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攝阿毘達磨義論(Abhidhammatha-saṅgaha)
一 攝心分別
一
二
其中,先述「心」,是欲界、色界、無色界、出世間之四種。此中,云何欲界:
(一)喜俱相應無行一〔心〕、(二)〔喜俱惡見相應〕有行一〔心〕、(三)喜俱惡見不相應無行一〔心〕、(四)〔喜俱惡見不相應〕有行一〔心〕、(五)捨俱惡見相應無行一〔心〕、(六)〔捨俱惡見相應〕有行一〔心〕、(七)捨俱惡見不相應無行一〔心〕(八)〔捨俱惡見不相應〕有行一〔心〕,此等之八名為「貪俱心」。
(九)憂俱瞋恚相應無行一〔心〕、(一〇)〔憂俱瞋恚相應〕有行一〔心〕,此等之二名為「瞋恚相應心」。
(一一)捨俱疑相應一〔心〕、(一二)捨俱掉舉相應一〔心〕,此等之二稱為「愚癡心」。
三
四
〔二、十八無因心〕
(一三)有捨俱眼識[3]。同樣有〔捨俱〕(一四)耳識、(一五)鼻識、(一六)舌識。(一七)有苦俱身識。(一八)有捨俱領受心。(一九)有捨俱推度心。以上此等之七名為「不善異熟心」。
(二〇)有捨俱眼識[4]。同樣有〔捨俱〕(二一)耳識、(二二)鼻識、(二三)舌識。(二四)有樂俱身識。(二五)有捨俱領受心。(二六)有喜俱推度心。(二七)有捨俱推度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善異熟心」。
(二八)有捨俱五門轉向心[5]。(二九)同樣有〔捨俱〕意門轉向心。(三〇)有喜俱笑起心。以上此等之三名為「無因唯作心」。以上如斯十八皆稱為「無因心」。
五
六
〔三、二十四有因心〕
(三一)[7]喜俱智相應無行一〔心〕、(三二)〔喜俱智相應〕有行一〔心〕、(三三)喜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三四)〔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三五)捨俱智相應無行一〔心〕、(三六)〔捨俱智相應〕有行一〔心〕、(三七)捨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三八)〔捨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欲界善心」。
(三九)[8]喜俱智相應無行一〔心〕、(四〇)〔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四一)喜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四二)〔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四三)捨俱智相應無行一〔心〕、(四四)〔捨俱智相應〕有行一〔心〕、(四五)捨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四六)〔捨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欲界有因異熟心」。
(四七)[9]喜俱智相應無行一〔心〕、(四八)〔喜俱智相應〕有行一〔心〕、(四九)喜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五〇)〔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五一)捨俱智相應無行一〔心〕、(五二)〔捨俱智相應〕有行一〔心〕、(五三)捨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五四)〔捨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欲界有因唯作心」。以上如斯二十四皆稱為欲界有因之善、異熟、唯作心。
七
八
(五五)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善心、(五六)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善心、(五七)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善心、(五八)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善心、(五九)與捨、一境性俱第五禪善心,以上此等之五名為「色界善心」。
(六〇)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異熟心、(六一)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異熟心、(六二)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異熟心、(六三)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異熟心、(六四)與捨、一境性俱第五禪異熟心,以上此等之五名為「色界異熟心」。
(六五)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唯作心、(六六)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唯作心、(六七)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唯作心、(六八)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唯作心、(六九)與捨、一境性俱第五禪唯作心,以上此等之五名為「色界唯作心」。以上如斯十五皆稱為色界之善、異熟、唯作心。
九
一〇
(七〇)空無邊處善心、(七一)識無邊處善心、(七二)無所有處善心、(七三)非想非非想處善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無色界善心」。
(七四)空無邊處異熟心、(七五)識無邊處異熟心、(七六)無所有處異熟心、(七七)非想非非想處異熟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無色界異熟心」。
(七八)空無邊處唯作心、(七九)識無邊處唯作心、(八〇)無所有處唯作心、(八一)非想非非想處唯作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無色唯作心」。以上如斯十二皆稱為無色界之善、異熟、唯作心。
一一
一二
(八二)須陀洹道心、(八三)斯陀含道心、(八四)阿那含道心、(八五)阿羅漢道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出世間善心」。
(八六)須陀洹果心、(八七)斯陀含果心、(八八)阿那含果心、(八九)阿羅漢果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出世間異熟心」。以上如斯之八皆稱為出世間之善、異熟心。
一三
一四
〔七、百二十一心〕
云何八十九種心成為百二十一。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須陀洹道心,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須陀洹道心,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須陀洹道心,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須陀洹道心,與捨、一境性俱第五禪須陀洹道心,以上此等名為須陀洹道心。斯陀含道〔心〕、阿那含道〔心〕、阿羅漢道心亦同樣為〔各五種〕。如斯正有二十道心。果心亦同樣為〔正二十〕。如斯出世間心正為四十心、〔世間心八十一,共為一百二十一心〕。
一五
於此攝阿毘達磨義論
名為攝心分別第一品。
二 攝心所分別
一
二
云何?
