莫若於止。故捨隨修止。是中多用凝心止也。凝心寂慮。心無波動。則諸禪定自然開發。故以止為門。
四觀門 分別推析之心[1]名為觀。行者雖因止證諸禪定。而解慧未發。若住定心。則有無明味著之乖。故須推尋檢析所證禪定。是中多用實觀四念處也。若觀心分明。則知五眾虛誑。破四顛倒及我等十六知見。顛倒既無。無漏方便因此開發。故以觀為門。
五還門 轉心反照。名之為還。行者雖修觀照。而真明未發。若計有我能觀析破於顛倒。則計我之惑。還附觀而生。同於外道。故云是諸外道計著。觀空智慧。不得解脫。若覺此[2]患。即當轉心反照能觀之心。若知能觀之心虛誑無實。即附觀執我之倒自亡。因是無漏方便自然而朗。故以還為門。
六淨門 心無所依。妄波不起。名之為淨。行者修還之時。雖能破觀之倒。若真明未發。而住無能所。即是受念。故令心智穢濁覺知。此已不住不著。泯然清淨。因此真明開發。即斷三界結使。證三乘道。故云。其清淨得一心者。則萬邪滅矣。以淨為門。意在此也。
十六特勝初門第十九
一知息入 二知息出 三知息長短 四知息遍身 五除諸身行 六受喜 七受樂 八受諸[3]行心 九心作喜 十心作攝 十一心作解脫 十二觀無常 十三觀出散 十四觀離欲 十五觀滅 十六觀棄捨
次六妙門而辨十六特勝者。此二種禪定。大意雖同。而六妙門。一往竪淺橫廣。十六特勝。則竪長橫局。長則位遠難窮。次後而明也。皆稱特勝者。解釋別有因緣事。具出(云云)。但此禪始從調心。終至非想。地地皆有觀照。能發無漏。而無厭惡自害之失。故受特勝之名。諸師多以此十六對四念處觀。若作此釋。則進退約位。但與六妙門齊。分別二種。對特勝之相。竪橫不同。略如下辨。適取意用之。
一知息入 修習特勝之初。正依隨息。故以知息入為門。即代初數息調心之法。所以然者。數息則闇心而數。故觀慧不明。今知息入。則照息分明。故解慧易發。是以用知息入為調心法也。若將十六特勝。橫對四念處者。從知息入去。有五特勝。並屬身念處觀。
二知息出 修特勝者。當以此知息出代數息初調[4]心法也。意如前釋。若對念處猶屬身念處觀[*]也。
三知息長短 修特勝者。藉觀以調心。心既靜細。則照了漸明。若得麁住細住。及欲界定。定中暗障薄。即便覺息入出。長短之相也。若對念處。猶屬身念處觀[*]也。
四知息遍身 修特勝者。從欲界定。與觀相扶。入未到地。故證未到地定時。即覺身及定法。悉皆虛假。息之入出。遍身微微。如有如無。既於定中。照了分明。染著心薄也。若對念處。猶屬身念[1]處[*]也。
五除諸身行 修特勝者。從未到地。欲入初禪時。常應觀析。因此若發初禪覺觀之法。則身心豁然開朗。如明眼人開倉。即自了了。見倉中所有。分別所證境界。皆虛假空無人我。既無人我。誰作諸事。誰受禪定。是則顛倒所起身業。皆悉壞滅。故云除諸身行。若對念處。齊此猶屬身念處觀。
六受喜 修特勝者。既常與觀慧相應。若證初禪。喜[2]支即能照了。因是喜生無過。故云受喜。若對念處。從此有三特勝。並屬受念處觀。
七受樂 修特勝者。既常與觀慧相應。若證初禪。得樂支時。即能覺了。便於樂支。不起見著。以無所受。而受樂觸。故云受樂。若對念處。猶屬受念處觀。
八受諸心行 修特勝者。既常與觀慧相扶。若證初禪一心支時。即能照了一心。不起顛倒。於一心中。獲得正受。故云受諸心行。若對念處。齊此猶屬受念處觀[*]也。
九心作喜 修特勝者。離初禪入二禪時。常自照了。因是若發二禪內淨喜。則真喜從觀慧而生。故名心作喜。若對念處。從此有三特勝。並屬心念處觀[*]也。
十心作攝 修特勝者。既因觀慧。得二禪一心支。即照了一心。因是倒想不起。故云心作攝也。若對念處。猶屬心念處觀。
十一心作解脫 修特勝者。離二禪入三[3]禪。常有觀照。是故若發三禪即能照了。雖得妙樂。心不耽著。無累自在。故云心作解脫。若對念處。齊此猶屬心念處觀。
十二觀無常 修特勝者。離三禪入四禪時。常修觀照。是故若發四禪不動定時。即自觀達。定中心識虛誑。念念生滅。故云觀無常也。若對念處。從此有五特勝。皆屬法念處觀。
十三觀出散 修特勝者。從四禪入虛空處時。加修觀智。內外照了。是故若證空定之時。即知能離色界。緣空之識。自在逍散。而虛誑不實。心不愛著。故云觀出散。若對念處猶屬法念處觀。
十四觀離欲 修特勝者。離虛空處定。入識處時。常以觀慧。內自推撿。欲離虛空處。離欲之心。是故發識處定。即能觀達。識定虛誑不實。心不愛著。故云觀離欲。若對念處。猶屬法念處觀。
十五觀滅 修特勝者。離識處入無所有時。以智照了所修之境。能修之心。是故若發無所有處[4]定。即自觀達無所有處虛誑不實。心不住著。故云觀滅。若對念處。猶屬法念處觀。
