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分戒本》者,蓋開萬行之通衢,引三乘之正軌也。自法王利見,弘濟在緣,程上聖之[2]悽惶,悼小凡之沈溺。故能闢不諱之門,示祕密之深術;張無問之說,顯初學之津塗。遂靜處而興教源,集眾而宣玄範。前明由序,廣陳發致之功;後列大宗,盛羅機欲所被。約時敷演,通行於是承遵;合潔等聞,正法由茲久住。
但以時來不競,情變所流,經陣夢㲲之徵,律舒分杖之喻。致使教隨文結,理任情移;雲飛二部、五部之殊,山張十八、五百之異。取其元始所被,無非計情;窮其要會之心,俱通正業。逮乎曹魏之末,《戒本》創傳;終於隋運之初,芟改者眾。或依梵本,或寫隷文,或以義求,或以緣據。讎校諸說,成務蒙然,濫罔前修,翳昏後學。梵本則文旨乖互,方言未融;準《律》則得在宗歸,失於辨相;義求雖有深會,未靜論端;緣據似是具周,止存別見。
原夫正戒明禁,唯佛制、開;賢聖緘默,但知祇奉。故律論所述,咸宗本經;自餘位班,曾未揣度。總敘諸見,師心者多;考定昔緣,良所未暇。今以戒本繁略,隱義局文,用則失儀,捨則非據,若不顯相,人難具依。
余少仰玄風,志隆清範。昔在帝京,周流講肆,伏膺請業,載紀相尋。何甞不執卷臨文,慨斯壅結。遂以貞觀四年庚寅之歲,薄遊嶽瀆,廣評律宗。但見誦語紛綸,未思弘遠;高譚有務,事用無施。纔羅七五之名,妄居一字之首;但述行藏之要,寧開決正之心?問以戒律廢興,妙憑疏解;約之情通本據,無文可依。自有博學生知,行名雙顯,而神用莫準,情取天乖。余意之所未安,義當依法為定,則諍輪自弭,何俟繁辭!
今試敢依《律本》,具錄正經,仍從佛解,即為注述。文唯一卷,同昔所傳;持、犯兩明,今便異古。庶令初、後兼學,愚、智齊遵。麁知則具三種持律,精練則是一師大化。以斯用求,成濟為極。又以戒各緣起,妄說非無,若不鏡曉,終歸虛託。故隨戒類引,刪要補之。俾夫顯相通班,輕重昭現,足以潤身光德,足以護法匡時。臨文無取謬於文,思義則不資他義。豈直自貽無漏,亦將兼濟有緣。故輒筆記,序之云爾。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上
四分戒本
已前偈文,法護尊者所作,為廣、略二教通序,前開持、毀之言,以成說、聽之本也。「和合」已下,二教大宗,自分三分:序、正、流通。
和合?
時,有與同師、知識別部說戒。法當尊重承事,恭敬布薩,一處住和合說戒;違者與罪。佛言,有三種和合:一、應來者來;二、應與欲者與欲;三、現前得訶者不訶。反此,別眾也。
僧集會?
時,有比丘說戒日,若在界內,若有戒場,不往說戒處。佛言:「應求,應喚,是我所教。若出界外,若往而不坐者,如法治之。自今已去,隨所住處有一比丘,至說戒日,當先至布薩堂中,掃灑,敷座,具水、然燈并舍羅等。若有客來,四人若過,作自說戒;乃至一人,心念清淨。若有非法別眾說戒者,如法治之。」
未受大戒者出?
時,有比丘令餘人遮說戒事,佛並令至不見聞處。餘人未受戒者;非人來者,聽之。又不應在尼前作也。
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
時說戒日,有病比丘,若看病者,及三寶事,不來聽戒。佛言:「應與欲及清淨,隨其廣略。若不現身相、不口說者,不成。若病重者,昇至僧中;恐病增動,若出界作。以無方便可得別眾羯磨說戒故也。」
比丘尼眾遣何人來耶?
佛言:「若有者,即應起白言:『比丘尼僧和合,禮比丘僧足。』」廣如《刪補羯磨》中。若無來者,答云:「無尼請教誡也。」
今僧和合,何所作為?
彼應答言:
說戒羯磨。
佛言:「若說戒日,不得在房;比座相撿來不來者。應先白已,然後說戒。若癡比丘,言『先不誦』,或有忘者,不成說戒;當依能誦戒者。比丘五夏,當誦使利。若詣比近,學誦戒序乃至餘法,還至本處,次第說之,不應重誦。若不得者,但說法、誦經,從座而起。不者,如法治也。」
大德僧聽!今僧十五日布薩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布薩說戒。白如是。
佛言:「當隨王者,若十四日,若十五日。應作數法,若黑若白各有十五。隨月稱之。若得四人,應作此白;三人以下,當三語說戒也。」
諸大德!我今欲說波羅提木叉。
佛言:「新受者未聞戒,不知何學,聽集一處,和合說之。波羅提木叉者,戒也。自攝持威儀住處,行根、面首,集眾善法,三昧成就。當結,當說,當發起,演布開現,反覆分別故也。」
諸比丘共集在一處。
佛言:「同羯磨者集在一處,乃至應訶者不訶,是名如法。若眾大聲小,敷妙高座,立上而說。八難、餘緣,隨時略說。若客舊外集,數有少多,說過此序,告淨便聽。」餘廣如《律》。
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佛言:端意專心而聽法也。
若自知有犯者,即應自懺悔。
佛言:「謂所犯事未懺悔也。有二種智人:有罪能見,見罪能如法懺悔。若欲悔者,當詣清淨比丘,說犯名字,如法除已,方得聞戒。乃至於罪有疑亦如是說。若僧並犯,無人可懺,不問識、疑,白懺後說。」
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諸大德清淨。
佛言:「無犯者有二種:若本不犯,若犯已懺也。」
若有他問者,亦如是答。
佛言:如二比丘相問答也。
如是比丘在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懺悔者,得故妄語。妄語者,佛說障道法。
佛言:「僧說戒時,默妄語故,犯突吉羅。」言「障道」者,障於四禪、三空、四果。告諸比丘:「如彼大海不受死屍,設有,漂出;我法亦爾,不受死屍。謂『死屍』者,非沙門梵行,自言沙門梵行,犯戒惡法不清淨,穢污邪見覆藏,內懷腐爛,外現完淨,如空中樹;雖在眾坐,常遠離眾,眾亦遠彼。」故知懺罪方成聞戒也。
若彼比丘,憶念有罪,欲求清淨者,應懺悔,懺悔得安樂。
佛言:以清淨戒學故,便得清淨定慧,名得禪、果,為「安樂」也。
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自此已前,「廣教」之別序也;後說之文,即「廣教」之正宗也。
諸大德!是四波羅夷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初、大婬戒。
佛在毘舍離國。時,須提那子,持信出家,後還本村,與其故二共行不淨。諸比丘察知已,言:「當於如來清淨法中,於欲無欲,能斷渴愛,破壞巢窟,除眾結縛,愛盡涅槃。云何乃作如是惡事?」以過白佛。即集眾僧,知時義合,取自言已,佛訶責云:「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告諸比丘:「我無數方便,說斷欲法,越度愛結。」又說此欲如火如炬,乃至如刀如戟。如是訶已,「此為癡人,多種有漏,最初犯戒。今當結戒,集十句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調順;七、慚愧者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久住。」諸戒例爾,下並略之。欲說戒者,當如是說。
若比丘,
佛言:「『若比丘』者,名字比丘、相似比丘、自稱比丘、乞求比丘、著割截衣比丘、破結使比丘、善來比丘,受大戒白四如法成就得處所比丘。是中『比丘』者,若受大戒白四如法成就得處所,住比丘法中,是『比丘』義也。」
共比丘,
