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典資訊
- 目次
- 中華大藏經序
- 修訂中華大藏經緣起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章程
- 中華大藏經四大法類修訂綱要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成立大會宣言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成立大會致詞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籌備工作報告
- 中華大藏經編目通例
- 中華大藏經第一輯磧砂藏及宋藏遺珍編目說明
- 中華大藏經第一輯磧砂藏校訂目錄
- 中華大藏經第一輯宋藏遺珍校訂目錄
- 中華大藏經第二輯嘉興正續藏編目說明
- 中華大藏經第二輯嘉興藏校訂對照目錄
- 中華大藏經第二輯嘉興續藏又續藏及藏外校訂目錄
- 中華大藏經第三輯日本卍字正續藏編目說明
- 中華大藏經第三輯日本卍字藏校訂對照目錄
- 中華大藏經第三輯日本卍字續藏校訂對照目錄
- 中華大藏經第四輯編目說明
- 中華大藏經第四輯目錄
- 中華大藏經綜合補錄目錄
- 中華大藏經續藏編目說明
- 中華大藏經續藏總目
- 中華大藏經續藏目錄
- 中華大藏經譯藏編目說明
- 中華大藏經譯藏目錄
- 中華大藏經總目錄編目說明
- 中華大藏經總目錄目錄
- 刊印中華大藏經首編書後
中華大藏經總目錄 目次
1 | 中華大藏經序九首 | 五 |
2 | 修訂中華大藏經緣起 | 二九 |
3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章程 | 三一 |
4 | 中華大藏經四大法類修訂綱要 | 三五 |
5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成立大會宣言 | 三七 |
6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成立大會致詞 | 三九 |
7 |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籌備工作報告 | 四一 |
8 | 中華大藏經編目通例 | 四五 |
9 | 中華大藏經第一輯磧砂藏及宋藏遺珍編目說明 | 五五 |
(附錄)記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葛思德東方書庫藏的磧砂藏經原本 | 六一 | |
10 | 中華大藏經第一輯磧砂藏校訂目錄 | 六九 |
11 | 重訂影印磧砂藏經補頁表(略) | |
12 | 中華大藏經第一輯宋藏遺珍校訂目錄 | 一七九 |
13 | 中華大藏經第二輯嘉興正續藏編目說明 | 一八三 |
14 | 中華大藏經第二輯嘉興藏校訂對照目錄 | 一八九 |
15 | 中華大藏經第二輯嘉興續藏又續藏及藏外校訂對照目錄 | 三〇一 |
16 | 中華大藏經第三輯卍字正續藏編目說明 | 三五一 |
17 | 中華大藏經第三輯卍字藏校訂對照目錄 | 三五七 |
18 | 中華大藏經第三輯卍字續藏校訂對照目錄 | 四六九 |
19 | 中華大藏經第四輯編目說明 | 六二一 |
20 | 中華大藏經第四輯目錄 | 六二五 |
21 | 中華大藏經綜合補錄目錄 | 六六七 |
22 | 中華大藏經續藏編目說明 | 六九三 |
23 | 中華大藏經續藏總目 | 六九九 |
24 | 中華大藏經續藏目錄 | 七〇三 |
25 | 中華大藏經譯藏編目說明 | 七八三 |
26 | 中華大藏經譯藏目錄 | 七八五 |
27 | 中華大藏經總目錄編目說明 | 七八七 |
28 | 中華大藏經總目錄目錄 | 七八九 |
29 | 刊印中華大藏經首編書後 | 七九三 |
中華大藏經序
釋教之有大藏,猶儒教之有四庫也。顧四庫以漢書藝文志為濫觴,代有增益,雖編目而不集書。至永樂大典、四庫全書,雖集書而不刊版。是以隨收隨散,今日不惟漢唐著錄及永樂大典不可畢覩;即四庫全書當日抄錄七部,兵火戰亂之餘,輾轉携至臺灣者,亦衹一部,可謂不絕如縷矣。釋藏則不然,六朝以後,諸家經錄,亦如儒家之有目無書;而自唐開元間,編定入藏錄,宋開寶四年,遂付剞劂。以後不斷編刻,傳之高麗日本,亦皆仿行;雖內容稍稍增減,而凡所收錄,片言隻字,無有遺墜。果其版本未絕,則藏庋之家,承學之士,皆可予取予求,是誠法良意美者也。
我國歷代編印藏經,或由政府主持,或由信眾倡導,至前清龍藏而止。高麗藏經,全由政府主持。日本與我國同,而近年所刻各藏,收經特多。我國清末,上海頻伽精舍曾仿印其宏教書院縮刻藏;政府遷臺灣後,中華佛教文化舘復影印其大正藏;流布遐邇,雖已足資探討。而自民國成立以來,竟未能自編藏經,論者每以為憾。
屈文六居士,外掌封圻,內參樞府,經濟文章,久為當世推重。晚年學佛,既佩三密法印,而以八十高齡,復有修訂中華大藏經之舉。緇素響應,龍天擁護,畧變舊例為四大法類,一曰正藏,收歷代已入藏之經典;二曰續藏,收歷代未入藏之經典;三曰譯藏,收譯成西文之經典;四曰總目錄,收各藏目錄及有關書籍。就正藏言,凡收經書三千九百餘種,以視四庫全書之三千四百餘種(不計存目),已超過之,而續藏、譯藏、總目錄尚未計入。此洋洋巨帙,洵與儒書華嶽並立,而呈東方文化燦爛之奇觀也。
余於茲役,忝與發起之列,喜見開始出版,遂書數語,以弁其首。
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佛歡喜日雙城莫德惠拜撰。
中華大藏經序
佛教自漢明帝時傳入中國,騰蘭遠蒞,玄奘西遊。中國文化,儒也,道也,因圓融而益光大。東傳海外,代有記載,佛教遂成為中日韓三國之無上文明。中國藏經,歷代均有修訂。惟自清雍乾間修訂龍藏後,二百餘年來尚未暇及此。現當反共復國,復興文化,宏揚佛教,至關重要。爰由黨國元老于右任暨趙夷午、屈文六諸氏呈請總統設舘修訂。奉批「社會文化,由社會人士為之」,大哉言乎!乃於民國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於臺北市善導寺開成立會,推主修理監事,報經本部備案。迄今七載,綱舉目張,余忝綜部務,樂觀厥成。茲當印行開始,用弁數語如右。
中華民國五十二年歲杪連震東識于內政部。
中華大藏經序
佛經有藏,由來久矣!自梁武帝於華林園總集釋氏經典,厥後歷朝之修纂梓印者相踵繼。於是卷帙浩繁,汗牛充棟,宏揚教義,嘉惠信士,厥功偉矣。顧自龍藏以後,迄今垂二百餘年,闕然而無續者,其故安在?豈好之者無力,而有力者不肯為乎?抑緇素胥漠然於斯乎?殆典籍之整輯,皆盛行於承平之際,至若戈鋋鋒火之間,救死扶傷,猶恐不贍,遂未遑懷鉛握槧歟。
民國四十五年,黨國元老于右任,暨趙夷午、屈文六諸公,倡議設舘修藏。是年冬,修訂大藏經會於焉成立。自是校勘剞劂,日程其成。今余觀其所訂要例,除複者曰選藏,增新者曰續藏,迻文者曰譯藏,舉篇者曰總目,窮源而竟委,綱舉而目張,可謂燦然大備矣。
紀曉嵐曰:儒如五穀,一日不食則饑,數日則必死,釋道如藥餌,死生得失之關,喜怒哀樂之感,用以釋冤愆,除拂鬱,較儒家為最捷。丁茲刼殷龍漢,而於羣策中興之時,圖此不朽之業,用以釋冤愆,除拂鬱,洵濟世之良藥也。其所為所見,過於古人遠矣,豈非盛事乎!