觸、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此等之七名為「一切心心所」。尋、伺、勝解、精進、喜(pīhā)、欲,此等之六名為「雜心所」。以上此等之十三當知「同他(同於他)心所」。
癡、無慚、無愧、掉舉、貪、見、慢、瞋、嫉、慳、惡作、惛沈、睡眠、疑,此等之十四名為「不善心所」。
信、念、慚、愧、無貪、無瞋、中捨、身輕安、心輕安、身輕快性、心輕快性、身柔軟性、心柔軟性、身適業性、心適業性、身練達性、心練達性、身端直性、心端直性,此等之十九名為「共淨心所」。正語、正業、正命之三名為「離〔心所〕」。悲、喜(mudifā)名為「無量」〔心所〕。如斯共「慧根」,當知此等一切二十五心所名為「淨心所」。
三
四
〔二、共一切心所及雜心所相應心〕
云何?先述共一切心之此等七心所,得於一切八十九心中生起。其次雜〔心所〕,尋先除去二之〔前〕五識,在欲界心及十一初禪心之五十五心中生起。其次,伺是彼等〔五十五心〕與十一之第二禪心之六十六心中〔生起〕。勝解是除去二之五識及疑俱〔心之十一種心〕於諸〔七十八〕心中〔生起〕。精進是除去五門轉向〔心〕及二之五識、〔二〕領受〔心〕、〔三〕推度〔心之十六心〕於諸〔七十三〕心中〔生起〕。喜是除去〔二〕憂〔俱心〕、〔五十五〕捨俱〔心、二〕身識、〔十一〕第四禪〔之七十心〕於諸〔五十一〕心中〔生起〕。欲是除去〔十八〕無因〔心〕、〔二〕癡〔心之二十心〕於諸〔六十九〕心中〔生起〕。而〔與雜心所相應〕之彼等心生起之次第如下:
五
六
〔三、不善心所相應心〕
其次,不善〔心所〕中,癡、無慚、無愧、掉舉,此等之四名為「共一切不善心所」,得於一切之十二不善〔心〕中〔生起〕。貪唯得於八貪心中〔生起〕。見是於四惡見相應[5]〔心〕中〔生起〕。慢是於四惡見不相應〔心〕中〔生起〕。瞋、嫉、慳、惡作之此等四心所是於二瞋恚相應中〔生起〕。惛沈、睡眠是於五有行心[6]中〔生起〕。疑是唯於疑俱心中〔生起〕。
七
八
〔四、淨心所相應心〕
其次,於淨心所中,先述共淨之十九心所是存在於一切五十九淨心中。其次,〔正語、正業、正命之〕三離皆於〔八〕出世間心中,必決定一起得。然,於世間〔心〕唯在欲界〔八〕善心中,〔而且其時三離〕有時各別存在〔生起〕。其次,〔悲、喜之二〕無量除去第五禪,唯十二之〔色界〕大心及欲界〔八〕善〔心〕,欲界有因〔八〕唯作心之二十八心,或有時多種(別別)而生。又此處〔欲界〕之捨俱〔心〕有人[7]言無悲、喜。其次,慧[8]與十二之智相應欲界心及一切三十五之大〔心〕、出世間心與四十七心相應。
九
一〇
一一
〔五、出世間心相應心所〕
云何?先述於出世間八之初禪心中,同他之十三心所,除去〔二〕無量,〔餘〕攝二十三淨心所共三十六法。同樣於第二禪〔之八〕心,除去尋〔攝三十五法〕,第三禪〔之八〕心,除去尋、伺〔攝三十四法〕,第四禪〔之八〕心,除去尋、伺、喜、〔攝三十三法〕,第五禪〔之八〕心是捨俱同攝彼等〔三十三法〕。一切八出世間心中之心所法由五種禪而為五種攝。
一二
一三
〔六、與色、無色界心相應心所〕
其次,於大(上二界)中,先於〔善、異熟、唯作之〕三初禪心中同他十三心所,除去三離,攝二十二淨心所共三十五法。而悲、喜於此必各別相應。同樣於第二禪心中,除去尋〔攝三十四法〕,於第三禪心中,除去尋、伺〔攝三十三法〕,於第四禪心中除去尋、伺、喜〔攝三十二法〕,於十五[12]之第五禪心中,更不得〔悲、喜之二〕無量〔而攝三十法〕。如斯一切二十七大心中之〔心所法〕依五種禪成為五種攝。
一四
一五
〔七、欲界淨心相應心所〕
其次,欲界淨〔心〕,先述善〔心〕中最初智相應之二〔心〕中,同他之十三心所,攝二十五淨心所之三十八法。而〔二〕無量與〔三〕離之五,於此各別相應。同樣於第二之二〔心〕中,除去智,〔攝三十七法〕,第三智相應之二〔心〕中,除去喜〔攝三十七法〕,第四之二〔心〕中,除去智及喜而攝彼等〔三十六法〕。在唯作心中亦除去〔三〕離,同樣於四之二〔心〕中而攝四種。同樣在異熟〔心〕中,亦除去〔二〕無量及〔三〕離而攝其餘彼等〔心所四種〕。如是一切二十四欲界淨心中之〔心所法〕,如二〔心〕為攝十二種。
一六
一七
〔八、不善心相應心所〕
其次,不善心,先述貪根中之第一無行〔心〕,同他之十三心所,共不善之四〔心所〕之十七,攝貪、見共為十九法。同樣於第二無行〔心〕,攝貪、慢共〔為十九法〕。於第三〔無行心〕亦同樣除去喜,與貪、見共為十八〔法〕,於第四之〔無行心〕,同樣〔攝〕貪、慢共〔為十八法〕。其次,五之瞋恚相應無行〔心〕,與瞋、嫉、慳、惡作之四皆除喜,攝彼等二十法。而嫉、慳、惡作於此各別相應。五種之有行〔心〕亦與〔無行心〕同樣。其不同者〔但有行心更〕與惛沈、睡眠相應。其次,〔由同他之十三心〕除去欲、喜,十一之同他、共不善四之十五法,相應於掉舉俱〔心〕。疑俱心除去勝解俱疑,同得十五法。〔如斯〕一切,於十二不善心生起,〔心所法十二心〕各別相應,由〔相應心所法之〕數即攝七種。
一八
一九
〔九、無因心相應心所〕
其次,無因〔心〕中,先述笑心,〔由十三同他〕除去欲,攝十二之同他法。同樣於確定[15]〔心〕除欲喜而〔攝十一法〕,於樂〔俱〕領受[16]〔心〕除去欲、精進而〔攝十一法〕,無因意界之三[17]〔心〕及雙之結生[18]〔意識界〕除去欲、喜、精進而〔攝十心所〕,二之五識除去〔六之〕雜〔心所〕,攝彼等〔七心所〕。如斯一切無因〔心〕中之〔心所法〕若由數唯攝四種。
二〇
於此攝阿毘達義論
名為攝心所分別為第二品。
三 攝雜分別
一
二
其中:
受是樂、苦、不苦不樂之三種,又依樂、苦、喜、憂、捨之區別而為五種。其中,為樂俱唯善異熟身識之一。同樣於苦俱,〔唯〕不善異熟〔身識〕。其次,於喜俱心,稱為貪根四、欲界淨之十二、樂〔俱〕推度〔心〕、笑〔心〕二共十八之欲界喜俱心及初、第二、第三、第四禪為四十四之大(上二界)、出世間心為六十二種。其次喜俱心唯二之瞋恚相應心。餘之五十五唯捨俱心。
三
四
〔二〕對於「因之攝」
所謂因,是貪、瞋、癡、無貪、無瞋、無癡之六種。其中,五門轉向〔心〕、二之〔前〕五識[4]、〔二〕領受〔心〕、〔三〕推度〔心〕、確定〔心〕、笑〔心〕之十八心名為「無因」。餘一切之七十一心是「有因」。又其〔有因心之〕中,二愚癡心是「一因」,餘之十不善心、智不相應欲界十二淨〔心〕之二十二心是「二因」。智相應欲界十二淨〔心〕、大、出世間三十五心之四十七心是「三因」。
五
六