佛言:若共餘比丘受大戒,白四羯磨,乃至住比丘法中者,是謂「共比丘」義也。
同戒,
佛言:「我為諸弟子結此戒已,寧死不犯。是中共餘比丘一戒、同戒、等戒,是名『同戒』義也。」
若不還戒,
佛言:「若有比丘不樂梵行,聽捨戒還家。復欲出家,於佛法中修梵行者,應度出家,得受大戒。云何不名捨戒?若自顛狂、心亂、痛惱、瘂、聾,又向如是人前,及中、邊人等互捨,不成。若戲,若眠,若無知人,若自不語,若前人不解,並不成捨。若言『我捨佛,捨法,捨僧、和尚、戒律』『我受家法』等,是名『捨戒』也。」
戒羸不自悔,
佛言:「云何戒羸不捨戒?若有比丘,常懷愁憂,不樂梵行,厭比丘法,意欲在家,便言『我念父母婦兒親里、村落城邑、園田家業』『我欲捨佛』乃至『學事』等是也。若作是思『我今捨戒』,是戒羸而捨也。」
犯不淨行,
佛言:「是婬欲法也。男則二道,女則三道。若從道入道,從道入非道,從非道入道,若限齊,若盡入,乃至入如毛頭者,皆波羅夷。」
乃至共畜生,
佛言:「可得行婬處者是也。有三種行婬:人、非人、畜生趣。復有五種:婦、童女、二形、黃門、男子。比丘婬心,向前境三處、二處,初入便犯,有隔亦犯。若向睡眠,若死未壞,若多未壞,於三處、二處行婬,初入便犯,如是廣說。若比丘為怨家將至前所,強持令入三處、二處:始入覺樂,犯;不樂,不犯;有隔、無隔亦同上。若為怨家強捉比丘行不淨行,覺樂、不樂,有隔、無隔,亦如上也。」
是比丘波羅夷,
佛言:「譬如斷人頭,不可復起,比丘亦如是,犯此法者不復成比丘,故名也。若方便欲行不淨,成者波羅夷,不成者偷蘭遮。若教比丘行,若作,教者偷蘭遮;不作,突吉羅。除比丘、比丘尼,餘眾相教,作、不作盡突吉羅。若屍半壞,若一切壞,若骨間,若地孔、泥孔,行不淨者,並偷蘭。若道,作道想,若疑,若非道想,並波羅夷。若非道,道想,道疑,並偷蘭遮。比丘尼波羅夷。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不犯者,若睡眠無所覺知,不受樂,一切無有婬意。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
不共住。
佛言:「有二共住:同一羯磨、同一說戒。不得於此二事中住,故名『不共住』也。」
二、大盜戒。
若比丘,
其義如上。
在村落,
若閑靜處,
即村外靜地也。處者,若地中,若地上處,若乘,若擔,若空,若架上,若村,若阿蘭若,若田處,若處所,若船,若水,若私度關塞不輸稅,若取他寄信物,若取水,若楊枝,若園果、草木,若無足眾生,若二足、四足、多足,若同財業,若共要,若伺候,若守護,若邏道,是名「處」也。
不與,
他不捨也。若他物想、他所護想、有主想、非己物、非暫用、非同意故也。
盜心取,
賊心取也。有五種:黑闇心、邪心、曲戾心、恐怯心、常有盜他心。又五種取:決定取、恐怯取、寄物取、見便取、倚託取。或依親友強力,若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取者是。
隨不與取法,
以王立法「若取五錢,若直五錢物,罪應至死」,佛隨王法,盜滿制重也。
若為王、
得自在,不屬人。
王大臣
種種大臣,輔佐王者。
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是比丘波羅夷,
「比丘」,如上。諸處得物,盜直五錢,若過五錢,波羅夷;方便,偷蘭遮。若取減五錢,偷蘭遮;不得者,突吉羅。教人盜取,彼若得物,俱波羅夷。若受教者自取異物,若異處取物,取者犯重,教者偷蘭。若為取物,使無盜心,教者波羅夷,受使者不犯。若教人取物,謂遣盜取,受教者犯重,教者無犯。有主想,犯重;若疑,偷蘭。無主物,有主想、疑,偷蘭。比丘尼等四眾,並如上戒。不犯者,與想取、己有想、糞掃想、暫取想、親厚意想者是也。
不共住。
義如上解。
三、大殺戒。
佛在毘舍離,為諸比丘說不淨觀。彼習定已,厭患身命,歎死,勸死。難提比丘受雇殺人,居士驚怖。佛知此事,便說禪法。比丘修習,並證上果。因訶上過,而制此戒。
若比丘,故自手斷
所謂行殺也。若自殺,若教殺,若遣使殺,若往來使殺,若重使殺,若展轉使殺,若求男子殺,若教人求男子殺,若求持刀人殺,若教人求持刀人殺,若身現相,若口說,若身、口現相,若教使歎,若遣書,若教遣書,若坑陷,若倚撥,若與藥,若安殺具,及餘方便殺者是也。
人命,
從初識至後識而斷其命。
持刀與人,歎譽死,快勸死「咄,男子!用此惡活為?寧死不生!」,作如是心思惟,種種方便,歎譽死,快勸死,是比丘波羅夷,
若作如上殺人方便,不死,偷蘭。若殺非人,若畜生有智、解於人語,若能變形,方便殺者,並偷蘭;不死者,突吉羅。畜生不能變形,若殺,波逸提。實人,人想,波羅夷;非人想、疑,偷蘭。四眾犯相如上。不犯者:擲刀杖、瓦石,誤著而死;若營事作房,誤墮木石而死;若扶將病人,入房往反,一切無害心而死者是。
不共住。
四、大妄語戒。
佛在毘舍離。時世穀貴,乞食難得,婆求河邊有安居者,便共稱歎得上人法,信心居士減分施之。後往佛所,因問訶責,而制此戒。
若比丘,實無所知,
謂實無知見法。
自稱言「我得上人法,
自稱說有信、戒、施、聞、智慧、辯才過人。人法者,人陰、人界、人入也。上人法者,諸法能出要成就也。
我已入聖智勝法,
自言:有念在身,若正憶念,若堅持戒,若有欲,若不放逸,若精進,若得定,若正受,若有道,若有修,若有慧,若有見,若有得,若有果。
我知是,我見是」,
若言『天龍鬼神來供養我,若得不淨觀、四禪、四空定』等。
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欲自清淨故,作是說「我實不知不見,言知言見」,
意欲以後悔前,用實轉虛。由口造業,言了結重。
除增上慢,
比丘慢心,自謂得道,後勤精進,證增上果,生疑,白佛,便言:「增上慢人為不犯。」
是比丘波羅夷,
若作是虛,而向人說,前人知者,波羅夷;不知者,偷蘭。若遣手印,若遣使,若書,若作知相,若知者,其犯亦爾。若於不能變形畜生向說,得突吉羅。下四眾如前說。不犯者,增上慢人,若業報得,若不言「我得」,或戲笑說、疾說、屏說,欲說此、錯說彼是也。
不共住。
諸大德!我已說四波羅夷法。若比丘犯一一波羅夷法,不得與諸比丘共住如前,後亦如是。是比丘得波羅夷,不應共住。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是十三僧伽婆尸沙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初、故出不淨戒。
佛遊舍衛城。迦留陀夷欲意熾盛,身色瘦悴,獨處一房,好床蓐被,地施敷具,飯食豐足,隨念弄失,諸根悅豫,顏色光澤。諸比丘舉過白佛,佛無數訶責已,而制此戒。
若比丘,故弄陰失精,
實心故作出不淨意。前境有六,若於內色、外色、內外色,若水,若風,若空,隨作方便,若出,即犯。
除夢中,
佛言:「亂意睡眠有五過失:一者,惡夢;二者,諸天不護;三者,心不入法;四者,不思惟明相;五者,於夢中失精。」善意睡眠有五功德,即反上句也。
僧伽婆尸沙。
若方便弄不失,偷蘭。比丘自相教,若失,犯偷蘭;不失,突吉羅。尼,波逸提。下三眾,吉羅。不犯者,一切不作出精意。
二、觸女人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比丘,以佛前制,便在門外伺諸婦女,將至房中,手捉捫摸,樂者便笑;有不樂,瞋恚罵辱。諸比丘舉過白佛,便集僧制戒。
若比丘,婬欲意,
愛染污心。
與女人
謂境有四:覺、睡、新死及少分壞。