然則是書之修也,竊以為有四美焉:巨細畢收,是曰可大;開繼相期,是曰可久;迻譯以傳,是曰可遠;淑世箴時,是曰可達。宜乎士林拭目,莫不樂觀其成,斯誠文化之津梁,禪林之府庫也已。
中華民國五十三年夏
黃季陸謹序於教育部
中華大藏經序
佛法為一切智者之學,稱實相之理,盡法界之量,備通世出世法,以修身為本,而達自覺覺他之極則者也。
粵自能仁啟教,賢聖輩出。法肇五天,歷千五百年而晦隱,化流四土,竟二千餘載而方隆。傳通人世,今有三焉:巴利文系之錫蘭三藏,詳於初五百年之聲聞,法化遍緬泰寮柬;蕃藏文系之西藏二部,詳於後五百年之秘密,流風被滿蒙青康;吾中華之華文系大藏,特詳於中五百年之菩薩學,上則聲聞三藏,既眾部以兼明,下則秘密經軌,亦大體已斯具,歷代持宏,餘惠遠及越南韓日。
原華文之聖典譯傳,起於漢元壽。佛書編目,著於晉道安。大藏刊行,始於宋開寶。由中華傳韓日,集錄刊布,代有勝業,刊行藏經而可考見者,達數十種。佛法為究極無上之道,隨機利見,流衍不同,而惟華文大藏,足以統五天千百年聖學之全,窮源竟委,得以見佛乘一味之真。吾中華佛子,寧不引以自慶耶!
今也變亂日亟,異說方張。值文化日新之世,民族貞元之會,自宜整理大藏,充實而發揚之,平人心地以啟世大同。此固識者所共知,宜文六長者發起修訂中華大藏經,而得朝野緇素所共贊也!
修訂中華大藏經,廣之以四大法類,內容體例,屈序及綱要,言之詳矣。試復贅言之:一、歷代華文藏典,多少互異,存沒不同;今盡舉歷代藏經,去其重出,綜為一部,曰選藏,實歷代藏經之集成也。二、元明以來,蕃藏巴利之文,或有選譯,古德著述,遺珍非一;今採集得九百餘部,編之曰續藏。極續藏之量,可總攝蕃藏巴利聖典之譯為華文者。雖譯華非一日之功,而立此大類,固當續續不已,期乎靡遺。三、華文佛典之傳布世界,首賴迻譯,取今之已譯英文者而輯之曰譯藏。據此意而引申之,則自小品以至大部,自英語而及餘文,契時應機,譯藏之業,固方興而未艾。四、總目錄集一切佛典目錄,以備稽考,允治佛學之要事。總此以論,選藏似多而易成,續藏譯藏,始雖簡而畢也鉅。統四大法類以成中華大藏經,雖續譯之功,事有所待;選藏之名,人或未喻。而其董理集成華文大藏之固有,編續集以充益之,譯外文以宏通之,思之深而慮也密,期心遠大,非吾中華民族性之博大高明,其何以能此!
時歷八年,選藏既成。印謬忝發起之列,謹申序讚,以誌隨喜云爾。
中華民國五十二年六月慧日沙門印順謹序
中華大藏經序
佛法為包博世出世間一切究竟之學說,宏通廣大,玄妙精微,不可思議。雖有阿難尊者之結集經藏,優婆離尊者之結集律藏,諸大菩薩及歷代祖師之造論著疏,自漢明流入中國,苟非代有所修訂,則諸藏無由合集,散漫失統矣。蓋佛教三藏,巨著宏編,汗牛充棟,欲得全集而讀之,既為時間所不許,亦為精力所不及,此大藏經之所以輯也。間嘗讀隋書經籍志,悉梁武帝於華林園中,總集佛教經典凡五千四百卷,沙門寶易又撰諸經目錄,斯為佛經有藏之始。復經平生考據藏經之編纂而猶能憶及者:如唐開元間,沙門智昇著開元釋經目錄二十卷,列入五千零四十八卷,其後宋元明清,公私鐫版者亦至夥。宋有蜀版五千零四十八卷,福州東禪寺版六千四百三十四卷,福州開元寺版六千一百十七卷,思溪版五千九百十八卷,蘇州延聖院磧砂版五千八百零二卷,一說為六千三百餘卷,元有杭州版六千零十一卷,明有南藏六千三百三十一卷,北藏六千三百六十一卷,清有雍正間之龍藏,則依明本而重刊者,乾隆間又有續藏之刊行焉。入民國後,有頻伽藏之纂輯,則據日本弘教書院本,益以龍藏續藏而成者,都八千四百十六卷,頻伽云者,以藏為頻伽精舍主人哈同氏所主編也。宋元明諸版本,久多亡佚。惟南京磧砂版尚存孤本,原藏臥龍開元二寺,缺一百七十三卷,後為西安省立圖書舘收藏。茲者板蕩中原,赤氛瀰漫,皇皇巨帙,恐亦無存,謂非釋典之一大刧乎?屈文六長者惄焉傷之,爰發重修中華大藏之宏願,而當代緇素,咸表贊同,悉力以赴,乃成立修訂中華大藏經會。徵集會員,釐定規章,延攬人才,從事編訂。並分是經為四大類;曰選藏,曰續藏,曰譯藏,曰總目錄,其大要已詳於印順法師之序矣,茲不再贅。從此華文聖典譯傳,靡不搜羅盡有。雖續藏譯藏,猶有待後來者之擴充光大,而於此八稔之中,已將選藏完成,其功實不可沒。靈源自慚淺識,亦得追隨於後,共襄盛舉,不揣冒昧,謹舉所知者而約畧言之,以誌梗概,何敢言序云哉!
中華民國五十二年暮秋之月
沙門靈源謹識
中華大藏經序
本師釋迦文佛,於二千五百年前降生天竺。十九出家,三十成道,說法靈鷲暨諸方歷時四十有九稔。作人天師表,度無數有情,巍巍乎慈悲喜捨,不可以言喻也。及漢明帝時,大法西傳,騰蘭遠蒞,法運遂轉移於東土,大乘展轉傳於日韓,聖域今所行者,惟聲聞緣覺耳。迨至唐太宗時,玄奘法師,大心肇啟,西域孤征,白馬東來,藏經運至。厥後仁王多崇象教,大法日漸宏揚。有唐一代,實為最盛時期。迨至宋元明清,歷朝君主。莫不紹隆三寶。考大藏經譯寫,遠在東漢。纂輯目錄,始於道安。編定函號,肇自開元。鐫版始於唐季,私刻起於宋而盛行於明。清初印龍藏,大本莊嚴,殆軼前代。越二百餘年,竟無嗣響。及清末始有優婆夷羅迦陵氏發心刊印頻伽大藏,起於宣統,而成於民初,其印行期中,蓋不計若干艱阻也。更歷四十餘稔,復有屈文六長老,發起印中華大藏經。當吾國政府偪處於臺員片島之際,既乏往者帝王國庫之財源,又非羅氏富饒之境遇,耆英提倡,多士影從,而竟得博通內典之蔡念生居士慨任總編審,于七載間,編成選藏三千餘部續藏九百餘部,並三十二種藏經目錄表解,卷帙有如是繁多,可謂空前之絕作。觀屈序云,體大思精,實為法海津梁,洵稱篤論,衲讀之有深愧焉。余童貞薙染,忝列沙門,宗研華嚴,殊罕心得。東來後蟄居茅舍,講演僅接引初機,對賢首全經,未能開壇一述,豈遑論列印大藏經文。屈序於古今印藏原委,博引繁稱,淺學若余,何堪作序。感文老之雅屬難辭,惟祝大經流布,佛日增輝,法輪常轉,扭轉人心,振興國運,期早日收回大陸,致郅治媲美漢唐,使諸山名剎,各得此經一部,俾四眾勇猛修持,庶不負屈蔡二老之殊勝功德,是所願也。
民國五十二年歲次癸卯重陽日華嚴蓮社沙門南亭謹撰
中華大藏經序
昔釋迦文佛為解脫六道眾生輪迴諸苦一大事因緣降生於佛曆二千五百年前,現太子身於印度迦毘羅衛國,年十九捨王宮,入雪山,修苦行六年,遂成正覺,說法四十九載,垂示三藏十二部經典,以度後世之眾生,吾人窮畢生精力而莫得究竟,大矣哉經教之深廣也。我國自宋之開寶至清之雍正,均曾刊大藏經行世。時值承平,以國家之財力易舉。他如日泰諸邦,亦曾叠出編刊,互相印證,玄義益明,而選藏尚未聞有建議者。今屈文六長老,發心修訂,集野老以擬昔日之朝賢,募私財以代當年之庫帑,綜人財兩力之懸殊,等什一于千百。雖聞風讚歎者多,初尚慮博大艱難,參加者猶不免依違審慎也。然幸得蔡念生居士以天誕般若,博覽群經,獨任總編審。徐可均居士樂善好施,慨任印行委員,眾擎易舉。大業可計日觀成,寧非三寶之特殊加被耶!本際向以為藏有重出,似可酌刪。本多後出,亟需增補,區區淺見,蓋有不謀而合者。顧內典浩如烟海,曩僅窺閱藏知津,及少分經藏,何敢妄參論列,貽笑方家。乃厚承文老諈諉,以謬耄啞羊,濫廁末席,此固深感慶幸,而內心未嘗不滋愧也。東來後,蒿目世風日下,邪說紛乘,恐禍亂之將至,冀他日新藏一出,而未來之刼運潛消,則凡從事諸君子之豐功偉烈,其可量乎!惟晚近人根陋劣,好簡厭繁,如來憫眾生愚痴,具八萬四千病,故如數說法以對之。伏願如來使此藏本,放大神光,俾讀者目一偈半偈,便發明心地,拔三毒根,得四聖智,而同成正覺。五濁惡世,一變而為莊嚴聖域,庶十方三世諸佛齊暢本懷,此愚衲所馨香禱祝以求之者,謹序。