所謂作用,是結生、有分、轉向、見、聞、嗅、嘗、觸、領受、推度、確定、速行、彼所緣、死之十四,其次由結生、有分、轉向、五識之處等,彼等〔八十九心〕當知有十種[6]處之差別。其中,捨俱之二推度〔心〕、八之大異熟〔心〕、九之色、無色異熟〔心〕之十九心名〔為〕結生,有分、死之作用[7]。其次,〔無因唯作之〕二〔心為〕轉向作用。同樣於〔各二心〕為見、聞、嗅、嘗、觸、領受之作用。〔無因異熟之〕三〔心〕為推度作用。意門轉向心,唯於五門成為確定作用。〔以上〕除〔世間異熟及〕二轉向〔唯作〕心,其餘〔二十一〕善、〔十二〕不善、〔四聖〕果、〔十八〕唯作之五十五心,為遠作用。八之大異熟心、三之推度〔心〕之十一〔心〕為彼所緣作用。
其次,其等〔八十九心〕之中,捨俱之二推度心,依結生、有分、死、彼所緣、推度〔名為〕五作用。八之大異熟〔心〕,依結生、有分、死、彼所緣〔名為〕四作用。九大(上二界)異熟〔心〕,依結生、有分、死〔名為〕三作用。喜〔俱〕之推度〔心〕,依推度、所緣為二作用,確定〔心〕亦依確定、轉向〔為二作用〕。而其餘一切之速行〔心〕、三種意界、〔二之前〕五識〔之六十八心〕是隨於發生為一作用。
七
八
〔四〕對於「門之攝」
所謂門是眼門、耳門、鼻門、舌門、身門、意門之六種[8]。其中,眼是眼門,同樣耳等即是耳門等。又〔轉向前之〕有分,言為意門。其中,〔一〕五門轉向〔心〕、〔二〕眼識、〔二〕領受〔心〕、〔三〕推度〔心〕、〔一〕確定〔心〕、〔二十九〕速行〔心〕、〔八〕彼所緣〔心〕之四十六心於眼門適宜生起。同樣於耳門等亦有〔一〕五門轉向〔心〕、〔二〕耳識等之四十六〔心〕。於五門〔右之〕一切五十四心唯欲界〔心〕。其次,於意門有〔一〕意門轉向〔心〕、五十五速行〔心〕、〔十一〕彼所緣〔心〕之六十七心。依結生、有分、死之十九〔心〕是離開門。
其次,其等〔八十九心〕中,〔二之前〕五識、大(上二界)、出世間之〔二十六〕速行〔心〕之三十六心,適宜於〔六門中〕一門之〔作用〕。又三意識界是五門[9]〔作用〕。〔一〕樂[10]〔俱〕推度〔心〕、〔一〕確定〔心〕、〔二十九〕欲界速行〔心之三十一〕心,是六門〔作用〕。〔二之〕捨俱推度〔心〕、〔八之〕大異熟〔心〕者,有六門〔作用〕,亦在離門[11]。大(上二界)之〔九〕異熟〔心〕唯是離門。
九
一〇
〔五〕對於「所緣之攝」
所謂所緣者,是色所緣、聲所緣、香所緣、味所緣、觸所緣、法所緣之六種。其中,色是色所緣,同樣於聲等是聲所緣等。其次,法所緣是攝淨〔色〕、細心、心、心所、涅槃、施設[12](假法)之六種。
其中,一切眼門心,唯色為所緣,此等〔唯〕現在。同樣於耳門心等,唯聲等〔為所緣〕,此等亦唯現在。其次,意門心之所緣為六種,〔此〕適宜於現在、過去、未來、離時[13]。稱為結生、有分、死之離門〔心〕之所緣為六種,多於〔前過去〕有之末,所把取六門之現在、過去,或稱為施設(假法)之業、業相、趣相[14]者。
其等〔色等、現在等、業等為所緣諸心〕中,眼識等如次唯色等一一為所緣。其次,三意界以色等之五為所緣。其餘欲界異熟〔心〕與笑心,唯以欲界一切為所緣。不善〔心〕、智不相應之欲界速行〔心〕,除出世間,其餘者一切為所緣。智相應之欲界善〔心〕與稱為第五禪之神通善〔心〕,除去阿羅漢道、果,其餘以一切為所緣。智相應之欲界唯作〔心〕、〔第五禪〕之唯作神通〔心〕、確定〔心〕者,以普徧一切為所緣。無色中之第二〔心〕、第四[15]〔心〕,以大(上二界)為所緣。其餘之大(上二界)心,以一切施設(假法)為所緣。出世間心以涅槃為所緣。
一一
一二
〔六〕對於「基(所依)之攝」
基是眼、耳、鼻、舌、身、心基之六種。其等一切於欲界中得。其次,於色界中,無鼻、〔舌、身〕等三。又於無色界一切皆不現。
其中,五識界如次第專依止於〔眼、耳、鼻、舌、身之〕五淨基而轉起。其次,稱為五門轉向、領受之意識界是依止於心〔基〕而轉起。又其餘稱為意識界之推度〔心〕、大異熟〔心〕、瞋恚之二〔心〕、初道〔心〕、笑〔心〕、色界〔心〕亦依止心〔基〕而轉起。其次,餘之善、不善、唯作、無上(出世間)〔心〕,或依止〔心基〕,或不依止,無色之異熟〔心〕不依止心〔基〕而〔轉起〕。
一三
此攝阿毘達磨義論
名為攝雜分別第三品。
四 攝路分別
一
二
〔一、六六法〕
六基、六門、六所緣、六識、六路、六種境之轉起,此於「路[1]之攝」,當知為六六法。其次,於「離路[2]」有業、業相、趣相之三種境轉起。
其中,如前所說基、門、所緣。此「六識」: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其次,「六路」是門而為眼門路、耳門路、鼻門路、舌門路、身門路、意門路,又依識而為眼識路、耳識路、鼻識路、舌識路、身識路、意識路。〔依〕門活動當知與〔依〕心(識)活動有關連。
三
〔二、五門作用〕
在〔眼、耳、鼻、舌、身之〕五門,有極大、大、小、極小之〔所緣〕。其次,於意門有明瞭、不明瞭之〔所緣〕。當知此是「六種境之轉起」。云何?由生、住、滅[3]之三剎那名為一心剎那。其次,依斯〔心剎那之〕十七剎那為色法〔生滅〕之壽命。經過一心剎那,或經過心剎那——以達住〔位〕——五所緣來現於五門。故若經過一心剎那,色所緣現於眼之視界,由此有分〔識〕二次活動後,遮斷有分之流,顧念(注意喚起)彼色所緣之五門轉向心〔一次〕生滅。由此其後,見其色之眼識、領受之領受心、推度之推度心、確定之確定心,如次第〔各一次〕生滅。其後,二十九之欲界速行〔心〕中,得〔生起之〕緣,最多行七次之速行。又隨結速行之二〔剎那〕彼所緣〔異〕熟〔心〕適合轉起,由此而墮於有分。以上十四〔剎那〕路心之生起及二〔剎那〕有分之動搖,前已過去以一心剎那,〔色法〕使充足十七心剎那,其後而滅。此〔十七心剎那相續之〕所緣,名為「極大之境」。若現來所緣以不可能至彼所緣之生起而過去者,〔此名為〕大之〔境〕。其時,速行完了〔立刻〕墮於有分,即無有彼所緣之生起。若所緣來入不可能至速行〔心〕生起而過去者,〔此〕名為「小境」。其時亦不起速行心,唯二、三次之確定〔心〕轉起,然後墮於有分。其次,現來近於滅之所緣,不可能至確定〔心〕之生起而過去者,〔此〕名為「極小〔境〕」。此時,唯有有分之動搖而無路心之生起。如斯於眼門為〔心作用〕。於耳門等亦然。如斯,於一切五門,當知稱為四種[4]時分:彼所緣〔時分〕、速行〔時分〕、確定〔時分〕、空時分,如次第為所緣境而轉起。
四
五
〔三、欲界之意門作用〕
其次,於意門若「明瞭之所緣」現來識閾,由此〔二剎那〕有分之動搖,〔一剎那之〕意門轉向〔心〕、〔七剎那之〕速行〔心〕之後,〔二剎那之〕彼所緣〔異〕熟〔心〕轉起,然後墮於有分。其次,有「不明瞭之所緣」時,速行之立刻墮於有分,即無彼所緣之生起。
六
七
〔四、上二界出世間之禪定作用〕