身
從髮至足。
相觸,
若捉摩、重摩,或牽或推,逆摩、順摩,或舉或下,或捉或捺,若餘觸方便。
若捉手,若髮,若觸一一身分,僧伽婆尸沙。
若觸四女,著[1]便僧殘。女觸比丘,動身同犯;若不動身,但犯吉羅;先有染心,偷蘭。互觸有衣,偷蘭;俱有衣者,吉羅。若與二形相觸,偷蘭。若以欲心觸男子身,或衣、坐具,乃至自觸及以畜生,一切突吉羅。尼,波羅夷。下三眾,吉羅。不犯者,有所取與、戲笑相觸是也。
三、與人女麁語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聞佛已制前二戒故,便於女前,欲心向彼說麁語。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婬欲意,與女人
麁惡婬欲語,
麁惡者,非梵行也。婬欲語者,稱二道好惡也。若求,若教他求,若問,若答,若解,若說,若教,若罵。所言「求」者,「與我二道作如是事」,若復作餘語,如是解者是也。
隨說麁惡婬欲語者,僧伽婆尸沙。
若一反麁語,僧殘。隨語多少,說而了了者,一一僧殘;不了了,偷蘭。若與書、印,遣使,作相,令彼女知,僧殘;不知,偷蘭。除大小道,說餘處,偷蘭。與非女人、黃門、二形麁語,知者,偷蘭。畜生不能變形,若向男子麁語,一切吉羅。尼偷蘭,下三眾吉羅,乃至下戒亦爾。不犯者,為說不淨觀,若說毘尼、受經、問答,無欲意故。
四、歎身向人女索欲供養戒。
佛在舍衛國。因迦留陀夷聞佛已制前三戒故,伺諸婦女,將入房中,自讚歎身:「汝可持欲以供養我。」諸女訶怪,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婬欲意,於女人前
女人如上。
自歎身
歎身「端正好顏色,我是剎帝利、長者居士、婆羅門大姓種。」
言「大姝!我修梵行,
勤修離穢濁也。
持戒精進,
不缺,不穿漏,無染污。
修善法,
樂閑靜處,時到乞食,著糞掃衣,作餘食法不食,一坐食,一揣食,塚間坐,樹下坐,常坐,隨坐,持三衣,唄匿,多聞,能說法,持毘尼,坐禪是也。
可持是婬欲法供養我。如是供養第一最」,僧伽婆尸沙。
若作如上譽已,「供養我來」,不說「婬欲」者,偷蘭。餘境雜犯,如前戒說。不犯者:若比丘語女人言「此處妙尊最上,此比丘精進持戒、修善法,汝等應以身、口、意業等供養於彼」,若女意謂「為我歎身」;若說毘尼,言次及此,彼謂歎身;若錯說者——並不犯。
五、媒人戒。
佛在羅閱祇。迦羅比丘,本是大臣,善知俗法,城中嫁娶盡往𧫎問。時婚娶者,逢對好、惡,便願迦羅受於苦、樂。居士譏訶,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往來彼此媒嫁,
使所應可和合者是也。
持男意語女,持女意語男,
女人有二十種,母護、父護、父母護,兄護、姊護、兄姊護、自護、法護、姓護、宗親護、自樂為婢、與衣婢、與財婢、同業婢、水所漂婢、不輸稅婢、放去婢、[1]客作婢、他護婢、邊方得婢是也。男子亦有二十種,並同上列。
若為成婦事,若為私通,乃至須臾頃,僧伽婆尸沙。
若初受語,吉羅。往說不報,偷蘭。若還報者,僧殘。若遣使,若書、指印、現相,隨媒多少,說而了了,隨其往反,一一僧殘;若不了者,偷蘭。除二道,說餘身支節而媒嫁者,偷蘭。若媒非人、黃門、二根者,偷蘭。若媒畜生及人男者,吉羅。若持他書往而不看,若為白衣作餘使者,吉羅。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若男女先通,後離,還合;若為父母疾患、繫閉,看書持往;信心精進俗人亦爾;若為佛、法、比丘使,亦同。
六、無主不處分過量房戒。
佛在羅閱祇,聽諸比丘作私房室。曠野比丘便作大房,乞求煩多,惱亂居士。乞既難得,遂斫神樹。神及比丘以事白佛。因往曠野訶責、引喻,便制此戒。
若比丘,自求
彼處處乞索也。
作屋,
屋者,房也。
無主,
彼無有主,若一,若二,若眾多也。
自為己,
不為他作。
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十二佛磔手,內廣七磔手。當將諸比丘指授處所,
彼比丘當指示處所,
爾時眾僧觀此比丘,若可信者,即聽使作;若不可信者,眾僧往看。若僧不去,應遣僧中可信者看。若有妨、難,不應處分;無者,應與。眾中應差堪能作羯磨者:若上座,若次座,若誦律,若不誦律。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某甲比丘自乞作屋,無主,自為己,今從僧乞處分無難、無妨處。若僧時到,僧忍聽,當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白如是。大德僧聽!某甲比丘自求作屋,無主,自為己,從僧乞處分無難、無妨處。僧今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彼作房者,應知初安石及土塹、泥團,乃至最後泥治訖者是也。
無難處,
有虎、狼、[3]師子諸獸者,下至蟻子。若不為此諸蟲獸所惱,應治平地。若有石、樹、株杌、荊棘,使人掘出。若有坑、溝、渠、陂池,當使填滿。若畏水淹漬,當豫設堤防。若地為人所認,當共斷,當無使他有語。是謂難處也。
無妨處。
謂通草車迴轉往來者。
若比丘有難處、妨處,自求作屋,無主,自為己,不將諸比丘指示處所,若過量作者,僧伽婆尸沙。
若彼作房,於妨、難二處者,二突吉羅;不處分,過量,二僧殘;互相有無者,隨其所犯。若使他作,成犯亦爾。為他作,成者,二偷蘭,二吉羅。若以繩絣地作,受教者過量作者,犯;殘不還報,又不問彼,並犯吉羅。比丘尼偷蘭。不犯者:如量作,減量作,僧處分,無難處,無妨處,如法絣作,若為僧,為佛圖,講堂,草庵,葉庵,小容身屋,若作多人住屋,如法者是。
七、有主為已不處分造房戒。
佛在拘睒彌國。時,憂填王為闡陀造屋。便斫路中神樹。路人訶已,比丘舉過。佛訶責已,「若斫神樹,吉羅」,便制此戒。
若比丘,欲作大房,
大房者,多用財物也。
有主,
反上「無主」是也。
為己作,當將餘比丘往指授處所。
彼比丘如上知已,應至僧中,禮上座足等,從僧三乞,文同於上,以「有主」為異。
彼比丘應指授處所,
僧應觀察,若有信者、有智慧,即信彼而與白二;若不信者,如上進止。
無難處,
無妨處。
中間容草車迴轉者。
若比丘,有難處,有妨處,作大房,有主,為己作,不將餘比丘往指授處所者,僧伽婆尸沙。
辨相、開通,如前房戒,唯無「過量」為異也。
八、無根波羅夷謗戒。
佛在羅閱祇。尊者沓婆得羅漢已,手出火光,為僧知事,佛讚第一。慈地眾中次得惡房,又得惡食,便令姝尼對僧重謗。問取自言,比丘舉過,因制此戒。
若比丘,瞋恚所覆故,
有十惡法因緣故瞋,隨十事中,以二事而生瞋也。
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
謂根有三:見、聞、疑也。見根者:見犯梵行;見偷五錢;見斷人命;若他見,從彼聞。是謂[2]見根。聞犯梵行;聞偷五錢;聞斷人命;聞自言得上人法;若彼說從彼聞。是謂聞根。疑根二種:從見生者,見與婦女入林、出林,無衣裸形,不淨污身,捉刀血污,惡人為伴是也;從聞生者,若在闇地,聞動床聲,聞轉側聲,若身動聲,若共語聲,若聞「我犯非梵行」聲,乃至若聞「我得上人法」聲。除此三根,更以餘法謗者,是無根也。
欲壞彼清淨行;
謂言:「眾僧滅擯此人,我得安樂住。」
若於異時,若問若不問,
佛勅比丘問能謗者:「此事實不?若以無根謗他,獲大重罪也。」
知此事無根,說