民國五十二年歲次癸卯
觀音大士聖誕日復興海印寺沙門本際謹撰
中華大藏經序
世之言文化者,輒區之為西方文化與東方文化,而東方文化以儒釋為兩大支流,此猶宥於方之內也。若遊於方之外,而縱觀夫所謂三世九有者,則釋迦設教,實兼世出世法,儒教亦所含容。祗以義軒以來,周孔繼統,世儒拘於舊習,目為異端,列諸方伎,然於其應化無方,談言微中,亦不能悉予抹煞。故自六朝唐宋而後,天祿琳琅之府,名山宛委之藏,輒立釋教一門。但所收極簡,雖清初文物之盛,四庫全書中佛典著錄祇十三部,存目祇十二部,而又僅收雜書,不及經律。私人藏書,如海源閣楊氏,鐵琴銅劍樓瞿氏,皕宋樓陸氏,八千卷樓丁氏,所謂四大家者,書目所列釋典,尤甚幾微。是皆先入為主,門戶之蔽,其於代表東方文化,殆未能語其全也。
然釋氏自傳其學,自守其書,則又遠在儒教之前。蓋自釋迦示寂,約當孔子誕生之年,釋迦諸大弟子已從事結集三藏,以後代有增益。大法東傳,迻譯演繹,汗牛充棟,至唐開元釋教錄附入藏錄,而藏經形式以立。其同時之儒書目錄,如隋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及崇文總目,尚未能如此完備。况儒書祇存目而非彙刻,自不免於散佚;佛教則自宋開寶四年,據開元入藏錄雕版,已由僅有其目,進為實有其書。以後繼續刊行,今日目錄可見者,有宋一代,為崇寧藏(崇寧三年)、毘盧藏(紹興二十年及乾道八年)、圓覺藏(紹興二年)、資福藏(嘉熙三年)、磧砂藏(端平元年)、天寧藏(金大定十三年)六種。原始之開寶藏,及北朝之天寧藏,目錄雖佚,仍可參考而知(見開元錄及宋藏遺珍單行目錄附錄)。各藏互有增減,大致畧同。易代而後,元之普寧藏及重編磧砂藏,加入大批密部經典。明之南北藏及清之龍藏,繼續前規。明嘉興正藏與北藏同,特易梵筴為書冊,以續藏為世所重。海外則高麗初雕藏仿宋祖所賜開寶(宋太祖時),後又仿刻契丹藏(宋理宗時),其去取自為義例,今唯再雕藏目錄可見。日本初刻天海藏(明清之間),畧同資福,而黃檗藏(清康熙時)則全仿北藏。至縮刻藏(清光緒時)始自出機杼,收經特多。卍字藏以北藏之目,刻麗藏之文,而續藏廣收中國古逸典籍,視嘉興續藏更有過之,我國商務印書舘曾仿印流通。大正藏號稱彙合各藏,惟於縮刻、卍字所著錄者,尚未盡數錄入,中韓各藏更不待言。蓋祇擷其精英,並未盡其部帙,我國中華佛教文化舘曾仿印流通,此中韓日三國印藏之大較也。他如中國考訂藏目之書,乃係提要性質,日本就各寺所存經書,勒成藏目,仿各藏而稍有出入,皆未經過刻版,茲不贅述。
佛藏之來源,既如是其悠久,各國刻藏之演進,又如是其繁多。而我國自雍正龍藏之後,二百年來,未曾修藏。頻伽印縮刻,祇減二十七部,并就目錄分合,畧有變易。普慧藏半途而止,僅餘斷簡殘編。在此期間,日本縮刻、卍字、大正相繼問世,以彼國之精勤,促吾人之振作,今日編刻大藏,殆為刻不容緩之圖。而鄙意猶不止此,蓋自近百年來,中西文化,皆有顯著之改變。對前一時代之徹底整理,即有裨於後一時代之順序發揚。我國學人於經史子集及各種學術,莫不作此工作,佛教何能例外?居今日而言編刻藏經,已非如宋元明清之斷代修書,增減任意,所能滿足需要。應統海內海外,已入藏,未入藏,一切佛典,作成空前未有之結集,庶達承先啟後之目的,不負劃時代之神聖使命。竊以此恉,徵諸緇素大德,詢謀僉同。於是不揆擣昧,糾集同道,組織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揭櫫四大法類,一為選藏,二為續藏,三為譯藏,四為總目錄,請備述之。
何以為選藏也!自古別於續藏,皆曰正藏。今與古之正藏,稍有不同。其目的於古仿中外[A1]已入藏者,不遺一部,未入藏者,不增一部。自成果言之為正,自工作言之為選。謂就歷代中外三十二種藏經中,一則徧選各藏,去其重複。二則特選某藏,資以刊布。由前者言之,各藏遞相困革,增某經,減某經,分某經,合某經,向無詳細之校勘,與精確之統計。本會首編三十一種藏經目錄對照表解,以大正所收為第一目錄,餘藏所收不見於大正者為第二目錄,每目之下,註明見於何藏何函,於民國四十八年出版。嗣又加入金藏為三十二種,最後確定為二十四種(見第四輯編目說明三)。此項工作歷時四年有餘,而後獲知歷代中外[A2]已入藏之經典,為三千九百餘部,此所謂徧選各藏去其重複者也。由後者言之,此三千九百餘部,本會曾依修藏舊例,重分部類,編為中華大藏經目錄草案,與表解同時刊布。并向十方大德,徵求意見,加以縝密研討。一則部類排列,眾議未能僉同。二則本藏以影印為主,各藏糅合,版式難於劃一。因決定就各藏版本最古,收經最多者,選為影印對象。仍其部類,去其重複,分為四輯刊布。磧砂及宋藏遺珍為第一輯,全部影印。嘉興正續藏為第二輯,去其已見於前輯者。卍字正續藏為第三輯,去其[A3]已見於前二輯者。其他各藏為第四輯,去其已見於前三輯者。三千九百餘部之經典,備於四輯之內。因有異本別出,缺本減除,及原藏重出或補前輯缺文等等,共印出三千九百七十三部。若不計重出及補前輯缺文,則為三千九百五十一部,此所謂特選某藏,資以刊布者也。此三千九百餘部,實集中日韓三國藏經之全。以完備論,古無先例,讀者當能察之。
何以為續藏也,前代以續藏補正藏之闕,無同時纂集之理。今選中外[A4]已入藏者為選藏,以集各藏之大成;未入藏者為續藏,以補各藏之未備;界限分明,自不妨同時纂集。祇藏密部輯入稍多,餘則零星收羅,書缺有間,而孤本珍籍,亦頗因此獲得,如五宗救、徧行堂集、李溫陵集諸書是也。盡其可能,共得九百餘部。今日環境所限,不過如此,惟待後賢之補輯耳。
何以為譯藏也,今日海空交通,佛教之遍傳世界,[A5]已為日有進步之事實。藏經之須具世界性,亦為切合時代之要求。大乘佛法,以漢文藏經為備。近百年來,譯為西文者,已有多種。惟散在各地,求索不易。儘可能獲得者,輯為譯藏。以供國人宏揚之資,兼開西人探討之路。雖著錄無多,後之人繼續迻譯,繼續收羅,則此一部門,定可蔚成大觀。
何以為總目錄也,因書籍之繁多,而目錄之學以興。佛藏之多,𪭺於四部,足為目錄學之所建立,由來已久。而歷代學者,每取得魚忘筌之態度,故此學迄未發達。然如二十四種藏經目錄對照表解,最末所錄五種,體大思精,實為法海津梁。日本大正藏特別注意於此,另輯昭和法寶總目錄,刊載大正有關目錄,并及一般目錄。惟於中國著作,未能備收。今略仿其意,首載中華大藏經首編及索引,次為基本目錄及有關目錄,後擇載一般目錄。並就徵集所得,附以藏印錫泰等國未譯為漢文之經籍目錄,及歡美各國所譯本國文之經籍目錄,以便研討。此一科目,孳乳無窮,學者其留意焉。