十六觀棄捨 修特勝者。離無所有。修非有想非無想定時。即自以智觀察所修之法。能修之心。是故若發非想定時。即觀照分明。知非想處兩捨之定。猶有細想。四眾和合而有虛誑不實。非是涅槃安樂真法。則心不愛著。特勝行者。若於地地。修觀照了。則地地之中。顛倒不起。心不染著。隨其因緣會處。即於是地。發真無漏。證三乘道。略辨特勝竟。言少則意難見。讀者必須細心比類令知地地之中。與根本禪四空證定。一往雖同。而觀慧有別[*]也。
通明禪初門第二十
初禪 二禪 三禪 四禪 虛空處 識處 少處 非有想非無想處 滅受想定
次十六特勝。而辨通明[5]禪。此禪竪深橫細。定觀精巧。過於特勝。故次後辨之。而不次九想背捨後辨者。此禪雖是實觀深細。而未具無漏得解。廣大對治之用。於破煩惱義劣。故不次背捨等安之。亦以非其氣類。今次十六之後。正應從容得所也。言通明者。辨此禪相。具出大集經中。但經不別出名目。而北國諸禪師。坐證此法者。欲以教人。必須標名傳世若用根本禪說。雖定名一往相似。而行相逈異。還用此名。說者行人便作常解。則大乖其妙。若安十六特勝觀法。雖小相似。而名目都不相關。若對背捨勝[6]處等。名之與觀。條然併異。既進退並不同餘禪。豈可用餘禪名說。故別為立自名。名曰通明。所言通明者。修此禪時。必須三事通觀。故云通明。亦以能發六通三明。故云通明。但此禪境界繁多。非可傳述。今[7]止列大集經中所出科目示知有此一法門異常所傳禪也。
初禪[8]六支 大集經云。言初禪者。亦名為具。亦名[9]為離。離者謂離五蓋。具者謂具足五支。言五支者。覺觀喜樂安定。一覺支者。云何名覺。如心覺大覺。思惟大思惟。觀於心性。是名覺。云何名觀。心行大行。遍行隨喜。是名為觀。云何名喜。如真實知大知[1]小。心動其心。是名為喜。云何名為[2]樂。行於此法。心悅受於樂觸。是名為樂。云何名為安。謂心安身安。受於樂觸。是名為安。云何名為定。謂若心住大住不亂。於緣不謬。無有顛倒。是名為住。
二禪三支 大集經云。言二禪者。亦名為離。亦名為具。離者同離五蓋。具者具足三支。謂喜安定也。
三禪五支 大集經云。言三禪者。亦名為離。亦名為具。離者謂離五蓋。具者具足五支。謂念捨慧安[3]定。
四禪四支 大集經云。言四禪者。亦名為離。亦名為具。離者同離五蓋。具者具足四支。謂念捨不苦不樂[*]定。
空處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觀身厭患。遠離身相。一切身觸喜觸樂觸。分別色相。遠離色陰。觀無量空處。是名比丘得空處定也。
識處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修奢摩他毘婆舍那觀。心意識自知此身不受三受。以得遠離是三種受。是名比丘得識處[*]定。
少處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觀三世空。知一切行。亦生亦滅。空處識處。亦生亦滅。作是觀已。次第觀識。我今[4]此識亦識非識。若非識者。名寂靜[5]我。云何[6]求斷此識。是名得少處定。
非想定 大集經云。若有比丘。有非[7]想心。作是思惟。我今此想。是苦是漏。是瘡是癰。是不寂靜。若我能斷如是非想及非非想。是名寂靜。若有比丘。能斷如是[8]想非非想[9]者。是名獲得無想解脫門。何以故。法行比丘。作是思惟。若有受想。若有識想。若有觸想。若有空想。若有識想。[10]若非想非非想等。皆名麁想。我今若修[11]無想。無[12]想三昧。則能永斷如是等想。是故見於非想非非想為寂[13]靜。如是見已。入非非想定。已不愛不[14]著。破無明。彼無明已。名獲阿羅漢果。前三種定。二道所斷。[15]後第四定。終不可以世俗道斷。凡夫於非想處。雖離麁煩惱。而亦有十種細法。以其無麁煩惱故一切凡夫。謂是涅槃。凡夫者。外道欝頭藍弗是也。
滅盡定 大集經云。憍陳如。若有比丘。修習聖道。厭離四禪四空處觀。[16]滅莊嚴之道。而入滅盡定也。
今此所述。通明禪支。並出大集經文。是中未有一句私解。讀者自具尋思。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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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46 冊 No. 1925 法界次第初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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