彼比丘言:「沓婆清淨人,無如是事。」
「我瞋恚故作是說」;
由前次得惡房、惡食,懷瞋恨故,便謗彼耳。
若比丘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若以無根四事加謗,說而了了,僧殘;不了,偷蘭。若指印、書、使、知相,了與不了,其犯亦爾。十三難事謗者同犯。除此非比丘法,更以餘無根法謗,隨前所犯。若謗比丘尼,亦同前犯。謗下眾者,突吉羅。尼犯僧殘。不犯者,三根說實,戲笑說,若疾說,獨說,靜處及錯說等。
九、假根波羅夷謗戒。
佛在羅閱祇。慈地比丘見羊行婬,便言:「此羝羊者,沓婆也;其母羊者,即慈地尼。」便語比丘:「我今親見,非前無根。」比丘詰問,便自臣伏。舉過白佛,而制此戒。
若比丘,以瞋恚故,
如上所說。
於異分事中取片,
異分者,若假異罪、異趣、異人,若本在家,若假響。
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壞彼清淨行;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異分事中取片,是比丘自言「我瞋恚故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辨相、開通,並同前戒。
十、破僧違諫戒。
佛在彌尼樓國,度八釋子。詣瞻波國。並證增上地,唯提婆達得神足證。佛還羅閱祇。提婆教人害佛,事發,惡名流布,利養斷絕,便別眾食。為佛訶責,因即破僧。舉過設諫,而制此戒。
若比丘,欲壞
言「破壞」者,有十八事:法、非法,律、非律,犯、不犯,若輕,若重,有殘、無殘,麁惡、非麁惡,常所行、非常所行,制、非制,說、非說是也。
和合
一羯磨,同說戒。
僧,
四比丘,若五,若十,乃至無數也。
方便受壞和合法,堅持不捨,
謂住十八法而破僧也。
彼比丘應諫是比丘言:「大德!莫壞和合僧,莫方便壞和合僧,莫受壞僧法堅持不捨。大德!應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
應語彼言:「可捨此事,莫令僧作訶諫而犯重罪。」若用語者,善。若不用語,復令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王,若大臣,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求;若餘方比丘,聞知其人信用語者,應求諫之。是屏諫也。
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
拒屏諫也。
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
彼比丘應集僧羯磨,如諫作白已,應更求。乃至一羯磨、二羯磨亦爾。
不捨者,
僧伽婆尸沙。
若僧諫時,白二竟捨,犯三偷蘭;乃至白竟捨者,犯一偷蘭;白未竟捨,但一吉羅。若未白前,受破僧法,堅持不捨,並犯吉羅。尼同僧殘。不犯者:初諫便捨;若立非羯磨作訶諫者;若非法、非律、非佛所教;若破惡友、知識。若欲破僧者,若作非法者,若為僧、塔、和尚、闍梨、知識作損減,破者,不犯。
十一、助破僧違諫戒。
佛在羅閱祇。時,提婆達故執五法:盡形乞食,著糞掃衣,常受露坐,不食穌鹽、魚及肉。以教比丘。眾僧諫時,伴黨比丘助破諫僧。比丘舉過,佛訶責已,因制此戒。
若比丘,有餘伴黨,若一、二、三,乃至無數;
言其伴者,四人,若過。有二順從:法順從者,以法教授增戒、增心、增慧,諷誦承受也;衣食順從者,給與衣被、食飲、床臥具、醫藥。
彼比丘語是比丘:「大德!莫諫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
此謂助伴黨惡諫僧言:「調達者,具明法律,我今喜樂,云何設諫?」為此過本也。
彼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說言:『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然此比丘,非法語比丘,非律語比丘。大德!莫欲壞和合僧,汝等當樂欲和合僧。大德!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
此謂諸善比丘以法屏諫:調達所說,人、法俱非,勿妄受也。
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是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辨相如上。
十二、污家擯謗違諫戒。
佛在舍衛國。阿濕婆等,䩭連聚落行惡污家。比丘舉過,令舍利弗等往彼擯舉。當作法時,謗僧不受。以過白佛,訶諫制戒。
若比丘,依聚落
村有四種,如上。
若城邑住,
言屬王也。
污他家,
家者,有男有女。污家者,有四[2]種。一者,依家污家。一家得物,又與一家。所得物處聞之不喜,所與物處思當報恩,即作是言:「有與我者,我當報之;若不與我,我何故與?」二者,依利養污家。如法得利,及鉢中餘,或與一居士。得者生念:「當報其恩。若不與我,我何故與?」三者,依親友污家。若比丘依王、大臣,或為一居士,或不為一居士。便生念言:「其為我者,我當供養;不為我者,我不供養。」四者,依僧伽藍污家。若比丘取僧華果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彼有得者思「當供養;若不與者,我不供養」也。
行惡行,
彼比丘作如是等非法行也。自種華樹,自溉灌,自摘華,自作華鬘,以線貫繫,自持與人,若復教人作如上事。村有婦女,同床坐,同器飲食,言語戲笑。或自歌舞倡伎,或他作,己唱和。或作[3]俳說,或彈、鼓簧、吹唄、作眾鳥鳴。或走,或揚跛行,或嘯,或自作弄身,或受雇戲笑是也。
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
時有比丘,於彼止宿,著衣持鉢,入村乞食,法服齊整,行步庠序,低目直前,不左右顧視,以次行乞。居士見已,自相謂言:「此是何人?低目而行,既不顧視,亦不言笑,不相周接、善言問訊。我等不應與其飲食。不如阿濕婆等,與人周接——及上所言——應與供養。」時彼乞食,困乃得之。往至佛所,問言:「住止樂不?僧和合不?不以飲食為苦耶?」彼具白佛。便遙訶責,令往設擯。
諸比丘當語是比丘言:「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大德!汝污他家,行惡行,今可遠此聚落去,不須住此。」
時舍利弗為諸居士說法,令得信樂。食訖集僧,為彼比丘作舉,作憶念,便與罪,如上作羯磨已,驅出聚落。當作法時,便起謗言:「餘同犯者不驅,而獨驅我!」便作是言。
是比丘語彼比丘,作如是語:「大德!諸比丘有愛,有恚,有怖,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
時舍利弗還白世尊,具陳謗事。佛便遙訶,令作訶諫。