右以選藏續藏為骨幹,譯藏總目錄為羽翼,既舉歷代藏經所收之經典,一無所遺,更集歷代藏經未收之經典,儘所能得。除譯藏及總目錄不計外,僅選藏及續藏近五千部,視原始藏經之開寶藏一千七十六部,約為四倍以上,視最後藏經之日本大正藏二千三百七十三部(續藏只計古逸、疑似),則為一倍以上,而視外學四庫全書之三千四百七十部(不計存目),約增十分之四以上,讀者於以覩佛藏之全,知佛教之大。不但內學典籍之結集,足以媲美四庫,而且東方文化之宣播,足以啟迪全球。自民國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開成立大會起,於今十載。集發起人、主修、總編審、理事、監事、顧問、職員等四百餘人之精力財力,成此鉅帙,滿此微願。蔡念生總編審於首編脫稿後,送來校印,當付徐可均劉懷園委員印行。宏化在望,喜述其梗概如此。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佛誕日臨海屈映光謹識
中華大藏經序
修藏未易言也。自開元釋教錄附入藏錄,開寶據以雕造,繼續不絕,至於今日。原書全存或半存,乃至僅有目錄可見者,宋代為閩版之崇寧、毘盧,浙版之圓覺、資福、磧砂及北朝之金藏。(金藏目錄已佚,蔣唯心作雕印始末考及簡目,余復加以補充,見本藏總目錄宋藏遺珍單行本目錄附錄。此外遼藏經目全佚,弘法藏則據蔣唯心考為由他藏輯成,非特刻全藏。)元代為普寧及補刻磧砂,明代為南藏、北藏、嘉興藏,(嘉興正藏仿北藏,祗排列及附錄一種不同,另有武林藏經目全佚。)清代唯有龍藏,民國則頻伽而已。更求之於國外,高麗有初雕藏、續藏、仿契丹藏、及再雕藏,今惟再雕藏目錄僅存,其文字之不同者,可求之於日本之縮刻、卍字、大正各藏。(近聞重印再雕藏,並贈給我國一部,惜尚未見。)日本初刻天海、黃蘗二藏,猶仿自中國各藏(黃蘗與北藏全同),繼之而有縮刻藏、卍字藏、大正藏。縮刻、大正,增入甚多。卍字正藏以北藏之目(未全),刻麗藏之文,尤為考查麗藏之要籍。續藏則收經之多,頗有中國失傳之本,因而重見,然校以中國嘉興續藏,仍有嘉續已收而卍續未收者。日本又有輯藏多種,編列某寺所藏古版經典,雖具藏經形式,並未刻版流通,是與雕造各藏,性質不侔(說見第四輯編目說明),且所載經典[A6]已見各藏,故不計入。而中國存目之書有大藏綱目指要錄、大藏聖教法寶標目、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大明釋教彙目義門、閱藏知津五種,所載經典,頗有無從求索者,故宜存備查考。
以上所舉有目可見者為開寶、崇寧、毘盧、圓覺、資福、磧砂、金藏、普寧、重編磧砂、南藏、北藏、嘉興、龍藏、頻伽(頻伽同於縮刻,有減無增,本應不計,惟為民國以來之惟一藏經,故列入),麗藏、天海、(黃蘗因與北藏全同不計)縮刻、卍字、大正、指要、標目、勘同、義門、知津凡二十四種。此中互有出入,甲藏所無者,或為乙藏所有。以一人遍覽各藏,既為力所不逮,而集各藏於一堂,供人閱讀,亦為事所難能。屈文六上師發廣大心,欲集合各藏經典,不重一部,不減一部,合成一帙,更加新編續藏、譯藏、總目錄,名曰中華大藏經,緇素響應,眾志成城,而使余任編目之責。余維茲事體大,不敢掉以輕心,乃竭四年之力,先成三十一種藏經目錄對照表解。所謂三十一種者,爾時尚未獲得金藏資料,以前述二十三種,益以日本輯藏八種而成。出版以後,復刪日本輯藏八種,增入金藏,定為二十四種。以此排比各經典,去其重複。本擬仿歷代各藏,分門別類,彙為一編。因採影印方法,各藏版式不一,難於排列。又以部類先後,議者亦多異同。於是以原藏為主,在二十四種中,選其版本最古,內容最富而又在現在環境可以獲得影印者,分為四輯。第一輯為磧砂藏及宋藏遺珍,是為版本最古;第二輯為嘉興正續藏,不見於第一輯者,第三輯為卍字正續藏,不見於第二輯者,此兩輯皆有續藏,是為內容最富:第四輯則彙合各藏不見於前三輯者,佚者缺之,以待覓補。於是二十四種藏經,備載無遺。復於首編具載磧、嘉、卍三藏全目,其嘉、卍見於前輯者,注明前輯函號。各目重加校訂,嘉續各本不同,彙合編纂,隨目說明。惟第四輯不能仿照辦理,若二十四種藏經皆載全目,則連篇累牘,不可容納。然觀於前三輯之全目,於一目不遺之旨,可以思過半矣。
綜觀各藏,不但每藏經目互有出入,即同一經中,字句亦互有出入。經目之出入,彙合各藏,可以彌此缺憾。字句之出入,其大不同者,別出異本,然已不無遺漏,小不同者,若別出異本,實不勝其重複;必須附以校勘,始便研求。日本縮刻、大正兩藏,皆附校刊,未盡完備。本藏以磧砂為主,仍須重加校刊,始能適用,此非短期所能從事。茲將各經不同之處,擇其重要並易於截斷舉出者,編為綜合補錄,以作喤引。若有大心開士,就二十四種中可以獲得之藏本,互相校刊,著明不同之字句,並重加編次,使成善本。則於宗教之信仰,學術之發揚,必有裨益,是所禱祝以求者也。
至於新編續藏以不見於各藏者為限,此時此地,所得無多,然數年訪求,亦有精槧孤本,雜見其中,譯藏以華文譯成西文者為限,所得尤少,有待增補,總目錄以有裨於目錄之研究為限,昭和法寶總目錄蒐集頗富,今大部擷取,而亦有昭和所未著者。似此結集,或能稍裨流通,餘見通例及各輯編目說明中,茲不贅云。
中華民國五十六年佛誕日念生居士蔡運辰法名寬運識於臺中
修訂中華大藏經緣起(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於臺北善導寺開成立會通過)
大藏經者,如來之慧命,人天之眼目,無明長夜之智炬,生死苦海之慧航,覺先覺後之法源,世出世間之道本也。今世何世,赤氛燭天,邪說肆其毒,暴力助其瀾,不惜盡舉人間而地獄之。苟非宣流藏經之大慈大悲大願大勇,會仁王之興起,措心理於安康,而欲挽此非常之刼,豈易言哉。
然考佛法宏揚中土,始於漢,盛於唐,昌明於宋,其所集譯品以及名著,刊版流通,創自宋代之蜀版,推展迄今,世所稱之北傳系,中與日韓,計出藏版二十四種,而收集之富,不能不推日本大正版,正編已積九千餘卷,續編猶未計也。若宋之磧砂版六千三百餘卷,孤本猶存西安臥龍開元兩寺,清之龍藏七千餘卷,版片猶存北平柏林寺,以其興修自我,有繫國家民族文化之名位,應益知所珍貴。但龍藏而後,已閱二百六十七年,況世變日新,文明日蔽,即懍天傾地崩之懼,宜圖崇德辨惑之功,則興修大藏,為不容緩矣。
夫新藏內涵,自須廣攝時空,益當戒慎因創。擬編四大法類,一曰選藏,二曰續藏,三曰譯藏,四曰總目錄,懸此範疇,以為集廣張本。
果也,人天共鑒,友聲大作。或宣照才識學之史規,或責成大方廣之創制。眾寶所歸,鑑諸虛谷。調協異同,蘄止至善。締造時代之天祿石渠,攜納民族於慈航樂土。此物此志,敢不慎勉。肇役於中國中興基地之臺灣,崇名為中華大藏經,期以十二年成功。
惟茲事體大,心由我發,願求眾成,經組會荷擔一切,次第策進。所望中外緇素大德,同發信心,恢張寶典,破邪救世,時不我與,無量功德,願共圖之。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章程(內政部臺46內民字第一一〇一八一號通知准修正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修訂中華大藏經會。