其次,述安止(根本定)[9]速行時分,〔於所緣〕無有明瞭不明瞭之差別。又〔無有〕彼所緣之生起。即其時,八智相應欲界速行〔心〕中之隨一,成為徧作、近行、隨順、種姓者而四次或三次,如次第生起而滅後,適合於第四或第五〔速行〕[10]而引發二十六之大界、出世間速行〔心〕中隨一之速行〔心〕隨入於安止路。由此安止之後而墮於有分。其時,喜俱〔欲界心〕之速行後亦當唯期望安止、喜俱〔心〕。捨俱〔欲界心之〕速行後〔當唯斯望〕捨俱〔心〕。其時亦善速行〔欲界心〕之後,安止於善速行及下三界〔心〕,唯作速行〔欲界心〕之後,〔安止於〕唯作速行及阿羅漢果〔心〕。
八
九
〔五、彼所緣之決定〕
其次,於〔六門之〕一切處,對於不好所緣,〔各〕有不善異熟之〔前〕五識、領受〔心〕、推度〔心〕、彼所緣〔心〕。又對於好所緣,〔各〕有善異熟〔之前五識、領受心、推度心、彼所緣心〕。又對於極好〔所緣〕,唯有樂俱之推度〔心〕、彼所緣〔心〕而已。即於〔彼所緣心〕中,喜俱唯作速行〔心〕之後唯有喜俱之彼所緣〔心〕,於捨俱唯作速行〔心〕之後,唯有捨俱〔之彼所緣心〕,又憂俱速行〔心〕之後,彼所緣及有分必是捨俱。故若〔依〕喜〔俱心〕而結生者,〔於彼〕憂俱速行之後,即無彼所緣生,其時,曾經驗而緣任何彼小(欲界)所緣,而生起捨俱之推度心,其〔推度心之〕後墮於有分,是諸阿闍梨之所說。又〔彼阿闍梨〕於欲界速行〔心〕之後,主張欲界有情唯欲界之諸法為所緣而有彼所緣。
一〇
此是〔路心轉起〕中之彼所緣之決定。
一一
〔六、速行之決定〕
速行之中,在小(欲界)速行路之欲界速行〔心〕,七次或六次速行。其次,於死時等之遲轉起,唯有五時分〔速行而已〕〔但諸義疏師〕說:於世尊雙示導[16]〔神變〕等之速行起,有四或五〔剎那〕之觀察〔速行〕心。又於初習者之最初〔速行之〕營作,即大界速行〔心〕,神通速行〔心〕亦常唯於一時分〔一次〕速行,然後墮於有分。其次,四〔聖〕道〔速行心〕之生起為一心剎那。其後二三〔剎那之〕果心適合生起[17],然後墮於有分。在滅盡定之時,第四無色之速行〔心〕二次速行,然後證達滅〔定〕。而〔由滅定〕出起時,適合阿那含果〔心〕或阿羅漢果〔心〕一時分(一次)生滅已而墮有分。〔如斯〕於一切處之等至(禪定)路,如有分之流無決定路故,有多數[18]〔種之速行〕。
一二
此是〔路心轉起〕中,速行之決定。
一三
五 攝離路分別
一
二
四地、四種結生、四業、四種死之生起,此於「離路」之攝,當知為四之四法。其中,
〔一、四地〕
是惡趣地、欲善趣地、色界地、無色界地,此名為「四地」。其等〔四地〕中,(一)「惡趣地」是地獄、畜生界、餓鬼界、阿修羅眾,此為四種。(二)「欲善趣地」是人、四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都率〔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此為七種。而以上十一地亦稱為「欲界地」。(三)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此為初禪地。少光〔天〕、無量光〔天〕,此是第二禪地。少淨〔天〕、無量淨〔天〕,徧淨〔天〕,此為第三禪地。廣果〔天〕、無想有情〔天〕、淨居〔天〕,此為第四禪地。以上十六種是色界地。淨居地是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阿迦膩吒〔天〕之五種。(四)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志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之四種,此為「無色界地」。
三
此是〔四之四法〕中為地之四法。
四
〔二、四種結生〕
惡趣結生、欲善趣結生、色界結生、無色界結生,此為「四種結生」。其中[1]、(一)不善異熟捨俱之推度〔心〕,是轉生惡趣為剎那結〔生〕,其後成為有分[2]〔心〕,有分之後成為死[3]〔心〕而斷絕。此名為「一惡趣結生」〔心〕。其次,(二)善異熟捨俱之推度〔心〕,是於欲善趣(甲)生盲[4]等之人人,(乙)依止地者(土地神),及(丙)於墮處轉起阿修羅之結生〔心〕、有分〔心〕、死〔心〕。其次,大異熟之〔八〕心,於欲善趣之一切處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此等之九〔心〕名為「欲善趣結生」〔心〕。而以上十種,稱為欲界結生〔心〕。
其中,四惡趣、人、墮處阿修羅之壽量無有定數。然,四大王天之壽量[5],依天之〔數〕[6]為五百歲,依人間之數為九百萬歲。三十三天之〔壽量是四大王天〕之四倍。夜摩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都率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樂變化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他化自在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
五
六
(三)初禪異熟〔心〕,於初禪地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同樣於第二禪異熟〔心〕及第三禪異熟〔心〕者於第二禪地,第四禪異熟〔心〕者於第三禪地,第五禪異熟〔心〕是於第四禪地〔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然,無想有情之結生唯是色。同樣其〔結生〕後之轉起及於死時亦唯是色轉起而滅。此等之六名為「色界結生」。
其等中,梵眾天之壽量為三之一劫,梵輔〔天〕之〔壽量〕為半劫,大梵〔天〕之〔壽量〕為一劫。少光天之〔壽量〕為二劫,無量光〔天〕之〔壽量〕為四劫,光音〔天〕之〔壽量〕為八劫。少淨〔天〕之〔壽量〕為十六劫,無量淨〔天〕之〔壽量〕為三十二劫,徧淨〔天〕之〔壽量〕為六十四劫。廣果〔天〕及無想有情之〔壽量〕為五百劫,無煩〔天〕之〔壽量〕為千劫,無熱〔天〕之〔壽量〕為二千劫,善現〔天〕之〔壽量〕為四千劫,善見〔天〕之〔壽量〕為八千劫,阿迦膩吒〔天〕之〔壽量〕為一萬六千劫。
(四)初無色等之異熟〔心〕如次第於初無色等之地而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此等之四,名為「無色結生」。而於其等生於空無邊處天之壽量為二萬劫。生於識無邊處天之〔壽量〕為四萬劫,生於無所有處天之〔壽量〕為六萬劫,生於非想非非想處天之〔壽量〕為八萬四千劫。
七
此是〔四之四法〕中之結生四法。