諸比丘諫言:「大德!莫作是語『有愛,有怖,有恚,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而諸比丘不愛,不恚,不怖,不癡。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若未白前言僧有愛、恚、怖、癡,若不看書持往,及為白衣信使,一切突吉羅。尼同僧犯。不犯者:初語時捨;非法訶諫;若得衣食,與父母,與病人,與小兒,與妊身人,與牢獄繫人,與寺中客作者;若種華果、自取華乃至教人貫華,持供養佛、法、僧者——一切不犯。若人欲打,被賊、虎、狼恐怖難處,若擔刺來,於中走避者,不犯。若渡河、溝、渠、坑,跳躑者,不犯。若同伴在後,還顧不見而嘯喚者,不犯。若為父母,若為病人,若繫閉牢獄;若篤信優婆塞有病,若在獄,看書持往;若為塔、僧、病比丘事,持書往反——如是不犯。
十三、惡性拒僧違諫戒。
佛在拘睒彌國。尊者闡陀惡性拒諫,反言:「我應教諸大德,何以故?我聖主得正覺故。」比丘舉過白佛。便訶責已,而制此戒。
若比丘,惡性不受人語,
不忍受人教誨也。
於戒法中,
以戒律如法教授者,有七犯聚:波羅夷、僧伽婆尸沙、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偷蘭遮、吉羅、惡說。
諸比丘如法諫已,
如法、如律、如佛所教。
自身不受諫語,言:「諸大德!莫向我說若好若惡,我亦不向諸大德說若好若惡。諸大德且止,莫數諫我。」
此正諫戒所為事也。下二諫中,條而誨喻。
彼比丘諫是比丘言:「大德!莫自身不受諫語。大德自身當受諫語。大德如法諫諸比丘,諸比丘亦當如法諫大德。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展轉相諫,展轉相教,展轉懺悔。」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是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若未白前,惡性不受人語,一切吉羅。尼同僧犯。不犯者:若初諫便捨;非法訶諫,非法、非律、非佛所說者。若為無知人訶諫時,應語彼言「汝和尚、阿闍[1]梨所行亦爾。汝當更學問誦經」,若其事如是,若錯說[2]者,皆不犯。
諸大德!我已說十三僧伽婆尸沙法。九戒初犯,四至三諫。若比丘犯一一法,知而覆藏,應強與波利婆沙。行波利婆沙竟,增上與六夜摩那埵。行摩那埵已,應與出罪。應二十僧中出是比丘罪。若少一人,不滿二十眾出,是比丘罪不得除,諸比丘亦可訶。此是時。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是二不定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屏處不定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先俗友婦齋優婆私,形並端正,各有繫意。時到詣彼,共屏覆坐,說非法語。毘舍佉母闚見起過,疾往白佛,因訶制戒。
若比丘,共女人
人女有智,未命終也。
獨
一比丘,一女人。
在屏處、
屏有二種:一者,見屏,若塵,若霧,若黑闇中,不相見也;聞屏者,乃至常語不聞聲處。
覆處、
上有物作蓋也。
障處、
若樹,若牆,若籬,若衣,及餘物障。
可作婬處坐,
得容行婬處也。
說非法語,
說婬欲法。
有住信憂婆私
謂信佛、法、僧,歸佛,歸法,歸僧,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善憶持事不錯,所說實而不妄。
於三法中以一一法說,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於三法中應一一治,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憂婆私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是中自言所趣向處、所到處,若坐,若臥,若作。若不自言,並如憂婆私所說治也。
露處不定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初犯此戒,緣如前戒,但以「露處」「二罪」為異。
若比丘,共女人在露現處
不可作婬處坐,
不容行婬處也。
作麁惡語,
說婬欲不淨行,讚歎二道好惡也。
有住信憂婆私於二法中以一一法說,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事」,於二法中應一一治,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憂婆私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是中若自言所趣向處、所到處,若坐若臥。或不自言,並如憂婆私所說治。是中無定法,故言「不定」也。
諸大德!我已說二不定法。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是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初、畜長衣過限戒。
佛在舍衛國,聽持三衣,不得有長。六群比丘,畜多長衣,或旦起衣,或中時衣,或晡時衣。彼常經營、莊嚴衣服,積而藏舉。比丘舉過,佛便訶已,因開重制。
若比丘,衣已竟,
三衣是也。
迦絺那衣已出,
謂出功德衣外持也。
畜長衣,
衣有十種。長衣者,長如來八指,若廣四指是。
不淨施,得畜,若過十日,
初制畜長。因阿難得一貴糞掃衣,欲奉迦葉,恐犯故,以迦葉十日當還,因聽畜長齊十日。
尼薩耆波逸提。
不犯有八:若不得衣,若淨施,若遣與人,若失衣,若故壞,若作非衣,若親友意,若忘去。反上並是尼薩耆。若捨墮衣不捨,更貿餘衣,一尼薩耆波逸提,一突吉羅。此捨墮衣應捨與僧,乃[1]至一人,不得別眾捨——不成捨,突吉羅。比丘尼同犯。下三眾,乃至下戒,並犯吉羅。不犯者,十日內,若轉淨施,若遣與人。若賊奪想;若失想;若燒想;漂想;若奪衣、失衣,取著;若他與作被;若付衣者遠行,水陸道斷——如是不淨施,不與人,皆不犯。
二、離衣宿戒。
佛在舍衛國。六群持衣囑親友,往人間行。彼為出衣曬之。比丘問言:「佛聽畜三衣,不得有長。此是誰衣?」具答,被訶,白佛竟,因制此戒。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
並是上解。
三衣中
僧伽梨、欝多羅僧、安陀會。衣者,有十種也。
離一一衣異處宿,
不失衣者,僧伽藍裏有一界;失衣者,僧伽藍裏有若干界。如是樹、場、車、船、村、舍、堂、庫、倉,界別亦爾。此僧伽藍四種如上。樹者,與人等量,足蔭加坐。場者,[2]洽五穀處。車者,若迴轉處;船界亦爾。村者四種。堂者,相多敞露。庫者,積藏諸物。倉者,儲積米穀。阿蘭若者,無界,八樹中間,間別七弓,弓長中肘四肘量也。伽藍界者,此伽藍界,非彼伽藍界,非彼樹界,乃至庫藏、倉界;餘者作句亦如是。僧伽藍界者,在伽藍邊,中人用石若磚擲所及處,是名「衣界」;乃至庫藏界亦爾。比丘置衣在伽藍中,乃至在樹下宿,明相未出,若捨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若不捨衣,若不手捉衣,若不至擲石所及處,明相出,隨所離衣,尼薩耆波逸提也。
除僧羯磨,
時,比丘得乾痟病,糞掃僧伽梨極重,有因緣事人間遊行,不堪持行,以事白佛。佛令三乞已,白二離。
尼薩耆波逸提。
除三衣已,若離餘衣,吉羅。尼同僧犯。不犯者:僧作羯磨;明相未出,若手捉衣,若捨衣,若至擲石所及處。若奪想,若水陸道斷急難,若賊,惡獸,強者所執,或命、梵難——若不捨衣及不至擲石及處,不犯也。
三、月望衣過限戒。
