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界者,唯以言名為體,由強分別,非實有法,故不得真。由[16]簡擇門諸法自性,為生不顛倒智,故立此論。
昏昧時中在非遠處,於藤色形見似蛇相,為境所誑,未見差別,謂彼是蛇,生決定解。若見藤異相,不如分別故、虛妄生故,昔解但是亂,知則無有境。
若分分思量析此藤境,藤體不可得。若無體,此藤知如蛇知,但是亂知。於藤諸分中亦如是思量分析,體相不可得故,此知緣藤及藤分悉是亂知。
依分分析觀察藤等不見自體,故如蛇知,此藤等知但是亂知,實無有境,一切假名。有法瓶衣人等,[18]若觀[19]瓦等諸分,乃至俗智境在及最後分,此中瓶等假名從他而起,最後無分析難顯離皆無。一切假名類,最後分無分析,唯一隣虛。若離一大,餘大及一大並不可顯現,無有體故,如兔角等。其異云何?[20]隣虛者不可立為一物,若有物必有方異,猶如瓶等。瓶等諸物是世間有,有六方異,是故有分不成一物。若[*]隣虛是有,應有六方,則是有分,不成一物。若不成一物,則為多物所成,與瓶不異,亦無實體。
由此三界唯有散亂,若智人欲求解脫,不應起真實計。問曰:有亂識。答:若汝言「我信瓶等外物自性不可得故,但有分別亂識緣無境起。何以故?幻化人、乾闥婆城等實非有,亂識似幻等起而非無。」是義不然,以不成就故。云何不成就?如所見不如是有故。此亂識似無物,由物無體,云何識得有?如所緣塵自性,能緣自性亦如是。所緣塵既無,此亂識不能自起。由他功力,他既不成,起義何在?以是義故,亂識有義,云何得立?於世間無如此法種子等生因,若無所生芽等果是有,則無是處。是故說幻化等譬亦不可立。
猶如是說已識三界但假名,除瓶等麁識,習微細心。如世間所立瓶衣等物由假名有,約世俗心不違此事。後為遣此俗心,方起[*]簡擇心,但見唯有亂識、無有外塵。此亂識因不成就故、似無物故,體則不成就。內外既無所有,得會法空。一切分別[2]所作、欲等諸惑,智人易除。譬如於藤妄起蛇想而生怖畏,若見差別,定知是藤,能除蛇怖。由思量能起欲等諸塵自性速易能滅,欲等惑妄亦復如是。
如世間瓶衣等物,信有不違,或說示他。如此智人先隨此事,後若求解脫,應修真理,[*]簡擇世法自性。若如理[*]簡擇,現起惑滅、未起不生。是立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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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1 冊 No. 1620 解捲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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