八
〔三、四業〕
今生〔業〕、支持〔業〕、妨害〔業〕、破損〔業〕[8],此由作用為〔四業〕,重〔業〕、近〔業〕、宿習〔業〕、已作業,此依取異熟之異門為〔四業〕,現法受〔業〕、次生受〔業〕、後後受〔業〕、既有業,此名依異熟時之四業。又不善〔業〕、欲界善〔業〕、色界善〔業〕、無色界善〔業〕,此依異熟處為〔四業〕。
其中,「不善」〔業〕,是由身業、語業、意業之業門為三種。何以故?殺生、不與取、邪欲行此稱身表,於身門數數行故名為身業。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此稱語表,於語門數數行故名為語業。貪欲、瞋恚、邪見,此不依表(身語),於意數數行故名為意業。其等中,由殺生、惡口、是由瞋根瞋恚而生,邪欲行、貪欲、邪見是由貪根而〔生〕,餘之〔不與取、妄語、兩舌、綺語之〕四,是由〔貪、癡之〕二根而生。而〔八十九〕心生起者,此不善〔業〕,共為十二種。
「欲界善」〔業〕亦於身門轉起為身業,於語門轉起為語業,於意門轉起為意業。由如斯業門者〔欲界善業〕為三種。又由施、戒、修〔之別〕亦為〔三種〕。而〔八十九〕心生起者,此〔欲界善業〕為八種。若由〔財物之〕施、〔持〕戒、〔禪定之〕修、〔長上之〕恭敬、〔看病等之〕作務、得〔福之施〕、對得〔福無慳垢〕隨喜、聽法、說法、〔離邪見〕見正直業,即為十種。而以上〔十二不善心、八善心〕之二十種,皆稱為欲界業。
其次,「色界善」〔業〕唯是意業。此是修所成而由安止(根本定)之所得。若由禪之差別,〔色界善業〕為五種。同樣「無色界善」〔業〕是意業,此亦是修所成而由安止(根本定)之所得。由所緣之差別,〔無色界善業〕為四種。
此〔諸業〕中,〔十二〕不善業除去掉舉〔心〕[9]而〔十一心〕於惡趣地生起結生。然於轉起一切十二種,七不善異熟〔心〕,在欲界及色界之一切處適合於異熟。欲界善〔心〕亦唯於欲界善趣生起結生。然,〔一切八善心〕於轉起,〔八〕大異熟。其中,三因殊勝善〔心〕給與三因之結生,於轉起使異熟十六異熟[10]〔心〕。三因之劣與二因殊勝之善〔心〕給與二因之結生,於轉起除去三因、使異熟十二異熟[11]〔心〕。其次二因之劣善〔心〕,唯與無因之結生,於轉起唯使異熟〔八〕無因異熟[12]〔心〕。
九
一〇
其次,色界善〔心〕若修初禪之小者生起於梵眾〔天〕,若其中修者〔生起〕於梵輔〔天〕,若修勝者〔生起〕大梵〔天〕。同樣,若修第二禪、第三禪之小者於少光〔天〕,若修中者於無量光〔天〕,若修勝者〔生起〕於光音〔天〕。若修第四禪之小者於少淨〔天〕,若修中者於無量淨〔天〕,若修勝者〔生起〕於徧淨〔天〕。若修第五禪於廣果〔天〕,若修其想之離者〔生起〕於無想有情〔天〕。又阿那含[16]是生起淨居〔天〕。如次第修無色界善者生起於無色〔天〕中。
一一
此是〔四之四法〕業之四法。
一二
〔四、四種死及結生之次第〕
由壽盡、業盡,兩者之盡,由斷業而有「四種死之生起」。又如是而死之人人[17],(一)於〔近〕死之時——適合業力現前——於〔兩〕有之中間令生結生(有與有之連結)「業」,又(二)曾其業之作時得——〔為業〕——資助色等之「業相」,(三)生起之後當得有受用之「趣相」,依業力而現起六門之隨一。
然後,如斯現起緣彼〔業、業相、趣相等之〕所緣,隨順於業以起異熟為徧淨,又隨染之〔心相續〕——隨順應得之有,心相續傾向其處——數數多轉起。或唯業令生其〔結生〕使其新鮮而達於〔意〕門。彼死之接近者,於路心之終,又於有分之滅盡,由死為現在有之終了生起死心而滅。其滅完了,其後,如斯緣所得之所緣,無明隨眠所圍,渴愛隨眠為根本之行而令生,由相應〔之諸法〕而徧取令住於俱生〔之諸法〕,以令連結其次之有而稱為結生之先行——適合於有基或無基[18]——生起意,住立於次之有。
一三
其次,於近死之路〔心〕,於徐緩轉起,所期望唯五速行,若現在之〔色〕所緣現存於識閾時而死者,結生、有分之所緣亦應為現在。如是由欲界結生而把取六門之業相及趣相而得現在、過去所緣[19]。又業〔一心剎那相續故〕唯為過去〔所緣〕而把取於意門。此等一切為小(欲界)法之所緣。
其次,由色界結生,唯施設(假法)之業相為所緣。同樣於無色之結生,亦唯大界(上二界)及施設之業相,適合為所緣。其次,無想之有情僅以命九法為結生而存立。故彼等〔無想有情〕名為「依色之結生者」。無色(有情)為「依非色之結生者」。其餘〔之有情〕,是「依色非色之結生者」。
一四
此是〔四之四法〕中死、結生之次第。
一五
如斯取結生者,由結生滅[22]後以來,緣同一所緣而同一心至死心生起止,不生起路心時,依有之分稱為有分相續而意無斷絕,如河流之轉起。而於最後由死成為死心而滅。然後,又〔生〕結生等,如車輪如次第轉轉而轉起。
一六
於此攝阿毘達磨義論
名為離路分別第五品。
六 攝色分別
一
二
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此二種色攝十一種。何以故?(一)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名為「大種色」。(二)眼、耳、鼻、舌、身名為「淨色」。(三)色、聲、香、味及除水界稱三大種之觸名為「境色」。(四)如性(女根)、男性(男根)名為「性色」。(五)心基名為「心色」。(六)命根名為「命色」。(七)段食名為「食色」。以上此十八種色稱[3]為自性色、自相色、完色、色色、思惟色。(八)虛空界名為「限界色」。(九)身表、語表名為「表色」。(一〇)色輕快性、〔色〕柔軟性、〔色〕適業性及〔身語之〕二表名為「變化色」。(一一)色積集、〔色〕相續、〔色〕老性、〔色〕無常性名為「相色」。而於此生色由積集、相續之名而說。以上此十一種色由自性而成二十八種。
三
四
其次,此一切之色唯無因、有緣、有漏、有為、世間、欲界、無所緣、非所緣故為一種。又依內外等種種差別。何以故?(一)稱為淨者有五種名為內色,其他為外色。(二)稱〔五〕淨、心〔基〕有六種[5]名為基色,其他為非基色。(三)稱為淨、表之七種名為門色,其他為非門色。(四)稱為淨、性、命之八種名為根色,其他為非根色。(五)~(七)稱為淨、境之十二種,是麤色、近色、有對色,其他是細色、遠色、無對色。(八)業生〔色〕是執受色,其他是非執受色。(九)色處是有見色,其他是無見色。(一〇)眼等二是不到達〔境〕,鼻等之三是到達〔境〕。以上五種皆是取境色,其他是不取境色。(一一)色、香、味、食素(段食)、四大種之八種是不簡別色,其他是簡別色。
五
此是〔色攝〕中之色分別。
六