佛在舍衛國。但三衣比丘有僧伽梨故爛,十日中間便不能辦,聽畜長衣,為滿足故。六群比丘取同衣不足者,浣染點淨,寄人遊行。比丘舉過,佛訶制戒。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若比丘得非時衣,
時者,無迦絺那衣,自恣後一月;有迦絺那衣,自恣後五月。非時者,謂過此限。
欲須便受,受已疾成。若足者,善;
若十日中同衣足者,裁割如上;不者,至十一日,隨衣多少,並犯捨墮。
若不足者,得畜一月,為滿足故。
若同衣不足者,至十一日同衣足者,即十一日應如上作,違者至十二日隨衣並犯。乃至二十九日亦爾。至三十日,若足、不足,同衣、不同,即日並如上法。
若過畜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若十日內同衣足作,乃至三十日即日作衣;餘有緣同「長衣戒」。
四、取非親尼衣戒。
佛在羅閱祇。蓮華色尼持食往山,與諸上座。彼有比丘著弊故納,尼脫所著貴價換之,後著弊衣。為佛怪問,訶彼比丘,因制此戒。
若比丘,從非親里比丘尼
非親里者,非父母親及非七世;反上是親。若非親里,亦不籌量可不;若是親里,則便籌量,知有無,可取、不可取,若好若惡,若新若故等也。
取衣,
衣有十種。尼著弊衣,具白世尊,佛言:「不應如是。聽畜五衣完堅者,餘衣隨意淨施,若與人。何以故?婦人著上衣服,猶尚不好,何況弊故也。」
除貿易,
時,二部僧得衣共分,二部錯得,佛言:「聽互貿衣。」言「貿易」者:以衣貿衣,若非衣;或以非衣貿衣,若鍼,若筒,若刀,若線,若小段物,乃至一丸藥貿衣者是。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不犯者,從親尼邊取衣,若貿易得,若為僧、為佛圖取者,不犯。
五、使非親尼浣故衣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及偷蘭難陀尼,貌各端正,俱有繫意,坐失不淨,污安陀會,令尼浣之。比丘以過白佛,因訶而制。
若比丘,令非親里
如上說。
比丘尼
若非親式叉尼、沙彌尼浣、染、打故衣,突吉羅。
浣故衣,
故衣者,下至一經身著。新衣浣、染、打者,突吉羅。
若染若打,是尼薩耆波逸提
若語使浣、染、打,若俱為者,三尼薩耆波逸提。互不為者,隨有吉羅。不犯者,若病時使浣、染、打。若為僧、佛圖,若借他衣,浣、染、打者,不犯。
六、從非親俗人乞衣戒。
佛在舍衛國。時,跋難陀為人說法,從索所著衣。俛仰與已,單衣入城,便云:「祇桓中被賊。」諸俗譏嫌。比丘舉過,佛便制戒。
若比丘,從非親里居士若居士婦乞衣,
解文如上。
除餘時,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
餘時者,若奪衣、
時比丘被賊剝衣,裸形而行,佛言:「不爾,得突吉羅。若有此者,當以軟草、樹葉覆形,應往寺邊,若取長,若知友邊取;若無者,僧中問取可分衣;若無者,問取僧衣、臥具;若不與者,自開庫看,若褥、敷、氈、被,摘解取裁作衣,出外乞衣。若得衣已,還浣、染、縫治,安著本處;若不還本處,如法治。」
失衣、燒衣、漂衣,
緣同上也。
是謂餘時。
不犯者:若奪、失等緣,從非親乞;若從親乞;若從出家人乞;或為他乞;他為己乞;或不求而得——並不名犯。
七、過分取衣戒。
佛在舍衛國。多比丘遇賊失衣,來到祇桓。有信聞之,多送衣與,比丘言:「止,便為供養已。有三衣故,不須也。」六群令取,「持以與我」。遂更受之。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失衣、奪衣、燒衣、漂衣,
若非親里居士、居士婦,
並如上解。
自恣請多與衣,
若自恣多與衣者,若細,若薄,若不牢,應取作二重、三重、四重,當安緣作,當肩上揲垢膩處,應安鉤紐。若有餘殘,語居[2]上言:「此餘殘衣,裁作何等?」若檀越言「我不以失衣故與,我曹自與大德耳」,若欲受者,便應受之。
是比丘當知足受衣。
若三衣都失,彼應知足受衣。知足有二種:在家人知足者,隨白衣所與衣受之;出家人知足者,三衣也。
若過者,
謂失一受一,都失受三之例。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若知足取衣;若減知足取;若多與衣,若細、薄、不牢,若二三重作,有餘,如上語知,不犯。
八、勸居士增衣價戒。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
如上說。
為比丘辦衣價
謂以若錢,若金、銀、真珠、琉璃,若玉石,若瓔珞、生像,乃至十種衣。
「具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請,
若自恣問「須何等衣」,佛聽比丘少欲知足索不如者。
到居士家,作如是說「善哉,居士!為我買如是衣與我,為好故」,
求有二種:言「求價」者,檀越與作大價衣,乃至求增一錢十六分之一分;言「求衣」者,語居士言「作廣長衣」,乃至增一線者。
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先受自恣請而往求索,知足,於求中減少作;從親里求;從出家人求;或為他求;他為己求;若不求自得者。
九、勸二家增衣價戒。
佛在舍衛國。有二居士夫婦共議,欲與跋難陀買衣。乞食比丘聞已具告。彼到二家,語令共作。居士譏嫌,比丘舉過。佛因訶制戒。
若比丘,二居士、居士婦與比丘辦衣價「買如是衣與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請,到二居士家,作如是言「善哉,居士!辦如是衣價與我,共作一衣,為好故」,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戒相成犯、開通並如前戒。
十、過限急索衣戒。
佛在舍衛。羅閱城大臣與跋難陀親厚往來,遣送衣價。彼將衣價付淨主已,因事急索,致令被罰。諸俗譏嫌,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若王,
得自在,無所屬。
若大臣,
在王左右。
若婆羅門,
有生婆羅門。
若居士、
除王、大臣、婆羅門,諸在家者是。
居士婦,
在家婦人。
遣使為比丘送衣價
如上說。
「持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彼使至比丘所,語比丘言:「大德!今為汝故,送是衣價,受取。」是比丘語彼使如是言:「我不應受此衣價。我若須衣,合時清淨當受。」彼使語比丘言:「大德!有執事人不?」比丘應語言:「有。若僧伽藍民,若優婆塞,此是比丘執事人,常為諸比丘執事。」時彼使往執事人所,與衣價已,還到比丘所,如是言:「大德所示某甲執事人,我已與衣價。大德知時,往彼當得衣。」須衣比丘當往執事人所,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應語言:「我須衣。」
憶念者,若執事人若在家,若在市肆,若在作處,應至彼處,一反、二反、三反,語言「我今須衣,與我作」者是也。
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得衣者善。若不得衣,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立。