第二條 本會以闡揚佛乘理論,矯正唯物風尚,導科哲學於建設人羣真美善之理想生活,使世界永獲和平康樂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設於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
第四條 本會為搜集資料,籌募經費,暨流通本藏經,得在海內外設立分會或辦事處。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本會修訂中華大藏經任務為左列四大法類:
一、選藏
二、續藏
三、譯藏
四、總目錄
前項法類之序列與名稱,必要時得加以修正。
第六條 全藏之修訂期以十二年完成,其分年進度另定之。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發起人為基本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者,無分緇素,經會員二人之介紹,得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本會會員權利如左:
一、發言權及表決權
二、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第九條 本會會員義務如左:
一、遵守本會章程及議決案
二、擔任本會商請協辦之事項
第四章 組織
第十條 本會設主修九人至十五人,由會員大會推舉,總持全會事宜。
第十一條 本會設理事,一百十七人,由會員大會選舉或主修推選,組織理事會;並由理事互推或主修於理事中推選十一人至二十一人為常務理事,組織常務理事會;首席常務理事一人,由常務理事互推之。
第十二條 本會設監事九人至十五人,由會員大會選舉或主修推選,組織監事會;並由監事互推或主修於監事中選推一人至三人為常務監事;有監察會務及稽核賬目之責。
第十三條 本會理監事任期均為二年,連選得連任。
第十四條 理事會設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二人,幹事若干人,由主修遴聘。
第十五條 理事會設總務、文書、財務、資料四組,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二人,組員若干人,由常務理事會遴聘,分別辦理本會事務。
第十六條 本會設編審部,主持全藏編審事宜,由主修延聘總編審七人至九人,編審若干人,編纂若干人,編譯若干人,秘書主任一人,秘書若干人組織之。
第十七條 為推進會務,認有必要時,經主修或常務理事會決議,得設置各種委員會。
第十八條 本會設顧問若干人,由主修延聘。
第五章 會議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每二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修召集並任主席。
第二十條 主修會議無定期,於必要時召集之。
第廿一條 理事會監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分別由首席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召集並任主席。
常務理事會每月召開一次,由首席常務理事召集並任主席,必要時得開臨時會。
上列各項會議,於必要時,主修均得出席指導。
第廿二條 編審會議由總編審主持,有關部門經總編審邀請得參加之。
第廿三條 常務理事會、監事會、編審部及各委員會之負責人聯席會議,每年開會一次,由主修召集之。
第六章 經費
第廿四條 本會經費由善信捐募,政府補助。
第廿五條 本會所有經費收支,一律依照會計法規辦理。
第廿六條 本會經費收支情形,每半年刊布徵信錄一次;全藏完成後,彙總刊布徵信錄。
第七章 附則
第廿七條 本會各項規程章則均另訂之。
第廿八條 中華大藏經修訂竣事後,編輯功德記公告之。
第廿九條 本章程呈報內政部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報。
中華大藏經四大法類修訂綱要(四十七年二月廿五日聯席會議通過刊登海潮音第四十卷五月號)
一、選藏
凡中韓日歷代漢文藏經中之不同者,照原文盡量編入;即某部世有稱為偽經,或某部某處文字有錯誤者,亦不更改摒棄;俾後人閱此,等於閱中韓日之一切藏經。現已編成三十一種藏經目錄對照表解,據以取材,編訂選藏目錄,提交本會審定。
目錄編成,取自何藏者,依照原藏景印。其不宜景印者,以排印補之。用何種紙、幾開、綫裝、精裝,須各分多少冊,印一千部約費若干;俟選材集成,再行計議。
就三十一種藏經選錄述要,以便學人修持。現已選畢般若部、大寶積經、四阿含及本緣上,如何景印或排印,俟選成後再行計議。
二、續藏
凡三十一種藏經均未收入者,盡量收入之。
續藏部類不及選藏之多,斟酌情形,另分部類編纂之。
三、譯藏
凡已由漢文經籍譯成外文者盡量收入。現已集有心經、阿彌陀經、六祖壇經等數部。
四、總目錄
印藏泰錫各藏經目錄盡量收編,已由周祥光先生為請印度西藏佛學教授兼通中梵巴藏文者為之。
凡漢文經籍未收入以上選續二部者,其目錄均編入之。
以上續藏譯藏總目錄,景印或排印,俟編成再行計議。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成立大會宣言
漢興以還,吾國學術思想,輒為儒道二家所統攝。儒家思想,重在世法。道家思想,主在出世。重世法故,人類倫理,賴以建立。國家與社會間,始有一定秩序之可循,人群乃得相安於無事。由出世故,一般睿智曠達之士,亦得遂其淡泊自守之生涯,使人類精神,日事向上,不致墮入欲海深淵,無法自拔。故自整個人類社會之生活言,二者相需為用,其效始彰。壹有偏廢,將成兩失。所惜儒道二家,未悟此旨,互相排牴,古昔已然。自白馬馱經,佛法東漸,依二諦以立言,融儒道於一器,其影響所及,在儒則有宋學之復興,在道則有南宗之勃盛。要皆挹佛氏之義蘊,以闡發其奧旨。此則群籍具存,斑斑可考者也。是故佛法之在吾國,不僅已與固有之文化合流,且復成為一般社會生活上不可須臾或離之動力。吾人如欲恢復固有文化道德,建立精神生活堡壘,不為唯物思想毒素所侵蝕,舍教義圓融之佛法外,別無他道,此同人所以不揣微薄,有修訂大藏經會之發起也。嘗考歷代撥亂反正之初,皆有修輯藏經之舉,唐貞觀之盛無論已,宋明大一統之時,其最著者也。勝清開國,亦嘗有龍藏之刊布。自是以後,二百餘年間,輒成絕響,有心人於此,可以覘世運降替之由矣。拯陷溺之人心,納庶物於正軌,狂瀾互挽,匹夫奚辭。邦人君子,盍興乎來。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成立大會致詞