業、心、時節、食名為四色等起。其中,(一)欲界、色界之二十五種[7]之善不善業所行作以取結生,〔其〕剎那剎那於內相續而令等起業等起色。(二)除無色之異熟〔心〕及二之〔前〕五識,餘七十五種心,亦含括最初之有分,〔其等諸心〕生時令等起心等起色。其中,安止(根本定)速行〔心〕令起威儀。確定〔心〕、欲界速行〔心〕、神通〔心是不僅威儀〕即表亦使等起。又其中,十三[8]之善速行〔心〕亦令生笑。(三)稱寒、冷、暑、熱之火界達於住位,必內外適合令等起時節等起色。(四)稱食素之食,嚥下時達於住〔位〕,而即令等起食等起色。
其中,心〔色〕、根〔色〕之〔九〕唯是業生。二表唯是心生。聲是心、時節生。輕快性〔柔軟性、適業性〕等之三是由時節、心、食而生。〔八種之〕不簡別色[9]及虛空界是由〔業、心、時節、食之〕四發生。〔四種之〕相色[10]不從任何而生。
七
此是〔色之攝〕中色等起法。
八
〔四、色聚〕
一起、一滅、一所依、俱行之二十一[13]名為色聚[14]。其中,命與〔八種之〕不簡別色,與眼共言眼十法。同樣〔命與八不簡別色之九〕共與身耳等組合,如次第〔言〕耳十法、鼻十法、舌十法、身十法、女性十法、男性十法、基十法。〔八〕不簡色與命共言命九法[15]。此等之〔眼十法乃至命九法之〕九,為「業等起聚」。
其次,〔八〕不簡別色是純八法。其〔八法〕與身表共為身表九法。〔八法是〕共語表及聲為語表十法。〔八法〕是〔共〕輕快性〔柔軟性、適業性〕等為軟快性等之十一法。〔八法〕是共身表、輕快性等為十二法。〔八法是〕〔共〕語表、聲、輕快性等為十三法。此〔純八法乃至十三法之〕六是「心等起聚」。
純八法、聲九法、輕快性等之十一法,聲、輕快性等之十二法,此四是「時節等起聚」。
純八法、聲九法、輕快性等之十一法,此二法是「食等起聚」。
其中,純八法與聲九法,此二之時節、等起聚,亦得於〔身體〕外。其餘一切唯於內。
九
此是〔色之攝〕中聚之結合。
一〇
其次,此等一切不缺得適合於欲界之轉起。其次,於〔欲界之〕結生,濕生者與化生者,稱眼、耳、鼻、舌、身、性、基十法之七十法,於最多時現前。而最少時,眼、耳、鼻、性十法或時[19]不得。故其等〔之任何或全部滅〕而應知聚〔之數〕。其次,於胎生有情稱為身、性、基十法之三十法現前。其處,〔胎生有情〕亦於性十法時不得。其後於轉起,於次第眼十法等現前。如斯結生以來,有業等起〔色〕,第二心以來,有心等起〔色〕,〔第二心之〕住時以來,有時節等起〔色〕,食素周徧於〔身體〕以來,有食等起〔色〕。如斯,四等起色聚之相續,於欲界如燈焰,如河流,如有壽之限內無斷絕而轉起。而於死時,死心以前第十七[20]心之住時以後,不生起業生色。其以前生起業生色與死心同時轉起而滅。其後心生、食生之色斷絕。其後時節等起色展轉稱為死屍而轉起。
一一
一二
其次,於色界中,不得鼻、舌、身、性十法及食生聚。故彼等之結生時,眼、耳、基之三十法與命九法,〔得〕四之業等起聚[21]。於轉起得心、時節等起〔之四聚〕。其次,於無想有情不得眼、耳、基、聲,又〔不得〕一切之心生色。故彼等〔無想有情〕之結生時唯有命九法。又轉起時除去聲,存留時節等起色。如斯當知稱為欲、色、無想依三處中之結生、轉起是二種色之轉起。
一三
一四
七 攝集分別
一
二
集之攝當知是攝不善、攝雜、攝菩提分、攝一切之四種。何以故?
之四漏:欲漏、有漏、見漏、無明漏,四暴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四軛:欲軛、有軛、見軛、無明軛,四繫:貪欲身繫、瞋恚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在著身繫,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六蓋:欲貪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無明蓋,七隨眠:欲貪隨眠、有貪隨眠、瞋恚隨眠、慢隨眠、見隨眠、疑隨眠、無明隨眠,十結:於經中有欲貪結、色貪結、無色貪結、瞋結、慢結、見結、戒禁取結、疑結、掉舉結、無明結,在論中另有十結:欲貪結、有欲結、瞋恚結、慢結、見結、戒禁取結、疑結、嫉結、慳結、無明結,十煩惱:貪、瞋、癡、慢、見、疑、惛沈、掉舉、無慚、無愧。而此中,於漏等依欲、有之名,以此為基渴愛之意義。戒禁取[4],此實住著、我語取,如斯轉起,言不外是惡見。
三
四
〔二〕「攝雜」
有六因:貪、瞋、癡、無貪、無瞋、無癡。七禪支:尋、伺、喜(pīti)、一境性、喜(somanassa)、憂、捨。十二道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邪見、邪思惟、邪精進、邪定。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女根、男根、命根、意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九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慚力、愧力、無慚力、無愧力。四增上:欲增上、心增上、精進增上、觀增上。四食:段食、第二觸〔食〕、第三意思〔食〕、第四識〔食〕。而於此中,於〔二十二〕根,言須陀洹道智是未知當知根、阿羅漢果是具知根,中之六智是已知根。又於命根有色、非色之二種。於前五識〔不得〕禪支,無精進中〔不得〕諸力[8],於無因中不得道支。同樣於疑心中無有一境性、〔定〕道〔支〕、〔定〕根、〔定〕力之狀態。從二因、三因之速行中其發生,得〔隨〕一之增上。
五
六
有四念處:身隨觀念處、受隨觀念處、心隨觀念處、法隨觀念處。有四正勤:已起諸惡令捨斷之精進,未起諸惡令不起之精進,未起諸善令生起之精進,已起諸善令增大之精進。四神足:欲神足、心神足、精進神足、觀神足。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七覺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八道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而於邐中,四念處言為一正念,同樣四正勤〔可言一〕正精進。
七
八
〔四〕「攝一切」
有五: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十二處: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十八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有四諦:苦聖諦、苦集聖諦、苦集滅聖諦、苦滅道聖諦。而此中,〔五十二〕心所、〔十六〕細色[23]與涅槃之六十九法稱為法處、法界。意處分別為七識界。