彼執事人若在家、在市、作處,到彼前默然立。執事人問:「何緣此立?」比丘報言:「汝自知之。」若彼人言:「今我不知。」餘人知者,比丘當語:「彼人知之。」是默然相也。
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得衣者善。
若作一反語,破二反默然,乃至三反語破六反默然也。
若不得衣,過是求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僧犯。
不犯者:若遣使告知,若彼言「我今不須,即相布施」,是比丘以時、軟語、方便索衣;若為作波利迦羅故與,以時、軟語索,若方便索得者。
十一、綿作臥具戒。
佛在曠野國。六群比丘至養蠶家,索未成綿及已成綿,并雜野蠶綿,以作臥具,又看暴繭。居士譏嫌,言「害生命,無有正法」。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雜
若毳,若劫貝,若衣及餘縷雜也。
野蠶綿作新臥具,尼薩耆
是中捨者,若斧,若斤,剉斬和泥,以塗壁也。
波逸提。
自作、教他,成者俱犯;不成者,吉羅。為他作,成者吉羅。尼突吉羅。不犯者,若得已成者,斧斬和泥以塗埵也。
十二、黑毛臥具戒。
佛在毘舍離。諸梨車子多行邪行,作黑毛氈,披體夜行,使人不見。六群比丘見,便故作之,梨車譏嫌。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以新純黑
若生黑,或染黑。
羺羊毛作新臥具者,尼薩耆波逸提。
十三、白毛臥具戒。
佛在舍衛國。六群比丘純以白毛作新臥具,居士譏嫌「如王、大臣」。比丘舉過,佛因訶制。
若比丘,作新臥具,應用二分純黑羊毛、三分白、
或生白,或染白。
四分尨。
頭上毛,耳上毛,若脚上毛,若餘尨色毛也。欲作四十鉢羅臥具者,二十鉢羅黑,十鉢羅白,十鉢羅尨。乃至作二十鉢羅臥具,準上可知也。
若比丘,不用二分黑、三分白、四分尨,作新臥具者,尼薩耆波逸提。
自作,教他,若為他作,並同上也。尼突吉羅。不犯者,若應量作,若得已成者,餘同前戒。
十四、減六年臥具戒。
佛在舍衛國。六群比丘嫌故臥具或重或輕,或厚或薄,不捨故者,而更作新,常營求,藏積眾多。比丘舉過,佛訶制戒。
若自作、教他、為他,並同前戒。
除僧羯磨,
有比丘得乾痟病,糞掃臥具重,不堪持行,佛言:從僧三乞更作新者,當白二與之也。
尼薩耆波逸提。
尼犯吉羅。不犯者:僧聽;及滿六年;減六年,捨故,更作新;若得已成者;若無;若他與作——俱不犯。
十五、不揲坐具戒。
佛在舍衛,遣人請食,常法請後遍行諸房。見故坐具,處處狼藉,無人收攝,由諸比丘嫌其厚薄輕重,更作新者。乃制故者揲新。六群違制,比丘舉過,佛制此戒。
若比丘,作新坐具,當取故者縱廣一磔手,揲新者上,以壞色故。
彼作新坐具時,若故者未壞、未有穿孔,當取浣染治之,牽挽令舒,裁取方一磔手,揲著新者上,若揲邊、中央,以壞色故也。
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縱廣一磔手揲新者上用壞色者,尼薩耆波逸提。
自作、教他、為他,成犯如上。尼犯吉羅。不犯者:裁取故者揲新者上;若彼自無,更作新者;若他為作;若得成者;若純故者——並不犯。
十六、持羊毛過限戒。
佛在舍衛國。時,跋難陀得羊毛,貫杖頭而行,居士譏言「販賣羊毛」。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道路行得羊毛,若無人持,得自持,乃至三由旬。
若道行,若住處,得羊毛,若須,應取,無人持,自持至三由旬。若有人者,語言:「我有此物,助我持,乃至彼處。」比丘於此中間,不得佐;持者,吉羅。若令尼四眾持,過三由旬,吉羅。除羊毛,若持餘衣,若麻等,吉羅。若擔餘物杖頭者,吉羅。
若無人持,自持過三由旬,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不犯者:若持至三由旬;若減三由旬;有人,語持,中間不助;使尼四眾,齊三由旬;若擔毳莊、毳繩;若擔頭上毛;作㡌、巾者,得。
十七、使非親尼浣羊毛戒。
佛在迦維羅衛。六群比丘取羊毛使尼浣、染、擗之。時,姨母尼為染毛故,污色在手,住佛所,禮足而立。佛知故問,訶而制戒。
若比丘,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擗羊毛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成犯、開通如「浣故衣戒」也。
十八、畜錢寶戒。
佛在羅閱城。有一大臣,為跋難陀留其食分,兒以五錢取食。跋難陀來,取錢寄市肆上。居士共嫌,比丘訶責,王共臣論,佛廣說喻,因訶制戒。
若比丘,自手捉錢
上有文像。
若金銀,若教人捉,若置地受,尼薩耆
是中捨者。彼有信樂守園人,若優婆塞,當語言:「此是我所不應,汝當知之。」若彼取,還與比丘者,當為彼人物故受,勅淨人使掌之;若得淨衣鉢,應持貿易受持之。若彼優婆塞取已,與比丘淨衣鉢者,應取持之。
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若不語彼人「知是,看是」,突吉羅。不犯者:若語言「知是,看是」,如上捨法。若彼人不肯與衣者,餘比丘當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應還他物。」若又不與,自往語言:「佛教比丘作淨與汝,汝應與僧、塔、和尚、知識及本施主。」不欲令失彼信施故也。
十九、貿錢寶戒。
佛在羅閱祇。時,跋難陀往市肆上,以錢易錢。居士譏嫌,言「善能賣買」。比丘聞告,佛訶制戒。
若比丘,種種賣買者,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餘捨法、開通、索寶方便,並如前戒。不犯者,若以錢寶貿瓔珞具,以錢易錢,為佛、法、僧者是。
二十、販賣戒。
佛在舍衛國。時,跋難陀往無住處村,以生薑易食,食已持去。舍利弗後至乞食,檀越以跋難陀事徵之,慚愧無言。又共外道博衣,悔而不得。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種種
以時藥易時、非時、七日、盡形、波利迦羅,如是互易,乃至以衣易衣。
販賣,
謂價直一錢,數數上下。增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三錢;重增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五錢。買亦如是犯也。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聽五眾出家人共易,應自審定,不相高下如市道法,不得與餘人貿易;令淨人貿;若悔,聽還。若酥、油相易者,不犯。
二十一、畜鉢過限戒。
佛在舍衛。六群畜鉢,惡者置之,常覓好鉢,畜之遂多。居士遊觀,便譏似陶師瓦肆無異。比丘舉過,佛便訶責,而制此戒。
若比丘,畜長鉢,
不淨施,
淨施、不淨施相對八門,如「長衣戒」不異也。
齊十日,
時,阿難得貴價鉢,欲奉迦葉,以常用故。十日當還,恐犯捨墮,以事白佛,便開制至於十日。
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尼同犯。辨相、開通如「長衣戒」。
二十二、非分乞鉢戒。
佛在舍衛國。跋難陀鉢破,求多鉢畜。居士計會,乃知多受,便譏嫌言:「受取無厭!」比丘以過白佛,因訶制戒。