佛法僧稱三寶,為眾生所歸依處,而以法為宗本。蓋無法,眾生即不知有佛,而僧亦無由建立。釋迦牟尼佛四十九年說法,或開示人生之實義,或策發真性之修證,或廣明開遮,軌範三業,或備窮性相,宗趣一實。雖法門無量,而無不契人之機,合法之理,以覺世牖民,導歸至真至善之聖域。佛滅度後,集經者類集為經律論三藏。或以說聲聞所行為聲聞藏,說菩薩所行為菩薩藏。一代聖教,無越於此。
佛法自漢世傳入中國,代有傳譯。姚秦鳩摩羅什、唐玄奘為譯經泰斗,然羅什雖說貫羣籍,而來華譯出眾經,僅百八十餘卷。玄奘於貞觀三年赴印,至十九年回國,以所獲梵本六百五十七部獻於朝,奉命譯經,僅出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楞伽為達摩手授二祖以為心印者,明德清於五臺遇于闐國梵師言,此經有四十卷,則此間譯本,僅十分之一。此可知釋尊一代時教,其佚而未傳,或傳而未備者,實不可計量,此本會所應繼述者一。佛法有南傳北傳之分,學者間有諍論,實非釋尊說法本旨,此本會所應負責融通者二。現在魔氛彌漫,大地眾生,均在煩惱中浮沉,苦惱中掙扎,並日以熾盛,非救苦救難大慈大悲之佛法,何以濟之!此本會所應發心宏揚者三。準此三義,應不以時間性區域性為範圍,人盡形壽,事盡未來,為法為人,精進不已。本會發起以來,遍徵各方大德意見,今彙寶貴之答覆,擬(一)先以十二年集合中韓日漢文藏經去同取精,並於中韓日漢文藏經遺漏未收入者,如元譯之大乘要道,清譯之大威德儀軌,及歷代大德著述,並譯藏及總目錄,成為中華大藏經。(二)以此十二年所捐集經籍,並徵集印度及東南亞與歐美各國經籍,成立中華佛教圖書舘。(三)以此次所捐募基金,及印行藏經流通餘款,為本會及圖書舘基金。本會會務永遠進行,圖書與時並增,上宏下化,以至器世間均成越量寶殿,情世間均成無上佛道,眾生有盡,此願無窮。敬祝同仁福壽無量,同發大心,圓此功德。
修訂中華大藏經會籌備工作報告
甲、修藏發起
四十三年十月,屈映光居士於桃園齋明寺,擇靜自修,因閱磧砂藏而發願興修藏經,旋由章嘉大師及趙恒惕、許世英、于右任、閻錫山、賈景德、吳忠信、張默君、李子寬、朱鏡宙、鍾伯毅諸位響應,曾備冊簽名。嗣經慎重通函徵求,已承親署發起簽名見覆者,緇素大德如甘珠爾、印順、智光、南亭、太滄、白聖、道安、樂觀、東初、默如、演培、月溪、覺光、惠光、林錦東、江張仁、吳經明、李炳南、蔡運辰、鄧翔海、韓同、方倫等。物望高孚如莫德惠、王雲五、謝冠生、王德漙、嚴家淦、黃國書、馬壽華、黃少谷、林熊祥、張厲生、漙心畬、錢永銘、陳成、游彌堅、楊管北、束雲章等。文教權威如朱家驊、張其昀、陳含光、張君勵,林尹、周邦道、但衡今、盛成、黃麟書、孔德成、巴壺天、李世傑、楊家駱、劉百閔、陳志臯、彭慶修等。外交盛譽如杭立武、王東原、鄭彥棻等。僑領賢明如雲竹亭、張蘭臣、陳靜濤、吳昆生、金振玉、李世華、劉銳之、陳樹桓等。至十月三十一日計收到題名發起者共二百一十人,照會章第六條規定,一律為本會會員。
乙、修藏組會
為適應民主精神之修藏,採組會方式負責。而修藏乃高度文化撰述事業,應發揮會務之功能,方能助長事業之順利成就。故本會會章之草擬,取義在此。其事業付諸專設之編審部,而會務則設主修為全會主腦,設理監事負籌辦一切之責,顧問為事務事業兩面之指導。會稿初成,曾廣徵發起同仁意見,再三修正而後報呈內政部審核,比承主管員司略經商改,遂邀批准備案,而成今日印布之會章。
駐泰僑領雲竹亭居士高深熱忱,同情祖國修藏。決在曼京籌設本修藏會之分會,邀定張蘭臣等五僑領共主其事。並擬進一步聯絡緬甸高棉錫蘭等國僑領,就曼谷組織東南亞區分會,以廣聲譽,共成勝舉,一切正在密切商辦中。
丙、新藏建立
本會章規列法類:(一)選藏、(二)續藏、(三)譯藏、(四)總目錄。曾經若干考詢而來,仍草徵求意見書,公開請益。承各方熱烈反應,撰文披露于佛教各雜誌者,不下十餘篇,于震寰居士乃遠從美邦哈佛大學寄文作遠大之寄望,計共獲專函見覆三十餘通,座談兩度,訪談甚夥。其最要建議,乃在大藏整體之新修,希望造成中外前代所無,新世適應之燦爛寶典。次則圖像、編例、選例、譯例、總目,乃至資料、板本、句讀,均有指告。擬即彙成提案,提付大會裁決,期臻至善。
資料徵集,(一)金振玉居士向吳蘊初居士後人徵捐頻伽藏全部。(二)王孝英、金振玉居士各捐大正影印藏全部。(三)靈源法師徵捐上海佛學書局目錄。(四)蔡運辰居士徵捐北平佛學書局目錄。(五)王大使抄寄高麗大藏經目錄。(六)擬推請道安法師分次赴日本泰國搜求經籍之計劃、編印修藏編例彙錄、修藏意見彙錄各一冊。
擬先編印修藏範本,作包涵歷史文化美術之新宣傳品,設計稿另附。
丁、修藏經費
財為事業之母。修藏應有預算,而非輕易製訂之預算。大致分(一)開辦費、(二)事務費、(三)事業費。籌集方式,擬分「普願」「全願」兩大類:(一)「普願」純檀施性質,以若干元為一願單位,任聽累寫若干願,或按月按年均照認定願數照繳。(二)「全願」用預約請藏方法,全藏定價若干萬元,部份法類定價若干萬元,均以一次或四次或十次差別繳價。上項粗議,祗供本會正式組成後參考,悉俟詳慎決定籌行。其有關數項殊勝因緣,應特舉奉報告:(一)吳昆生居士為崇信屈映光居士發願修藏,從四十四年七月起,每月供養台幣一千二百元,以後願按月繳至修藏完成。又一次供養一萬八千元,又與李世華居士捐印經餘款一萬一千六百三十三元,另鄭信晰居士捐一百元。年來籌備種種,均在此項支用,尚存四萬餘元。(二)本際和尚特助三千元,尚許經刊佛書售價所得,約數千元,悉數供養。(三)雲竹亭居士慨諾籌助開辦費十萬元。(四)張其昀部長曾慨許撥助五萬元,以示倡導。(五)此外錢新之、陳樹桓、林錦東居士等均允慨助及募款。
戌、會所
桃園齋明寺住持江張仁願以該寺借為會所,台北暫借公園路二十號為通訊處。
中華大藏經編目通例
一、中華大藏經分為四大法類:一、選藏:謂選擇中外藏經,仍依原目錄印行,去其重複,以集各藏之大成。二、續藏:謂結集歷代未入藏之經典,以補各藏之未備。三、譯藏:謂蒐集由華文譯成西洋文字之經典,以便傳法異邦。四、總目錄:謂編列各藏目錄及與目錄有關之書籍,以便考查同異。
二、選藏亦即正藏,凡分四輯,就中外現存藏經易於獲見者,加以選擇。民國二十年影印之磧砂藏及宋藏遺珍,版本最古,編為第一輯。嘉興、卍字,皆有續藏,收經最多。嘉興正續為明清版本,時間僅次於磧砂,除去已見於前輯及合本見於本輯或續藏者,編為第二輯。卍字正藏源本麗藏,頗多異本,續藏尤富珍籍,除去已見於前二輯及合本見於本輯或續藏者,編為第三輯。更合歷代中外藏經補前三輯之不足,編為第四輯。