九
此於攝阿毘達磨義論
名為攝集分別第七品。
八 攝緣分別
一
二
緣之攝當有緣起法及發趣法二種。其中,「緣起[1]法」是言觀察:「〔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唯性質之行相。其次發趣,關於說差別而〔轉起〕緣及住立。然,諸阿闍梨混合〔緣起法與發趣法之〕兩者為論註。
〔一、緣起法〕
其中,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渴愛、渴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而發生愁、悲、苦、憂、惱。如是此一切為苦滅之集。
此是〔緣攝〕中之緣起法。
三
其中[2],當知三時、十二支、二十行相、三連結、四略、三輪轉、二根本。何以故?無明、行是過去時,生、老死是未來時、中八是現在時,此為「三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有、生、老死,此為「十二支」。而此時,愁等之語以示等流果〔而非別支〕。其次,此〔緣起支〕中,由無明、行之語亦含攝愛、取、有之意義。於同說愛、取、有而含有無明、行〔之意義〕。又言生、老死有識等五果之意義故:
四
五
無明、愛、取是煩惱輪轉,所稱業有,有之一部分與行為業輪轉,稱為起有,有之一部分與餘〔之七支〕為異熟輪轉。此為「三輪轉」。當知無明與愛為「二根本」。
六
七
〔「發趣法」者〕是〔二十四緣〕於: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互相緣、依緣、親依緣、前生緣、後生緣、習行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禪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非有緣、離去緣、不離去緣。
此是〔緣攝〕中之發趣法。
八
九
(一)於前滅之心心所法對於現在之心心所法是依無間、等無間、非有、離去〔緣〕為〔緣〕。前速行對於後速行是依習行〔緣〕為〔緣〕。俱生之心心所法互相依相應〔緣〕為〔緣〕。此是「名對於名為六種緣」。
(二)因、禪支、道支對於俱生之名色,依因〔緣、禪緣、道緣〕等為〔緣〕。俱生之思對於俱生之名色,〔依業緣為緣〕,多剎那之思對於依業生起之名色而依業〔緣為緣〕。異熟蘊對於互相及俱生之色而依異熟〔緣〕為〔緣〕。此是「名對於名色之五種緣」。
(三)後世之心心所法對於前生之此身而依後生〔緣為緣〕。如斯「名對於色唯一種緣」。
(四)六基於轉起對於七識界是〔依前生緣為緣〕,又五所緣對五識路[9]是依前生〔緣為緣〕。如斯「色對於名亦一種緣」。
(五)「施設、名色對於名」是依所緣〔緣〕、親依〔緣〕之「二種緣」。其〔所緣緣、親依緣之〕中,所緣是色等而為六種,親依是所緣親依、無間親依、自然親依之三種。其中,不重所緣是為所緣親依。於無間(前)滅之心心所法是無間親依。又貪等之法、信等、樂、苦、人、食物、時節、臥坐具於適合對內外善等之法而為〔自然親依〕。又業對於異熟為〔自然親依〕。如斯自然親依有多種。
一〇
(六)「名色對於名色」,於適宜依增上、俱生、互相、依、食、根、不相應、有、不離去〔緣〕之「九種緣」。其中,〔一〕所尊重之所緣對於名而依所緣增上為〔增上緣〕。俱生俱增上[10]之四種亦對俱生之名色,依俱生增上為〔增上緣〕。有斯二種之增上緣。〔二〕心心所法互相及對於俱生之色,為〔俱生緣〕,大種是互相及對所造色為〔俱生緣〕,於結生剎那之基〔色〕與異熟〔心心所〕於互相為〔俱生緣〕,有斯三種之俱生緣。〔三〕心心所法於互相〔為互相緣〕,大種於互相為〔互相緣〕,於結生剎那之基色與異熟〔心心所〕於互相〔為互相緣〕,有斯三種之互相緣。〔四〕心心所法互相及對俱生色而〔為依緣〕,大種互相及對所造色而〔為依緣〕,六基對於七識界〔為依緣〕,有斯三種之依緣。〔五〕段食對此身〔為食緣〕,非色食對於俱生之名色〔為食緣〕,有斯二種之食緣。〔六〕五淨〔根〕對於五識〔為根緣〕,色命根對執受色〔為根緣〕、非色命根對俱生之名色〔為根緣〕,有斯三種之根緣。〔七〕於下生(結生)剎那之基〔色〕對於異熟〔心心所依俱生為不相應緣〕,心心所法對俱生色而依俱生〔為不相應緣〕,後生之心心所法對前生之此身體而依後生〔為不相應緣〕,於轉起六基對七識界而依前生〔為不相應緣〕,有斯三種之不相應緣。
一一
一二
其次,於所緣〔緣〕、親依〔緣〕、業〔緣〕、有緣之〔四緣〕中包含一切之〔二十四〕緣。其次,於此俱生色在一切轉起中,有心等起〔色〕,於結生中,有已作(業作)色,當知如斯有二種。
一三
一四
其中,色蘊是色法。稱為心心所之四非色蘊與涅槃之五種是非色亦言為名。其〔名色〕以外者為施設(假法)。〔於施設〕有能施設之施設及所施設之施設之二種。何以故?
(一)各各依大種之變化行相而各各施設地、山等,依資料(材料)之集合行相而〔施設〕家、車、荷車等,依五蘊而〔施設〕男、人等,依〔日〕月之運行等,而〔施設〕方、時等,依不觸之行相而〔施設〕坑、窟等,依各各大種相及特殊之修習而〔施設〕徧之相等。而如斯類之物,雖不存在第一義,但〔第一〕義之影行相為心起(心)之所緣。又〔此〕各作自比較,於各別〔計度〕,而施設命名、號稱、言說故而言為施設。此施設言為「施設所施設」。
(二)其次「施設能施設」,是依名、名業等之名而說。其為存在施設、非存在施設、存在非存在施設、非存在存在施設、存在存在施設、非存在非存在施設之六種。而此中,於第一義以存在之色、受等,依此而施設時,言此為存在施設。其次,於第一義以不存在之土地、山等,依此而施設時,言此為非存在施設。其次,依兩者之混合,其餘當知如次第之六神通(存在非存在施設)、女聲(非存在存在施設)、眼識(存在存在施設)、王子(非存在非存在施設)。
一五
此於攝阿毘達磨義論
名為攝分別第八品。
九 攝業處分別
一
二
其中[1],先述「止之攝」,是十徧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之七種為止業處攝,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之六種行者(性格者)攝,當知有徧作修習、近行修習、安止修習之三種修習及徧作相、取相、似相之三相。何以故?