若比丘,畜鉢,減五綴不漏,
相去兩指間一綴也。
更求新鉢,為好故,
若滿五綴不漏,更求新者,吉羅。
尼薩耆
是中捨者。於此住處僧中捨鉢已,單白受懺,便說罪名、種、相,責心生厭離。鉢若好者,應奪留置,取最下不如者與之:便作單白,以鉢次第向上座易之,持上座鉢與次座,若與彼比丘,如是展轉乃至下座也。
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
彼比丘應往僧中捨,展轉取最下鉢與之令持,乃至破,應持。此是時。
僧以下鉢白二與,彼應守護。不得著瓦石落處,倚杖、刀下,著懸物下、道中、石上、果樹下及不平地,不得著戶牖內、戶扉下,若床下、床角,除暫著。不得著兩床間,及立蕩鉢乃至足令破。彼不應故壞、故失、非鉢用者,吉羅。不犯者:若五綴漏,若減漏,求新者;若從親索;若從出家人索;若為他;他為己;不求而得;若施次得;若自有價買畜者——皆不犯。
二十三、乞縷使非親織師戒。
佛在舍衛國。跋難陀縫僧伽梨,乞線遂多,持線使織,自作繀,看織。居士譏嫌,比丘舉過。訶制此戒。
若比丘,自乞縷線,
彼在處處乞。縷線者,十種衣縷。
使非親里織師織作衣,
若織師、與線者俱親里,不犯。與線者非親,吉羅。看織、自織、作繀,吉羅也。
尼薩耆波逸提。
二十四、勸織師增縷戒。
佛在舍衛國。居士出線與織師為跋難陀作衣,彼後至家,擇取好線與織師織,又許與價。居士譏嫌,比丘舉過。佛因訶制。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使織師為比丘織作衣,彼比丘先不受自恣請,
若居士與比丘貴價衣,聽少欲知足索不如者,隨意也。
便往織師所,語言:「此衣為我作,與我極好織,令廣大堅緻,我當多少與汝價。」是比丘與價,乃至一食直,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若求衣不得,突吉羅。尼同犯。不犯者,減少求,從親里索、出家人索,他為己者是也。
二十五、奪比丘衣戒。
佛在舍衛國。難陀弟子善能勸化。跋難陀意欲共遊行,便先與衣。餘比丘言:「彼癡,不知誦戒、說戒、布薩、羯磨。」後去不隨,彼即奪衣。比丘訶舉,佛因制戒。
若比丘,先與比丘衣,後瞋恚,若自奪,若教人奪,「還我衣來,不與汝」;
若瞋,自奪,及教人奪而藏者,犯;奪,未藏者,吉羅。若著樹上、架上、床上,及餘著處,離處犯墮;取不離處者,吉羅。
彼若還衣,若取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尼同僧犯。不犯者:不瞋恚,言「我悔,不與汝,還我衣來」,彼知心悔,可即還衣;若餘人言「此比丘欲悔」,還他衣。若借他衣,著無道理,還奪,不犯。恐失,恐壞,若彼人破戒、破見、破威儀,若被舉、滅擯、應擯,若為此事命、梵難,一切奪取不藏舉者,皆不犯。
二十六、畜七日藥過限戒。
佛在舍衛。比丘秋月風病動,形枯生瘡,佛言:「有酥、油、生酥、蜜脂,聽有病緣,時、非時服。」佛在羅閱祇,畢陵伽徒眾大畜流漫。道俗譏責,白佛訶制。
若比丘有病,
謂醫教服爾所種藥。
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齊七日得服。
八門句義,如前「衣戒」。
若過七日服者,尼薩耆
此應捨樂與僧已,白治罪竟,還彼藥法:至第七日,捨與比丘,彼應取食;若過七日,酥、油塗戶嚮,蜜、石蜜與守園人;減七日者,白二還之,比丘當取塗脚、然燈用。
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如上捨、用等差別也。
二十七、過前求雨衣、過前用戒。
佛在舍衛。毘舍佉母請佛及僧。婢白時到,見諸比丘裸浴。因發八願,為佛所讚。六群常求,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春殘一月在,當求雨浴衣,
雨衣者,比丘用雨中浴。衣有十種。彼應三月十六日求也。
半月應用浴。
四月一日應用。
若比丘,過一月前求雨浴衣,
三月十六日前求雨衣。
過半月前用浴,
謂四月一日前用也。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不犯者,若捨作餘用,若著而浴,若浣,若舉者,是不犯。
二十八、過前受急施衣、過後畜戒。
佛在毘蘭若,聽受夏衣。六群常乞衣,常受衣。跋難陀異處安居,異處受衣。佛在舍衛安居中,大臣為安居施,佛因開而制戒。
若比丘,十日未竟夏三月,
謂七月六日已後,十五日已前是也。
諸比丘得急施衣,
若受便得,不受便失,故名「急」也。衣者有十種。
比丘知是急施衣,當受;受已,乃至衣時應畜。
衣時者,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衣五月。若自恣十日在,得急施衣,受已,至一月、五月畜。乃至明日自恣應受,一月、五月外更增九日也。
若過畜者,尼薩耆波逸提。
謂急施衣,若過前,若過後,並犯墮。比丘尼同犯。不犯者,不過前,不過後,不犯。若奪衣、失衣,過前取,不犯。若寄衣比丘遠行,水陸道斷,過後,不犯。
二十九、蘭若有疑離衣過限戒。
佛在舍衛。比丘蘭若處為賊所打,并奪什物,佛令留一一衣置村舍內。六群寄衣遊行。同徒舉過,佛困制戒。
若比丘,夏三月竟,後迦提一月滿,
謂八月半後。
在阿蘭若,
去村五百弓,遮摩羅國弓長四肘,用中肘量也。
若有疑
疑有賊盜。
恐懼處,
中有恐怖賊盜。
比丘在如是處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村舍內,
村者,聚也。
諸比丘有因緣離衣宿,乃至六夜。
若彼有緣離衣宿,第七夜明相未出前,若捨,若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反上成犯。
若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開緣如前「離衣戒」。
三十、迴僧物戒。
佛在舍衛。居士飯僧、施衣,跋難陀聞,語言:「施僧者多,今可施我。」居士後見長老比丘威儀具足,便即悔歎。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知
不知,非犯。
是僧物,
自求入己者,
若許僧,轉與塔;若許四方僧,轉與現在僧;若僧,尼;若異處;若反上交互;若疑、想——並突吉羅。
尼薩耆波逸提。
不犯者:若不知;若作不許想;若許少,勸令多;許少人,勸與多人;勸與好物;若言戲;若錯說者——並不犯。
諸大德!我已說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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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40 冊 No. 1806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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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曇無德(唐言「法護」)部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