三、第一第二第三各輯,皆就原目錄重行釐訂新目,第四輯祗就應印各經編目。第一輯磧砂藏及宋藏遺珍,第二輯嘉興正續藏,第三輯卍字正續藏,皆各自編號。第一輯全部印行,印行目錄,即是全藏目錄,故祗就每目上端編一號碼。第二輯第三輯之印行,須除去已見於他輯者,故每目上端欄內為全藏編號,欄外為印行編號,無印行編號者,行末標某藏函號,以示業已印行。第二輯祗標第一輯函號,第三輯兼標第二輯函號,以便查考。其標本輯後輯及續藏者,乃本目為單本,所印為合本(見第九項),或本目為缺本,所印在後輯(見第六項),仍各隨目注明。若止標缺本,則為無從印行。凡不標某藏或缺本者,或雖標某藏函號而系以異本(見第四項)、缺文(見第七項)等字者,上端欄外必有印行編號。第四輯各藏補遺,只列印行之經,彙總編號。因多缺佚,上端欄內為應印行之編號,欄外為實印行之編號,其餘標注如例。各目於他藏函號例書某字、不用千文者,卍字及嘉卍兩續書套數、函數,大正書編號,注內用漢字,行末用字碼。嘉卍兩續,各自標明。只標續藏,不書函號者,即為新編續藏。如此可以查知有無遺漏及各輯(包括新編續藏)相互關係,並便於計算部數。
四、諸經同譯異文,大抵因宋元明清各藏與遼金各藏南北傳刻不同。元雖蹶起北方,而刻藏則在南方,明北藏、清龍藏刻於北方,仍為南方一系,向來認為正統。遼金各藏,流布不廣。逮麗藏彙合各藏,重行校刻、日本卍字藏又以明藏之目,刻麗藏之文。遂有若干經典與宋元明清各藏字句顯有出入,而宋元明清各藏亦偶有自相出入者,國人於此向不注意。日本縮刻藏則併出異本,不列目錄。大正藏稱為別本,列入目錄而不編號。今於縮刻、大正另出者,悉隨各藏編號刊印,並畧有增加,必要者於目錄加以說明。以三藏正文為主,一般著作,編纂方式不同者,亦酌量列入,以便檢閱(如嘉藏農務茲函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及刊定記,又續第五函出行策會編,卍續三九套又出大璸科會)。大正以麗藏為正本,宋元明清為別本,似含主客之意,今一律改稱異本,以示彼此互異。由前目望後目者隨目註明。由後目望前目者,於目錄行末註異本函號,三本互異者,後二目亦註異本函號。同在一函,為古藏所并錄(如磧竟函五無反復經二部)或新編附入者(如嘉續七八函雪關禪師語錄二部)不註。又第四輯道宣律師感通錄與律相感通傳,大正並出,不列別本,而縮刻露函、卍續甲十套則各出其一,今按異本標注。
五、卍續目錄在正目之外有副目,除存目無經外,錄入文字者,可分三類:一為本藏未收之書,而祗著序跋附錄者,二為本藏已收之書,而補著序跋附錄者,三為本藏已收之書,而補著缺文者。今重行釐訂卍續新目,於前二類加標附存二字,於後一類加標後目二字(見第三輯編目說明十一)。并於新編全目,畧師其意,凡正目已見前輯者,如在後輯增出佚文、梵字、序跋、題記等,隨目標為補錄。帝王通序與止記音釋、回向、校勘、寫閱等題記及在正文內難於割截之文字從畧。例如磧砂河淡函出光讚經十卷,實即卍字第五套光讚經之前八卷,今於卍五補後二卷,是即已收之書,補其缺文。又如磧砂鱗函已出道行般若經,嘉興淡函增出晉道安序,今於嘉淡補安公序,是即已收之書,補其序跋附錄。惟未收之書,祗著序跋附錄者,不適於本藏之例。但於卍續所已收者,仍予保存,以符彙合各藏之旨。又經文呪文,出入較多者,以大正校合所著為限,亦予補錄。(大正正文為麗本,故多錄宋元明三本,本藏以磧砂為主,畧同三本,故多錄麗本。)補錄不計入全藏編號及印行編號,以補錄二字,代替印行編號。每一經書,可能由數藏補錄。正目注某藏某函補錄,補目上端欄外標補錄二字,目下注明譯著人名及補錄何文,行末標某藏某函,以示正目所在。正目屬異本者,亦予標明,惟補錄文前標題,只註所補之本,以免混淆。他藏另有補錄者,隨補目注明。補錄既多,若如卍續以附存與後目,攙入全部正文印出,似嫌間雜。今稍為變通,將補錄之文,彙印選藏四輯之後,標為中華大藏經綜合補錄。惟卍續之附存與後目,未見前輯者,於目錄印行編號處加書補錄二字,仍隨第三輯印行,不入綜合補錄(例如續七三套正目,續八七套後目之百論疏,前輯所無,既照印正目,亦補後目)。已見前輯者,目錄行末標明見於何藏何函,存目不印(例如乙二十套附存佛祖宗派世譜,但載與禪燈世譜不同者,而佛祖宗派世譜已見嘉續四八函,不需補錄)。
六、藏經之有缺本,惟嘉興正續及存目之書為然。嘉興惟函番字藥師瑠璃光七佛功德經,原目錄註藏本缺,而莫函出生、勝幢、妙臂三經同卷,亦註缺字(中央圖書舘藏本三經不缺)。續藏甲乙丙丁四目錄增出之經,尤多難覓。至於實際藏本,我國中央圖書舘所藏,散失既多,日本駒澤大學所藏,仍有缺佚。彙合諸本,重訂新目,缺本自不待言。此外指要、標目、至元、義門、知津等原為存目之書,時隔數百年,更難按圖索驥。茲於嘉藏以我國藏本為主,缺者以駒本或單行本補印。無本可補而見於卍續者,行末標卍續函號,於第三輯出之。不見於卍續者,標明缺本。存目各書亦以單行本配補編號印行。無可配補者,因其本為存目,不標缺本。
七、各藏缺文,儘可能由後輯補錄。惟宋藏遺珍缺文二十九部,原影印時已補七部,其十二部無從覓補,另十部可補未補。此十部中,頗有與後輯卷數參差者(例如法苑義林六卷,卍續甲二套為十四卷;瑜伽師地論記二十卷,卍續七五、七六套為四十八卷),更細按之,文字亦間有出入,無法截補。原影印未予補足,亦或由此。今於可補未補之十部,除大唐正元續開元釋教錄,以異本性質,在縮藏另出全文外,其餘九部,註明另見卍續某套,并於卍續另出全文,行末標遺珍缺文。卍續乙二三套大通方廣滅罪莊嚴成佛經僅存卷上,日本中野達慧有跋,於大正二八七一另出全文亦同,此皆編號計入部數。補錄非另出全文,不編號不計部數。正目注某藏某函補錄,補目行末標正目函號,不注缺文,見第五項。
八、各藏有重出,自開元入藏錄已然。古德由律部錄出戒本,固有特殊作用。他如大般若經第九會奘譯金剛經,大寶積經第四十六會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密經,皆重見於般若部。佛頂最勝陀羅尼經附錄三呪,重出為呪三首經。瑜伽師地論第六十一卷,重出為王法正理論。此皆別行單本,便於講說持誦,各藏相衍已久。今皆編號照印,目錄不加標注。磧砂於此局部重出外,更增輦武函,尹密函、尹寧函,衡密函各重出一部,戶寔函重出二部。宋藏遺珍與磧砂重出一部,皆全部重出。宋藏遺珍本編重出二部,一全部,一局部。綜第一輯合磧砂、遺珍全部重出八部,局部重出一部,今為重視古版,編號照印,隨目注明。第二輯嘉興正續、第三輯卍字正續重出諸經,亦隨目注明,例不重印。惟卍續第三套深沙大將儀軌與本套阿迦陀密一印千類千轉三使者成就經法全部重出,標名與來源互異,又第一套須磨提經係大寶積經之妙慧童女會局部重出,源本麗藏,而麗藏則因失去什譯,重出此以當之,祗有數字之差,縮刻頻伽並同。日本緣山三大藏目錄解說疑為開元十四之有譯無本,似未必然。又第二套日光菩薩月光菩薩陀羅尼,係千手千眼大悲心陀羅尼局部重出,有日本淨嚴題記,今皆編號照印,隨目注明,以資考證。綜第三輯印全部重出一部,局部重出二部。第四輯各藏補遺,不印重出。