〔一、四十業處〕
地徧、水徧、火徧、風徧、青徧、黃徧、赤徧、白徧、虛空徧、光明徧,此名為十徧。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此名為十不淨。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念,此名為十隨念。慈、悲、喜、捨,此名為四無量,亦言為〔四〕梵住。食厭想,名為一想。四界差別名為一差別。空無邊處等,名為四無色。如斯解徧止者為四十業處。
其次,於〔六〕行者,稱為貪行者,適合修十不淨及身至念之〔身體四十二〕部分修習[3]。瞋行者〔適合修〕四無量及青等之四徧。癡行者與尋行者,〔適合〕安般念。信行者,〔適合〕佛隨念等之六。覺行者〔適合〕死〔隨念〕、寂止〔隨念〕、〔食厭〕想、〔界〕差別。其餘一切之業處,適合一一之行者(性格者)。其中,又於徧或大之〔徧適合〕癡行者,小〔徧適合〕尋行者。
此是〔業處〕中適〔不適〕之差別。
三
〔三、三修習〕
其次,於〔三〕修習[4],徧作修習於一切〔四十〕業處中皆必得。近行修習[5],於佛隨念等八、〔食厭〕想、〔四界〕差別之十業處中亦可成就,安止〔修習在此十業處中〕沒有。而餘在正三十業處中,〔不僅可徧作修習,近行修習〕且亦能成就安止修習。在此〔三十業處〕中,十徧、安般念是屬於第五禪,十不淨與身至念是屬於初禪,慈等之三是屬於〔下〕四禪[6],捨屬第五禪。斯〔以上〕二十六業處是屬色界禪,又四無色是屬無色禪。
此是〔業處〕中修習之差別。
四
〔四、三相〕
其次,於〔三〕相,若依徧作相、取相者,於一切〔四十〕業處中皆適宜必得。其次,似相唯於〔十〕徧、〔十〕不淨、部分(身至念)、安般念〔之二十二業處〕可得。不論如何,在其處〔二十二業處〕,緣似相而轉起近行定及安止定。何以故?謂於地曼陀羅[7]等把取〔其〕相,初學者之彼所緣言為「徧作相」,又此修習名為徧作修習。其次,此相〔更〕由心把取,由眼見者之來現於意門時,同其所緣名為「取相」,其修習即能等持。其次,如斯等持者,於此後緣取相依徧作定而繼續修習者,如是類似於〔取相〕——以離基〔所依〕法——及稱為施設修習所成之所緣建立於心中而善安止之時,此言為生起「似相」。由此以來,捨離障礙——可稱為欲界定——名為圓滿近行修習。然後,以其同似相依近行定善修習者,即安止色界初禪。其後,從初禪轉向〔自在〕、入定〔自在〕、在定〔自在〕、出定〔自在〕、觀察〔自在〕,由此五自在[8]而使自在訓熟,而捨離尋等之麤支,為生起伺等之細支而努力者,於次第適合安止於第二禪等。
如斯於地徧等之二十二學處可得[9]似相。又餘〔之十八業處〕中,〔四〕無量對於有情施設而轉起。其次,除虛空〔徧〕并在〔九〕徧中除棄任何之徧以所得虛空而行徧作「無邊」者,證初無色〔業處〕之安止,其初無色識行徧作「無邊」者,證得第二無色〔業處〕安止。又其初無色識之無[10]而行徧作「無所有」者,證得第三無色〔業處〕安止。第三無色而行徧作「此是寂、此是勝」者,證得第四無色〔業處〕安止。而於餘之〔佛隨念等之十四〕業處,緣徧作佛德等之所緣,能把握其相時,對此而徧作〔定〕可等持,而成近行〔定〕。
其次,以神通[11]轉起於色界第五禪為神通立足處,由第五禪定而〔豫想〕顧念〔神通之期間〕決定等之後,行徧作〔修習〕者緣色等之所緣而適宜於安止。而神通是:
五
此是境之差別及止業處法畢。
六
其次,「觀之業處」當知攝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智見清淨之七種清淨,無常相、苦相、無我相之三相,無常隨觀、苦隨觀、無我隨觀之三觀,思惟智、生滅智、壞智、怖畏智、過患智、厭智、脫欲智、省察智、行捨智、隨順智之十觀智,空解脫、無相解脫、無願解脫之三解脫,空隨觀、無相隨觀、無願隨觀之三解脫門。何以故?
(一)別解脫律儀戒、根律儀戒、活命徧淨戒、資具依戒之四徧淨戒言為「戒清淨」。(二)近行定、安止定之二種定言為「心清淨」。(三)由相(特相)、味(作用)、現起(現狀)、足處[13](直接因)而把握名色言為「見清淨」。(四)把其等名色之緣言為「度疑清淨」。(五)其次之後,如斯把握——有過去等之差別——於有緣之三界諸行,緣蘊等之理趣而由聚簡略之,由〔其等之〕盡滅義而無常、由怖畏義而苦、由不堅實義而無我,〔即思惟以上三相〕,又依於〔三〕世、依於〔一期〕相續,又依剎那滅,以〔諸行之〕思惟智而思惟〔無常、苦、無我之〕三相者,又於其等〔諸行〕,依於緣與剎那,以生滅智隨觀生滅者。
七
八
由把握光明等〔十〕觀隨染之障礙而差別道非道之相,此言為「道非道智見清淨」。(六)又其次脫離斯障礙而生滅智以來至隨順〔智〕[15]止,展轉〔無常、苦、無我〕三相之觀,(繼續)行道彼〔瑜伽〕者之九觀智言為「行道智見清淨」。(七)其次,斯行道彼〔瑜伽〕者,由觀之成熟,「今生起安止〔定〕」以斷有分[16]而生起意門轉向〔心〕之後,二三(剎那)之觀心,緣無常等任何之彼相名為徧作、近行、隨順之下轉起。以到頂點之觀,此言為隨順〔觀〕、行捨〔觀〕、至出起觀。然後,種姓心所緣涅槃,超克凡夫之姓,得成聖者之姓而轉起。其後徧知苦諦、捨斷集諦、作證滅諦、修習道諦,入於〔聖〕道〔心〕之安止路。其後轉起二三〔剎那〕之果心而滅。然後,墮於有分,更斷有分〔而如次〕轉起觀察智。
九
此是〔觀業處〕中清淨之差別。
一〇
其中,無我隨觀以脫離我住著故言空隨觀為解脫門。無常隨觀以脫離顛倒相故言無相隨觀〔為解脫門〕。苦隨觀以脫離渴愛之願求故言無願隨觀〔為解脫門〕。故若至觀出起而觀[19]「無我」者,〔此〕言為空解脫道。若觀「無常」者,〔此〕言為無相解脫〔道〕。若觀「苦」者,〔此〕言無願解脫〔道。斯〕道由觀之道程而得此三名稱。同樣果亦在道〔心〕之路中,由道之道程而〔得空、無相、無願之三種名〕。又在果定〔心〕之路中,依上述之方法而修觀,生起〔其〕各自之果由某人之觀的道程言為空等之解脫。而依涅槃所緣,由自味(自相)而在〔道之路、果定之路〕一切處,而相等〔道、果之〕一切而有三種名。
此是〔觀業處〕中解脫之差別。
一一
其次,修習須陀洹道已,依見、疑之捨斷而捨斷惡趣行者,極七還(最高七次生此世間者)而名為「須陀洹」(預流)。修習斯陀含道已,淡薄貪、瞋、癡者,名為「斯陀含」(一來),彼唯再一次來此世間。修習阿那含已,捨斷而無殘留之欲貪、瞋恚者,名為「阿那含」(不還),〔彼〕不還來此世間。修習阿羅漢已,捨斷而無殘留之〔一切〕煩惱者,名為「阿羅漢」,〔彼〕漏盡者為世間最上之應供者。
此是〔觀業處〕中人之差別。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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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第 70 冊 No. 37 攝阿毘達磨義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2-10-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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