九、合本與單本同見一藏(即局部重出)或分見各藏者(包括新編續藏),若合本不缺,不印單本。如心經要論、心經直談出紫栢老人集,嘉續五二函印老人集,則同藏三三函不印要論及直談;金剛正眼、楞嚴擊節出千松筆記,嘉續五七函印千松,則卍續二二套不印擊節,三九套不印正眼;雲棲法彙各單本分見各藏,續藏印法彙,則各藏不印單本。凡不印各目,皆隨目注明,并於行末標某藏印行。單本見於前輯者,并標前輯函號。但第四輯係補遺性質,不論合本單本,先儘前三輯印行,如卍續三五套印三彌勒經疏單本,則大正不印合本。又嘉續三九套出相宗八要,八要中之因明、百法、唯識、緣論及論釋五種已見磧砂忠命臨各函,六離合釋法式附於嘉敦函八識規矩頌補注後,餘二無單本。磧砂全藏印行,不得減除。而八要又為有義意之彙集,存之有裨研求,因并出之。
十、足本與節本,亦即廣本與畧本,或僅編排不同,文有增減者,同見一藏或分見各藏,皆各自影印。例如華嚴經疏及大般若經,於嘉續十三、十四函及卍續三七套另出綱要;淨土十要於嘉興正續各函及閱藏知津另出數種足本,而卍續甲十三套之十要合訂,則係節本;此皆節本由足本畧出者。又如嘉續五三、五四函出憨山大師全集四十卷,五五函又出五卷本;嘉素函斷際禪師傳心法要,嘉續六二、六三函趙州、雲門、雲庵各語錄,皆見於嘉魚函古尊宿語錄中;是皆編排不同,文字增減者。以上并通於第四項異本之例,但足本節本,易於查知,未盡注出。餘本同見一藏者,或以合本之一為異本者,祗畧加注明,行末不標異本。
十一、原本與注本、會本,同見一藏或分見各藏者,在前三輯各自影印。如嘉黍函印禪林寶訓,續二四函及卍續甲十八套又印各注本;磧拱至臣函印華嚴經,嘉用至感函印華嚴經疏,沙至禹函印隨疏演義鈔,稷稅熟函印疏序演義鈔,續一至八函,印會本大鈔。第四輯補遺性質,原本已見前輯者,仍印注本。如人本欲生經已見磧砂澄函,仍印大正一六九三注本。若會本、注本已見前輯,不再印注本原本。如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見卍續六二套,包括含注戒本疏,毘盧旦至營函不再印戒本疏;淨心戒觀法發真鈔見卍續甲十套,包括淨心戒觀法,大正一八九三不再印淨心戒觀法。
十二、卍字有眉注,縮刻、大正皆有校刊,凡著錄或補錄者,除印刷技術困難外,皆予照印。惟大正校刊號碼以每頁為起訖,當予改計或變更其標示方法。
十三、前輯所出經書,後輯標題不同,繁簡分合互異者,前三輯全目對照,自可察知。標題出入較多,內容繁簡分合者間亦有之(如嘉說感武函大慧禪師語錄,卍三一套分為四目),擇要隨目注明。卍續副目所列別本存目,彙附卍續目錄之後(見第三輯編目說明十一)。第四輯除內容大異,另出全文外,餘亦附記各藏目錄之後,以便查考,一望而知者不記(如各經書單本合本原本注本不改原名者,自不待記)。
十四、校訂各輯目錄,經名原則從內題并從首題。原目錄有與內題不同者,或改從尾題者,又尾題或與首題不同者,擇要注明,一望而知者不注。各經正文標題下,原注出某經或一名某經等字,擇要注於目錄,用引號標明。由卍續目錄照錄或新增者,不用引號。原目錄所載卷數、朝代、譯著人名及失譯、佚名,有不備者,酌加補充。卷帙缺失,而知其原為幾卷者,仍標原卷數,下注存某卷或缺某卷。不知原卷數者,只標現存某卷。每目於譯著人名外,增注某人序跋及重要附錄。序跋首為作者自序自跋,次依原刻次序,亦或因朝代先後及敘述便利,稍有變更。佚名者,儘可能參照各藏補書。附錄以在尾題後者為準,其見於尾題前者,間亦注明。磧、嘉兩藏,多有功德題記,避繁不注,餘藏亦或注及。事屬創擧,難免脫誤,願讀者為是正之。
十五、禪宗語錄,向來不書禪師名諱,只書嗣法門人、侍者、小師某某輯錄。殆以標題已書某禪師語錄,故作者只書輯錄人名。然歷時既久,標題所謂某禪師者,若僅為寺名別號,而錄內又無行狀、塔銘等文字,甚至行狀、塔銘亦不記名諱,則名諱亦或亡失,否則亦費檢尋。各藏目錄,以嘉、卍兩續語錄較多,大正正續次之。嘉續原目、駒目,只列書名,原目字數較畧,駒目稍詳,原目又續藏依書內稱謂注輯錄人名。中央圖書舘善本書目於嘉續各目,改依首題標寫,下注某代某師撰、某師編,但非每目皆然。卍續則於標題中加入名諱,下注某師輯錄,仍書稱謂而無朝代。大正標題不盡書名諱,下注朝代及某師輯錄。續藏朝代皆書日本,下增禪師名諱。今斟酌各例,標題多依原本,不論有無禪師名諱,皆注朝代及某師說,某師輯錄,畧去稱謂。不知禪師名諱者,空格待補。僅知下一字者,上空一格(如卍續甲二六套西山 亮禪師語錄,亦仍其舊)。輯錄人與禪師不同朝代者,分別注明。有多人者,只著一二加等字,下著何人序跋,及有行狀、塔銘等,以便考索。以上標寫方式,期與各目一律。卍續於語錄各目,注明世次傳承,今多照錄並畧有補正。此外各輯目錄,涉及禪宗者,儘可能仿照補注。已注明見前輯或已見前目者,後則從畧。大抵依五燈全書,亦參考其他燈錄。此為前代藏目所無,肇始卍續,頗有助於閱讀觀念。但逐目參稽,一時未能備書。若讀者隨時補注,庶可漸臻完備耳。
十六、經書目錄之譯著序跋人名,依大正例以直書法諱為主。(大正疑似部目錄,不書譯著人名,以示存疑。今祗補書各經書內已著明者,不書失譯、佚名,於卍續八七套第四五兩冊亦同。)原題尊稱別號而法諱不為人所習知者,間亦照題,續藏尤多此例。
十七、選藏第一輯磧砂藏及宋藏遺珍共印出一千五百八十一部,內有全部重出八部、局部重出一部(見第八項),第二輯嘉興正續藏共印出六百五十五部,第三輯卍字正續藏共印出一千三百三十七部,內有全部重出一部、局部重出二部(見第八項),補遺珍缺文九部(見第七項),第四輯各藏補遺共印出四百部,內有補卍續缺文一部(見第七項)。總計四輯包括異本共印出三千九百七十三部,除重出及補前輯缺文二十二部,實三千九百五十一部,見各輯編目說明末項。
十八、磧砂各函分目,詳載品題,茲略加校訂,冠於新輯各冊之首。餘藏分目及品題,或有或無。茲於新輯各冊,另冠分目,酌著品題。(以上選藏)
十九、續藏蒐集二十四種藏經以外之典籍,另分部類編纂之。
二十、各經書之會譯及合本,悉本前人舊例編入(如嘉興已出楞伽各譯,續藏又出會譯。已出華嚴疏鈔分行,續藏又出合本)。(以上續藏)
廿一、譯藏以由漢文譯成各國文字之經書為限,另分部類編纂之。
廿二、譯藏經書,漢文與各國文字,對照刊印。(以上譯藏)
廿三、本藏序文、通例、各輯編目說明及目錄并有關文字,彙為首編,編入總目錄中。
廿四、總目錄除刊載首編外,並擇載歷代中外足資參考之藏經目錄及有關著述。(以上總目錄)
廿五、昭和法寶總目錄於各藏目錄,逐部編號,至便檢察。本藏四大法類目錄皆仿照編列,其原經昭和總目編號者,亦重行校訂,期無一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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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藏經補編 第 35 冊 No. 194 中華大藏經總目錄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11,最後更新: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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